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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社會現實感的指標性評鑑迷思(台大社會學系教授葉啟政) | 主頁 | 書寫我的老師葉啟政-一個圈外人的社會學素描(南華大學應用社會學系副教授蘇峰山)
August 10, 2007
台灣社會學的知識–權力遊戲(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葉啟政)以文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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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In Taiwan's academic circle, sociology is a late comer with a rather small size of population. Among all of the sociologists, American-trained Ph. D. holders occupy an overwhelming amount. As a result, influenced by positivism as the main trend of thought dominated in American sociology, American-trained Taiwanese sociologists, particularly those holding the positions in the major research and teaching institutions, forms as a dominant power-holding ideological clique. They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shaping the development of Taiwan sociology through a mean by controlling the various institutionalized channels of opportunity. To a small-sized academic community just in the beginning stage of promotion like Taiwan sociology, such a power-centralized process of institutionaliztion will hazard to the future wellness of structure of the entire community if sociology is considered as a discipline desperatedly required to concern with the cultural meaning of locality embedded in social phenomena investigated.

Keywords: Taiwan sociology, clique of power-holder, divergent problem, convergent problem

摘要

台灣社會學是一個起步較晚、從業人口迷你短小的學術社群,其中的成員以留學美國、且具有博士學位的居多數。在這樣的情況下,美國社會學中居主流地位的實證主義傳統,不自主地移植到台灣,成為社會學界潛藏的主流意識,並因而形塑出一個潛在的權力集團。尤其,在近年來,國內學術界提出「學術研究國際化以追求卓越」的口號,在政府中之學術行政單位極力的配合與鼓動下,台灣地區學術研究更形被「建置化」,這更加有利於各個學門中之權力集團的形成與進行操縱。對學術人口迷你短小的社會學社群而言,尤其,考量到其研究乃針對著人的「散發性」存在意義,這樣一眛地向「國際」傾斜的發展模式,不免有「揠苗助長」之虞。

關鍵詞:台彎社會學、權力集團、派閥、散發性問題、聚合性問題
壹、前言

在1955年,「台灣省立行政專科學校」升格為「省立法商學院」,其原有之「社會行政科」合併了「台灣省立行政專修班」的「社會教育科」改為「社會學系」。{1}

假如我們以此年做為社會學在台灣地區之學院建制內被正式接受而成為一個獨立學門開始算起,迄今將近半個世紀了。就一個學門的建置和經營而言,這樣的一段時間,說長,並不長,但是,說短,倒也不是很短,回顧起來,還真有一些東西可以寫,也可以談。事實上,在這近半個世紀中,台灣社會學者多有從不同的角度來檢討台灣社會學的發展,寫就的文字還真有一些。{2}

考慮到上面所提到的情形,為了避免使得在此的論述與過去已有太多的「事實性」討論多有重複,在底下,基本上,我將不以引述具體經驗資料進行所謂的「事實」描述來做為整個論述的重點。況且,我所要討論的一些問題,在現階段,事實上也多有難以找到具體的「經驗實徵」資料來做為佐證的。{3} 話說回來,其實,對一個二、三十年來一直在台灣社會學界裡打滾的人來說,有些現象是不需要藉助甚麼實際的具體「經驗實徵」數字資料來支撐,就可以與同仁們分享感知的。此時,所謂「經驗實徵」資料,說起來,只是猶如一個醫生開給神經過敏之無病病人的維他命丸一般,充做心理治療用的「安慰劑」而已。或者說,它的作用毋寧地更是徒具儀式性質的成份較多,乃用來強化一個沒有自信心者的信心、或安穩住一個只相信數據之頑固者一碰到沒有數字的情況就會引起的無名焦慮。

總之,在底下,我所要討論的,甚多只是根據個人的經驗認知和感受,提出一些自認為是屬於批判性質的意見。尤其,針對著1990年以後台灣社會學的發展(特別是對未來發展的期待),更是我有意思要表示一些個人想法的重點。當然,我承認,這些看法都存有著個人主觀定見的成份,未必能夠獲得同仁們一致認同的。不過,這不打緊,拿來做為參考,特別對著台灣社會學界的後來新進者,至少應當會有著一定的意義,不是嗎?

貳、社會學做為一個學術社群的兩個重要人口特質

早在二十世紀初,Simmel即指出,一個社群之成員數目的多寡具有著結構性的意義,它會在社群運作時帶動出一些特殊的行為特徵(Simmel 1950:87-177)。即使情形是由僅僅的兩人添增一個人而成為三人的小社群,這麼一個人的添增,就會使得整個社群關係的性質起了根本的變化。譬如,在三個人的社群關係中,即將可能出現了兩個人互動的情況所沒有的派閥(clique)現象,同時也使得調停者(mediator)這樣的角色得以呈現出來 (Simmel 1950:145-153)。

當然,一般來說,一個學術團體的成員人數不可能只是三兩人而已。再怎麼少,至少也得有一、二十個人的數目,才得以成形。根據楊懋春(1976:1)所提供的資料,在1949年之後的一段時間裡,台灣的社會學者總數不會超過10個人。當時,其中,除了出身日本東北大學之台籍學者陳紹馨與美籍傳教士郝繼隆 (Albert R. O'Hara)之外,核對孫本文(1982)所列出曾經在中國大陸登記的名單,就有資料可查者當中,真正受過社會學正規訓練出身的大概只有四位,分別是龍冠海、張鏡予、謝徵孚和郭驥。{4} 即使到了1960年代,加上掛得上邊之非社會學本科訓練出身的「雜牌軍」,在大學任教、且真正從事社會學研究者,頂多應當是在20人之內。發展到1970 年代,在國外(特別美國)接受完整專業訓練的社會學者返台任教的日漸增加,但是,總地來看,還是不夠理想。{5} 直到1980年代的中葉,加上學位非屬社會學、但卻在社會學系或研究單位任職的,則有40人左右(參看葉啟政 1988:202,206)。到了1990年代以後,整個從業的總人數有著顯著的增加。根據章英華等人(1996:2)所提供的資料,截至1995年,在各個大學之社會學系或研究所任教的計有85人,若加上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的21名研究人員,則有106位。倘若再把分散在非社會學的教學和研究單位的 77位「社會學者」再加進來,就有了183位。再者,根據蘇國賢與蔡明璋(2003:3)在其論文中所提供的資料,截至2002年底,他們所調查的12個與社會學直接有關的研究與教學單位中,共計有131位(包含少數博士學位非屬於社會學者)。若把上面所提到截在1995年的77位分散在非社會學的教學和研究單位的「社會學者」做為最保守的估計值而再加了進來,總計就有了208位。{6}

即使,在台灣這樣一個蕞爾小島上,相對於其他與人文與社會學科有關的學術社群(諸如文學、歷史學、經濟學、政治學、哲學、法律學、教育學、甚至傳播學或心理學),有200人左右之專業從業成員的社會學門,都難以相評比,而稱得上是「已」具規模的學術團體。依我個人的意見,這頂多只算是「稍具規模」而已。況且,以具這樣之成員數目的學術社群來看,扣除一些始終身處「邊緣」的不活躍成員不予以計算,真正對整個社群的「官定」{7}活動有一定參與程度的,以最保守的方式來估算,應當不會超過蘇國賢與蔡明璋(2003)所估計的130人上下這個數目吧!總之,不管是200人、130人、或在這之間的任何數目,就成員人口數目來看,台灣社會學界都不能說得上是一個「大」的學術社群。

其次,我要提到的是這些社會學者的訓練背景的問題。首先,我要特別提醒的是,前面所提到那些人數甚少的所謂「第一代」的台灣社會學者,基本上都曾至國外(特別是歐美)留學,並獲有至少碩士學位。但是,屬於接下來的「第二代」,則因種種現實條件的制約,絕大多數不是留學生,而是在學院體制內循梯漸進地從助教(或講師)一步步往上「爬升」至教授的職位。{8} 但是,到了1970年前後,特別是所謂「第三代」的社會學者,就漸漸以留學生為主體了,而這樣的潮流一直延續至今,未見衰退。{9} 根據葉啟政(1988:206)的估計,以1970年起算至1984年為止,從國外獲有博士學位而返台服務的,至少就有32位。若再加上學位非屬社會學,但卻在社會學系或社會學之研究單位任職的,則有了40人之多。再者,根據1982年教育部對各大學社會學系所進行的評鑑調查資料,蕭新煌(1986: 275)指出,在總師資人數146人當中,留學外國而獲有碩士學位以上的計有94位(佔63%),其中獲有博士學位的高達60人(佔41.1%)。若就留學國別來看,以留學美國的最多,計有76人(佔52.1%),而其中獲得博士學位的有52位(佔35.6%)。從1982年至今又以過了二十一年,其間,在大學裡,添加了一些與社會學有關的新學系與研究所,在要求新進人員必須具備博士學位做為基本要件的情況之下,上述所描繪的情形理當只有更形明顯,而不會衰退的。尤其,在這二十一年間因屆齡而退休的不在少數,而他們絕大多數是屬於未曾留學國外、且是經由助教(或講師)循梯漸進的「科班」出身者,所以,我捫有理由相信,目前的台灣社會學者中具有博士學位的比率應當是更高,至少應是有90%,甚至更高。如此一來,留學美國的比率,自然也就隨之更加提高了。 {10}

在這樣就人口之質與量的雙面認定之下,台灣社會學界至少體現出兩個相互關聯的結構特質:(1)歸屬於每個專業次領域的人數基本上不會太多;(2)一旦所謂(至少是隱性的)派閥產生了,就有了醞釀足以左右著整個社會學之發展趨勢的「霸權」機會。底下,讓我就此二議題,分別做更進一步的闡述。

