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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集遊惡法修法聯盟</title>
<link>http://blog.yam.com/right_of_assembly</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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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所謂民主化過程之後，台灣卻仍處處是戒嚴時代的幽靈，尤其在國家機器面對社會運動打壓的動作上，不但沒有退卻，反而處處逼近。
目前多位社運、工運、人權運動、學生運動的工作者，發動「集遊惡法修法聯盟」，並徵求更多的參與者，歡迎大家共同參與抵抗的行動。讓集遊法解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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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zh-tw</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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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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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北市八天路權申請」人間蒸發事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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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6 苦勞報導&lt;br /&gt; 「北市八天路權申請」人間蒸發事件 &lt;br /&gt;&lt;br /&gt;卞中佩&lt;br /&gt; 苦勞網特約記者 &amp;nbsp;  &lt;br /&gt;&lt;br /&gt;根據《台北市申請使用道路集會要點》，人民或團體依集遊法申請道路集會，申請人應於使用道路集會日前八日，並不含例假日向新工處提出書面申請。北市政府這個要點比《集遊法》的六天申請還要嚴格，對於人民集會遊行權的縮限，居然高過法令規定。 &lt;br /&gt; &lt;p&gt;不過值得欣慰的是，北市政府曾經秉於權責，主動刪除這個惡質規定。 &lt;/p&gt;&lt;p&gt;在2007年11月27日，北市政府公布新的要點，將原本第二條規定的八日申請路權的規定予以刪除。為什麼北市政府這麼主動呢？對照時序，在 &lt;br /&gt; 2007年10月24日，國民黨申請「青春鐵馬行」，在10月15日才交出申請文件，10月24日是星期三，必須要在10月12日遞件才符合《北市道路集 &lt;br /&gt; 會要點》規定。這個事情被民進黨籍議員抓包，痛批了一陣子。 &lt;/p&gt;&lt;p&gt;沒想到，在2007年11月27日，新工處就將這個規定拿掉，這證明，北市政府的確瞭解到這個要點的確造成申請集會遊行的不便。 &lt;/p&gt;&lt;p&gt;但在國民黨完全執政後，2008年6月27日，新工處又將這個八日前必須申請的條文加回《北市道路集會要點》，搞了半天，原來北市政府是為了維護特定個人及團體&lt;wbr&gt;&lt;/wbr&gt;的集會遊行權利，既然當家不需要鬧事，當然要恢復原來的箝制。 &lt;/p&gt;&lt;p&gt;取消八天申請的規定，2007年10月揭發國民黨違反規定的民進黨籍議員李建昌也完全不知情，記者告知後，李建昌議員辦公室上網查證並立即發文至新 &lt;br /&gt; 工處函詢。李建昌議員辦公室表示，新工處回文完全避重就輕，居然說什麼路權申請已經取消網路申辦，但可以確定的是，在2007年11月27日至2008年 &lt;br /&gt; 6月27日之間，八天前申請路權的規定是消失的。 &lt;/p&gt;&lt;p&gt;新工處集遊法路權辦理路權申請的承辦人表示，完全不知情要點曾經改過，從2005年接辦業務至今，一直都是8天前就要申請路權。這顯示，新工處雖然改了要點，但&lt;wbr&gt;&lt;/wbr&gt;公開對外仍然以8天前必須申請應付民眾，反正民眾也不知情，如果特定個人或團體被質疑時，再說要點已經變更就好。 &lt;/p&gt;&lt;p&gt;李建昌議員辦公室指出，這根本就是市政府幫國民黨及馬英九作弊，實在太扯，近期將開記者會揭露。 &lt;/p&gt;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廖元豪表示，這個事情證明台灣政府眼裡誰有集遊權利，又能為誰量身打造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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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encoded><![CDATA[
2008/12/26 苦勞報導<br /> 「北市八天路權申請」人間蒸發事件 <br /><br />卞中佩<br /> 苦勞網特約記者 &nbsp;  <br /><br />根據《台北市申請使用道路集會要點》，人民或團體依集遊法申請道路集會，申請人應於使用道路集會日前八日，並不含例假日向新工處提出書面申請。北市政府這個要點比《集遊法》的六天申請還要嚴格，對於人民集會遊行權的縮限，居然高過法令規定。 <br /> <p>不過值得欣慰的是，北市政府曾經秉於權責，主動刪除這個惡質規定。 </p><p>在2007年11月27日，北市政府公布新的要點，將原本第二條規定的八日申請路權的規定予以刪除。為什麼北市政府這麼主動呢？對照時序，在 <br /> 2007年10月24日，國民黨申請「青春鐵馬行」，在10月15日才交出申請文件，10月24日是星期三，必須要在10月12日遞件才符合《北市道路集 <br /> 會要點》規定。這個事情被民進黨籍議員抓包，痛批了一陣子。 </p><p>沒想到，在2007年11月27日，新工處就將這個規定拿掉，這證明，北市政府的確瞭解到這個要點的確造成申請集會遊行的不便。 </p><p>但在國民黨完全執政後，2008年6月27日，新工處又將這個八日前必須申請的條文加回《北市道路集會要點》，搞了半天，原來北市政府是為了維護特定個人及團體<wbr></wbr>的集會遊行權利，既然當家不需要鬧事，當然要恢復原來的箝制。 </p><p>取消八天申請的規定，2007年10月揭發國民黨違反規定的民進黨籍議員李建昌也完全不知情，記者告知後，李建昌議員辦公室上網查證並立即發文至新 <br /> 工處函詢。李建昌議員辦公室表示，新工處回文完全避重就輕，居然說什麼路權申請已經取消網路申辦，但可以確定的是，在2007年11月27日至2008年 <br /> 6月27日之間，八天前申請路權的規定是消失的。 </p><p>新工處集遊法路權辦理路權申請的承辦人表示，完全不知情要點曾經改過，從2005年接辦業務至今，一直都是8天前就要申請路權。這顯示，新工處雖然改了要點，但<wbr></wbr>公開對外仍然以8天前必須申請應付民眾，反正民眾也不知情，如果特定個人或團體被質疑時，再說要點已經變更就好。 </p><p>李建昌議員辦公室指出，這根本就是市政府幫國民黨及馬英九作弊，實在太扯，近期將開記者會揭露。 </p>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廖元豪表示，這個事情證明台灣政府眼裡誰有集遊權利，又能為誰量身打造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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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yam.com/right_of_assembly/article/18990733</link>
  <category>相關媒體報導</category>
