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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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人以瞋恨心無理傷害你、毀謗你、讓你受苦時,應該如何轉念:
瞋心過患:面對別人的瞋心惱害,自己應先不瞋,必須想到升起瞋心的過患,
如:令自心不樂、身不安穩、食不知味、增加怨敵、摧壞善根、
來世必墮惡趣......等。
應當修忍:想到忍辱有極大功德,
如:常得安樂、心平氣和、海闊天空、來世感得相好端嚴、
福慧增長.....等。因此,遇及瞋境放棄修忍,是自己不愛自己。
再瞋無義:想自己已經受害,又返瞋對方報復,
並無法挽回或抹去自己已經受害 的事實:不如歡喜接受。
不轉苦輪:受人瞋害是自己宿業報,理當安受業報;
如果自己看不開,又以瞋報復,是自造苦因,自轉苦輪。
心生悲愍:對方為瞋所使,造惡業,壞善根,不安樂,有必將墮落惡趣受苦;
返思及此,對他滿懷歉意,心生悲愍。
心存感恩:傷害你的人恰如上師、善知識,他不惜因果消你業障,
並提供你你一個修生悲、累積菩提資糧的大好機會,
傷害你的人是你最大的恩人──應做如是想。
成佛資糧:緣著瞋害你的人、應由衷念恩、報恩而代他懺悔、迴向給他、
發願度他、為了利益他及一切有情誓求成佛。
瞋性本空:靜觀能瞋的他、被瞋的你、瞋業本身三輪無微塵許自性,當體即空,
緣起假合── 在你受瞋受苦中真實體會性空緣起的無上教法。
暫時離境:如果實在無法轉念,為了避免彼此再生煩惱、再造惡業,
你應暫時離的越遠越好。
如上所述應如實至心觀修思惟,生對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