參、專業次領域之從業人口的「迷你短小」與其社會意涵

在1970年代的初期,張曉春(1972)曾經回顧當時之台灣社會學的研究成果。他認為,在1949年以後的二十年間,研究重點大致可以歸納為四個重要的領域:(1)人口研究、(2)家庭研究、(3)都市研究、與(4)青少年犯罪問題。再過四年,楊懋春(1976)則提出更具多元性的領域劃分,他分為11 個大類,計有:鄉村研究、都市研究、社會變遷、人口問題、青少年問題、社區發展、社區權力、家庭現象、中國國民性、現代化、以及社會學研究法。當然,倘若比較張曉春與楊懋春所做的分類,我們很難立刻就下結論說,在短短四年(或乃至是整個二十年)之間,台灣社會學界就增加了八個專長領域。我認為,他們兩人之分類所以有所不同,主要的理由乃在於兩人有著不同的關照點與分類標準。另外,楊懋春是一個鄉村社會學家,又是當時台灣大學農業推廣學系的系主任,他把鄉村研究(甚至社區研究)特別標示出來,自是可以理解。再者,自1970年代初期,當時任職於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的社會學者文崇一已帶領了一個研究團隊在台北關渡、萬華與桃園龜山等地進行一系列有關社會變遷,特別是所謂「社區權力結構」的研究。{11} 與這同時,台灣大學心理學系(當時也在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兼任)的楊國樞與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的李亦園領導一群學者,正推動有關「現代化」以及所謂「中國人性格」的研究、並召開研討會,而楊懋春與文崇一兩位正是其中被邀請的成員(參看李亦園、楊國樞 1972)。{12} 或許,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楊懋春才特別把社區權力、中國國民性、現代化、乃至社會學研究法標示出來。然而,不管怎麼說,這多少自是標明著,楊懋春敏銳地呼應著當時興起的一些新研究課題。

隨著從業人口之絕對數字的增加,特別是這四十年來台灣社會本身歷經了相當戲劇性的劇烈變遷,相對應的,社會學者的專業領域更加分殊化,自是可以期待。瞿海源(1998:1)曾經運用「台灣社會學論文摘要電子檔」索引與章英華(1996)所提供的資料,對台灣社會學者從1963年至1995年共32年之間所撰寫之論文中為數最多的17個領域進行分析。無疑的,這份資料為現階段台灣社會學界之專業分化的梗概,提供了一些更具體的訊息。在此,我不擬把這些專業領域一一列出,因為它們到底是些甚麼,並不是在此引用這份資料的用意。不過,既然瞿海源所提供的僅是代表為數最多的社會學者所關注的17個專業領域,因此,事實上應當還有其他的領域存在,只是並不為現有的社會學者們特別關心或引起興趣而已。尤其,假如我們審視當前台灣社會的變遷狀況,其實,不難會同意,在未來台灣社會學研究的發展當中,有些目前未被社會學者認定是「重點」的專業領域,將來可能會日漸被看重,而其中有的領域的從業者其實已經是在明顯增加之中。總地來說,依我個人的觀察,這些領域至少將包含諸如群族關係、女性主義、科技與科學社會學、資訊社會學、文化社會學、身體社會學、旅遊和休閒研究與消費社會等等。因此,如此林林總總地加在一齊,夠得上值得我們嚴肅加以考慮的專業領域,少說也應當是在30個上下的。{13}

其實,有關「到底台灣社會學社群內部的專業領域可以(或應當)劃分成為多少類別、應當是些甚麼」這樣的問題,並不是此處關心的課題。在上面,所以花費了一些篇幅來描繪過去近半個世紀以來台灣社會學家為自己的專業領域做分類,其實,只是在形式上盡量配合(或謂順從)時下社會學界強調經驗實證資料的一般規範要求,而力求多少有個「實際經驗」層次上的依靠,藉此祈求獲得同仁們的認同和心安而已。{14} 總之,不管我們可以把當前台灣社會學的研究領域區分為10、15、20、30個、或甚至更多,或反過來說,乃至是少於10個,這都不打緊。只是,有一點可以認定、也必須認定的,那是:以台灣會學社群的總人口數來看,即使考慮了一個社會學者的專長領域可以(且往往是)跨越數個的一般現象(尤其是從事學術論文的審查時),一個次領域可以囊括之「夠格」的社會學者,平均下來,至多應當不會超過20人,甚至一般是會更少的。{15}

以20人或甚至更少的人口數做為界範一個專業領域之操作的「臨界」基數,基本上可以說是一種跡近「迷你短小」的狀況。對我來說,迷你短小乃意味著兩個特性:(1)只要是圈內的人產生某種形式的互動,原則上,隱匿性是低的,而警覺性和緊張性(包含正面與負面的)卻往往又會是提高。(2)成員彼此之間通常是相互認識,而且甚至是彼此極為熟悉。因此,附加在過去互動所累積之印象中的情感與情緒(不管是正面或負面的)與利益的糾結,往往也就比較容易侵入人們的認知判斷之中。換言之,處在這樣相互熟悉而隱匿性低的情況下,一般說來,一個人比較容易把自己的整個人格投入,不但考量是多方,而且,過去互動經驗所累積的潛在情緒也較易釋放出來,至少在潛意識(甚至是明顯意識)中起了影響作用。如此一來,要求保持「客觀中立」的「第三者」立場、以「理性」的「部份」自我姿態來呈現自己,說真的,實在並不容易。況且,要求保持所謂「客觀中立」與「理性」態度之可能性的本身,本就是可以令人置疑的。

肆、由隱性的學術派閥而至隱性權力集團的形成

在人的社會裡,基於利益、情感、喜好、出身背景、身處的團體屬性、或接近機會之多寡…等等因素,使得人們彼此之間形成派閥,是極為普遍的現象。因而,若說派閥的存在是一條千古不變的社會定律,理應不會是太過分的。

對一個社會的成員來說,派閥的存在可以是被充分感知到,因而產生了明顯的群屬認同,甚至發展出相當強韌的連帶關係。但是,情形也可能是,派閥的界限模糊,成員彼此之間可以相互跨越,連帶關係鬆散,而致使成員不但沒有清楚意識到派閥的存在,相對的,認同也是模糊而曖昧。此時,派閥若有的作用的話,它往往只是以一種隱性潛在、且是遊絲一般的方式發酵著。只有在某種特殊的狀況(如被挑釁或利益面臨嚴重威脅)之下,派閥感才會以或是暫時且模糊、或是趨向更明顯而穩固的姿態浮現出來。

在俗世的現實環境裡,派閥的存在通常是依附在、並呼應著社會資源的分配現象,而這即標示著競爭(乃至是衝突)現象必然是存在著。尤有進之的,這更意味著與衝突對反、但總是相隨而生的種種合作和妥協形式,也會呈現出來。於是乎,就在競爭、衝突、合作與妥協等等社會互動形式之多重而多元的錯綜交匯作用之下,人與人之間往往不自主地展露出合縱連橫的情形。有人就認為,這樣的現實社會生活,雖說是複雜、詭譎,但卻是豐富而多采多姿,而樂此不疲地把自己捲入其中。

若說當前的台灣社會學界因有著派閥而導致在諸如利益分配、理念、乃至意識形態等等上面有所分歧,並因而產生了明顯衝突,甚至導致不時有著合縱連橫的權力運作現象出現,應當是言過其實的。依我個人的觀察,在台灣的人文社會學科界當中,社會學界可以說是一個比較不受到傳統學術界強調年序尊卑、學校出身背景或親疏遠近之門閥觀念所左右的學術社群。相對來看,它有著一個比較是屬於西方學術傳統強調開放、平等、且重視所謂「客觀理性」的規範性共識的基本認知模式。就我個人的經驗認知來說,這樣的情形所以可能生成,似乎是以底下兩個條件做為後盾。

首先、相對其他的人文社會學科的專業學門,社會學在台灣是屬於晚起的學門。誠如上面提到過的,所謂的第一與第二代的,不但人數不多,而且,在當時的台灣人文社會學科界裡,他們更一直無法搶到發言的主導權,甚至連讓自己(與社會學)「曝光」的機會,也都一直是處在邊陲地帶。{16} 尤其,自1960年代起(特別是中後期以後)行政院國家科學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積極介入學術界本身的運作,扮演起協調、支援(特別是提供研究經費與個人津貼補助)與爾後更為直接「支配」的角色以後,一個學者能否有機會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參與「國科會」的業務運作,無形之中成為搶得資源,乃至建立學術「霸權」的關鍵。在此一權力塑造與爭奪戰的當中,起步較晚的社會學界顯然一開始就是處於落後的位置。{17}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發展到第二代為止,台灣社會學界並不像有些學門,有著明顯居霸權地位的個別「大老」出現。{18} 如今,第三代、乃至第四代人才輩出,日後? O否會出現手握霸權而足以呼風喚雨地左右整個學門的「大老」,則實有待做進一步的觀察的。不過,依我個人的觀察,儘管這樣掌有「實權」的個別「大老」或許並未見明顯呈現,但是,權力集團的雛形卻是日益浮現出來。{19} 對此一現象,將在下文中再表示更進一步的意見。

其次,審視西方社會學誕生在西歐社會的歷史背景,敏於反思和批判,尤其慣於挑戰建制(因而,往往較為左傾,也較為激進)可以說是過去長期以來西方社會學(特別是西歐社會學)展現出一種「理性的個人主義」典範。或許,這也正是社會學有別於其他相關領域最為明顯的地方吧!{20} 這樣的風範施及於1970年代以後的台灣社會學界,影響所及似乎更是明顯。