  <pubDate>Mon, 29 Dec 2008 09:05:1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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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修法聯盟：政院版集遊法 箝制人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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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span class=&quot;insubject1&quot; id=&quot;newtitle&quot;&gt;&lt;a href=&quot;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6/today-p4-2.htm&quot;&gt;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6/today-p4-2.htm&lt;/a&gt;&lt;br /&gt;修法聯盟：政院版集遊法 箝制人權&lt;/span&gt;  						&lt;span id=&quot;newcontent&quot;&gt;&lt;p&gt;〔記 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由法界、教育界組成的「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昨日對本月四日行政院通過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發表三點嚴正聲明，表達無法接受、痛心，認 為這是一部擦脂抹粉的集會遊行「管制」法，行政院僅是為馬英九總統「表面上」履行政見承諾的粉飾道具，在實質內容上仍不改「箝制人民表達自由、管制集會遊 行基本人權」的本質。&lt;/p&gt;&lt;p&gt;聯盟聲明指出，長期關注集會遊行法修正議題的民間、法律及學者團體，已於上個月提出「集會遊行保障法」的修正草案內容，列舉包括「明確化國家保障集會遊行之義務」、「廢除禁制區」、「廢除命令解散制度」、「確立執法人員主動表明身份之義務」等九訴求。&lt;/p&gt;&lt;p&gt;行政院版修正草案僅採納「刪除特別刑罰」一項，對於其他八大訴求，不是不予理會，就是迂迴轉進，繼續箝制人民表達自由的真正目的，該聯盟不僅無法接受，更對於行政院這種欺騙、敷衍的態度，深感痛心。&lt;/p&gt;&lt;p&gt;其次，行政院版本雖然刪除特別刑罰規定，但在「報備制」的掩飾下，卻包藏「不報備即科處罰鍰」、「即使報備，行政機關仍得限制禁止」等欠缺有效救濟機制的管制手段。&lt;/p&gt;&lt;p&gt;此外，將所謂的「禁制區」，更名為「安全距離」的修法方式，充分暴露行政院版草案充其量不過是「換了容貌的同一箝制惡靈」本質。&lt;/p&gt;&lt;p&gt;該聯盟呼籲，立法院應積極回應他們的訴求，拒絕行政院版的「管制法」，將現行的惡法修正為一部真正的「集會遊行保障法」。&lt;/p&gt;&lt;/span&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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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encoded><![CDATA[
<span class="insubject1" id="newtitle"><a h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6/today-p4-2.htm">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6/today-p4-2.htm</a><br />修法聯盟：政院版集遊法 箝制人權</span>  						<span id="newcontent"><p>〔記 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由法界、教育界組成的「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昨日對本月四日行政院通過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發表三點嚴正聲明，表達無法接受、痛心，認 為這是一部擦脂抹粉的集會遊行「管制」法，行政院僅是為馬英九總統「表面上」履行政見承諾的粉飾道具，在實質內容上仍不改「箝制人民表達自由、管制集會遊 行基本人權」的本質。</p><p>聯盟聲明指出，長期關注集會遊行法修正議題的民間、法律及學者團體，已於上個月提出「集會遊行保障法」的修正草案內容，列舉包括「明確化國家保障集會遊行之義務」、「廢除禁制區」、「廢除命令解散制度」、「確立執法人員主動表明身份之義務」等九訴求。</p><p>行政院版修正草案僅採納「刪除特別刑罰」一項，對於其他八大訴求，不是不予理會，就是迂迴轉進，繼續箝制人民表達自由的真正目的，該聯盟不僅無法接受，更對於行政院這種欺騙、敷衍的態度，深感痛心。</p><p>其次，行政院版本雖然刪除特別刑罰規定，但在「報備制」的掩飾下，卻包藏「不報備即科處罰鍰」、「即使報備，行政機關仍得限制禁止」等欠缺有效救濟機制的管制手段。</p><p>此外，將所謂的「禁制區」，更名為「安全距離」的修法方式，充分暴露行政院版草案充其量不過是「換了容貌的同一箝制惡靈」本質。</p><p>該聯盟呼籲，立法院應積極回應他們的訴求，拒絕行政院版的「管制法」，將現行的惡法修正為一部真正的「集會遊行保障法」。</p></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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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yam.com/right_of_assembly/article/18621038</link>
  <category>相關媒體報導</category>
  <pubDate>Mon, 08 Dec 2008 14:25:2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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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言論仍設限 社團批「鳥籠式」修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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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h3 class=&quot;highlight&quot;&gt;言論仍設限 社團批「鳥籠式」修法&lt;!--title end--&gt;&lt;/h3&gt; 			&lt;div class=&quot;bar-align-left&quot;&gt;&lt;ul class=&quot;inline-list&quot;&gt;&lt;li class=&quot;ui&quot;&gt;2008-12-05&lt;/li&gt;&lt;li class=&quot;ui&quot;&gt;中國時報&lt;/li&gt;&lt;li class=&quot;ui last&quot;&gt;&lt;!--authorname begin--&gt;【高有智／台北報導】&lt;!--authorname end--&gt;&lt;/li&gt;&lt;/ul&gt;&lt;/div&gt;	 			&lt;!--content begin--&gt;&lt;div id=&quot;ctkeywordcontent&quot;&gt;&lt;p&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集遊法修正案行政院版出爐，社運人士大呼「鳥籠式」版本，「這樣修法反而更逼人民走上街頭！」他們將強力監督未來立法院的修法。&lt;/p&gt; &lt;p&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在樂生院抗爭遭到強制驅離的中原大學景觀系主任喻肇青認為，政院版許可制仍然箝制人民言論自由，應該徹底拿掉。他批評說，人民有不服從法律的權利，人民面對不完備的法律和決策，就需要有表達意見的&lt;a class=&quot;cidkligk&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 title=&quot;搜尋這個關鍵字的相關內容&quot; href=&quot;http://www.contentinside.net/redirkey.aspx?wid=1&amp;amp;kw=%u6A5F%u6703&quot;&gt;機會&lt;/a&gt;，為何還要向政府報備？要報備一定被封殺。&lt;/p&gt; &lt;p&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喻肇青和幾百位&lt;a class=&quot;cidkligk&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 title=&quot;搜尋這個關鍵字的相關內容&quot; href=&quot;http://www.contentinside.net/redirkey.aspx?wid=1&amp;amp;kw=%u5B78%u751F&quot;&gt;學生&lt;/a&gt;前天遭警方載到&lt;a class=&quot;cidkligk&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 title=&quot;搜尋這個關鍵字的相關內容&quot; href=&quot;http://www.contentinside.net/redirkey.aspx?wid=1&amp;amp;kw=%u6797%u53E3&quot;&gt;林口&lt;/a&gt;山區，當地相當偏僻，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就連公車都沒有，最後幾度交涉，才把他們載到八里渡船頭。