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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崔媽媽公寓大廈</title>
<link>http://blog.yam.com/tmmap</link>
<description>
這是一份專注於〔公寓大廈社區公共議題﹞的網路通訊，是由崔媽媽基金會所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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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zh-tw</language>
<generator>blog.yam.com</generator>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item>
  <title>台北市社會局社區評鑑–參評感言</title>
  <description>
&lt;b&gt;&lt;font size=&quot;4&quot;&gt;跨出傳統各自打拼的社區經營思維，邁向區域內整合互助的社造 2.0新趨勢&lt;/font&gt;&lt;font size=&quot;3&quot;&gt;––因見北投地區的社區發展互助模式有感而發&lt;/font&gt;&lt;/b&gt;&lt;br /&gt;
&lt;br /&gt;
2008年 7月 9日&lt;br /&gt;
&lt;br /&gt;
　　呂秉怡　崔媽媽基金會 執行長&lt;br /&gt;
　　林德福　崔媽媽基金會 董事長&lt;br /&gt;
　　　　　　清雲科技大學 空間資訊及防災科技研究所 助理教授&lt;br /&gt;
&lt;br /&gt;
　　筆者今年初次擔任評鑑委員，從評選過程特別對北投地區區域內各級社區團體形成長期性分工合作、相互交流學習的整合式社區互助平台留下深刻印象。在筆者出席的所有北投地區評鑑場次，除有熟悉社區業務的區公所主秘全程陪同外，更有「北投區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聯誼會」召集人黃勝宗里長親自率領核心成員共同陪伴北投區社區發展協會走完受評過程。&lt;br /&gt;
&lt;br /&gt;
　　早在兩年前筆者擔任北投社區大學評鑑委員時便聽聞該「理事長聯誼會」之合作培力平台的事蹟，藉由經驗豐富的資深社區前輩傳承經驗，陪伴輔導剛接任社協理事長的後進入門社區事務，並經由定期性聯誼會聚會討論區域性公共議題、相互交流、學習及傳承社區經營經驗。&lt;br /&gt;
&lt;br /&gt;
　　此外，北投區亦是今年台北市唯一獲選內政部「福利化社區旗艦競爭型計畫」的地區，此計劃由「理事長聯誼會」結盟社協們聯合提案，並由長期關注在地社區事務的北投文化基金會擔任專業協力的陪伴輔導團隊，亦負責整合北投在地各類人物力資源：從醫療院所、宗教團體、專業社福團體、社區大學，以至最基層社區組織（社協、里辦、甚至公廈管委會…）等，藉由「社福關懷」及「健康城市」的主軸串聯起大北投地區上中下游不同層級及類型的社福團體及社區資源網絡，並在多個北投社區持續推動的老人送餐、居家照護等健康關懷工作。而整個北投地區的社區團體也因此計劃而持續被捲動及整串。
  &lt;a href=&quot;http://blog.yam.com/tmmap/article/16935043&quot;&gt;(觀看全文...)&lt;/a&gt;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b><font size="4">跨出傳統各自打拼的社區經營思維，邁向區域內整合互助的社造 2.0新趨勢</font><font size="3">––因見北投地區的社區發展互助模式有感而發</font></b><br />
<br />
2008年 7月 9日<br />
<br />
　　呂秉怡　崔媽媽基金會 執行長<br />
　　林德福　崔媽媽基金會 董事長<br />
　　　　　　清雲科技大學 空間資訊及防災科技研究所 助理教授<br />
<br />
　　筆者今年初次擔任評鑑委員，從評選過程特別對北投地區區域內各級社區團體形成長期性分工合作、相互交流學習的整合式社區互助平台留下深刻印象。在筆者出席的所有北投地區評鑑場次，除有熟悉社區業務的區公所主秘全程陪同外，更有「北投區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聯誼會」召集人黃勝宗里長親自率領核心成員共同陪伴北投區社區發展協會走完受評過程。<br />
<br />
　　早在兩年前筆者擔任北投社區大學評鑑委員時便聽聞該「理事長聯誼會」之合作培力平台的事蹟，藉由經驗豐富的資深社區前輩傳承經驗，陪伴輔導剛接任社協理事長的後進入門社區事務，並經由定期性聯誼會聚會討論區域性公共議題、相互交流、學習及傳承社區經營經驗。<br />
<br />
　　此外，北投區亦是今年台北市唯一獲選內政部「福利化社區旗艦競爭型計畫」的地區，此計劃由「理事長聯誼會」結盟社協們聯合提案，並由長期關注在地社區事務的北投文化基金會擔任專業協力的陪伴輔導團隊，亦負責整合北投在地各類人物力資源：從醫療院所、宗教團體、專業社福團體、社區大學，以至最基層社區組織（社協、里辦、甚至公廈管委會…）等，藉由「社福關懷」及「健康城市」的主軸串聯起大北投地區上中下游不同層級及類型的社福團體及社區資源網絡，並在多個北投社區持續推動的老人送餐、居家照護等健康關懷工作。而整個北投地區的社區團體也因此計劃而持續被捲動及整串。
<a href="http://blog.yam.com/tmmap/article/16935043">(觀看全文...)</a>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yam.com/tmmap/article/16935043</link>
  <category>論述</category>
  <pubDate>Mon, 25 Aug 2008 22:37:1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全台灣公寓大廈分佈統計分析數據（從84年度累積至95年度）</title>
  <description>
※ 原始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lt;br /&gt;
※ 資料統計分析：崔媽媽基金會社會發展部／林德福、呂秉怡、郭寶珍、張偉瑜&lt;br /&gt;
&lt;br /&gt;
．此全台灣公寓大廈分佈統計分析數據為全台第一次發佈的公寓大廈統計分析資&lt;br /&gt;
　料，對研究從事者十分有幫助。&lt;br /&gt;
&lt;br /&gt;
．台灣 78.8％人口集居都會（都市計劃區所畫定的範圍內），未來都會住宅及社&lt;br /&gt;
　區類型將以公寓大廈為主，且愈來愈多。&lt;br /&gt;
&lt;br /&gt;
．截至 2006 年底，全台約有 35 餘萬棟的公寓大廈，其中已完成報備的公寓大廈&lt;br /&gt;
　21,796個，其分佈狀況如下：
  &lt;a href=&quot;http://blog.yam.com/tmmap/article/16085986&quot;&gt;(觀看全文...)&lt;/a&gt;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 原始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br />
※ 資料統計分析：崔媽媽基金會社會發展部／林德福、呂秉怡、郭寶珍、張偉瑜<br />