在此,我願意特別強調的是,依照我個人的認知與從業經驗,打從1950年代社會學正式出現在台灣的學術建制之後,分享學術權力資源的特定權威「吻啄」次序 (pecking order),{21} 基本上就一直沒有明顯地在社會學界出現過。觀察過去社會學界裡較有條件成為所謂「大老」的第一、二代、乃至第三代中較年長者的經歷,我們不難發現,並沒有任何一個人長期擁有足以左右其他人之學術生涯的實質權力資源。{22} 因此,若說台灣社會學界裡有所謂的「大老」,那也只不過是徒具象徵意義的稱呼而已。情形所以會是如此,我個人認為可能的原因有五:

(1)在「國科會」以建制的方式介入學術界的資源分配與成就認定之前,除了聘任、升等與「政治思想干預」之外,在早期的台灣シN界裡,資深的學者實無太多具體的客觀資源條件來約制其他學者的表現。

(2)平心而論,誠如上面提到過的,這些具「大老」之形式條件者,普遍來說,並沒有具備足夠與其名分對稱的學術聲望或具體表現。

(3) 其中容或有些人是具有成為掌霸權條件的「大老」,但卻因個人的人格特質而不願經營此種機會,或喪失了經營的契機。

(4)就目前的發展狀況而言,可能是最重要、也是最具決定性的因素,莫過於是此處所提到之這種敏於反思和批判的「理性個人主義」典範產生了相當的作用。正因為有了這樣之典範的存在,基本上,第三代以降的台灣社會學者,相對地較懂得「自制」,願意遵行他們所認定之西方學術界定義的「理想」客觀規範要求。

(5)最為現實的客觀條件是:自1980年屬第三代的後期者興起,台灣社會學界人才輩出而開始蓬勃發展。若說這才是台灣社會學真正有所發展的開端的話,那麼,這即意味著,台灣社會學界一開始發展,就呈現「群雄並立」的格局,沒有誰有條件佔有所有(乃至只是大部分)的權力資源,也沒有誰可以長期擁有左右一切的條件。正是這樣一個「客觀」條件的呈現,所以,我才會說,若有霸權出現的話,也只有權力集團。不過,晚近,台灣學術界提出所謂「追求卓越」的口號,努力向西方「先進」國家(實則是美國)看齊,形成了一種強烈自我要求的集體意識,尤其是一種建制性的壓力。可以預見的,在此一口號的驅動下,對所謂「學術品質」的規範機制予以建制化的現象日漸明顯,而這也因此可能成為推動、且強化權力集團(至少其雛形)日益浮現的基本動力。當然,社會學界理應也會是不例外的。

伍、台灣社會學界的主流意識型態與其效果意涵

既然,就現實而言,形成派閥(甚至霸權)乃是人之社群所具有的普遍現象,因而,在討論有關派閥的缺失問題時,現實地來看,整個關鍵的所在就不應在於消滅派閥,而是如何導引這樣的現實現象向著較為良性(至少降低惡性)的方向發展。在這樣的前提之下,如何使得霸權(或權力集團)的負面作用降到最低程度,於是乎,也就成為促進一個學術社群「向上」發展的前置課題了。唯有如此,我們才能進一步地使派閥與霸權有著發揮正面作用的條件。在此,我不擬討論這個關涉「應然」面向的問題,而僅對一個屬於「實然」性質的課題提出個人的看法。這個課題是:在前面所指陳的諸多條件下,台灣社會學界到底呈現了一些怎麼樣的權力集團現象?

從前面提到過的一個現象,即台灣社會學者留學美國的比率居壓倒性的優勢,我們可以推論:假若美國社會學的訓練潛存有一個主流意識傳統的話,那麼,這個主流意識就會順理成章地為留美的台灣社會學者們接受下來,除非一個人能夠保持高度的自我警覺,一直對自己所學的持有著自我批判的態度,並能夠從不同的學術傳統吸取另類的經驗。那麼,到底,美國社會學的主流意識是甚麼?這無疑地就成為關鍵的課題了。

大體來說,現代西方自然科學的精神傳統講究的是,一切的研究都需要有經驗實徵性的證據做為後盾來支持,否則,都是不足採信的。基本上,這樣的實事求是態度是可以接受,甚至也應當予以肯定的,但是,不要忘了,一個對科學認知的基礎稍有瞭解的科學家理當都會同時體認到一項「事實」:任何的科學方法與程序的運用,事實上均內涵有一些不可避免的「瑕疵」。因此,無論就信度或效度而言,它有著一定的極限。{23} 如此一來,謙虛地不斷自我懷疑與自我批判,同時認識到自己所援用之方式、策略、乃至立論本身的侷限性而不越位,更是一個科學家必要具備的基本倫理態度。然而,弔詭的是,這樣一個後者的強調,經常卻是被自認為「科學家」的一些社會學者們所遺忘。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基本上,這更是一種對社會學做為科學之「歷史源起狀態」{24} 的遺忘,其表現在西方社會學傳統中者,又是以採取實證主義做為思維與認知模式的表現特別明顯,而這恰恰是潛在於美國社會學之知識傳統中的主流意識。 {25} 準此,一向即極端地向美國社會學傾斜靠攏的台灣社會學家,特別是當前掌握權力機器的第三與第四代,打從一開始,自然是不自主地以這樣平面化的經驗實證思維和認知模式做為經營社會學知識的基礎,而且,甚至也以此當成是確立知識之正當性的不二標竿。{26}

在這兒,我沒有意思否定以實證主義之科學觀所經營出來的社會學知識,以為它是完全無效、也是無用的。我所不能同意的,是那極端實證主義的信仰者所以為「唯有透過經驗實徵(甚至是其中更特定)的方式而經營起來的知識,才是科學的,也因此才有價值」這樣的主張。換句話說,只要不越位的話,做為一種逼近「社會實在」的進路,所謂經驗實徵的研究策略還是有著一定的意義與價值。是的,在今天的台灣社會學界裡,極端的實證主義信仰者其實並不多見的,但是,在潛意識裡,認知上傾向實證主義者卻是不在少數。特別,當對別人的研究成果實際進行評審時,潛意識地以實證主義之科學觀的立場來操作,依我個人的意見,一直就是主流心態。{27}

對我來說,台灣社會學深受美國(或更擴大來說,整個歐美)社會學知識傳統的影響,是遠遠超過單純的實證主義的認知模式而已。整個台灣的社會學思考所賴以運作的概念架構,幾乎全是由西方「先進」社會移植進來的,可以說是不折不扣的舶來品。{28} 就十九世紀以來東西兩種文化不對等的交流歷史的角度來看,這原是沈澱著甚多無可奈何的歷史命運際遇,實也無法、更是不應予以太多的厚非的。固然,做為一個非西方的社會學家,我們實有必要對孕生自西方特殊之歷史背景與文化傳統的社會學概念,以保留的態度不時予以反省批判,但是,在這兒,我認為,我們還是可以再退一步地來接受歷史所賦予的現實命運,而以為只要我們一直保持著審慎而批判的態度,運用西方社會學的概念來分析台灣社會,還是具有著一定的恰適性和妥貼性。況且,現實上,這更是無以避免的歷史宿命,因為,經過了這一、兩百年來西方現代文明不斷地洗禮,我們的社會畢竟也與現代西方社會分享著一些極為? @同(至少相似)的結構特徵。

情形雖說是如此,然而,在我可以觀察到的範圍裡,對當前台灣社會學界裡同仁們所依循的基本操作準則中有一個基準點,我還是深深不能同意。這個基準點是:無論實際進行自己的研究、傳遞知識、撰寫論文、或對別人的研究和論述進行評論時,一切都以美國(或謂西方)社會學所設下的認知典範做為唯一的歸依。說來,這樣的認知態度是因為長期以來缺乏屬於自己的知識系統與自我意識所孕生之自卑心態的典型表現,而這恰恰在盲目崇拜殖民者的被殖民者身上最經常見得到的。 {29} 真碰巧的,在今天的台灣社會學界中不少意氣飛揚(尤其年輕一代)的社會學者身上,我們正可以看到這樣的心態以不同方式與不同程度發酵著。{30}

處在現代西方科技理性文明一直高居優勢地位的時代裡,向西方模仿學習,原就是十九世紀以來之非西方社會的人們認為圖謀自立生存的必要途徑。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之下,台灣社會學一眛地向世界第一強權–美國的社會學知識建制緊緊地靠攏,

本就有著用來加持、並保證自己的學識能力的潛在作用。遺憾的是,在這樣的歷史格局裡,與一般人相比較,社會學家的智慧似乎並沒有顯得更加高明,感覺也沒有來得更加敏銳。正相反著,專業知識的權威性反而使得社會學家的定見更深,因為唯有把自己所接受的知識體系當成是「真理」的述說而堅實地信仰著,他們的身分和象徵地位才得以牢固地被保證著。於是,知識的傲慢變成是確認知識之權威性的一種必要矜持,也往往是最佳的護身。如此一來,學者(當然包含社會學家)往往變得比誰都頑固,但是,他們自己則自認為,這是捍衛真理、或擇善固執、或堅持學術良知。其實,說穿了,在本質上,這與初民社會裡的巫師因掌握了咒語和巫術的專有權而成為人人崇拜、敬畏的權威,又有甚麼不同呢?其間所差者恐怕無幾吧!