喻肇青說，警方根本執法過當，他們都是沒帶武器，和平理性抗議，為何這樣懲罰他們？警方粗暴執行手段已經不符比例原則。&lt;/p&gt; &lt;p&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樂生青年聯盟成員王顥中也強調，集遊法規定禁制區，包括總統府、行政院和院長官邸等，問題是這些地方才是社運&lt;a class=&quot;cidkligk&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 title=&quot;搜尋這個關鍵字的相關內容&quot; href=&quot;http://www.contentinside.net/redirkey.aspx?wid=1&amp;amp;kw=%u5718%u9AD4&quot;&gt;團體&lt;/a&gt;要抗議的地方？這樣不是變相限制人民表達抗議？&lt;/p&gt; &lt;p&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成員、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指出，政院版表面說是報備制，實質上是「強制報備」，警方還是可以掌握裁量權，只有不可預見的重大緊急事故可以不用事前報備，但問題是，誰來認定重大緊急？最後還是回到主管機關裁量，報備制只是說說而已。&lt;/p&gt;&lt;/div&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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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class="highlight">言論仍設限 社團批「鳥籠式」修法<!--title end--></h3> 			<div class="bar-align-left"><ul class="inline-list"><li class="ui">2008-12-05</li><li class="ui">中國時報</li><li class="ui last"><!--authorname begin-->【高有智／台北報導】<!--authorname end--></li></ul></div>	 			<!--content begin--><div id="ctkeywordcontent"><p>&nbsp;&nbsp;&nbsp;&nbsp;　集遊法修正案行政院版出爐，社運人士大呼「鳥籠式」版本，「這樣修法反而更逼人民走上街頭！」他們將強力監督未來立法院的修法。</p> <p>&nbsp;&nbsp;&nbsp;&nbsp;　在樂生院抗爭遭到強制驅離的中原大學景觀系主任喻肇青認為，政院版許可制仍然箝制人民言論自由，應該徹底拿掉。他批評說，人民有不服從法律的權利，人民面對不完備的法律和決策，就需要有表達意見的<a class="cidkligk" target="_blank" title="搜尋這個關鍵字的相關內容" href="http://www.contentinside.net/redirkey.aspx?wid=1&amp;kw=%u6A5F%u6703">機會</a>，為何還要向政府報備？要報備一定被封殺。</p> <p>&nbsp;&nbsp;&nbsp;&nbsp;　喻肇青和幾百位<a class="cidkligk" target="_blank" title="搜尋這個關鍵字的相關內容" href="http://www.contentinside.net/redirkey.aspx?wid=1&amp;kw=%u5B78%u751F">學生</a>前天遭警方載到<a class="cidkligk" target="_blank" title="搜尋這個關鍵字的相關內容" href="http://www.contentinside.net/redirkey.aspx?wid=1&amp;kw=%u6797%u53E3">林口</a>山區，當地相當偏僻，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就連公車都沒有，最後幾度交涉，才把他們載到八里渡船頭。喻肇青說，警方根本執法過當，他們都是沒帶武器，和平理性抗議，為何這樣懲罰他們？警方粗暴執行手段已經不符比例原則。</p> <p>&nbsp;&nbsp;&nbsp;&nbsp;　樂生青年聯盟成員王顥中也強調，集遊法規定禁制區，包括總統府、行政院和院長官邸等，問題是這些地方才是社運<a class="cidkligk" target="_blank" title="搜尋這個關鍵字的相關內容" href="http://www.contentinside.net/redirkey.aspx?wid=1&amp;kw=%u5718%u9AD4">團體</a>要抗議的地方？這樣不是變相限制人民表達抗議？</p> <p>&nbsp;&nbsp;&nbsp;&nbsp;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成員、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指出，政院版表面說是報備制，實質上是「強制報備」，警方還是可以掌握裁量權，只有不可預見的重大緊急事故可以不用事前報備，但問題是，誰來認定重大緊急？最後還是回到主管機關裁量，報備制只是說說而已。</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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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yam.com/right_of_assembly/article/18586371</link>
  <category>相關媒體報導</category>
  <pubDate>Fri, 05 Dec 2008 15:30:5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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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政院通過 集遊改強制報備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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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span id=&quot;newtitle&quot; class=&quot;insubject1&quot;&gt;政院通過 集遊改強制報備制&lt;/span&gt;  						&lt;span id=&quot;newcontent&quot;&gt;&lt;p&gt;〔記 者黃維助／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翻修幅度可說是集遊法施行廿年以來最大的一次；修正草案廢除現行的許可制，改採強制報備 制，但主管機關在一定條件下，仍保有禁止、限制或強制變更集會遊行路線、場所或時間之權。在保障言論自由的考量下，草案刪除有關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 或分裂國土的現行規定。&lt;/p&gt;&lt;p&gt;&lt;span class=&quot;boldtitle&quot;&gt;活動五日前需提出報備&lt;/span&gt;&lt;/p&gt;&lt;p&gt;有關室外的集會、遊行申請，現行規定要在六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草案則廢除許可制，改為強制報備制，明定室外的集會、遊行，應於舉行五日前，由負責人向主管機關提出「報備書」。若未報備或報備不實，處負責人、負責人之代理人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鍰。&lt;/p&gt;&lt;p&gt;但因不可預見之重大緊急事故，且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者，不受五日前報備期間的限制。&lt;/p&gt;&lt;p&gt;不 過，草案另規定，在集會、遊行舉行前，若有「足認為有立即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之明顯事實」、「足認為有立即危害生命、身體、自由或對財物造 成重大損壞之明顯事實」、「二個以上經報備之集會、遊行，其時間、場所、路線有競合或相鄰之情形」等情事之一，主管機關得予禁止或於必要範圍內限制或變更 其路線、場所或時間。