<br />
．此全台灣公寓大廈分佈統計分析數據為全台第一次發佈的公寓大廈統計分析資<br />
　料，對研究從事者十分有幫助。<br />
<br />
．台灣 78.8％人口集居都會（都市計劃區所畫定的範圍內），未來都會住宅及社<br />
　區類型將以公寓大廈為主，且愈來愈多。<br />
<br />
．截至 2006 年底，全台約有 35 餘萬棟的公寓大廈，其中已完成報備的公寓大廈<br />
　21,796個，其分佈狀況如下：
<a href="http://blog.yam.com/tmmap/article/16085986">(觀看全文...)</a>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yam.com/tmmap/article/16085986</link>
  <category>論述</category>
  <pubDate>Sun, 06 Jul 2008 22:41:1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公寓大廈推動社區營造的幾點思考</title>
  <description>
&lt;br /&gt;
公寓大廈推動社區營造的幾點思考&lt;br /&gt;
&lt;br /&gt;
&lt;br /&gt;
林德福&lt;br /&gt;
　　崔媽媽基金會 董事長&lt;br /&gt;
　　清雲科技大學 空間資訊及防災科技研究所 助理教授&lt;br /&gt;
&lt;br /&gt;
呂秉怡&lt;br /&gt;
　　崔媽媽基金會 執行長&lt;br /&gt;
&lt;br /&gt;
──────────────────────────────&lt;br /&gt;
&lt;br /&gt;
■壹、前言：社區營造十年有成，公寓大廈仍然留白&lt;br /&gt;
&lt;br /&gt;
&lt;br /&gt;
一、社區營造十年、成績斐然&lt;br /&gt;
&lt;br /&gt;
　　「社區總體營造」從1994年文建會在立法院的施政報告中首度提出&lt;br /&gt;
後，經由社區組織、社會團體、專業者及行政機關等各方人士十餘年來&lt;br /&gt;
的努力，至今已有相當的成效。尤其是，近年來在行政機關大力的支助&lt;br /&gt;
及輔導下，全台各地的社區營造亦如火如荼地展開，例如：民國91~93&lt;br /&gt;
年度推動「挑戰2008-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總計補助近6000件計畫&lt;br /&gt;
案，輔導1330個社區；94年度正式啟動「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以&lt;br /&gt;
「社福醫療」、「社區治安」及「在地就業」為執行重點，整合了13個&lt;br /&gt;
部會所執行的62項計畫；另外，根據文建會設立的「台灣社區通」網站&lt;br /&gt;
完成註冊的社區團體已近三千個，可算是當前社區營造的基層尖兵，更&lt;br /&gt;
是十年社區營造的成果。&lt;br /&gt;
&lt;br /&gt;
&lt;br /&gt;
二、社區營造的階段性任務：推動法制&lt;br /&gt;
&lt;br /&gt;
　　縱然社區營造已有亮眼的成果，但是多年來台灣推動社區營造工作&lt;br /&gt;
一直缺乏法源的基礎，使得許多社區營造工作在缺乏持續外在資源奧&lt;br /&gt;
援、又無內在議題或危機的持續動員基礎，瀕臨倒退甚至瓦解的命運，&lt;br /&gt;
例如台中市精明一街曾因商家管理委員會與徒步區於法無據，共同的規&lt;br /&gt;
定事項僅能依靠主委不段溝通協調，並無法律約束，街道徒步使用的合&lt;br /&gt;
法性也有爭議（管委會雖曾經向台中市政府提出申請為合法徒步區，市&lt;br /&gt;
政府的答覆是精明一街為未徵收的合法道路，目前造街後形成行人徒步&lt;br /&gt;
區是不合法但也不違法，梁炳琨，2001）；又如汐止城中城社區因水患&lt;br /&gt;
而動員、凝聚，進而組織動員、營造社區，甚至獲得各種社區安全營造&lt;br /&gt;
獎項；卻也因水患危機緩解後，社區熱心的靈魂人物因故離開，加上缺&lt;br /&gt;
乏議題動員的現實基礎，而讓該社區營造工作難以持續進展。因而有些&lt;br /&gt;
社區營造專業者與學者認為需要有法律作為社區營造的基礎，否則社區&lt;br /&gt;
營造的理念將無以為繼（李永展、徐志山、陳佳霙，2005），在2004年&lt;br /&gt;
行政院通過「社區營造條例（草案）」，此案更成為行政院「新故鄉社&lt;br /&gt;
區營造」計畫中之重要工作項目，期望藉此賦予社區居民參與公共事務&lt;br /&gt;
的法治基礎，草案中更賦予社區可以擬定社區建議、社區憲章、社區公&lt;br /&gt;
約、社區計畫等四項「社區營造協定」（目前尚未經立法院通過）。&lt;br /&gt;
&lt;br /&gt;
&lt;br /&gt;
三、公寓大廈是未來都會居住型態的主流&lt;br /&gt;
&lt;br /&gt;
　　隨著經濟的成長，社會的變遷，人的生活型態逐漸在轉變。根據行&lt;br /&gt;
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05年「都市及區域發展統計彙編」的資料顯示，&lt;br /&gt;
當前台灣都市計畫區內人口比例為78.8%，北部區域更高達88%。而都會&lt;br /&gt;
區又以公寓大廈的集合式住宅為主要的住宅類型，以台北市為案例，&lt;br /&gt;
1996年後，公寓大廈型態的建築每年以100~200個的速度增長，若加上&lt;br /&gt;
店舖式大樓，則速度更快；另外，配合公寓大廈條例公佈後，新核發使&lt;br /&gt;
用執照之大樓幾乎都有成立管委會，而由台北市建管處的統計資料得&lt;br /&gt;
知，1998年後，每一年成立管委會件數都比新核發使用執照之大樓數要&lt;br /&gt;
多，反應出舊核發使用執照之大樓也漸漸的有了公寓大廈管理的意識，&lt;br /&gt;
公寓大廈管理等議題已越來越被重視，至2006年時，全台北市的公寓大&lt;br /&gt;
廈管委會已達3848個，已超過全國的社造團體數目。（如表一及圖一）&lt;br /&gt;
&lt;br /&gt;
&lt;br /&gt;
表一台北市使用執照與管理委員會核准成立件數統計&lt;br /&gt;
&lt;br /&gt;
資料來源：台北市建管處&lt;br /&gt;
&lt;br /&gt;
&lt;br /&gt;
圖一 台北市使用執照與管委會成立比較圖&lt;br /&gt;
&lt;br /&gt;
&lt;br /&gt;
&lt;br /&gt;
四、公寓大廈社區仍是都市社造的留白地帶&lt;br /&gt;
&lt;br /&gt;
　　然而目前大部分的公寓大廈社區，常被視為是都會區中孤立、自我&lt;br /&gt;
封閉的城堡，與社區外部的居民較缺乏互動，加上私有財產權的觀念使&lt;br /&gt;
然，所以社區外居民皆將其視為私人的財產及個人／家庭性隱私的空&lt;br /&gt;
間，加上多數所謂&quot;管理良好&quot;的大樓社區都請有警衛／保全人員，設有&lt;br /&gt;
圍牆、監視器，更成為社區內外清楚的分隔，就連基層的鄰長也常抱怨&lt;br /&gt;
公寓大廈像是孤立而封閉的城堡，鄰里行政體系的服務及行政資源都難&lt;br /&gt;
以打入公寓大廈社區，成為基層行政的鞭長莫及之處。加上過去的政府&lt;br /&gt;
資源補助的社區總體營造對象並不包括公寓大廈管委會，因此，相對於&lt;br /&gt;
十餘年來台灣各類社區營造的百花齊放，在都市中的公寓大廈社造仍是&lt;br /&gt;