挾持著科學的名號,專業知識幾乎已成為是一種無神的現代信仰,而且為所謂的「學者」所壟斷,並同時把他們與芸芸眾生輕易地區隔開。那專業論文中詰屈聱牙的陳述和撲朔迷離的概念,總像古代巫師的咒語一般,叫人不寒而慄。{31} 一般的人們更因自己的無知而對它產生了無以名狀的敬畏心理,感覺到倍加肅然起敬。於是,在實際的現實情況中,特別是表現在向西方現代文明高度傾斜的非西方邊陲社會裡,一般人的無知、專家的傲慢、與知識份子的熱情使命感,總是交織在一齊,而為科學知識成就出一種難以撼動的無比神聖地位。

總而言之,當以上所陳述如此一般的「科學」態度以潛意識的狀態活動在從業人口迷你短小的學圈的時候,一旦其內部自身之權力互動所可能內涵的「暴虐」作用發酵,其效果往往會顯得特別明顯。情形何以是如此,讓我在底下試著提出一些說法來加以申述。

首先,誠如在前面提過的,迷你短小的從業人口容易促使主宰的權力集中在少數資深而被認定是「有成」的「前輩」手中的現象特別明顯。尤其,今天的台灣學術界裡瀰漫著追求所謂「卓越」的風尚,這使得那些(特別是留美)的學術領導階層以一個美式的基本信念–「不發表則消亡」(publish or perish) 的制式規範–做為評比的基本判準,並進而強調進軍國際(實則是美國),因而,一個學者的學術論文能否刊登在國外(特別是被列在美國人所創造之SSCI)的學術專業刊物之中,乃是判定一份研究成果的良寙與界定這位學者的品質的標準。這麼一來,界定所謂「學有專精」的有成者,是有著更為「客觀」的標準,但是,霸權的形成於焉有了更加具體而穩固的「客觀」依靠基礎,而且,也更加有機會形塑出少數「學術有成」的「傑出頂尖學者」,他們於是乎成為有條件操縱學術資源的當權者。在一個迷你短小的學術社群裡,他們自然而然地是佔據了幾乎所有可以操控資源(包含諸如自身獲得? 媞堛獐U與榮譽、以及對研究經費、獎助機會、榮譽之給予等等的審查與核定,或種種有關整個學術研究發展與高等教育之政策的釐訂等等)的機會。

其實,資源操控在一些少數「學術有成」的「傑出頂尖學者」的手中,並不是絕無僅有的特殊現象,而且,也不是只見諸於學術界而已,這可以說是一個相當普遍的一般社會現象。然而,對台灣社會學界而言,問題的關鍵在於,因為整個社群的人口過於迷你短小,導致「異類者」企圖創造足資具另類(甚至只是另外的僅僅一個)選擇機會的「對抗」空間,在現實上都是不可能的。結果是整個資源以及所有的「榮譽」和「成就」幾乎都集中在這些少數的「有成」者的身上。

其次,在此,讓我特別單就保持審查制度的所謂「公正性」做為例子來做進一步的說明吧!在像台灣社會學這麼一個從業人口迷你短小的學圈裡,審查時保持匿名與否,其實,往往已不是那麼重要。所以這麼說,那是因為,從業人口的迷你短小,本就使得企圖在彼此之間保持一定的匿名性,變得幾乎是不可能,只要指頭稍稍一扳,就可以猜出是誰審查的。而且,審查者也一樣,甚至只要一看文章的題目,頂多,把文章看個幾頁,就立刻猜得出是誰寫的,準確度經常是十不離八九。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個人要保持完全的客觀中立態度,談何容易?以至於實際的情形往往是,表面上自己以為是保有了客觀中立的態度,但是,實則是整個人的情感感受都投入。尤其,在極為關鍵的時刻(如在「通過」與「不通過」的邊緣),情感性因素的介入、對特定認知與思維模式的好惡、甚至派閥的歸屬認定產生了作用,更往往是無可避免。同時,在這樣迷你短小的圈子裡,要不,就是專精、且偏好的過於集中(體現在台灣社會學界裡的,即如所謂「階層與社會流動」的研究);要不,就是各有所好、各有所長,甚至南轅北轍,難有搭調的可能(體現在台灣社會學界裡的,如所謂的「社會理論」)。不管情況是怎樣個樣子,結果所呈現的,往往總是兩個極端情況:若不是相互包庇奧援,就是相互砍殺凌虐。就現實體現在當前之台灣社會學界中的情況來看,情形則似乎是以後者較為明顯。{32} 尤其,倘若審查人又是集中在各個次領域中少數「有成」的學者手中時,那麼,自命是高標準、高品質、但實則可能是充滿著偏見與「暴虐」的審查意見,無疑地是扼殺了許多研究成果呈現在大家面前的機會。

陸、對台灣社會學未來發展的一些期待

順應著時代的潮流,固然我們不能夠(或許,也不應該)像過去第一、二代的社會學者一般,以人情關係、身分地位、或輩分等等來決定論文是否可以刊登、或獲得升等與獎助的機會,但是,也不應以跡近「過分」嚴苛的態度來相互折磨,藉著製造別人的挫折來證成自己的敬業、用心和學養的恢弘。需知,在這學門剛起步萌芽的階段,尤其是一個人口的絕對數量尚屬不多的學圈裡,彼此之間以「超高」標準來相互詰難,只有創造更多的相互挫折與創傷,帶來的只會是更多的怨懟與不滿。這不但加深了彼此之間的距離,而且平添更多本質上是意氣用事之成份較多的情緒性(或利益性)派閥,因而,在整個社群當中孕育了更多的相互疏離氛圍。對一個人口數眾多的學術社群(如美國社會學會),圈內有著這樣的疏離氛圍,毋寧地可能對主流產生一些正面而積極的反思衝擊作用。但是,對像台灣社會學界這樣一個迷你短小的社群來說,縱然這樣的疏離氛圍大到一個程度,它也不足以形成一股力量來促

使主流霸權進行自我反思。相反的,這只有更加導使權力集團有著更為有利的條件一直霸據著種種資源,進而界定著何種的社會學知識與研究形式才是「正確而正當」,因而,才是「正統」的。{33} 這樣的正統性的塑造,對一個正處在起步階段的迷你短小學術社群而言,情形有點像台灣俗語說的:「還沒學會走,就要學跑」,帶來的將會是一種過早來臨的宰制現象。我深以為,這很不健康。

在我的認知裡,一旦怨懟而疏離氛圍不是例外而是有著一定的普及性的時候,這樣之「早熟」的權力集團的宰制,將只會把權力推到一種看似有權、但實則無力的孤芳自賞境地,而只是在小茶壺裡翻騰開水,製造一些小風暴,讓權力集團中的少數人在其中乾過癮。是的,這些少數人確實是掌握了「官定」的權力機器(如教育部或國科會裡一些具決定性的權力機會,如審查、規劃、政策的釐訂等等),界定了何種的社會學論述方式與內容才具有著正當性。而在這中間,當然,更是為「有權」的個人帶來了一定的名與利上的成就(如榮獲傑出人才或院士的頭銜、或獲得國科會的研究獎金等等)。但是,依我個人的意見,對導引整個學術發展的立場來看,以這樣的方式來塑造學術的獎懲規範建制,基本上,類似在製造普洱茶時,以沃堆方式來催化發酵的做法一般,是一種進行揠苗助長的催熟工夫,以至帶來了一種不正常的「成熟」假象。對這,說是「早熟」,其實並不對的,因為它根本就從未有過任

何之「熟」的成份在。

以揠苗助長的催熟方式而帶來的「成熟」假象,看起來,往往像似帶來了蓬勃發展的景光,然而,這本質上只是一種無根而虛飄的表象榮景而已,是不踏實的。對整個台灣社會學的長期發展來說,這樣的榮景假象,基本上是起不了任何正面而積極的助益作用,甚至可以說是帶來了嚴重的內傷。所以做這樣的說法,有一些理由我認為是重要的,底下,讓我就此做說明。

首先,我要指出的是,對長期受挫的無力者來說,到頭來,他們往往容易與權力中心產生自我疏離的情形。一旦這樣的人愈多,權力集團中心實質上的有效「統制」(更恰切來說,應當是影響)轄區,顯然就反而變得愈小、也愈顯得無效,更不必期待他們會有甚麼具挑戰性的反思契機了。這情形倒有些像中國周朝末期的皇權一般,其有效統治範圍往往僅及於京畿附近,它有的只是一個「共主」的象徵名號而已,而且,一切的榮景僅及於自家的皇宮,任何有心向外發展的企圖努力都顯得欲振乏力,不可能看得見任何實際成績的。

總之,誠如在上面已經約略提到的,由於整個的絕對人口數量不夠多,這些疏離者又是零星而分散著,他們往往並不足以形成為一個有足夠臨界人數的次團體,因而,疏離並不足以讓這些「邊緣者」形成為一股動力,使得他們有機會建立起自己的基地(如辦一份較具自我屬性的學術刊物),可以形成另類、但卻是具對等有效力量的勢力來表達抗議。現實上,結構性條件的不利限制,使得他們所能做的只剩下一樣的動作;那是:遠離權力集團所界定的「官定」遊戲,成為一群自我放逐的無聲「小眾」。當然,在主流權力集團的眼中,這些疏離者往往即是學術品質低下、且甚至是自甘墮落的「失敗者」,是應當被遺忘、也可以被忽略的一群。就我個人的立場來說,對一個學術活動正處在起步階段之迷你短小的學門,一開始,就有意或無意地為論述的基調訂有了「正統」,因而把一些未能同調的同仁推擠在外,將會對整體的發展產生了一種自我扼殺的負面效果。結果帶來是,在認知與思維態度上型塑

了更緊密、更深邃的特定意識型態,而在發展的一開始,事實上就已經把自己導入了死胡同。當然,或許,這些考慮都是多餘的,因為主權者總是吃香喝辣的,靠著他們自己所撐出來的「榮景」,早已宣告了社會學的發展是蓬勃、也是成功的。這樣的自我界定、自我衍生、自我證成的理路,不正就是整個台灣學術界(當然,也包含了社會學界)早已存在的一種現象嗎?然而,當我們說這只是一個自我陶醉的虛擬假象時,也只會被譏笑為是失敗者的酸葡萄心理作祟所說出來的托辭罷了!