&lt;/p&gt;&lt;p&gt;至於禁制區的存廢，草案廢除現行有關總統府、軍事設施等重要機關設施禁制區的規定，改為授權內政部會商有關機關，劃定公告集遊活動與這些機關設施的「安全距離」，等於以安全區取代禁制區。&lt;/p&gt;&lt;p&gt;&lt;span class=&quot;boldtitle&quot;&gt;主管機關仍有禁止權限&lt;/span&gt;&lt;/p&gt;&lt;p&gt;草案另增訂，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劃設「管制線」，限制人、車活動，逾越管制線者，主管機關得予強制排除、驅離。對於集會、遊行違反安全區的規定、以暴力方式舉行或壅塞交通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得予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lt;/p&gt;&lt;p&gt;在罰則部分，草案刪除現行集遊法中的行政刑罰規定，回歸普通刑法，對於違反集遊法相關規定者，則處以行政罰鍰；例如，已被命令解散而不解散，將處集會、遊行負責人、負責人之代理人、主持人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且可按次連續處罰，至其解散為止。&lt;/p&gt;&lt;/span&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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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id="newtitle" class="insubject1">政院通過 集遊改強制報備制</span>  						<span id="newcontent"><p>〔記 者黃維助／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翻修幅度可說是集遊法施行廿年以來最大的一次；修正草案廢除現行的許可制，改採強制報備 制，但主管機關在一定條件下，仍保有禁止、限制或強制變更集會遊行路線、場所或時間之權。在保障言論自由的考量下，草案刪除有關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 或分裂國土的現行規定。</p><p><span class="boldtitle">活動五日前需提出報備</span></p><p>有關室外的集會、遊行申請，現行規定要在六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草案則廢除許可制，改為強制報備制，明定室外的集會、遊行，應於舉行五日前，由負責人向主管機關提出「報備書」。若未報備或報備不實，處負責人、負責人之代理人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鍰。</p><p>但因不可預見之重大緊急事故，且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者，不受五日前報備期間的限制。</p><p>不 過，草案另規定，在集會、遊行舉行前，若有「足認為有立即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之明顯事實」、「足認為有立即危害生命、身體、自由或對財物造 成重大損壞之明顯事實」、「二個以上經報備之集會、遊行，其時間、場所、路線有競合或相鄰之情形」等情事之一，主管機關得予禁止或於必要範圍內限制或變更 其路線、場所或時間。</p><p>至於禁制區的存廢，草案廢除現行有關總統府、軍事設施等重要機關設施禁制區的規定，改為授權內政部會商有關機關，劃定公告集遊活動與這些機關設施的「安全距離」，等於以安全區取代禁制區。</p><p><span class="boldtitle">主管機關仍有禁止權限</span></p><p>草案另增訂，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劃設「管制線」，限制人、車活動，逾越管制線者，主管機關得予強制排除、驅離。對於集會、遊行違反安全區的規定、以暴力方式舉行或壅塞交通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得予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p><p>在罰則部分，草案刪除現行集遊法中的行政刑罰規定，回歸普通刑法，對於違反集遊法相關規定者，則處以行政罰鍰；例如，已被命令解散而不解散，將處集會、遊行負責人、負責人之代理人、主持人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且可按次連續處罰，至其解散為止。</p></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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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yam.com/right_of_assembly/article/18586337</link>
  <category>相關媒體報導</category>
  <pubDate>Fri, 05 Dec 2008 15:27:5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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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野草莓：行政院集遊法修正草案 換湯不換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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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span class=&quot;style27&quot; id=&quot;newsti&quot;&gt;野草莓：行政院集遊法修正草案 換湯不換藥&lt;/span&gt; &lt;span class=&quot;style28&quot;&gt;【12/4 17:45】&lt;/span&gt;&lt;br /&gt;                                                                                   &lt;div class=&quot;news_content&quot; id=&quot;newsc&quot;&gt;〔中央社〕行政院會今通過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野草莓運動學生代表黃佳平表示，雖然廢除罰則並將現行許可制改為報備制，但仍屬強制報備，修改內容換湯不換藥，仍限制人民集會遊行權利。&lt;br /&gt; &lt;br /&gt;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集遊法修正草案，內政部認為最大的修改是將現行許可制改為報備制；明確限縮警察命令解散權在於使用暴力、壅塞交通等情形；刪除行政刑罰；刪除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規定等。&lt;br /&gt; &lt;br /&gt;   野草莓學生代表、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學生黃佳平認為，政院版修正草案中最大幅度的修改應是廢除行政刑罰、回歸刑法；而所謂的報備制是屬於強制報備，雖較現行條文進步，但與學生主張的自願報備制仍有距離。&lt;br /&gt; &lt;br /&gt;   至於警察的命令解散權限縮在使用暴力、違反安全距離及壅塞交通等部分，黃佳平說，限縮後的部分，其實就是以往警察行使命令解散權的主要依據。&lt;br /&gt; &lt;br /&gt;   她並指出，政院版修正草案仍存在禁制區規定，並將現行重要機關、處所四周安全距離300公尺改為彈性規範，這將使主管機關在現場的操作空間更大。&lt;br /&gt; &lt;br /&gt;   黃佳平表示，野草莓學生對集遊法修法的主要訴求包括將許可制改為自願報備制、廢除禁制區、刪除行政刑罰、廢除命令解散制度等。希望相關單位修法時能採納多方意見，確實保障人民集會遊行權利。&lt;/div&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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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class="style27" id="newsti">野草莓：行政院集遊法修正草案 換湯不換藥</span> <span class="style28">【12/4 17:45】</span><br />                                                                                   <div class="news_content" id="newsc">〔中央社〕行政院會今通過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野草莓運動學生代表黃佳平表示，雖然廢除罰則並將現行許可制改為報備制，但仍屬強制報備，修改內容換湯不換藥，仍限制人民集會遊行權利。