一直沒被照顧的留白地帶。&lt;br /&gt;
&lt;br /&gt;
&lt;br /&gt;
&lt;br /&gt;
■貳、同樣是社造十年，為何差異這麼大？&lt;br /&gt;
&lt;br /&gt;
&lt;br /&gt;
　　1994年文建會開始推動「社區總體營造」政策，次年（1995年）&lt;br /&gt;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也頒佈施行，幾乎同時開始，何以至目前兩者差&lt;br /&gt;
異這麼大？以下是筆者們依據近年來從事公寓大廈社區營造工作的初步&lt;br /&gt;
經驗中歸納以下幾個面向的問題：&lt;br /&gt;
&lt;br /&gt;
&lt;br /&gt;
一、以往公寓大廈社區是公部門行政體系與資源的邊陲地帶&lt;br /&gt;
&lt;br /&gt;
1.制度上讓其成為自生自滅的孤兒：只做催生，但卻未善盡撫養之責&lt;br /&gt;
&lt;br /&gt;
2.經費資源未及於公寓大廈管委會：以往公部門經費只補助村里辦公&lt;br /&gt;
處、社區發展協會、社區文史團體&lt;br /&gt;
&lt;br /&gt;
3.主管機關編制不足、力不從心、並缺乏專業輔導能力，例如&lt;br /&gt;
　　(1)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建管處公寓科有16位承辦人員，需兼管3,800&lt;br /&gt;
多個管委會(至2006,12)&lt;br /&gt;
　　(2)台北縣更少，工務局使用管理課僅7位承辦人員，需兼管4,500&lt;br /&gt;
多個管委會(至2006,12)&lt;br /&gt;
&lt;br /&gt;
4.公部門未提供應有之教育訓練、經驗傳承的學習成長機會&lt;br /&gt;
&lt;br /&gt;
　　公寓大廈之管理委員會係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組成的社&lt;br /&gt;
區決策組織，該條例賦予管理委員會諸多日常事務管理、維護的職責，&lt;br /&gt;
卻沒有給予行政資源與補助，也缺乏相應之輔導與培訓的機制，而管委&lt;br /&gt;
會要面對繁多的日常事務處理（如漏水等個別住戶環境事務問題），且&lt;br /&gt;
常有處理違建及相關違規事務等不利建立良性人際關係的負面因子，自&lt;br /&gt;
然容易與住戶形成對立關係，此關係一旦形成後，更會阻礙良性社區關&lt;br /&gt;
係發展與推動，陷入一種惡性的循環關係中，使得許多公寓大廈管委會&lt;br /&gt;
主委及委員乏人問津，又如何再行推動社區營造工作？&lt;br /&gt;
　　公寓大廈在公部門依法理上來解釋，公寓大廈主要法源依據為「公&lt;br /&gt;
寓大廈管理條例」，非「社區發展綱要」，故不屬「社區」範疇，且就&lt;br /&gt;
其認知，公寓大廈屬「私人領域（私有財產範圍內）」，因為無論其專&lt;br /&gt;
有或共用部份均屬私人財產，公部門較難介入及補助經費，加上公寓大&lt;br /&gt;
廈主管機關由營建署這種技術部門掌管，而非與社區營造相關的社政單&lt;br /&gt;
位掌舵，因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立法已十年了，對社區的輔導與培力，&lt;br /&gt;
可說是沒有，致各項社區營造計畫未直接深入公寓大廈，或許此乃過去&lt;br /&gt;
十多年的社區營造政策推展過程中，公寓大廈成為留白地帶的原因之&lt;br /&gt;
一。&lt;br /&gt;
&lt;br /&gt;
&lt;br /&gt;
二、當前公寓大廈管理仍是社造專業與學術研究的邊陲地帶&lt;br /&gt;
&lt;br /&gt;
　　為了解當前公寓大廈相關研究主要討論之面向，筆者於「全國碩博&lt;br /&gt;
士論文網」、「中文期刊篇目索引影像系統」及「CEPS思博網--中文電&lt;br /&gt;
子期刊服務」網站中鍵入「公寓大廈」及「公寓大廈管理」字樣搜尋篇&lt;br /&gt;
名及關鍵字，嘗試分類整理2004年至2006年關於公寓大廈相關之期刊論&lt;br /&gt;
文共53篇，其中部份為同一主題之延續性期刊（同一篇文章分期刊&lt;br /&gt;
登），在此當作一篇，故整理結果相關期刊論文篇數為47篇。其主要的&lt;br /&gt;
特徵如下：台灣公寓大廈管理研究的篇數有限，2004~2006年不到50&lt;br /&gt;
篇，且主要是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其所延伸之法律、組織」等相關&lt;br /&gt;
議題的探討，約佔64%，而尚無一篇學術專業研究與社區營造有關（包&lt;br /&gt;
括期刊及碩博士論文，如下表二）。可見當前公寓大廈管理仍是專業與&lt;br /&gt;
學術研究的邊陲地帶。&lt;br /&gt;
&lt;br /&gt;
表二 *2004~06年既有之公寓大廈管理相關研究統計表&lt;br /&gt;
&lt;br /&gt;
資料來源：全國碩博士論文網、中文期刊篇目索引影像系統、CEPS思博&lt;br /&gt;
網--中文電子期刊服務&lt;br /&gt;
&lt;br /&gt;
&lt;br /&gt;
三、公寓大廈推動社區營造工作的瓶頸&lt;br /&gt;
&lt;br /&gt;
　　就現有社區營造的學理上而言，一個村莊是個社區，一棟公寓、一&lt;br /&gt;
條街道、一個街區、一個小鎮、一個城市，都可以是個社區，條件是居&lt;br /&gt;
住在這個有限範圍裡面的住民，都具備共同體社會的認同意識。否則，&lt;br /&gt;
即使是一棟公寓內的住戶，被鋼筋水泥和鐵門鐵窗牢牢套住，但彼此並&lt;br /&gt;
不認識，就不能稱之為共同體的「社區」（陳其南，1998）。如是，社&lt;br /&gt;
區是「某一特定地域之居民，而居民之間普遍有共同歸屬感，且具有社&lt;br /&gt;
會、心理及文化等關係的共同體」。在此共同體中，一群人佔有一定的&lt;br /&gt;
地域，他們於此地域中從事各種活動，彼此間存在著相互的依存關係。&lt;br /&gt;
若此，一個由住民共同擬定生活公約的公寓大廈，可視為一個垂直的街&lt;br /&gt;
「社區」，應無疑義（李永展，1995、2005）。然而，何以公寓大廈社&lt;br /&gt;
區在過去台灣十餘年的社區營造發展過程中，卻一直是一個大大留白的&lt;br /&gt;
地帶呢？顯然，公寓大廈在推動社區營造工作時，顯然存在著相當的困&lt;br /&gt;
難與瓶頸。依據筆者們的經驗，簡要整理說明如下：&lt;br /&gt;
&lt;br /&gt;
1.沒有共同記憶的一群漠生鄰居&lt;br /&gt;
&lt;br /&gt;
2.多數公寓大廈可能變成自我封閉的城堡，與外部社區脫勾圍牆外的社&lt;br /&gt;
區、里鄰體系、社協、公部門…）&lt;br /&gt;
&lt;br /&gt;
3.大廈管委會及主委為無給職，任務瑣碎而繁重，吃力不討好；糾紛&lt;br /&gt;
多、多數公廈社區的主委沒人要當&lt;br /&gt;
&lt;br /&gt;
4.擔任主委所需專業知識門檻高（法規、機電管理、財務會計、消防安&lt;br /&gt;
全、環保、組織經營、與管理公司應對、糾紛處理、公設點交、採購、&lt;br /&gt;
修繕…）（門檻比社協理事長及里長高）&lt;br /&gt;
&lt;br /&gt;
5.管委會淪為忙碌的例行事務處理單位（管理費、例行維修、垃圾清&lt;br /&gt;
潔、保全…）無暇從事社區營造之公共事務&lt;br /&gt;
&lt;br /&gt;