其次,在上一節中,我曾經特別提到,晚近台灣學術界的領導階層強調所謂「進軍國際」,做為檢驗提升學術水準的具體指標。在今天這樣一個已明顯朝向全球化的時代裡,現實地來說,實在沒有太多的理由讓自己懷著「義和團心態」,閉起來門來造車的。尤其,對一個具有進取心的邊陲社會來說,所謂「進軍國際」,至少向先進國際勢力看齊,其實是一種可以理解、也可以預期的「良性」的企圖心理。況且,就整個現實的歷史發展進程來說,欲提升學術水準,更是不能不對西方「先進」社會的知識體系有所關照的。{34} 但是,就人文社會學科的諸學門而言,是否應當鼓勵以英文(或其他西方文字)來寫作、並發表在西方世界的學術刊物裡,尤其是以如此的作為做為判定一個學者的成就,著實是一件可以討論、甚至是予以質疑的課題。

是的,從十九世紀以來,一向就缺乏自信心、且有強烈自卑潛意識情結之邊陲社會的人們,努力學習向西方中心社會認同而靠攏,原本就不是少見的,因此不足為奇。但是,對社會學者來說,倘若絕大部份的人也是懷著這樣的心態,那麼,我認為,就相當值得檢討了。

回顧西方社會學發展的歷使背景與進程,有一個特點是相當明顯,且一直被西方社會學家奉為圭皋。這個特點是,其學術傳統甚強調開放性與批判性,而儘管批判指向的是外在的社會現實實在本身,但是,自我反思的批判精神卻是一直內涵在整個傳統之中的。沒錯,我深知,只要一提出傳統來,不免就有假權威來扣帽子的嫌疑。再說,縱然自我反思的批判精神確實是西方社會學的傳統,我們實在也沒有非承接下來不可的絕對必要。尤其,在今天這樣一個主張多元化、去中心、與去權威的「後現代」場景裡,諸如漂蕩、變動、更易、拼貼等等幾乎已成為普世的價值,因此,任何以某種特定的傳統做為終極性的標竿以來檢討台灣社會學的現況,若未能普遍獲得大家的肯定,原是可以理解,也是必須接受的。畢竟,一切的活動(包含社會學的研究)都可以看成只是一種極具遊戲性質的潮流而已,其中本就容不了、也沒有必要容納「真偽」的問題,那太嚴肅、也太沈重了。

是的,上述這樣的說法,是可以說得過去的。這也就是說,堅持以西方社會學的特定傳統精神做為評論當前台灣社會學發展的基礎,在態度上,興許是有嫌趨向保守,甚至,可以說是食古不化的。然而,在此,我還是選擇這樣一個來自西方社會學的傳統,做為檢討台灣社會學發展的標竿。所以這麼做,其實用意是相當明顯的。我認為,發展至今,台灣社會學才勉強算得上是真正開始要進入「起步」奠基的階段,而在這起步奠基的階段,自我反思的批判將會是特別有助於整個社會學開展更為多元、開放的發展空間的。尤其,如此才不至於使得整個學們在一開始就立刻被定於一尊,形塑出一個獨大的權力集團,而窒息了所有其他之另類的可能性。否則的話,整個社會學思考的想像力將被扼殺,而且,文化感應力也將跟著萎縮。

行文至此,我願意再特別提出底下的一些意見來與讀者分享。首先,我要說的是:假若我們期待社會學的研究有助於人類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種種困境遭遇的話,那麼,當我們進行社會學的思考時,是否能夠發揮想像力與文化感應力,相對地就變得是重要了。然而,如何讓社會學的想像力與文化感應力發揮出來呢?這樣一個重要的問題,難以三言兩語就打發掉的。為了回應這個問題,首先,讓我借用Tyrell的說法來做為切入的介面。他曾以散發性的(divergent)和聚合性的(convergent)兩個辭彙來區分「不可以使用邏輯理由來解決」和「可以使用邏輯理由來解決」的兩種問題形式。他指出,生命基本上是由散發性的問題維繫著,而這些問題始終是「懸而未解」,或許,只有死亡才能提供解決。但是,聚合性的問題卻是人類最有用的發明。做為一種發明,它並不是真正以本有自在的姿態存在著,而是經由一種抽象的程序被人創造出來。準此,一旦問題得以解,解決方案就可以被寫下來,並傳授給其? L人。如此,往往可以使得接受的人不需再重蹈當初開始尋找解決方案時的心路歷程,就馬上可以予以運用(引自Schumacher 2000:104)。

Schumacher即指出,諸如物理和數學等等的知識,就是只管著聚合性的問題,而這正是其為何可以不斷「進步」,讓每個新世代都能承繼先人之遺緒,而在百尺竿頭上更進一步的緣故。不過,人們所付出的代價往往可是相當沈重,因為只跟聚合性的問題打交道,是不會融入人們的真正生活,有的,只是一再地遠離。職是之故,以自然科學認知模式為基架之實證主義的科學態度,基本上就是希望靠著一套「削減」的程序,把所有的散發性問題轉化成為聚合性問題。如此發展下來,結果往往是窒礙了足以提升人類生活層次之潛在力量的發展,也使得人類天性中的情緒部份一再淪落(Schumacher 2000:105, 106)。

其實,這樣之區分的說法,早在十九世紀的德國學術界就已經成為討論的重要議題了。 Max Weber 主張社會學研究的要旨在於對社會行動背後的意義進行詮釋性的理解,其實就是呼應著這樣之對「現象」分殊特性的認知。對台灣社會學家而言,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大家沒讀過Weber的著作,以至於不知道有這樣的說法,關鍵是在於,大家沒有充分感知到Weber這樣的提法背後所蘊涵之認識論(與方法論)上的深刻意義罷了!

對身處文化邊陲地區的台灣社會來說,儘管容或社會現象所內涵的散發性問題意識,才是一個具社會責任意識的社會學者真正應當面對的課題,但是,一再地把研究課題「聚合」化,卻是台灣社會學者實際操作的基本樣態。這正說明著實證主義的思維幽靈一直是盤據著台灣社會學者的心靈,而且是心靈的深底之處。在這樣的一般狀況之下,整個問題的重點已不是強調「量化/質化」或「理論思辨/經驗實徵」之兩元分殊的課題可以來說明了,因為,在兩造的身上,我們看到的都只是實證主義的聚合性思維幽靈。這表現在自認接受了「更完整」(也就是「更良好」、「更優秀」)之西方(特別美國)「科學」社會學訓練的社會學者身上,可以說是明顯的。他們確實是孜孜勤奮地做著研究,也有論文發表在所謂的「國際」刊物(當然,是SSCI 所列舉的),但是,他們對話的參照對象卻始終只是一向熟悉之相對應的西方社會學論述,舉凡概念、理論架構、研究策略、思維模式一應都是「上國」的,而? o一切與他所生活的台灣社會,尤其周遭之芸芸眾生所感知的(特別是有關散發性的)問題,基本上是毫無瓜葛的。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台灣社會學家們有著各自、且往往平行而不交錯的參考團體。這些參考團體是指向西方的社會學界,其中,當然,美國社會學者是最主要的參考對象。於是,在做學問上面,台灣的社會學者們彼此之間既搭不線,也不想搭上線。{35} 這使得社會學者雖是身體共處在同一個鄰近的空間(例如,同一個學系裡),但是,他們的心智卻是互不來往、也互無影響的可能。他們之心智活動所歸屬的「隱形學院」(invisible colleges) {36} 是遙遠的美國、英國、法國、德國、加拿大、或乃至日本社會學界,尤其是他(她)過去留學是國時的師承歸屬。

顯而易見的,這樣以跡近平行不搭線之自外移植的聚合性認知模式來進行社會學研究(尤其是學術性的互動,特別是評比與審查),不但使得台灣社會學者彼此之間漠視對方的研究成果,而且往往也使得上下代之間的聯繫變成本質上具短利之功利取向的互動(諸如提供研究助理機會、吸取西方最新的知識、撰寫出國留學的推薦函、建立良善的人際網絡等等)。在這樣的一般情況下,結果是,原本就已是迷你短小的學術社群,實際上,更加顯得是特別的迷你短小,情形幾乎是每個社會學者都「自成一家」,在學術研究上,彼此不互相來往。如此一來,整個台灣社會學的研究成果難以形塑集體累積性,這自然也就構成不了實質的「學術傳統」了。個人的學術研究於焉成為只是一種炫耀自己熟稔西方知識的概念遊戲、或謀生工具、或生涯托體、或謀求名利的道具而已。人在,研究在,人亡,研究亡,所有過去的研究成果終究都化成灰燼,被一再吹進的「新」西風不斷地吹走,任何的努力都留不下絲毫的痕跡。{37}