<br /> <br />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集遊法修正草案，內政部認為最大的修改是將現行許可制改為報備制；明確限縮警察命令解散權在於使用暴力、壅塞交通等情形；刪除行政刑罰；刪除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規定等。<br /> <br />   野草莓學生代表、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學生黃佳平認為，政院版修正草案中最大幅度的修改應是廢除行政刑罰、回歸刑法；而所謂的報備制是屬於強制報備，雖較現行條文進步，但與學生主張的自願報備制仍有距離。<br /> <br />   至於警察的命令解散權限縮在使用暴力、違反安全距離及壅塞交通等部分，黃佳平說，限縮後的部分，其實就是以往警察行使命令解散權的主要依據。<br /> <br />   她並指出，政院版修正草案仍存在禁制區規定，並將現行重要機關、處所四周安全距離300公尺改為彈性規範，這將使主管機關在現場的操作空間更大。<br /> <br />   黃佳平表示，野草莓學生對集遊法修法的主要訴求包括將許可制改為自願報備制、廢除禁制區、刪除行政刑罰、廢除命令解散制度等。希望相關單位修法時能採納多方意見，確實保障人民集會遊行權利。</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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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yam.com/right_of_assembly/article/18586327</link>
  <category>相關媒體報導</category>
  <pubDate>Fri, 05 Dec 2008 15:26:2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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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集遊法公聽會 野草莓官員無共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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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span id=&quot;newtitle&quot; class=&quot;insubject1&quot;&gt;集遊法公聽會  野草莓官員無共識&lt;/span&gt;  						&lt;span id=&quot;newcontent&quot;&gt;&lt;p&gt;〔記者曾韋禎、陳宣瑜／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日召開「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公聽會，邀野草莓團體、社運團體、內政部及警政署官員等參加。與會代表意見分歧，召委吳育昇表示，相關意見將供行政院修法參考，政院版的草案將於十二月四日出爐，盼在本會期完成三讀。&lt;/p&gt;&lt;p&gt;野草莓學運學生昨日一早就在立院門口演出行動劇，抗議行政濫權，諷刺吳育昇想藉公聽會對學生摸頭，違法侵害人民的分局長卻紛紛升官。野草莓代表周宇修表示，野草莓將視政院版草案出爐後再決定下一步動作，不排除繼續靜坐抗議。&lt;/p&gt;&lt;p&gt;出席公聽會的政大法律系教授蘇永欽表示，大型集遊應建立在警民合作、協商的方式進行，自制負責，即使改為事先報備制，仍有事前管理的必要；建議應把比例原則明確放入修法中，為避免失控，警方還是要有禁止和限制的權力，並應保留禁制區。&lt;/p&gt;&lt;p&gt;台大資訊系教授高成炎表示，台灣有人在遊行中降下國旗被起訴，美國有人在遊行中燒毀國旗，卻因保障集遊的言論自由不予起訴，台灣集遊法存在太多的不合理。&lt;/p&gt;&lt;p&gt;中華電信工會、人民火大聯盟等民間團體皆要求放寬集遊法限制，把街頭還給人民。&lt;/p&gt;&lt;p&gt;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表示，民進黨無法在執政時期回應在野時的訴求，這是民進黨的錯，國民黨不應該再以此為藉口，拒絕修法。&lt;/p&gt;&lt;p&gt;&lt;span class=&quot;boldtitle&quot;&gt;自願報備或強制報備   歧見大&lt;/span&gt;&lt;/p&gt;&lt;p&gt;野草莓學運出席代表周宇修在會後表示，雖然大家皆贊成廢除許可制，但是要採「自願報備」還是「強制報備」仍無法達成共識，行政院代表主張「強制報備」，野草莓則堅持「自願報備」，認為「強制報備」實質意義與現行法上的許可制相同，不能同意政院的主張。&lt;/p&gt;&lt;p&gt;此外，關於「廢除警察解散命令權」，與會立委、學者抱持不同意見，野草莓仍堅持應廢止，把街頭還給人民，而不該任由警察直接解散集會遊行。&lt;/p&gt;&lt;p&gt;周宇修指出，行政院版本預定下週出爐，野草莓接下來的動作，要視行政院版本內容如何，周宇修說：「提出修正案並不代表法律會通過，野草莓要看到法律被真正審查，才算完成階段性任務。」&lt;/p&gt;&lt;p&gt;野草莓深入校園運動，即使受阻也不會停止，今天舉行「野草莓台大遊行日」，中午在台大校門口集合出發，走過大學廣場、椰林大道，到達傅鐘合唱野莓之聲。&lt;/p&gt;&lt;p&gt;另外，在週日（三十日）下午野草莓將舉辦「台北野草莓人權音樂節」，許多關注社會議題的地下樂團包括：表兒、濁水溪公社、八十八顆芭樂籽等樂團，在自由廣場對威權「嗆聲」，要用音樂唱垮傲慢的政府。&lt;/p&gt;&lt;p&gt;此外，昨天樂生自救會與樂生青年聯盟在政院集結，抗議政府先前的允諾跳票，野草莓學生也前往行政院聲援，為維護樂生院民的權益共同發聲。&lt;/p&gt;&lt;/span&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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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id="newtitle" class="insubject1">集遊法公聽會  野草莓官員無共識</span>  						<span id="newcontent"><p>〔記者曾韋禎、陳宣瑜／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日召開「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公聽會，邀野草莓團體、社運團體、內政部及警政署官員等參加。與會代表意見分歧，召委吳育昇表示，相關意見將供行政院修法參考，政院版的草案將於十二月四日出爐，盼在本會期完成三讀。</p><p>野草莓學運學生昨日一早就在立院門口演出行動劇，抗議行政濫權，諷刺吳育昇想藉公聽會對學生摸頭，違法侵害人民的分局長卻紛紛升官。野草莓代表周宇修表示，野草莓將視政院版草案出爐後再決定下一步動作，不排除繼續靜坐抗議。</p><p>出席公聽會的政大法律系教授蘇永欽表示，大型集遊應建立在警民合作、協商的方式進行，自制負責，即使改為事先報備制，仍有事前管理的必要；建議應把比例原則明確放入修法中，為避免失控，警方還是要有禁止和限制的權力，並應保留禁制區。</p><p>台大資訊系教授高成炎表示，台灣有人在遊行中降下國旗被起訴，美國有人在遊行中燒毀國旗，卻因保障集遊的言論自由不予起訴，台灣集遊法存在太多的不合理。</p><p>中華電信工會、人民火大聯盟等民間團體皆要求放寬集遊法限制，把街頭還給人民。</p><p>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表示，民進黨無法在執政時期回應在野時的訴求，這是民進黨的錯，國民黨不應該再以此為藉口，拒絕修法。</p><p><span class="boldtitle">自願報備或強制報備   歧見大</span></p><p>野草莓學運出席代表周宇修在會後表示，雖然大家皆贊成廢除許可制，但是要採「自願報備」還是「強制報備」仍無法達成共識，行政院代表主張「強制報備」，野草莓則堅持「自願報備」，認為「強制報備」實質意義與現行法上的許可制相同，不能同意政院的主張。</p><p>此外，關於「廢除警察解散命令權」，與會立委、學者抱持不同意見，野草莓仍堅持應廢止，把街頭還給人民，而不該任由警察直接解散集會遊行。</p><p>周宇修指出，行政院版本預定下週出爐，野草莓接下來的動作，要視行政院版本內容如何，周宇修說：「提出修正案並不代表法律會通過，野草莓要看到法律被真正審查，才算完成階段性任務。」</p><p>野草莓深入校園運動，即使受阻也不會停止，今天舉行「野草莓台大遊行日」，中午在台大校門口集合出發，走過大學廣場、椰林大道，到達傅鐘合唱野莓之聲。</p><p>另外，在週日（三十日）下午野草莓將舉辦「台北野草莓人權音樂節」，許多關注社會議題的地下樂團包括：表兒、濁水溪公社、八十八顆芭樂籽等樂團，在自由廣場對威權「嗆聲」，要用音樂唱垮傲慢的政府。</p><p>此外，昨天樂生自救會與樂生青年聯盟在政院集結，抗議政府先前的允諾跳票，野草莓學生也前往行政院聲援，為維護樂生院民的權益共同發聲。</p></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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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yam.com/right_of_assembly/article/18490764</link>
