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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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42:08 |
學術論文
(本文刊載於《社會理論學報》第十三卷第一期,2010年春季)
政治大學社會學系 助理教授 黃厚銘
壹、前言:對話的意義
很高興湯志傑很認真地寫了一篇文章來回應我對他的批評,尤其是當我在北京建議他精緻化其煉磚、蓋大廈的比喻時,他原本跟我說,寧可把時間用在做出經驗研究來,但他終究還是精緻化了此一比喻,這可見於他先前文章所沒有的藍圖概念。我也很高興,經由這樣的對話,湯志傑在回應我的文章裡,開始用比先前更多的篇幅向社會學主流表白他的立場,也給予非實證主義的經驗研究與理論研究者更多的肯定。這都是我所謂的建設性。
我和湯志傑的對話凸顯出兩人之間的相同與相異之處,反映出我和他是在很類似的位置上對不同對象發言,才引發這樣的交鋒與對話。
簡單說,湯志傑跟我儘管都從事經驗研究,但基本上也自認是對理論研究比較友善的。然而我們之間的差異在於,湯志傑可能在經驗上看到理論研究者會批評經驗研究者沒有理論,或是,以我對他所處環境的猜測,更可能是經驗研究者告訴他,理論研究者是這麼批評經驗研究者的。而為了群學爭鳴、為了弭平這樣的裂痕,湯志傑之前寫的幾篇文章,主要訴求的對象是理論研究者,或至少比較重要的部分在此。他對理論研究者的建議有二:一是不要自我矛盾地批評經驗研究者沒有理論;二是做出有說服力的經驗研究來,乃至於他還主張只需要少數人有特權做偏向後設理論的研究。對於第一點,顯然湯志傑不是指我,而我的立場也不是這樣,所以湯志傑並沒有引述我的話。的確我也認為,所有的經驗研究都有理論,即使是紮根理論也是自以為放空、沒有理論預設而已。但在不爭辯其事實性的前提上,我會說,即使確實有這樣的批評,這些人也只能在邊陲如此私下罵罵而已。套用湯志傑在文章最後對「定於一尊」的樂觀態度來看,我會說,即使有這樣的批評也不會改變些什麼、對台灣社會學主流也沒有什麼威脅性,因此,不用太在意、擔心,也不值得他花時間寫文章來說服他們。但對於第二點,我卻要說,我不同意,我覺得這是過度要求、也有礙群學爭鳴。
相對於湯志傑以我眼中弱勢、邊陲的理論研究者為訴求對象,我的對話對象卻是主流學者。我是在群學爭鳴的構想下,提問理論研究是否應被當作群學爭鳴的一員?而我的提問是基於台灣社會學兩大主流期刊,理論性質的論文大多被歸類為研究紀要或研究議題討論的事實──而不是理論論文刊出的多寡之數量問題。這提問的前提是兩大期刊(主編)的公開與書面聲明,主張研究紀要或研究議題討論是文類,而非次等論文。據此,我所要凸顯與討論的是,兩大期刊對理論研究的歸類所反映之對研究的看法。也因此,我的論述既然亦是在群學爭鳴的構想下思考,也就毫無否定經驗研究、乃至於否定實證主義的意圖,而只是要證成理論研究的地位與正當性。循此,我主張,既不應要求理論研究者做出有說服力的經驗研究來,也不應認為理論研究,或是後設理論的研究只能是少數人的特權。
這一點又會進一步凸顯出我跟湯志傑的差異:其一是,理論與經驗之關係。我主張理論與經驗的關係是理論先行。尤其單就理論與經驗研究的關係而言,如前所述,我從未主張經驗研究沒有理論,而是經驗研究不知道已經預設了理論觀點。這是因為,被預設的理論觀點不是源於研究者本身的經驗研究,以致經驗研究者誤認自己沒有理論觀點。甚至還可能因為把經驗窄化為經驗研究,而否認植基於經驗研究以外的理論存在,或貶抑其存在價值,進而否定其為研究、並將之視為研究議題討論或研究紀要。相對於此,湯志傑在這篇回應我的新文章裡主張理論與經驗之間的關係是循環的。
其二,在理論發展模式上,我主張理論發展雖然也可能是基於經驗研究,但也可以是基於經驗、或是基於對他人理論的闡釋、發明與對話。最後這一部分算不算有經驗基礎,可以爭議,但這樣的理論發展模式卻是存在的。在此我做了一個區分:經驗與經驗研究。而後兩種理論研究,就因為不是基於經驗研究,而被否定為論說文,亦即不是研究、只是研究議題討論而已。相對地,湯志傑主張社會學是經驗科學、理論要有經驗指涉、要觀察社會、並要求理論研究者做出說服人的經驗研究。但他所謂的經驗指涉有時是指必須要有經驗研究為基礎,有時卻又比較像是要求把理論應用到經驗研究來。
此外,湯志傑無法接受的是,我主張他的看法有實證主義色彩。我必須聲明,實證主義對我來說並沒有貶抑的意思,否則就違背了我自己順著群學爭鳴之脈絡思考的初衷,我只是藉此要對比出非實證主義的理論與經驗、或與經驗研究關係──也就是理論先行、以及存在著基於經驗、基於對他人理論的釐清、發明與對話來發展理論的理論發展模式。
以下則是我的答覆。
觀看全文...