對我來說,倘若台灣的社會學者沒有認真地去體認一個社會現象(因而,社會學知識)所內涵的散發性特質,也不知體悟本土之特殊文化傳統、社會條件與歷史背景等等,對孕育社會學知識乃深具意涵、且為必要的話,他所做的學問將會只是一場文字遊戲,也許論述內容四平八穩、中規中矩,對西方的文獻引註十分齊全,而且也緊貼西方社會學的主流概念、理論與議題,深具「國際化」的要件,但是,他所呈現的內容卻是缺乏生命力,難以讓人們有所感應,也總令人覺得與自己所經驗的台灣社會有著距離,甚至是不相干的。然而,弔詭的是,在有著居主流優勢之西方(尤其是美國)「先進」之知識體系做為後盾的情形下,居優勢地位之那些「學有所成」、且往往自命不凡的留洋社會學者,總又是以他自西方學到的東西做為座架來評斷一切。結果,除了眼界高不說外,凡是不合乎他那「優越」知識體系的規矩所界定的(實則,應當是有限且偏狹的)範式,都不足取,也因而在品質上都有問題。在這麼的情況下,譬如,本土所訓練出來的「土」博士,總因「飼料」不儘完全相同,其所表現不同的地方,自然容易讓(至少某些優越感特重的)留洋社會學者覺得,他們樣樣都是不如的,是社會學界裡的「次級品」、或至少是另類的產品。{38}

總之,回頭來看所謂西方的古典理論,舉凡Marx、 Weber 、Durkheim、或 Simmel等人的論述,那一個不是緊扣著他所的時代與社會的特殊性(最明顯的即是資本主義體制)而引生出來的。即使是近代的Parsons、 Bourdieu、Habermas、或乃至Luhmann等人,縱然其論述的抽象理論度相當高,表面上看起來,其提出之論點具有超越特殊時空的普遍性,但是,實則還是反映著他們各自所處之社會的種種歷史與文化際遇,也與過去既有的一些相關論述對著話。因此,任何社會學的論述,追究到底,都是「本土的」。今天,西方社會學的論述所以看起來、也實際呈現出「普全化」的現象,實乃因西方現代理性文明具有優勢性而產生擴散作用所導致的。一方面,我們的社會中的所謂「結構」基架,基本上朝著西方社會的結構基態而發展;另一方面,我們整個學術界的思維認知模式基本上是「舶來品」,乃呈現出向著西方單面、且亦步亦趨傾斜著的情形。{39} 然而,做為一種本質上具備著散發性特質的學問,台灣的社會學要有其特色(因而,有著特殊精神),尤其,要能對台灣這塊土地有所感應、也有所貢獻,本土化是必然要走的方向。即使欲求在全世界的社會學之中有一席地位,尤其是對人類整體文明的未來發展有所貢獻,本土化更是必經的過程(參看葉啟政 2001)。我的意思是:只有先走進西方社會學的深處去掌握其傳統的底蘊,並佐以對本土之種種的關照,再回過頭來反照西方做深切的反思,才可能為台灣社會學尋找出一條有個性、富創意、且能在全世界當中佔一席之地的希望之路來。否則,一眛地跟著西方社會學流行的論述的驥尾走著,學術研究在台灣,將只是一項用來裝門面的裝飾品而已,相當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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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後來,與座落在台中市的省立台中農學院合併,改名為中興大學。如今,它又獨立出來,更名為台北大學。

{2} 就我個人所能蒐集到的資料,至少有下列的文字是相關的:龍冠海(1963)、張曉春(1972)、楊懋春(1976,1980)、蕭新煌 (1981,1982,1985,,1986,1987,1995,1996)、蕭新煌與張笠雲(1982)、蕭新煌與章英華(1996)、瞿海源 (1982,1986,1996,1998)、葉啟政(1982,1988,1995,1996)、黃金麟與謝冷雪(1983)、蔡勇美與蕭新煌 (1986)、文崇一(1991)、徐正光(1991)、顧忠華與張維安(1991)、林瑞穗(1996)、許嘉猷(1996)、葉秀珍與陳寬政 (1998)、陳杏枝(1999)、章英華(1996,2000)、章英華等(1999)、章英華、呂寶靜與黃毅志(1999)、章英華、黃毅志與呂寶靜 (2000)等等。

{3} 有些現象是有所謂的「質性」經驗資料做為佐證的,但是,誠如底下我要指出的,在台灣社會學界這樣一個「迷你短小」的學術社群裡,縱然我隱著姓名而只把這些「事實」說出來,事實上,大家立刻即可以相當準確地知道所指何人了。為了避免在同仁之間引起不必要的困擾,我只能捨棄不用。因此,倘若讀者們感覺到底下的論說多有無法信服之處,那我只好承擔下來,因為,畢竟,「隱短揚長」以臻至「人和」,還是一項值得肯定的美德,我不想揚棄。

{4} 其他如李鴻音和陳國鈞很難說是社會學者,應當歸類為社會工作、社會行政或社會福利學者。另外,芮逸夫和衛惠林兩位實為人類學者。至於楊懋春則是在1958年才由美國來台,距1949年已是九年以後的事了。

{5} 最為大家共同接受的簡單指標即是獲有所謂的博士學位。

{6} 同時參考葉秀珍、陳寬政(1998:25)與蕭新煌(1986:274)。

{7} 指的是,除了負責教學之外,譬如積極參加社會學會的年會、各種研討會、發表學術論文、以及申請行政院國家科學發展委員會所提供的研究計畫與獎助等等。

{8} 這樣的情形也見諸於屬於「第三代」的前段者。

{9} 有關對這個趨勢的發展的分析,參看葉啟政(1988:195-208)。

{10} 我個人認為,只要是在台灣社會學界裡渡過二十年以上的人,理當是不必使用統計數字來「實證」一番,單憑著自己平常在台灣社會學界之聚會場合的接觸經驗,就可以接受這樣的說法的。

{11} 其實,後來,張曉春也參與了文崇一所主持的一些研究計畫。有關文崇一所領導之研究團隊的研究成果,可參看諸如文崇一(1975,1976)、文崇一、許嘉明、瞿海源與黃順二(1972,1975)、黃順二(1975)、徐正光(1976,1977)與瞿海源(1975,1976)等人的研究。

{12} 有關這一段時期的發展的討論,參看葉啟政(1988:208-218)。

{13} 根據蘇國賢與蔡明璋(2003:17)調查的131位社會學者,共有34個專業領域,而每個領域乒均要與其他18個領域分享共同的研究人員。易言之,若說台灣社會學裡之重要次研究領域大約分別有十幾、二十人,那將是一個假象,因為重疊性實在是太高(蘇國賢與蔡明璋, 2003:17-18)。

{14} 或謂意識形態,乃至風尚,亦無不可。說來,這樣的作為只是一個學院理經常要求的儀式性行為,對整個論述的進行往往並沒有任何的實質意義,更未必有任何助益的。

{15} 參看註13。

{16} 依我個人的觀察和意見,譬如在1960年代初期,發生在台灣大學,特別是奉哲學系殷海光教授為龍頭領袖的所謂「新啟蒙運動」,就未見有社會學者參與。當時,以《文星》雜誌為園地,許多學者(尤其是年輕一代的)對台灣社會與中國傳統文化等等進行批判,當中,除了當時在台北之法商學院社會學系任教(後來移居澳洲)的居浩然之外,也是見不到社會學者發聲的。即使在更早知識份子以諸如《民主評論》與《自由中國》等雜誌發表意見的時代裡,基本上,設學者也是闕如的。縱然當時以撰寫《從傳統到現代》與《現代人的夢魘》二書而名噪一時的社會學者金耀基(1966a,b),也還沒到美國修習博士學位。況且,就其在學院的訓練背景而言,金耀基從就未在社會學系待過,儘管後來大家公認他是社會學者。再說,縱然我們把焦點擺在所謂的「純學術」的領域來看,到了1970年代,當以心理學者楊國樞與人類學者李亦園等(等同於社會學界中之第二代)所領導的一連串學術研究風潮(如? {代化、科際整合與中國人性格等等),雖社會學者參與,但是,基本上,他們都不是居主導地位的要角。譬如,在李亦園與楊國樞在年所主導的《中國人性格》研討會當中,雖有當時任職於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的文崇一、台灣大學社會學系的朱岑摟以及台灣大學農業推廣學系的楊懋春和吳聰賢等四位一向被定位為社會學家參與,但是,他們並不是主角。況且,當時修習歷史學出身的文崇一教授並還沒「改宗」做為社會學者,而甚至被歸類為人類學者(見李亦園、楊國樞)。至於吳聰賢在美國留學期間接受的訓練基本上是農業推廣學,而不是社會學。所以,真正夠稱得上是社會學者的只有朱岑摟和楊懋春兩位。即使今天被定位為社會學者的瞿海源,當時也是以心理學家的身分參與其中的。

{17} 在1978年至1984年之間,筆者曾先以兼任副研究員、爾後以兼任研究員的身分同時任職於「國科會」的人文社會科學處。當時,個人就發現,雖然社會學被歸類為一個獨立學門,但是,無論就可能曩括的研究從業人員的數目、研究計畫的數目、與使用經費的多寡而言,相對來看,這都是一個業績「短小」的學門。而且,以當時人文社會學科界之資深學者的的學術成就表現和一般聲望排比來說,當時的資深社會學者(甚至包含國科會人文社會科學處所聘之社會學領域的「諮議委員」),平心而論,都是難以與其他領域相評比的。即使與從業人口比社會學還小(或至少是相當)的人類學相比較,情形也是如此的。