6.一年一任,得連任一次,任期短,組織穩定性不足&lt;br /&gt;
&lt;br /&gt;
7.管委會組織運作及社區經營的經驗未能被累積、傳承、交流、分享。&lt;br /&gt;
&lt;br /&gt;
&lt;br /&gt;
&lt;br /&gt;
■參、公寓大廈進行社區營造工作的潛在利基&lt;br /&gt;
&lt;br /&gt;
&lt;br /&gt;
　　在討論公寓大廈社區進行社區營造工作的潛在利基之前，首先讓我&lt;br /&gt;
們再回顧下社區營造的理想及關鍵何在。&lt;br /&gt;
&lt;br /&gt;
&lt;br /&gt;
一、社區營造的理想與關鍵&lt;br /&gt;
&lt;br /&gt;
　　社區營造學會前理事長林經甫 (2005)曾說：「近年來有愈來愈多&lt;br /&gt;
的自主性社區組織成立，展現出民間活撥的生命力與真摯的社區關懷，&lt;br /&gt;
給予日漸惡質化的台灣社會一線新契機。不過營造新社區是一項浩大的&lt;br /&gt;
工程，必須靠一磚一瓦的累積，而非一蹴可及……，所以&quot;社區重建&quot;的&lt;br /&gt;
動力，必須來自於社區：只有植基於眾多社區的民間自主團體及關懷社&lt;br /&gt;
區的專業人士，才能協助社區居民形成自發的力量，啟動社區改造與重&lt;br /&gt;
建工作。」&lt;br /&gt;
　　有學者也提醒我們：社區/空間不會自主地決定發生於其範圍內特&lt;br /&gt;
定的行為，也不會產生特定的認同，而是社區中的人們必須參與在社會&lt;br /&gt;
動員的過程中，發現守護彼此共同的利益，並以某種方式分享彼此的生&lt;br /&gt;
活，新的社區意義就有可能產生，故支持社區居民交往互動的是社會網&lt;br /&gt;
絡（人際關係網絡）而不是社區/地方，所以社區培力與動員的過程才&lt;br /&gt;
是社區營造的問題關鍵（夏鑄九，2007）。如是社區是一個生活共同體&lt;br /&gt;
之組成，嚴格說來，社區若沒有居民參與其社區的公共事務，即不能成&lt;br /&gt;
為一個「社區」，因此，如何有效地由下而上、培力及動員社區居民參&lt;br /&gt;
與社區公共事務、形成有組織的社區網絡，即成為社區營造的關鍵。&lt;br /&gt;
&lt;br /&gt;
&lt;br /&gt;
二、公寓大廈推動社區營造案例簡介&lt;br /&gt;
&lt;br /&gt;
　　儘管多數台灣的公寓大廈社區仍處在自顧不暇的情況，慶幸的是，&lt;br /&gt;
仍有少許公寓大廈社區在熱心的住民、管委會及優質樓管公司的奔走及&lt;br /&gt;
推動下，獲得部分行政資源的溢注，得以逐步跨越日常事務的牽絆，邁&lt;br /&gt;
向創造一個優質社區生活環境的「公寓大廈社區營造」方向開展。以下&lt;br /&gt;
僅以2005年甫獲「第二屆國家永續發展獎(都會型社區)」之首例--中和&lt;br /&gt;
世紀皇家社區的都市社區營造案例，來思考與學習其成功的經驗。&lt;br /&gt;
　　根據筆者們多次與前述社區接觸及座談的經驗顯示，中和世紀皇家&lt;br /&gt;
社區之所以能由單一管委會跨越到具有22個社團的公寓大廈社區，並與&lt;br /&gt;
慈濟基金會、崇德文教基金會、紅十字會等地方團體及鄰近學校結盟，&lt;br /&gt;
培訓社區的各項專業人才，主要是由一群社區熱心人士，利用社區充足&lt;br /&gt;
的公共設施與空間（一樓全部做為公共空間使用，並有游泳池、戶外庭&lt;br /&gt;
園等開放空間），善用社區管理費用（以小額補助方式，獎勵成立社區&lt;br /&gt;
團體），以及慎選優質的樓管公司，共同來培育社區住民參與公共事務&lt;br /&gt;
的機會和經驗。經由多年的努力後，不僅社區的社團已超過20個，更重&lt;br /&gt;
要的是，許多住民在社團的歷練下，不僅學習了公共事務的參與，也激&lt;br /&gt;
起住民投入社區公共事務的熱誠，這不僅是反映在高出席率（65％以&lt;br /&gt;
上）的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更展現在許多住民競相做為社區&lt;br /&gt;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委員上，各種社區活動的住民參與率也都很高，終&lt;br /&gt;
在今年獲得了「第二屆國家永續發展獎(都會型社區)」，得到各方對其&lt;br /&gt;
社區營造工作上的肯定。&lt;br /&gt;
&lt;br /&gt;
&lt;br /&gt;
三、「社區總體營造」成功的因素&lt;br /&gt;
&lt;br /&gt;
　　從前述的案例討論中，我們可以瞭解到：除了前述組織性人際網絡&lt;br /&gt;
的基礎之外，每一個社區必須有一些熱心人士們，不遲辛勞、雞婆地為&lt;br /&gt;
社區的未來而努力，只要有適當的機會-外在的資源引入或內部活動的&lt;br /&gt;
開創，經由住民的動員及參與，也能讓強調「造人」的這顆社區營造種&lt;br /&gt;
子，在被視為封閉而冷漠的公寓大廈社區中成長、茁壯、甚而開花結&lt;br /&gt;
果。同時，若能善用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這個制度性由下而上的組織，&lt;br /&gt;
並給予相對應的行政及政策資源的支助，激發社區中熱心人士的投入，&lt;br /&gt;
只要有適當的機會與管道，公寓大廈的社區營造工作終能有所成就。茲&lt;br /&gt;
將當前都市社區營造可以成功經驗的因素初步整理如下：&lt;br /&gt;
&lt;br /&gt;
1.需有能力及熱忱之社區成員（尤其是領導幹部）是社區活力最主力來&lt;br /&gt;
源&lt;br /&gt;
&lt;br /&gt;
2.透過社區活動及社區計畫來培力及動員居民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社區&lt;br /&gt;
活動本身不是目的，促進社區成員之共識及提昇社區成員之凝聚力，才&lt;br /&gt;
是目的。&lt;br /&gt;
&lt;br /&gt;
3.促成健全且成型的組織，方能落實計畫之推展及執行 &lt;br /&gt;
&lt;br /&gt;
4.多方爭取公部門行政體系的投入資源與協助（資源溢注、行政配合）&lt;br /&gt;
&lt;br /&gt;
5.提供社區經營的 know-how 、相互學習、交流觀摩&lt;br /&gt;
　　..各類教育訓練課程&lt;br /&gt;
　　..累積示範性的成功案例並加以推廣&lt;br /&gt;
　　..各類社區營造推動的工具書籍&lt;br /&gt;
　　..協助與輔導：社區規劃師、文建會社造中心之社區培力及陪伴計&lt;br /&gt;
劃&lt;br /&gt;
　　..公部門及媒體對績優社區不吝給予表揚（激發榮譽感／成就感）&lt;br /&gt;
&lt;br /&gt;
6.社區改造須有耐心和毅力。&lt;br /&gt;
&lt;br /&gt;
&lt;br /&gt;
四、公寓大廈進行社區營造的潛在利基&lt;br /&gt;
&lt;br /&gt;
　　基本上，有效地由下而上、培力及動員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公共事&lt;br /&gt;
務、形成有組織的社區網絡等是社區營造的關鍵，居民自訂「社區憲&lt;br /&gt;
章」及「社區公約」也常是社區營造的重要成果。如此，在「社區營造&lt;br /&gt;
條例（草案）」尚未立法通過之前，有公寓大廈條例為法律基礎下的公&lt;br /&gt;
寓大廈社區，欲推動社區營造則具有以下的潛在性利基：&lt;br /&gt;