  <category>相關媒體報導</category>
  <pubDate>Fri, 28 Nov 2008 09:02:4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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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政院決議 集遊採報備、取消刑罰禁制區 -- 【聯合報】</title>
  <description>
政院決議 集遊採報備、取消刑罰禁制區 &lt;br /&gt; &lt;p&gt;&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8.11.25 02:43 am&lt;/p&gt;&lt;p&gt;&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行政院跨部會會議昨天加速審查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決議將許可制改採報備制，並採去刑罰化與去禁制區化，讓行政院版較內政部警政署版本寬鬆。對於申請報備，原內&lt;wbr&gt;&lt;/wbr&gt;政部版對集會遊行的實際負責人違法，原訂最高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改處五至十五萬元罰鍰。&lt;/p&gt;&lt;p&gt;&amp;nbsp; &amp;nbsp; &amp;nbsp; 雖然集遊法取消刑罰規定，但如在集會遊行中仍有群眾使用暴力、傷害等行為，則回歸刑法規範。至於有關醫院安寧、在國家考試、聯考期間等，則將依噪音管制法規定，&lt;wbr&gt;&lt;/wbr&gt;並限制使用氣體喇叭等，以維考生或住院者的安寧及權益。&lt;/p&gt;&lt;p&gt;&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所謂報備制，是指申請者在六天前完成報備，警方最遲在三天內核備，此期間還可申訴。集會遊行的實際負責人，得提出報備路線等，警方則依報備內容維持交通秩序，但&lt;wbr&gt;&lt;/wbr&gt;如申請的路線、地點同時有兩個以上團體申請，警方應協調做調整。&lt;/p&gt;&amp;nbsp; &amp;nbsp; &amp;nbsp; 【2008/11/25 聯合報】@ &lt;a target=&quot;_blank&quot; rel=&quot;nofollow&quot; href=&quot;http://udn.com/&quot;&gt;http://udn.com/&lt;/a&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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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決議 集遊採報備、取消刑罰禁制區 <br /> <p>&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8.11.25 02:43 am</p><p>&nbsp; &nbsp; &nbsp; 行政院跨部會會議昨天加速審查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決議將許可制改採報備制，並採去刑罰化與去禁制區化，讓行政院版較內政部警政署版本寬鬆。對於申請報備，原內<wbr></wbr>政部版對集會遊行的實際負責人違法，原訂最高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改處五至十五萬元罰鍰。</p><p>&nbsp; &nbsp; &nbsp; 雖然集遊法取消刑罰規定，但如在集會遊行中仍有群眾使用暴力、傷害等行為，則回歸刑法規範。至於有關醫院安寧、在國家考試、聯考期間等，則將依噪音管制法規定，<wbr></wbr>並限制使用氣體喇叭等，以維考生或住院者的安寧及權益。</p><p>&nbsp; &nbsp; &nbsp; 所謂報備制，是指申請者在六天前完成報備，警方最遲在三天內核備，此期間還可申訴。集會遊行的實際負責人，得提出報備路線等，警方則依報備內容維持交通秩序，但<wbr></wbr>如申請的路線、地點同時有兩個以上團體申請，警方應協調做調整。</p>&nbsp; &nbsp; &nbsp; 【2008/11/25 聯合報】@ <a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href="http://udn.com/">http://udn.co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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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yam.com/right_of_assembly/article/18451326</link>
  <category>相關媒體報導</category>
  <pubDate>Tue, 25 Nov 2008 09:08:3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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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執政未修集遊法 蔡英文道歉 -- 【聯合報】</title>
  <description>
執政未修集遊法 蔡英文道歉 &lt;br /&gt; &lt;p&gt;&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湯雅雯／台北報導】 2008.11.24 03:29 am &lt;br /&gt; &lt;br /&gt;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天前往自由廣場探視野草莓學運靜坐學生，對於民進黨執政時期未修集會遊行法、因集遊法被起訴或判刑的人士、學運增加政治負擔，蔡英文連連說了&lt;wbr&gt;&lt;/wbr&gt;三次「非常抱歉」。 &lt;/p&gt;&lt;p&gt;&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原本拒絕政治人物參與的野草莓，昨天廣邀朝野領袖，但只有蔡英文到場，不過，蔡英文一出現，如影隨形的扁迷就大喊「無情的主席」、「主席不要切割」，讓場面有點&lt;wbr&gt;&lt;/wbr&gt;尷尬。 &lt;/p&gt;&lt;p&gt;&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為抗議政府遲遲沒有回應，野草莓八名學生一天一夜趕工搭起四座移動木屋，有文史工作室、主播台；還有一座草莓塔，上頭大書「總統壞壞、院長不乖、說我草莓，野給&lt;wbr&gt;&lt;/wbr&gt;您看」，kuso風格十足。 &lt;/p&gt;&lt;p&gt;&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蔡英文昨天到人權牌位上香，也躺下讓學生畫下人形，並寫下加油文字。她說，每次開車經過都想下來看看，但怕學生被貼上政治標籤，不敢下來，對於能受邀前來，她很&lt;wbr&gt;&lt;/wbr&gt;感謝，也鼓勵學生要堅持下去。 &lt;/p&gt;&lt;p&gt;&amp;nbsp; &amp;nbsp; &amp;nbsp; 野草莓出示一紙「人權永久保固書」，請蔡英文代表民進黨，為過去八年執政期間，未能推動修改集會遊行法及侵害人權的政策（如樂生拆遷、新移民政策&amp;hellip;），向大眾道&lt;wbr&gt;&lt;/wbr&gt;歉。 &lt;/p&gt;&lt;p&gt;&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蔡英文說，民進黨是從街頭起家，但執政後有很多政務需要處理，以致於人權、集遊法的問題，沒有足夠的注意，也沒有盡力促成集遊法的修法或廢掉，「我們真的感到非&lt;wbr&gt;&lt;/wbr&gt;常地抱歉」；但學生質疑，如此委婉的一句忽略，掩蓋了民進黨「阻擋」修法的事實。 &lt;/p&gt;&lt;p&gt;&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蔡英文表示，民進黨已開始檢討過去執政時期的政策，例如蘇花高政策，希望「走回我們在兩千年以前與社運結合的狀況」，相信檢討出來的成果，一定較傾向社會運動者&lt;wbr&gt;&lt;/wbr&gt;的訴求。 &lt;/p&gt;&lt;p&gt;&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至於街頭運動被扣上「暴力」，蔡英文說，走上街頭的人，情緒一定強烈，肢體衝撞在所難免，但不能把肢體衝撞直接解釋成暴力；集遊法給予執法者、執政者濫權的空間&lt;wbr&gt;&lt;/wbr&gt;，一定要修法或廢掉。 &lt;/p&gt;&amp;nbsp; &amp;nbsp; &amp;nbsp; 【2008/11/2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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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未修集遊法 蔡英文道歉 <br /> <p>&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湯雅雯／台北報導】 2008.11.24 03:29 am <br /> <br /> &nbsp; &nbsp; &nbsp;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天前往自由廣場探視野草莓學運靜坐學生，對於民進黨執政時期未修集會遊行法、因集遊法被起訴或判刑的人士、學運增加政治負擔，蔡英文連連說了<wbr></wbr>三次「非常抱歉」。 </p><p>&nbsp; &nbsp; &nbsp; 原本拒絕政治人物參與的野草莓，昨天廣邀朝野領袖，但只有蔡英文到場，不過，蔡英文一出現，如影隨形的扁迷就大喊「無情的主席」、「主席不要切割」，讓場面有點<wbr></wbr>尷尬。 </p><p>&nbsp; &nbsp; &nbsp; 為抗議政府遲遲沒有回應，野草莓八名學生一天一夜趕工搭起四座移動木屋，有文史工作室、主播台；還有一座草莓塔，上頭大書「總統壞壞、院長不乖、說我草莓，野給<wbr></wbr>您看」，kuso風格十足。 </p><p>&nbsp; &nbsp; &nbsp; 蔡英文昨天到人權牌位上香，也躺下讓學生畫下人形，並寫下加油文字。她說，每次開車經過都想下來看看，但怕學生被貼上政治標籤，不敢下來，對於能受邀前來，她很<wbr></wbr>感謝，也鼓勵學生要堅持下去。 </p><p>&nbsp; &nbsp; &nbsp; 野草莓出示一紙「人權永久保固書」，請蔡英文代表民進黨，為過去八年執政期間，未能推動修改集會遊行法及侵害人權的政策（如樂生拆遷、新移民政策&hellip;），向大眾道<wbr></wbr>歉。 </p><p>&nbsp; &nbsp; &nbsp; 蔡英文說，民進黨是從街頭起家，但執政後有很多政務需要處理，以致於人權、集遊法的問題，沒有足夠的注意，也沒有盡力促成集遊法的修法或廢掉，「我們真的感到非<wbr></wbr>常地抱歉」；但學生質疑，如此委婉的一句忽略，掩蓋了民進黨「阻擋」修法的事實。 </p><p>&nbsp; &nbsp; &nbsp; 蔡英文表示，民進黨已開始檢討過去執政時期的政策，例如蘇花高政策，希望「走回我們在兩千年以前與社運結合的狀況」，相信檢討出來的成果，一定較傾向社會運動者<wbr></wbr>的訴求。 </p><p>&nbsp; &nbsp; &nbsp; 至於街頭運動被扣上「暴力」，蔡英文說，走上街頭的人，情緒一定強烈，肢體衝撞在所難免，但不能把肢體衝撞直接解釋成暴力；集遊法給予執法者、執政者濫權的空間<wbr></wbr>，一定要修法或廢掉。 </p>&nbsp; &nbsp; &nbsp; 【2008/11/2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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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yam.com/right_of_assembly/article/18441946</link>
  <category>相關媒體報導</category>
  <pubDate>Mon, 24 Nov 2008 16:54:0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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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集遊法朝報備修正 附禁止要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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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id="story_title" class="story_title">集遊法朝報備修正 附禁止要件</div>                                                                                                            <table width="100%" cellspacing="3" cellpadding="0" border="0"><tbody><tr>                               <td width="100%" background="/1024/images/linedot.gif"><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udn.com/1024/images/linedot.gif" alt="" /></td>                             </tr>                             <tr>                               <td><table width="10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border="0">                                   <tbody><tr>                                     <td width="75%" class="story_author"><div id="story_author">【聯合報╱記者何明國／台北報導】</div></td>                                     <td width="25%" class="story_author"><div align="right" id="story_update">2008.11.20 03:00 am</div></td>                                   </tr>                               </tbody></table></td>                             </tr>                             <tr>                               <td class="story_author">&nbsp;</td>                             </tr>                             <tr>                               <td valign="top"><div id="story" class="story"><p>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昨天表示，內政部已提出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將集會遊行的許可制改為報備制，但附加禁止要件，若集會遊行的時間和地點可能危及公共安全，還是可以禁止。</p><p>立院內政委員會決議下周舉行公聽會，以及等行政院版集遊法修正草案送來後，再進入逐條討論。民進黨團痛批這是拖延策略。</p><p>不過簡太郎強調，內政部已將集遊法修正草案送到行政院，等行政院會通過即可送立院審議，並沒有拖延。簡太郎表示，內政部提出的修正草案規定，集會遊行須於三日前向主管機關報備。但若集會遊行的時間和地點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主管機關還是可以禁止。</p><p>簡太郎表示，內政部的修正草案有兩部分保留刑法罰責。一部分是保障集會遊行人的權益，對於集會遊行有阻礙、破壞或脅迫等情形，要處刑事罰；另一部分是集會遊行過程中若有違法行為，對於「首謀者」要處刑事罰。</p></div>                                 <p class="story"><span class="story" id="source_name">【2008/11/20 聯合報】</span><span class="author"><a target="_blank" href="http://udn.com/">@ </a><a target="_blank" href="http://udn.com/">http://udn.com/</a></span></p></td></tr></tbody></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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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yam.com/right_of_assembly/article/18354803</link>