{18} 我當然可以把這些「大老」指名道姓地說出來、並加以分析,但是,如此一來,這將會變得過於敏感,引來不必要的爭端。再說,對台灣人文社會學科界的「大老」現象進行社會學的解析,並非本文所關心的旨意,因此,在此,我就把「大老」現象存在於某些特殊學門當成是毋庸爭議的既成事實,有關的細緻舉證工夫也就打住不提了。說來,基本上,這是我個人身處台灣人文社會學科界裡近三十年來的經驗感知。尤其,個人曾經以兼任研究員的身分在「國科會」的人文社會科學處任職過一陣子,深體會到這種「大老」現象的存在與其可能產生的影響。

{19} 在此,必須區分權力集團與影響集團兩個概念。前者指的是一群實際掌握了足以左右齊他人之具正當姓的權威機制者。最典型的例子即是如手中握有審查別人之著作的大權、實際參與學術政策的釐訂、或決定研究計畫的給與等等。至於影響集團指的則是它是以說服的方式來左右別人的行為、感情、認知模式、或思想等等者。體現在學術界中,其最典型的做法即是透過著作或演講等等的論述方式來進行。大體上,權力集團往往構成為影響集團,但是,影響集團卻未必有條件成為權力集團。

{20} 這可以從1960年代風行於歐美的學生運動當中,不論就教授或學生群體來說,在支持學運(尤其左傾思想)的當中,社會學家始終是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如 Marcuse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而且,在運動過程中,社會學(當然,特指馬克思主意與批判理論)做為一種啟蒙知識。更是重所共見的。其實,這樣的情形也見諸於1980年以後發生於台灣社會的社會(特別學生)運動當中。另外,或許,值得一提的是,當1949年國民黨政府撤退到台灣時,蔣介石曾安排飛機把當時留在北京的「名」教授(特別是北京大學與清華大學兩個單位)載至台灣。在撤退到台灣來的這些人文社會學科的「名」教授當中,就是獨缺社會學家。在 1983年,香港中文大學曾舉辦了一個有關中國現代化的研討會。這使得自1949年以來海峽兩岸之人文社會學科學者得以有機會首次面對面開會。在這次的會議中,我有機會碰到中國社會學界的「大老」費孝通先生。當時,我即以「何以不見任何一個出名的社學學家跟隨蔣介石? 鴠x灣來」這樣一個問題詢問他。費先生毫不遲疑地回答道:「幾乎所有的社會學家都厭惡國民黨,而同情共產黨,並把中國未來的希望寄託在共產黨身上。」在此,我無意爭論類似「共產黨是否比國民黨好」,或「共產黨是否真的是中國的希望所在」這樣的問題,猺z費先生的話,為的只是表達一個可能的「傾向」:就學門的發展傳統而言,社會學家有比較左傾(當然,用於當前這樣的所謂「後現代」場景,情形是另當別論)的傾向,同時,批判的思維傳統更使得他們比較勇於自我反思、自我批判,而較接受西方啟蒙時期以來所揭櫫的「理性」態度。

{21} 此乃挪威動物心理學家Schjelderup-Ebbe(1935)所提出之概念。他發現,在一群雞當中,總是建立起一個相互吻啄的次序。其中會有一隻是最具優勢,它會吻啄其他的雞,但是,其他的雞就是不敢吻啄它。之後,有一隻是次強的,只有最強的一隻會吻啄它,而其他則不敢。如此類推地發展下去,直到最後,有一隻是居最弱勢的地位,它不敢啄任何其他的雞,只有被其他雞吻啄的份。

{22} 處在深受中國傳統文化的台灣社會裡,即使到了今天,我還是感覺到難以毫無保留地把心中所認定的「實情」說出來。由於這中間牽涉多位前輩與同仁們的種種「私聞」,基於中國傳統所看重的「厚道」美德,我實在無法暢所預言,尤其是形諸於文字,這一點還得商情大家見諒。

{23} 在西方學術界裡,有關這方面的討論可謂是汗牛充棟,不勝枚舉的,現僅順手列舉一些文獻為例,如Kuhn(1973)、Lakatos & Musgrave(1970)、Feyersbend(1988)、Latour與Woolgar(1979)、或Latour(1999)等等。以最簡單的語言來描繪,基本上,所謂的實證主義者相信,在一套制式的科學研究工具與程序的庇蔭下,我們可以根據一些「經驗事實證據」把現象「如實地」予以披露出來。這是一種哲學家Rorty(1990)所說的鏡像哲學觀,它促逼著社會學家認為,只要恰適地使用邏輯以及科學研究方法和程序,即可以經營出一套具普遍真理性質的知識。而這套知識乃運用來描繪(或謂如鏡子般地「映出」)「社會實在」的真正面貌。在這樣的認知模式的催動下,極端者甚至確認自己即是上帝的代言人,正宣揚著普遍真理呢!這樣的思維和認知模式,Giddens(1974:1)管稱呼它為一種模仿自然科學的認知模式,而Cassirer (1923)則稱之為一種「方法決定論」(methodological determinism)。若借用Wolf(2003)的說法,社會學家則是「沒有歷史的人」,他們不需要特別關照歷史(與文化)的情境的。為了提供更為具體的例證,底下,特別以強調量化之實證社會學使用所謂的「測量」為例來做進一步的說明吧!姑且不論其可行與否的問題,對社會現象施予「測量」時,基本上,其性質與對自然現象進行測量時有著根本的不同。譬如,物理學裡頭的「力」(force, F一概念即是以「質量」(mass, M)與「加速度」(acceleration, A)兩個可量化測量之概念的關係來定義(即F = M x A)。因此,「力」的概念是由「質量」與「加速度」二概念(也是測量)以特定的關係來衍生界定,其量度是具Coleman(1964:69)所說之「衍生測量」(derivedmeasurement)的性質。但是,在社會學裡,絕大多數的概念本身都是屬於「基礎測量」 (fundamentalmeasurement),其概念意涵乃與測量指標相互獨立,因而並沒有蘊涵任何預先已存的測量(Campbell,1928: 14)。譬如,「現代性」一概念的實質內涵並不能直接從用以量度它的「現代性量表」來衍生定義。所謂的「現代性量表」只是做為一種指標,被認為具有足夠的信度與效度來「反映」「現代性」的意涵。然而,事實上,這經常是令人懷疑的,因為,在概念的意義指涉上,其間是有落差,甚至是完全脫離的。更具體來說,它所涉及的「代表定律」(representation theorem)與「獨一定律」(uniqueness theorem)經常是不足,也是可疑的(參看Suppes & Zinnes 1963)。倘若我們再把測量尺度的問題考慮進來,那麼,在對社會現象進行量化測量的處理過程中(如進行統計母數的計算工作),所可能牽涉的問題更是嚴重。譬如,Weitzenhoffer(1971;25)即指出,當Hull(1943)對學習過程進行數學化的運算時,就完全忽視了測量尺度所內涵的基本極限(譬如,某些尺度只能市正整數,不能是副整數,當然,更不能是分數或乃至無理數)。另外一個例子是,當心裡學家企圖以 I. Q. = k M(M為腦的質量)來表達智力與腦汁大小的關係,其所用公式基本上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倘若測量腦的單位是公克(g)的話,I. Q. 是一個無單位、且無絕對零點的距間尺度(interval scale),因此,k的單位就必須是 1/g,而這是毫無意義的。再者,腦的測量尺度基本上是屬於一個有單位、且具有絕對零點的比率尺度(ratio scale),如何可以把它與I. Q. 這麼一個無單位、且無絕對零點的距間尺度擺在同一個公式之? 尹茠竁F其關係,基本上是可疑,也是毫無意義,更是缺乏正當性的。

{24} 這樣的說法是由維柯(Vico)之「新科學」觀所衍生的一種思維方式。簡單來說,根據Vico的意思,對自然界的科學認識要留給創造自然界的上帝,但是,對於凡人來說,人類的社會制度世界也可以有科學性的認識,因為這個世界是由我們凡人所創造的,所以,這種世界得以運行的原理或原因,必然可以在人類心靈的種種變化之中找到(Vico 1989:153-154[§331])。同時,這樣的一種科學比物理學還完整,比數學還真實,因為正如「幾何學在用它的要素構成一種量的世界,或思索那個量的世界時,它就是在為它自己創造出那個量的世界。我們的《新科學》(按:指這本討論人類各民族文明與社會之制度的源起原則的書)也是如此(它替自己創造出民族世界),但是卻比幾何學更為真實,因為它涉及處理人類事務的各種制度,比起點、線、面和形體來更為真實」(Vico 1989:165[§349])。以這樣的認識模式做基礎,Vico認為,新科學是用再創建最初的科學方式來再創造新科學本身,而這最初的科學即占卜術,其他一切科學都是從占卜術衍生出來的(Vico 1989:173-174,191-192,368[§365,391,661])。因此,就其源起狀態而言,來自自然狀態的人(也就是凡人)都有一種聽從自然理性支配和引導的「智慧」能力,而且,這個「智慧」能力本質上是一種具詩性的創造能力(Vico 1989:170-180)。於是,文明起源於「詩性」這樣的說法,乃意味著有關人之存有狀態的哲學人類學預設是任何有關人與社會之「科學」所不能不關注的基本問題,而這個問題的本質是一種具感性、且有文化傳統做後盾之具「神話」性質的信念。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做為社會學者,不能被實證主義企圖以「去」歷史–文化(即「去」時間與空間因素)的方式所矇騙,自大地以為自己就是替上帝宣揚絕對「真理」的代理人,而忘了自己只是「自然」的僕人,應當以謙虛的態度對待自己所面對的世界。