&lt;br /&gt;
1.有社區動員的制度性支持--住戶大會&lt;br /&gt;
&lt;br /&gt;
2.有制訂社區營造協定--公約的法治基礎&lt;br /&gt;
&lt;br /&gt;
　　因此，如果能提昇管委會（包括主委及委員們）的角色與功能，即&lt;br /&gt;
能為推動公寓大廈社區營造創造熱忱幹部的制度利基，如果能善用住戶&lt;br /&gt;
大會的角色與功能，即能為推動公寓大廈社區營造創造參與公共事務學&lt;br /&gt;
習與培力的利基。&lt;br /&gt;
&lt;br /&gt;
&lt;br /&gt;
&lt;br /&gt;
■肆、小結與建議：&lt;br /&gt;
&lt;br /&gt;
&lt;br /&gt;
　　當前，儘管公寓大廈的社區事務以日常生活的管理事務為主，新大&lt;br /&gt;
廈也缺乏熟識的人際網絡、共同生活／文化性的集體記憶，又不具行政&lt;br /&gt;
組織功能與職責；但具有社區動員的制度性支持--住戶大會、以及有制&lt;br /&gt;
訂社區營造協定--公約的法治基礎，若能善加運用此利基，即能像中和&lt;br /&gt;
世紀皇家社區案例般，建立公寓大廈住民的參與公共性事務與凝聚共同&lt;br /&gt;
生活經驗的集體意識。筆者們嘗試在多年經驗下，提出該如何進行公寓&lt;br /&gt;
大廈社區營造更好、以及制度性的建議如下：&lt;br /&gt;
&lt;br /&gt;
一、公寓大廈的社區營造該如何做會更好&lt;br /&gt;
&lt;br /&gt;
1.讓大廈的雞婆願意出來管社區公共事務&lt;br /&gt;
&lt;br /&gt;
2.讓鄰居相互認識，共創生活的集體記億&lt;br /&gt;
&lt;br /&gt;
3.協助大廈提昇處理例行性管理事務的綜效&lt;br /&gt;
&lt;br /&gt;
4.案例整理、教育訓練、經驗交流、傳承延續&lt;br /&gt;
&lt;br /&gt;
5.輔導與培力(社區規劃師、社造中心陪伴／培力計劃…）&lt;br /&gt;
&lt;br /&gt;
6.善用公部門的行政支持與連結橋樑（民政、環保、治安、衛生、消&lt;br /&gt;
防、社造…）&lt;br /&gt;
&lt;br /&gt;
7.善用公部門的社造資源做為鼓勵的誘因（e.g.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lt;br /&gt;
畫）&lt;br /&gt;
&lt;br /&gt;
8.公部門政策應鼓勵打開家門、進行跨社區的合作，形成跨社區的區域&lt;br /&gt;
性公寓大廈互助網絡&lt;br /&gt;
&lt;br /&gt;
9.多加表揚與鼓勵：公部門及媒體應給績優社區、熱心主委更多肯定&lt;br /&gt;
（如辦理優良公寓大廈評選）&lt;br /&gt;
&lt;br /&gt;
&lt;br /&gt;
二、其他制度性的建議&lt;br /&gt;
&lt;br /&gt;
1.確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基層自治組織地位，給予行政體系的支&lt;br /&gt;
持、並提供社造資源的協助。&lt;br /&gt;
&lt;br /&gt;
2.整合公部門法律服務的資源（法律服務中心、法規會、調解委員&lt;br /&gt;
會），提供公寓大廈糾紛的法律諮詢及調解服務。&lt;br /&gt;
&lt;br /&gt;
3.在現行社區規劃師制度增設公寓大廈類型的社規師，並因應公廈社區&lt;br /&gt;
特性加強社規師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的專業能力、糾紛&lt;br /&gt;
處理能力，以協助公寓大廈推動社造工作。&lt;br /&gt;
&lt;br /&gt;
4.讓地方政府的施政與公廈社區接軌（環保局之垃圾清運、消防局之消&lt;br /&gt;
防安檢、警察局之社區治安…）。&lt;br /&gt;
&lt;br /&gt;
5.主委的任期應比照人團法：1～4年，連選得連任，不受屆數之限。&lt;br /&gt;
&lt;br /&gt;
6.長期而言，公寓大廈的主管機關應考慮轉移至擅長處理人及組織民政&lt;br /&gt;
／社政／警政部門，（尢其是民政部門）而非放在擅長處理工務之建管&lt;br /&gt;
單位。&lt;br /&gt;
&lt;br /&gt;
&lt;br /&gt;
&lt;br /&gt;
■參考文獻&lt;br /&gt;
&lt;br /&gt;
&lt;br /&gt;
1.行政院文建會(2004)，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新故新：社區營&lt;br /&gt;
造計畫，台北。&lt;br /&gt;
&lt;br /&gt;
2.李永展（1995），環境態度與環保行為，台北：胡氏圖書出版社。&lt;br /&gt;
&lt;br /&gt;
3.李永展（2005），公廈管理，十年有成？，中國時報2005.06.28。&lt;br /&gt;
&lt;br /&gt;
4.李永展、徐志山、陳佳霙（2005），如何落實民眾參與理念--以社區&lt;br /&gt;
營造條例(草案)試行計畫為例，社區發展季刊，111，頁215-227。&lt;br /&gt;
&lt;br /&gt;
5.林經甫（2002）新，社區營造與市民參與--社區總體營造的現況與理&lt;br /&gt;
想，世紀智庫論壇，19，頁30-38。&lt;br /&gt;
&lt;br /&gt;
6.林德福、周峰聿、曾冠彰（2007），當前公寓大廈管理現況與研究間&lt;br /&gt;
的探討，清雲科技大學土木工程及物業管理研討會，2007年5月4日，桃&lt;br /&gt;
園中壢。&lt;br /&gt;
&lt;br /&gt;
7.夏鑄九（2007），做為社會動力的社區與城市：全球化下對社區營造&lt;br /&gt;
的一點理論上的思考，臺灣社會研究，65.03，頁227-247。&lt;br /&gt;
&lt;br /&gt;
8.涂進萬（2005），社區營造之觀念與省思，水沙連，1，頁43-47。&lt;br /&gt;
&lt;br /&gt;
9.梁炳琨（2001），臺中市精明一街商店街社區營造歷程的研究，中臺&lt;br /&gt;
人文暨社會學報，1，頁15-37 。&lt;br /&gt;
&lt;br /&gt;
10.陳世鴻（2005）深耕公寓大廈、落實社區營造：是他們不願參與，&lt;br /&gt;
還是我們忽略他們，社區營造學會，「台灣生活新思維-從社區營造探&lt;br /&gt;
討城鄉發展願景」系列論壇，第四場次－都市社區營造，2005/06/22，&lt;br /&gt;
台北：紫藤廬。&lt;br /&gt;
&lt;br /&gt;
11.陳其南（1998），臺灣社區營造運動之回顧，研考報導，41，頁21-&lt;br /&gt;
37。&lt;br /&gt;
&lt;br /&gt;
12.曾旭正（2007），台灣的社區營造，台灣地理百科84，台北：遠足&lt;br /&gt;
文化出版。&lt;br /&gt;
&lt;br /&gt;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br />
公寓大廈推動社區營造的幾點思考<br />
<br />
<br />
林德福<br />
　　崔媽媽基金會 董事長<br />
　　清雲科技大學 空間資訊及防災科技研究所 助理教授<br />
<br />
呂秉怡<br />
　　崔媽媽基金會 執行長<br />
<br />
──────────────────────────────<br />
<br />
■壹、前言：社區營造十年有成，公寓大廈仍然留白<br />
