June 19, 2009
pinbal1973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6:17:06 |
國內樂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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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注意到 警察= ASSHOLE(羞)
只是覺得台灣
好像沒有其他的了....
對不起其實我也不討厭警察,只是看到那種"嘿嘿髒到你了"開單模式沒啥好感,基本上交通法律都是為了人車安全,守法也是市民應盡的義務,嚴格取締"暗巷"的交通,外面大馬路卻塞車塞到爆,在台灣違規開單啥時變成了警察業績的主要來源???
去報案=不削(因為不破案又拉低業績)
開發單=爽(業績的主要來源)
出車禍備案=麻煩(以不變應萬變)
又離題了...還是看MV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