{25} 早在年美國社會學者 C. Wright Mills 已經認定了此一主流趨勢、並提出嚴厲的批評 (同時參看Giddens 1974:1; Levine, Cartar & Gormon 1976; Halfpenny 1982; Ross 1991;葉啟政 1982:132-133,1996)。這樣的主流精神更是影響到美國社會學家營造「結構」一概念,而形塑了主導整個美國社會學之主流發展的所謂「結構社會學」的思維與認知模式(有關的討論,參看葉啟政 2000:150-163)。儘管有些理論傾向的學者認為實證主義已死,因此,一個社會學者宣稱自己是「實證主義者」往往會受到同仁們嘲笑的 (Bryant 1992;Gibbs 1994)。但是,Cartrell與Cartrell(2002)以美國兩個最具權威性的期刊–美國社會學會之機關刊物《美國社會學評論》和由芝加哥大學出版社出版(也是美國最老的社會學期刊)的《美國社會學雜誌》以及其他期刊為對象,抽取在1966-70年與 1986-90年期間所刊登的論文來分析其研究取徑的屬性。他們發現,宣稱實證主義死亡的說法是被誇張了,因為,事實上,整體看,採取實證主義立場的研究,還是一直位居主流地位,而其中使用統計數字的量化研究更是高居六、七成,它並沒有髓時間的邁進而顯著減少。同時,即使是理論取向的研究,也多帶有實證主義的基本信條的(如採用法則性的命題陳述方式、唯名性的定義或操作定義等等)。只是,Cartrell與Cartrell(2002:653)同意 Cole(1992)的說法而一致地認為,如此之實證主義的彰顯,其實只是以實證主義做為優勢圖像(dominant image)而已,社會學者實際操作的,則是更趨向於「實在主義–建構主義」(reqalism-constructionism)。易言之,社會學者體認到社會是被建構的,但是乃受對經驗世界的觀察所限制。在此,必須附帶提到的是,Cartrell與Cartrell發現此種現象也在英國社會學界中看到,只是其風氣不若美國那麼熾熱(按:在英國,持實在主義與建構主義的立場者似乎是較具顯勢)。至於台灣的情形,當然,我早已意識到,這些年來,有一些年輕一代的台灣社會學者(特別是留歐回國的)並非實證主義的信徒。他們採取著其他的「科學」研究進路來從事研究工作(包含持實在主義與建? c主義的立場),其中,有些甚至可以說是「反實證」的。但是,在此,我所以還是拿實證主義做為主軸來進行討論,乃基於一個理由:當前台灣社會學界中的「權力集團」乃為第三、四代所掌握,而這兩個世代之社會學者的心態基本上是屬於實證主義的。

{26} Cartrell & Cartrell(2002:644)為「實證主義」設下了七個「可操作化」的特點,它們分別是:(1)以法則方式的陳述來連結不同的概念、(2)對概念給予唯名定義、(3)運用操作定義或部份性的詮釋、(4)從事假設的推衍以進行經驗撿證、(5)以形式語言(邏輯或數學)來表達法則、(6)以經驗的方式把變項關聯在一齊、和(7)使用統計技術。根據這七個特性,我把在1994年至2003年這十年間發表在台灣社會學界裡的兩個最主要期刊–台灣社會學社的機關刊物《台灣社會學刊》(包含改名前的《中國社會學刊》以及由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和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共同發行的《台灣社會學》(包含兩個單位合併其刊物前原有的《台灣社會學研究》和《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刊》)中所有的論文(包含〈研究論文〉、〈研究紀要〉與〈研究議題討論〉)進行「實徵」的分析。即使我採取最寬鬆的標準來認定「非實證」的論文(亦即以最嚴格的判定標準來界定「實證」的論文),結果顯示:在總共166篇論文當中,使用統計資料的有97 篇(占58.4%),未使用統計數據、但性質合乎上述標準中至少四項者有25篇(占15.1%),而屬於非「實證」的則有44篇(占26.5%)。換言之,前二者加一起,則高達73.5%。假如採取更嚴格的標準來界定所謂非「實證」的論文(譬如,把其中有些對某個特殊領域之實證經驗研究的文章做綜合性的介紹與評論、或進行的是總體性的論述、但風格卻是不折不扣的「實證」的文章都包含進來),那麼,這個數字是會更高的。對我來說,以簡單的語言來描繪,這樣一個主流意識基本上即是企圖把整個西方社會學思維背後所深藏那具特定時空意涵的哲學人類學預設完全予以架空,而以為一切可以如自然科學家研究自然界時一般來建構社會學的「科學」知識。顯然的,如此假設我們可以在完全「清白無暇」的狀況下來進行「客觀」的理性討論,應當是大大可以質疑的。

{27} 譬如,總是以Bhaskar(1986)所說之「實際可能性」(real possibility)的實際效果立場來界定「經驗」一概念的內涵,因而,不但以為所謂的「經驗」必得是以具體可檢證之表徵化的(量化或質化)資料來佐證才算數,而且,也需得是從行為的實際表徵結果來「實徵」,才是有效的。基本上,他們既不接受Bhaskar所說之「認識可能性」(epistemic possibility)一概念所內涵具演繹性質之「因果力」(causal power)的思維模式是具有正當的,同時,也無法接受「一個研究者在日常生活中直接(直覺)獲得的經驗足以做為論述之依據」這樣的認識模式。

{28} 參看葉啟政(1982)。同時,蔡錦昌(1984,1989,1998,2003)以相當獨特而迂迴的方式討論社會學做為一個學門的一些問題,頗有啟發性,也有獨到之見地,值得參考。

{29} 參看Taussig(1993)傳神的論述。

{30} 最為典型的莫過於是,在評審別人的論著時,總是以自己所熟悉的文獻來當成評定良寙的標準。譬如,當人家研究的是有關Luhmann論述信賴(trust) 的問題時,總是罔顧是否與Luhmann的研究旨趣、研究策略與議題取向有關,而一眛要求人家一定要引述自己所熟悉的某些美國學者的論述,才算有了夠水準的「文獻回顧」。更嚴重的是,總是以自己有限的特定知識範疇、尤其是特定的立論立場來月旦別人的論作,而罔顧別人所秉持的論述預設立場與思維進路到底是甚麼的問題。換言之,不懂得評論別人論作時,可以(也應當)先以擬情的態度站在別人的立場來看問題,而只知一眛地以自己的特定立場(甚至是不相干的)來做為評論的依據。這麼一來,當然,別人的作品都會是一無是處的,而以超高標準來「砍殺」別人的研究成果,於是乎成為審查別人之論文時的「常模」。無怪乎,縱然我們有了上百箇以上的專業社會學者孜孜地從事研究工作,但是,台灣社會學社的機關刊物《台灣社會學刊? n卻是一直處於稿源不足的狀態。雖說情形所以會是如此的可能促因絕不會是單一的,但是,評審者以十足之自我中心、唯我獨尊的霸權心態來對待別人的作品,導使退稿率高,也促使許多人裹足不前,不願投稿來接受不必要的「凌辱」,不能不說是其中一個可能、且是重要的因素。說來,這種超高標準的評審,往往只是當事者自己認定的,落在別人的眼中,那可就不一定了。同時,根據個人的觀察,我感覺到,特別是年輕一代的社會學者(其中又以留洋歸國的學人為明顯)都顯得相當有自信,而且眼界高。固然,因自信而眼界高是好,同時,在對別人的論作進行審查或評論時,能夠卯足了勁地竭己所能來完成,這樣盡責而用心的態度,也是值得激賞。但是,一旦求好心切而執著過多,則往往流於過於嚴苛,甚至跡近吹毛求疵地百般挑剔,企圖在雞蛋裡挑骨頭,因此而一眛否定別人的表現,那就令人不免要擔心了,因為一眛否定別人的表現只會讓自己更自以為是,而鎖閉在自己鎖經營起來的小王國。況且,這更是會導致一個人不知從別人的長處之中學習到足以令自己成長的經驗。凡此種種作為,對剛起步的台灣社會學界來說,都是相當不健康,對未來的發展,更是有著莫大的妨礙。尤其,當一個社會學者一直以個己所習得的有限知識當成是知識的全部之時,他的認真態度與嚴格設準,在偏狹而無知的傲慢心態驅使下,無疑地將成為一種充滿著暴虐性的霸權力量。結果是帶來更多彼此相互砍殺與凌虐的情形。

{31} 弔詭的是,這樣一個批評施及於本文,可以說也是適用的,不是嗎?

{32} 參看註30。

{33} 依我個人的觀察,就台灣社會學界的整體而言,這樣的權力集團並沒有囂張地以明顯的派閥呈現出來,而有著相互鬥爭的情形。情形毋寧地只是在某些特定場合裡不自主地表露出來而已。諸如,一個單位聘任新進人員時經常有所「系統性」的多數偏好(包含正面與負面)、或審查論文時有特定的執著、或考慮同仁之升等時有定型的裁決標準等等。其實,這些現象在學術界中發生,一直就極其常見。

{34} 對這個問題的進一步討論,參看葉啟政(2001)。

{35} 蘇國賢與蔡明璋(2003)亦提出類似的發現。

{36} 乃美國社會學者Crane(1972)所提出來的用語。

{37} 同時參看蘇國賢與蔡明璋(2003:17-19)。

{38} 我個人最常從留洋之同仁口中聽見的是,諸如本土的博士在研究方法上的訓練太差、對最新的文獻不鉤熟悉、寫作不夠嚴謹、不夠用功等等。總體的情形是否可以如此論斷,我個人是相當保留的。

{39} 有關作者對此一議題的討論,參看葉啟政(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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