<br />
<br />
一、社區營造十年、成績斐然<br />
<br />
　　「社區總體營造」從1994年文建會在立法院的施政報告中首度提出<br />
後，經由社區組織、社會團體、專業者及行政機關等各方人士十餘年來<br />
的努力，至今已有相當的成效。尤其是，近年來在行政機關大力的支助<br />
及輔導下，全台各地的社區營造亦如火如荼地展開，例如：民國91~93<br />
年度推動「挑戰2008-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總計補助近6000件計畫<br />
案，輔導1330個社區；94年度正式啟動「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以<br />
「社福醫療」、「社區治安」及「在地就業」為執行重點，整合了13個<br />
部會所執行的62項計畫；另外，根據文建會設立的「台灣社區通」網站<br />
完成註冊的社區團體已近三千個，可算是當前社區營造的基層尖兵，更<br />
是十年社區營造的成果。<br />
<br />
<br />
二、社區營造的階段性任務：推動法制<br />
<br />
　　縱然社區營造已有亮眼的成果，但是多年來台灣推動社區營造工作<br />
一直缺乏法源的基礎，使得許多社區營造工作在缺乏持續外在資源奧<br />
援、又無內在議題或危機的持續動員基礎，瀕臨倒退甚至瓦解的命運，<br />
例如台中市精明一街曾因商家管理委員會與徒步區於法無據，共同的規<br />
定事項僅能依靠主委不段溝通協調，並無法律約束，街道徒步使用的合<br />
法性也有爭議（管委會雖曾經向台中市政府提出申請為合法徒步區，市<br />
政府的答覆是精明一街為未徵收的合法道路，目前造街後形成行人徒步<br />
區是不合法但也不違法，梁炳琨，2001）；又如汐止城中城社區因水患<br />
而動員、凝聚，進而組織動員、營造社區，甚至獲得各種社區安全營造<br />
獎項；卻也因水患危機緩解後，社區熱心的靈魂人物因故離開，加上缺<br />
乏議題動員的現實基礎，而讓該社區營造工作難以持續進展。因而有些<br />
社區營造專業者與學者認為需要有法律作為社區營造的基礎，否則社區<br />
營造的理念將無以為繼（李永展、徐志山、陳佳霙，2005），在2004年<br />
行政院通過「社區營造條例（草案）」，此案更成為行政院「新故鄉社<br />
區營造」計畫中之重要工作項目，期望藉此賦予社區居民參與公共事務<br />
的法治基礎，草案中更賦予社區可以擬定社區建議、社區憲章、社區公<br />
約、社區計畫等四項「社區營造協定」（目前尚未經立法院通過）。<br />
<br />
<br />
三、公寓大廈是未來都會居住型態的主流<br />
<br />
　　隨著經濟的成長，社會的變遷，人的生活型態逐漸在轉變。根據行<br />
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05年「都市及區域發展統計彙編」的資料顯示，<br />
當前台灣都市計畫區內人口比例為78.8%，北部區域更高達88%。而都會<br />
區又以公寓大廈的集合式住宅為主要的住宅類型，以台北市為案例，<br />
1996年後，公寓大廈型態的建築每年以100~200個的速度增長，若加上<br />
店舖式大樓，則速度更快；另外，配合公寓大廈條例公佈後，新核發使<br />
用執照之大樓幾乎都有成立管委會，而由台北市建管處的統計資料得<br />
知，1998年後，每一年成立管委會件數都比新核發使用執照之大樓數要<br />
多，反應出舊核發使用執照之大樓也漸漸的有了公寓大廈管理的意識，<br />
公寓大廈管理等議題已越來越被重視，至2006年時，全台北市的公寓大<br />
廈管委會已達3848個，已超過全國的社造團體數目。（如表一及圖一）<br />
<br />
<br />
表一台北市使用執照與管理委員會核准成立件數統計<br />
<br />
資料來源：台北市建管處<br />
<br />
<br />
圖一 台北市使用執照與管委會成立比較圖<br />
<br />
<br />
<br />
四、公寓大廈社區仍是都市社造的留白地帶<br />
<br />
　　然而目前大部分的公寓大廈社區，常被視為是都會區中孤立、自我<br />
封閉的城堡，與社區外部的居民較缺乏互動，加上私有財產權的觀念使<br />
然，所以社區外居民皆將其視為私人的財產及個人／家庭性隱私的空<br />
間，加上多數所謂"管理良好"的大樓社區都請有警衛／保全人員，設有<br />
圍牆、監視器，更成為社區內外清楚的分隔，就連基層的鄰長也常抱怨<br />
公寓大廈像是孤立而封閉的城堡，鄰里行政體系的服務及行政資源都難<br />
以打入公寓大廈社區，成為基層行政的鞭長莫及之處。加上過去的政府<br />
資源補助的社區總體營造對象並不包括公寓大廈管委會，因此，相對於<br />
十餘年來台灣各類社區營造的百花齊放，在都市中的公寓大廈社造仍是<br />
一直沒被照顧的留白地帶。<br />
<br />
<br />
<br />
■貳、同樣是社造十年，為何差異這麼大？<br />
<br />
<br />
　　1994年文建會開始推動「社區總體營造」政策，次年（1995年）<br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也頒佈施行，幾乎同時開始，何以至目前兩者差<br />
異這麼大？以下是筆者們依據近年來從事公寓大廈社區營造工作的初步<br />
經驗中歸納以下幾個面向的問題：<br />
<br />
<br />
一、以往公寓大廈社區是公部門行政體系與資源的邊陲地帶<br />
<br />
1.制度上讓其成為自生自滅的孤兒：只做催生，但卻未善盡撫養之責<br />
<br />
2.經費資源未及於公寓大廈管委會：以往公部門經費只補助村里辦公<br />
處、社區發展協會、社區文史團體<br />
<br />
3.主管機關編制不足、力不從心、並缺乏專業輔導能力，例如<br />
　　(1)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建管處公寓科有16位承辦人員，需兼管3,800<br />
多個管委會(至2006,12)<br />
　　(2)台北縣更少，工務局使用管理課僅7位承辦人員，需兼管4,500<br />
多個管委會(至2006,12)<br />
<br />
4.公部門未提供應有之教育訓練、經驗傳承的學習成長機會<br />
<br />
　　公寓大廈之管理委員會係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組成的社<br />
區決策組織，該條例賦予管理委員會諸多日常事務管理、維護的職責，<br />
卻沒有給予行政資源與補助，也缺乏相應之輔導與培訓的機制，而管委<br />
會要面對繁多的日常事務處理（如漏水等個別住戶環境事務問題），且<br />
常有處理違建及相關違規事務等不利建立良性人際關係的負面因子，自<br />
然容易與住戶形成對立關係，此關係一旦形成後，更會阻礙良性社區關<br />
係發展與推動，陷入一種惡性的循環關係中，使得許多公寓大廈管委會<br />
主委及委員乏人問津，又如何再行推動社區營造工作？<br />
　　公寓大廈在公部門依法理上來解釋，公寓大廈主要法源依據為「公<br />
寓大廈管理條例」，非「社區發展綱要」，故不屬「社區」範疇，且就<br />
其認知，公寓大廈屬「私人領域（私有財產範圍內）」，因為無論其專<br />
有或共用部份均屬私人財產，公部門較難介入及補助經費，加上公寓大<br />
廈主管機關由營建署這種技術部門掌管，而非與社區營造相關的社政單<br />
位掌舵，因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立法已十年了，對社區的輔導與培力，<br />
