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6, 2008
行政院 修集遊惡法? 換湯不換藥!
【2008/11/27人民火大行動聯盟採訪通知】
行政院 修集遊惡法? 換湯不換藥!
許可制改強制報備,禁制區改安全距離,命令解散權一步不讓
◎時間:2008年11月27日(週四)上午8:40開始(8:
◎地點:行政院大門口
明天(11/27)行政院將討論行政院版的集會遊行法修法版本,
人民火大行動聯盟(火盟)等團體將到行政院前抗議,
與此同時,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集人吳育昇也邀集野草莓、
火盟明天將在行政院前演出諷刺行動劇,檢驗馬英九總統支持修改集
敬請各媒體記者前往採訪。
聯絡人:人民火大行動聯盟發起人蘇雅婷(0928-
TEL:25576872 E-mail: nobnog@gmail.com 網站:www.nobnog.org.tw
November 18, 2008
為「集會遊行法」送終
「集會遊行法」不但無法有效保障憲法賦予人民之集會遊行權利,加諸許多的限制更是壓制了人民表達自我、參與公民政治的基本權利。目前諸多集會遊行均遭警方任意舉牌,移送、起訴、判刑,造成人民團體請願遊行時的心理壓力與不安,嚴重剝奪人民言論自由的權利。這一部戒嚴時期威權主義遺留下的惡法早該徹底翻修。
11月19日(三)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要研商「集會遊行法」的修法,到底這是一個願意面對問題的真正修法行動,還是又是一場敷衍民意的拖棚歹戲?當天,讓我們一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受民意所託,於 2008年11月19日在立法院群賢樓門口為「集會遊行惡法」送終,並且呼籲立院諸公們認真面對人民的基本權利需求,督促立院儘速進行「集會遊行惡法」修法!現
治喪委員會: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敬邀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成員:台灣人權促進會、司法改革基金會、中華電信工會、台灣法學會、性別人權協會、教育公共化連線、全國學生家長聯合會、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共同發起團體: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台灣法學會、綠黨、台灣企業社會責任協會、記協、媒觀綠人、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媒體改造學社、台灣環境行動網、鄭南榕基金會、原策會、陳文成基金會、逆轉本部、外台會、綠色陣線、婦女新知…
公祭事由:為「集會遊行法」送終
時間:2008年11月19日(週三)
上午9:00 內政委員會開議,
10:00 遊行惡法送終告別式公祭開始
聯繫單位:人本教育基金會02-2367-0151#111 台灣人權促進會 02-23639787
November 14, 2008
集遊法受害者聯合要求修法 記者會
集遊法受害者聯合要求修法
記者會參考資料
「野草莓」學運帶出了集遊法修改的議題,但仍有媒體質疑抗議師生的政黨傾向,或動輒以「暴民」類比,彷彿集遊法僅只是反對黨「叛亂」的工具而已。其實,受集遊法
時移事往,回首在兩年前以「反貪腐」為號召的紅衫軍群眾運動歷程,曾有16人因違反集會遊行法遭檢方起訴,當年舉辦「遍地開花」時,在各縣市申請的集會遊行也多
曾有多名成員因參與罷工或反高學費運動,被檢方以違反集遊法起訴、逮捕的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表示:「集會遊行法應當修改為『集會遊行保障法』,警方在集會遊行時的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也指出:不分政治立場,許多社團都有被集遊法迫害的經驗。受害者不該被分裂!綠黨過去就曾對集遊法提起過釋憲,大法官在10年前的445號解釋
出席記者會的人士指出,集遊法修法的方向至少應該包括:一、「許可制」應當改為「自願報備制」;二、集會遊行「禁制區」應廢止;三、「行政刑罰」應當廢除;四、
最後,出席成員也聲援大學生抗議國家暴力、要求言論自由的野草苺運動,他們呼籲府院不宜再以「圍陳」事件中暴力的個案強化民眾對於言論陳情行動的恐慌,或泛政治
新聞聯絡人:莊雅涵 0915265684、潘翰聲093529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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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迫無所不在! 社運要求廢除集遊惡法
壓迫無所不在! 社運要求廢除集遊惡法
「修改集會遊行法」在江陳會及「野草莓」學生靜坐之後,已逐漸變成國民黨與民進黨兩黨關注焦點,並被當作兩黨互鬥與政治操作的議題。
然而,這十年來歷經政黨輪替之後,已徹底證明「集會遊行法就是執政者的最愛」,無論民進黨或國民黨執政,都曾徹底阻擋集遊惡法的修法,並被淋漓盡致的拿來箝制社
過去十年,社運團體已不斷要求要廢除或修改集遊法,並不時為此去衝撞體制,然而光修改集遊法根本無法改變統治者對社會弱勢者的壓迫,因為還有更多的法令,諸如社