  <category>相關媒體報導</category>
  <pubDate>Thu, 20 Nov 2008 12:48:0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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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集遊須三天前報備？ 野草莓批假修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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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span id=&quot;newtitle&quot; class=&quot;insubject1&quot;&gt;集遊須三天前報備？ 野草莓批假修法&lt;br /&gt;&lt;br /&gt;&lt;a href=&quot;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20/today-fo5.htm&quot;&gt;&lt;span style=&quot;color: rgb(0, 0, 255);&quot;&gt;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20/today-fo5.htm&lt;/span&gt;&lt;/a&gt;&lt;/span&gt;&lt;span id=&quot;newcontent&quot;&gt;&lt;p&gt;〔記 者施曉光、曾韋禎、李欣芳、趙靜瑜、陳宣瑜、胡清暉／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審查「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面對綠營與社運界要求放寬現行集會遊行管 制，藍營方面不同調，多數藍委舉美國等先進國家為例，強調集遊法不該無限制放寬；行政部門雖同意改採報備制，但仍認為須三天前報備，並保留禁制區、主管機 關禁止權、解散權等機制。&lt;/p&gt;&lt;p&gt;內政部常次簡太郎指出，相較日、德、美等先進國家，草案已善意回應外界訴求，野草莓運動應可休息了。但野草莓回應表示，強烈反對假報備制之名，行許可制之實的假修法，籲立院儘快通過國、民兩黨委員各自提出「自願報備制」版本，以回應人民的呼聲，落實保障集會遊行權。&lt;/p&gt;&lt;p&gt;&lt;span class=&quot;boldtitle&quot;&gt;綠批政院版黑心  欺瞞學生&lt;/span&gt;&lt;/p&gt;&lt;p&gt;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昨天前往立院，在院外「監督」修法，並為集遊法「設靈堂、辦告別式」；民進黨則批評行政院修法版本是黑心版本，警方仍有命令解散、變更活動、劃定禁制區的權力，這是唬弄社運團體、欺瞞學生的做法，民進黨並公布司法人權小冊，主張改為自願報備制。&lt;/p&gt;&lt;p&gt;自 由廣場上靜坐的野草莓學生，不畏冷氣團來襲，昨天持續為信念而戰。他們除架設「人權靈堂」，供各界來為「集遊法送終」外，近日並將利用整片自由廣場空間， 以反對國家暴力為主題，打造一座象徵「沒有國家暴力的樂園」，預計在週日下午會將所有建築物立起，以示同學「long stay」的決心。野草莓也表示，歡迎藝術家一起到自由廣場盡情發揮。&lt;/p&gt;&lt;p&gt;由台北藝術大學音樂系教授顏綠芬發起的聲援上揚唱片活動連署，已經超 過千人，包括顏綠芬、作曲家楊聰賢與陳幸惠、王婉娟、周文彬及仁愛國中學生徐子晴等人昨晚前往自由廣場，與靜坐學生分享音樂，現場氣氛溫馨。當雅歌合唱團 團員們在寒冬中唱出「台灣之歌」時，現場數百民眾跟學生都非常感動，掌聲熱烈。&lt;/p&gt;&lt;p&gt;此外，野草莓深入校園的說明會進度，昨已在台大社會系館召開，今將前進東吳大學和長庚大學，但傳出長庚大學說明會不受校方歡迎，學生討論是否換地點。不過長庚主秘陳逸和表示：「未聽聞此事，還待了解。」&lt;/p&gt;&lt;/span&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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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id="newtitle" class="insubject1">集遊須三天前報備？ 野草莓批假修法<br /><br /><a h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20/today-fo5.htm"><span style="color: rgb(0, 0, 255);">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20/today-fo5.htm</span></a></span><span id="newcontent"><p>〔記 者施曉光、曾韋禎、李欣芳、趙靜瑜、陳宣瑜、胡清暉／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審查「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面對綠營與社運界要求放寬現行集會遊行管 制，藍營方面不同調，多數藍委舉美國等先進國家為例，強調集遊法不該無限制放寬；行政部門雖同意改採報備制，但仍認為須三天前報備，並保留禁制區、主管機 關禁止權、解散權等機制。</p><p>內政部常次簡太郎指出，相較日、德、美等先進國家，草案已善意回應外界訴求，野草莓運動應可休息了。但野草莓回應表示，強烈反對假報備制之名，行許可制之實的假修法，籲立院儘快通過國、民兩黨委員各自提出「自願報備制」版本，以回應人民的呼聲，落實保障集會遊行權。</p><p><span class="boldtitle">綠批政院版黑心  欺瞞學生</span></p><p>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昨天前往立院，在院外「監督」修法，並為集遊法「設靈堂、辦告別式」；民進黨則批評行政院修法版本是黑心版本，警方仍有命令解散、變更活動、劃定禁制區的權力，這是唬弄社運團體、欺瞞學生的做法，民進黨並公布司法人權小冊，主張改為自願報備制。</p><p>自 由廣場上靜坐的野草莓學生，不畏冷氣團來襲，昨天持續為信念而戰。他們除架設「人權靈堂」，供各界來為「集遊法送終」外，近日並將利用整片自由廣場空間， 以反對國家暴力為主題，打造一座象徵「沒有國家暴力的樂園」，預計在週日下午會將所有建築物立起，以示同學「long stay」的決心。野草莓也表示，歡迎藝術家一起到自由廣場盡情發揮。</p><p>由台北藝術大學音樂系教授顏綠芬發起的聲援上揚唱片活動連署，已經超 過千人，包括顏綠芬、作曲家楊聰賢與陳幸惠、王婉娟、周文彬及仁愛國中學生徐子晴等人昨晚前往自由廣場，與靜坐學生分享音樂，現場氣氛溫馨。當雅歌合唱團 團員們在寒冬中唱出「台灣之歌」時，現場數百民眾跟學生都非常感動，掌聲熱烈。</p><p>此外，野草莓深入校園的說明會進度，昨已在台大社會系館召開，今將前進東吳大學和長庚大學，但傳出長庚大學說明會不受校方歡迎，學生討論是否換地點。不過長庚主秘陳逸和表示：「未聽聞此事，還待了解。」</p></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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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yam.com/right_of_assembly/article/18354069</link>
  <category>相關媒體報導</category>
  <pubDate>Thu, 20 Nov 2008 11:51:32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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