可說是沒有，致各項社區營造計畫未直接深入公寓大廈，或許此乃過去<br />
十多年的社區營造政策推展過程中，公寓大廈成為留白地帶的原因之<br />
一。<br />
<br />
<br />
二、當前公寓大廈管理仍是社造專業與學術研究的邊陲地帶<br />
<br />
　　為了解當前公寓大廈相關研究主要討論之面向，筆者於「全國碩博<br />
士論文網」、「中文期刊篇目索引影像系統」及「CEPS思博網--中文電<br />
子期刊服務」網站中鍵入「公寓大廈」及「公寓大廈管理」字樣搜尋篇<br />
名及關鍵字，嘗試分類整理2004年至2006年關於公寓大廈相關之期刊論<br />
文共53篇，其中部份為同一主題之延續性期刊（同一篇文章分期刊<br />
登），在此當作一篇，故整理結果相關期刊論文篇數為47篇。其主要的<br />
特徵如下：台灣公寓大廈管理研究的篇數有限，2004~2006年不到50<br />
篇，且主要是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其所延伸之法律、組織」等相關<br />
議題的探討，約佔64%，而尚無一篇學術專業研究與社區營造有關（包<br />
括期刊及碩博士論文，如下表二）。可見當前公寓大廈管理仍是專業與<br />
學術研究的邊陲地帶。<br />
<br />
表二 *2004~06年既有之公寓大廈管理相關研究統計表<br />
<br />
資料來源：全國碩博士論文網、中文期刊篇目索引影像系統、CEPS思博<br />
網--中文電子期刊服務<br />
<br />
<br />
三、公寓大廈推動社區營造工作的瓶頸<br />
<br />
　　就現有社區營造的學理上而言，一個村莊是個社區，一棟公寓、一<br />
條街道、一個街區、一個小鎮、一個城市，都可以是個社區，條件是居<br />
住在這個有限範圍裡面的住民，都具備共同體社會的認同意識。否則，<br />
即使是一棟公寓內的住戶，被鋼筋水泥和鐵門鐵窗牢牢套住，但彼此並<br />
不認識，就不能稱之為共同體的「社區」（陳其南，1998）。如是，社<br />
區是「某一特定地域之居民，而居民之間普遍有共同歸屬感，且具有社<br />
會、心理及文化等關係的共同體」。在此共同體中，一群人佔有一定的<br />
地域，他們於此地域中從事各種活動，彼此間存在著相互的依存關係。<br />
若此，一個由住民共同擬定生活公約的公寓大廈，可視為一個垂直的街<br />
「社區」，應無疑義（李永展，1995、2005）。然而，何以公寓大廈社<br />
區在過去台灣十餘年的社區營造發展過程中，卻一直是一個大大留白的<br />
地帶呢？顯然，公寓大廈在推動社區營造工作時，顯然存在著相當的困<br />
難與瓶頸。依據筆者們的經驗，簡要整理說明如下：<br />
<br />
1.沒有共同記憶的一群漠生鄰居<br />
<br />
2.多數公寓大廈可能變成自我封閉的城堡，與外部社區脫勾圍牆外的社<br />
區、里鄰體系、社協、公部門…）<br />
<br />
3.大廈管委會及主委為無給職，任務瑣碎而繁重，吃力不討好；糾紛<br />
多、多數公廈社區的主委沒人要當<br />
<br />
4.擔任主委所需專業知識門檻高（法規、機電管理、財務會計、消防安<br />
全、環保、組織經營、與管理公司應對、糾紛處理、公設點交、採購、<br />
修繕…）（門檻比社協理事長及里長高）<br />
<br />
5.管委會淪為忙碌的例行事務處理單位（管理費、例行維修、垃圾清<br />
潔、保全…）無暇從事社區營造之公共事務<br />
<br />
6.一年一任,得連任一次,任期短,組織穩定性不足<br />
<br />
7.管委會組織運作及社區經營的經驗未能被累積、傳承、交流、分享。<br />
<br />
<br />
<br />
■參、公寓大廈進行社區營造工作的潛在利基<br />
<br />
<br />
　　在討論公寓大廈社區進行社區營造工作的潛在利基之前，首先讓我<br />
們再回顧下社區營造的理想及關鍵何在。<br />
<br />
<br />
一、社區營造的理想與關鍵<br />
<br />
　　社區營造學會前理事長林經甫 (2005)曾說：「近年來有愈來愈多<br />
的自主性社區組織成立，展現出民間活撥的生命力與真摯的社區關懷，<br />
給予日漸惡質化的台灣社會一線新契機。不過營造新社區是一項浩大的<br />
工程，必須靠一磚一瓦的累積，而非一蹴可及……，所以"社區重建"的<br />
動力，必須來自於社區：只有植基於眾多社區的民間自主團體及關懷社<br />
區的專業人士，才能協助社區居民形成自發的力量，啟動社區改造與重<br />
建工作。」<br />
　　有學者也提醒我們：社區/空間不會自主地決定發生於其範圍內特<br />
定的行為，也不會產生特定的認同，而是社區中的人們必須參與在社會<br />
動員的過程中，發現守護彼此共同的利益，並以某種方式分享彼此的生<br />
活，新的社區意義就有可能產生，故支持社區居民交往互動的是社會網<br />
絡（人際關係網絡）而不是社區/地方，所以社區培力與動員的過程才<br />
是社區營造的問題關鍵（夏鑄九，2007）。如是社區是一個生活共同體<br />
之組成，嚴格說來，社區若沒有居民參與其社區的公共事務，即不能成<br />
為一個「社區」，因此，如何有效地由下而上、培力及動員社區居民參<br />
與社區公共事務、形成有組織的社區網絡，即成為社區營造的關鍵。<br />
<br />
<br />
二、公寓大廈推動社區營造案例簡介<br />
<br />
　　儘管多數台灣的公寓大廈社區仍處在自顧不暇的情況，慶幸的是，<br />
仍有少許公寓大廈社區在熱心的住民、管委會及優質樓管公司的奔走及<br />
推動下，獲得部分行政資源的溢注，得以逐步跨越日常事務的牽絆，邁<br />
向創造一個優質社區生活環境的「公寓大廈社區營造」方向開展。以下<br />
僅以2005年甫獲「第二屆國家永續發展獎(都會型社區)」之首例--中和<br />
世紀皇家社區的都市社區營造案例，來思考與學習其成功的經驗。<br />
　　根據筆者們多次與前述社區接觸及座談的經驗顯示，中和世紀皇家<br />
社區之所以能由單一管委會跨越到具有22個社團的公寓大廈社區，並與<br />
慈濟基金會、崇德文教基金會、紅十字會等地方團體及鄰近學校結盟，<br />
培訓社區的各項專業人才，主要是由一群社區熱心人士，利用社區充足<br />
的公共設施與空間（一樓全部做為公共空間使用，並有游泳池、戶外庭<br />
園等開放空間），善用社區管理費用（以小額補助方式，獎勵成立社區<br />
團體），以及慎選優質的樓管公司，共同來培育社區住民參與公共事務<br />
的機會和經驗。經由多年的努力後，不僅社區的社團已超過20個，更重<br />
要的是，許多住民在社團的歷練下，不僅學習了公共事務的參與，也激<br />
起住民投入社區公共事務的熱誠，這不僅是反映在高出席率（65％以<br />
上）的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更展現在許多住民競相做為社區<br />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委員上，各種社區活動的住民參與率也都很高，終<br />
在今年獲得了「第二屆國家永續發展獎(都會型社區)」，得到各方對其<br />
社區營造工作上的肯定。<br />
<br />
<br />
三、「社區總體營造」成功的因素<br />
<br />
　　從前述的案例討論中，我們可以瞭解到：除了前述組織性人際網絡<br />
的基礎之外，每一個社區必須有一些熱心人士們，不遲辛勞、雞婆地為<br />
社區的未來而努力，只要有適當的機會-外在的資源引入或內部活動的<br />
開創，經由住民的動員及參與，也能讓強調「造人」的這顆社區營造種<br />