明天是11月12日,人民火大行動聯盟等社運團體將到立法院,要求:廢除集會遊行惡法,揭露並演出行動劇,敬請媒體記者前往採訪。
◎時間:2008年11月12日(週三)上午10:00開始( 9:50集合)
◎地點:立法院大門口 (中山南路一號)
◎ 共同行動單位:
人民火大行動聯盟、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三鶯部落自救會、國際勞工協會、基隆失業勞工保護協會、性別人權協會、台灣綠黨、全國教師會、黑手
聯絡人:人民火大行動聯盟發起人柯逸民(0922422288)、賴香伶(0935452410)
TEL:25576872 E-mail: nob...@gmail.com 網站:www.nobnog.org.twNovember 13, 2006
林柏儀被訴違反集會遊行法案二審將正式開庭
時間:95 年11月14日(週二)10:30
地點:台北市高等法院 第二十二庭
歡迎各位到場參加。 聯絡人:陳柏謙0911678400
September 23, 2006
公民審議集遊惡法——民間版集遊保障法總體檢工作坊
時間:2006年9月23日(週六)
地點:中華電信工會四樓會議室(台北市金華街138號)
★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成員:
台灣人權促進會、司法改革基金會、中華電信工會、教育公共化連線、性別人權協會、綠黨、同志諮詢熱線、環保聯盟、台灣法學會、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政大種籽社、反假分級聯盟、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日日春互助關懷協會、同志參政聯盟、希望職工中心、中學生學生權利促進會…等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部落格 http://blog.yam.com/right_of_assembly/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秘書處(台灣人權促進會)
http://www.tahr.org.tw E-mail: tahr@seed.net.tw
Tel: 02-23639787 Fax: 02-2363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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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22, 2006
敬邀出席「公民審議集遊惡法——民間版集遊保障法總體檢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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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7, 2006
〈集會遊行法總體檢〉學術座談會
主辦單位:台灣法學會憲法行政法委員會、台北大學法學系
時 間:95年6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2時
地 點:台北大學教學大樓九樓多媒體會議室(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67號)
主 持 人:陳慈陽教授 (台北大學法律系、台灣法學會常務理事)
與 談 人:
蔡震榮教授 (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
魏千峰律師 (台灣法學會常務理事)
蔡庭榕副教授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系)
廖元豪助理教授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線上報名:http://www.taiwanlawsociety.org.tw
聯絡人:彭雅珍 02-2341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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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30, 2006
5/3(三)12:30 [活動邀請]抗議集遊惡法,鬥陣靜走旁聽
五名同學因不滿教育私有化、高學費政策,於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五日至教育部前和平請願、陳情,儘管此種「依法令舉行之活動」依集遊法其集會自由應受保障,但竟遭警方認定為是
「非法集會」,舉牌三次,其中一名政大社會學研究生林同學,因主張和平請願陳情是人民的基本權利,拒絕認罪,被檢察官依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將於五月三日下午於台北地方法院召開審判庭。歡迎大家12:30 一齊至台北地方法院門口集合,參加法庭旁聽與靜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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