政治大學社會學系 助理教授 黃厚銘
壹、前言:對話的意義
很高興湯志傑很認真地寫了一篇文章來回應我對他的批評,尤其是當我在北京建議他精緻化其煉磚、蓋大廈的比喻時,他原本跟我說,寧可把時間用在做出經驗研究來,但他終究還是精緻化了此一比喻,這可見於他先前文章所沒有的藍圖概念。我也很高興,經由這樣的對話,湯志傑在回應我的文章裡,開始用比先前更多的篇幅向社會學主流表白他的立場,也給予非實證主義的經驗研究與理論研究者更多的肯定。這都是我所謂的建設性。
我和湯志傑的對話凸顯出兩人之間的相同與相異之處,反映出我和他是在很類似的位置上對不同對象發言,才引發這樣的交鋒與對話。
簡單說,湯志傑跟我儘管都從事經驗研究,但基本上也自認是對理論研究比較友善的。然而我們之間的差異在於,湯志傑可能在經驗上看到理論研究者會批評經驗研究者沒有理論,或是,以我對他所處環境的猜測,更可能是經驗研究者告訴他,理論研究者是這麼批評經驗研究者的。而為了群學爭鳴、為了弭平這樣的裂痕,湯志傑之前寫的幾篇文章,主要訴求的對象是理論研究者,或至少比較重要的部分在此。他對理論研究者的建議有二:一是不要自我矛盾地批評經驗研究者沒有理論;二是做出有說服力的經驗研究來,乃至於他還主張只需要少數人有特權做偏向後設理論的研究。對於第一點,顯然湯志傑不是指我,而我的立場也不是這樣,所以湯志傑並沒有引述我的話。的確我也認為,所有的經驗研究都有理論,即使是紮根理論也是自以為放空、沒有理論預設而已。但在不爭辯其事實性的前提上,我會說,即使確實有這樣的批評,這些人也只能在邊陲如此私下罵罵而已。套用湯志傑在文章最後對「定於一尊」的樂觀態度來看,我會說,即使有這樣的批評也不會改變些什麼、對台灣社會學主流也沒有什麼威脅性,因此,不用太在意、擔心,也不值得他花時間寫文章來說服他們。但對於第二點,我卻要說,我不同意,我覺得這是過度要求、也有礙群學爭鳴。
相對於湯志傑以我眼中弱勢、邊陲的理論研究者為訴求對象,我的對話對象卻是主流學者。我是在群學爭鳴的構想下,提問理論研究是否應被當作群學爭鳴的一員?而我的提問是基於台灣社會學兩大主流期刊,理論性質的論文大多被歸類為研究紀要或研究議題討論的事實──而不是理論論文刊出的多寡之數量問題。這提問的前提是兩大期刊(主編)的公開與書面聲明,主張研究紀要或研究議題討論是文類,而非次等論文。據此,我所要凸顯與討論的是,兩大期刊對理論研究的歸類所反映之對研究的看法。也因此,我的論述既然亦是在群學爭鳴的構想下思考,也就毫無否定經驗研究、乃至於否定實證主義的意圖,而只是要證成理論研究的地位與正當性。循此,我主張,既不應要求理論研究者做出有說服力的經驗研究來,也不應認為理論研究,或是後設理論的研究只能是少數人的特權。
這一點又會進一步凸顯出我跟湯志傑的差異:其一是,理論與經驗之關係。我主張理論與經驗的關係是理論先行。尤其單就理論與經驗研究的關係而言,如前所述,我從未主張經驗研究沒有理論,而是經驗研究不知道已經預設了理論觀點。這是因為,被預設的理論觀點不是源於研究者本身的經驗研究,以致經驗研究者誤認自己沒有理論觀點。甚至還可能因為把經驗窄化為經驗研究,而否認植基於經驗研究以外的理論存在,或貶抑其存在價值,進而否定其為研究、並將之視為研究議題討論或研究紀要。相對於此,湯志傑在這篇回應我的新文章裡主張理論與經驗之間的關係是循環的。
其二,在理論發展模式上,我主張理論發展雖然也可能是基於經驗研究,但也可以是基於經驗、或是基於對他人理論的闡釋、發明與對話。最後這一部分算不算有經驗基礎,可以爭議,但這樣的理論發展模式卻是存在的。在此我做了一個區分:經驗與經驗研究。而後兩種理論研究,就因為不是基於經驗研究,而被否定為論說文,亦即不是研究、只是研究議題討論而已。相對地,湯志傑主張社會學是經驗科學、理論要有經驗指涉、要觀察社會、並要求理論研究者做出說服人的經驗研究。但他所謂的經驗指涉有時是指必須要有經驗研究為基礎,有時卻又比較像是要求把理論應用到經驗研究來。
此外,湯志傑無法接受的是,我主張他的看法有實證主義色彩。我必須聲明,實證主義對我來說並沒有貶抑的意思,否則就違背了我自己順著群學爭鳴之脈絡思考的初衷,我只是藉此要對比出非實證主義的理論與經驗、或與經驗研究關係──也就是理論先行、以及存在著基於經驗、基於對他人理論的釐清、發明與對話來發展理論的理論發展模式。
以下則是我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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