子，在被視為封閉而冷漠的公寓大廈社區中成長、茁壯、甚而開花結<br />
果。同時，若能善用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這個制度性由下而上的組織，<br />
並給予相對應的行政及政策資源的支助，激發社區中熱心人士的投入，<br />
只要有適當的機會與管道，公寓大廈的社區營造工作終能有所成就。茲<br />
將當前都市社區營造可以成功經驗的因素初步整理如下：<br />
<br />
1.需有能力及熱忱之社區成員（尤其是領導幹部）是社區活力最主力來<br />
源<br />
<br />
2.透過社區活動及社區計畫來培力及動員居民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社區<br />
活動本身不是目的，促進社區成員之共識及提昇社區成員之凝聚力，才<br />
是目的。<br />
<br />
3.促成健全且成型的組織，方能落實計畫之推展及執行 <br />
<br />
4.多方爭取公部門行政體系的投入資源與協助（資源溢注、行政配合）<br />
<br />
5.提供社區經營的 know-how 、相互學習、交流觀摩<br />
　　..各類教育訓練課程<br />
　　..累積示範性的成功案例並加以推廣<br />
　　..各類社區營造推動的工具書籍<br />
　　..協助與輔導：社區規劃師、文建會社造中心之社區培力及陪伴計<br />
劃<br />
　　..公部門及媒體對績優社區不吝給予表揚（激發榮譽感／成就感）<br />
<br />
6.社區改造須有耐心和毅力。<br />
<br />
<br />
四、公寓大廈進行社區營造的潛在利基<br />
<br />
　　基本上，有效地由下而上、培力及動員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公共事<br />
務、形成有組織的社區網絡等是社區營造的關鍵，居民自訂「社區憲<br />
章」及「社區公約」也常是社區營造的重要成果。如此，在「社區營造<br />
條例（草案）」尚未立法通過之前，有公寓大廈條例為法律基礎下的公<br />
寓大廈社區，欲推動社區營造則具有以下的潛在性利基：<br />
<br />
1.有社區動員的制度性支持--住戶大會<br />
<br />
2.有制訂社區營造協定--公約的法治基礎<br />
<br />
　　因此，如果能提昇管委會（包括主委及委員們）的角色與功能，即<br />
能為推動公寓大廈社區營造創造熱忱幹部的制度利基，如果能善用住戶<br />
大會的角色與功能，即能為推動公寓大廈社區營造創造參與公共事務學<br />
習與培力的利基。<br />
<br />
<br />
<br />
■肆、小結與建議：<br />
<br />
<br />
　　當前，儘管公寓大廈的社區事務以日常生活的管理事務為主，新大<br />
廈也缺乏熟識的人際網絡、共同生活／文化性的集體記憶，又不具行政<br />
組織功能與職責；但具有社區動員的制度性支持--住戶大會、以及有制<br />
訂社區營造協定--公約的法治基礎，若能善加運用此利基，即能像中和<br />
世紀皇家社區案例般，建立公寓大廈住民的參與公共性事務與凝聚共同<br />
生活經驗的集體意識。筆者們嘗試在多年經驗下，提出該如何進行公寓<br />
大廈社區營造更好、以及制度性的建議如下：<br />
<br />
一、公寓大廈的社區營造該如何做會更好<br />
<br />
1.讓大廈的雞婆願意出來管社區公共事務<br />
<br />
2.讓鄰居相互認識，共創生活的集體記億<br />
<br />
3.協助大廈提昇處理例行性管理事務的綜效<br />
<br />
4.案例整理、教育訓練、經驗交流、傳承延續<br />
<br />
5.輔導與培力(社區規劃師、社造中心陪伴／培力計劃…）<br />
<br />
6.善用公部門的行政支持與連結橋樑（民政、環保、治安、衛生、消<br />
防、社造…）<br />
<br />
7.善用公部門的社造資源做為鼓勵的誘因（e.g.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br />
畫）<br />
<br />
8.公部門政策應鼓勵打開家門、進行跨社區的合作，形成跨社區的區域<br />
性公寓大廈互助網絡<br />
<br />
9.多加表揚與鼓勵：公部門及媒體應給績優社區、熱心主委更多肯定<br />
（如辦理優良公寓大廈評選）<br />
<br />
<br />
二、其他制度性的建議<br />
<br />
1.確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基層自治組織地位，給予行政體系的支<br />
持、並提供社造資源的協助。<br />
<br />
2.整合公部門法律服務的資源（法律服務中心、法規會、調解委員<br />
會），提供公寓大廈糾紛的法律諮詢及調解服務。<br />
<br />
3.在現行社區規劃師制度增設公寓大廈類型的社規師，並因應公廈社區<br />
特性加強社規師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的專業能力、糾紛<br />
處理能力，以協助公寓大廈推動社造工作。<br />
<br />
4.讓地方政府的施政與公廈社區接軌（環保局之垃圾清運、消防局之消<br />
防安檢、警察局之社區治安…）。<br />
<br />
5.主委的任期應比照人團法：1～4年，連選得連任，不受屆數之限。<br />
<br />
6.長期而言，公寓大廈的主管機關應考慮轉移至擅長處理人及組織民政<br />
／社政／警政部門，（尢其是民政部門）而非放在擅長處理工務之建管<br />
單位。<br />
<br />
<br />
<br />
■參考文獻<br />
<br />
<br />
1.行政院文建會(2004)，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新故新：社區營<br />
造計畫，台北。<br />
<br />
2.李永展（1995），環境態度與環保行為，台北：胡氏圖書出版社。<br />
<br />
3.李永展（2005），公廈管理，十年有成？，中國時報2005.06.28。<br />
<br />
4.李永展、徐志山、陳佳霙（2005），如何落實民眾參與理念--以社區<br />
營造條例(草案)試行計畫為例，社區發展季刊，111，頁215-227。<br />
<br />
5.林經甫（2002）新，社區營造與市民參與--社區總體營造的現況與理<br />
想，世紀智庫論壇，19，頁30-38。<br />
<br />
6.林德福、周峰聿、曾冠彰（2007），當前公寓大廈管理現況與研究間<br />
的探討，清雲科技大學土木工程及物業管理研討會，2007年5月4日，桃<br />
園中壢。<br />
<br />
7.夏鑄九（2007），做為社會動力的社區與城市：全球化下對社區營造<br />
的一點理論上的思考，臺灣社會研究，65.03，頁227-247。<br />
<br />
8.涂進萬（2005），社區營造之觀念與省思，水沙連，1，頁43-47。<br />
<br />
9.梁炳琨（2001），臺中市精明一街商店街社區營造歷程的研究，中臺<br />
人文暨社會學報，1，頁15-37 。<br />
<br />
10.陳世鴻（2005）深耕公寓大廈、落實社區營造：是他們不願參與，<br />
還是我們忽略他們，社區營造學會，「台灣生活新思維-從社區營造探<br />
討城鄉發展願景」系列論壇，第四場次－都市社區營造，2005/06/22，<br />
台北：紫藤廬。<br />
<br />
11.陳其南（1998），臺灣社區營造運動之回顧，研考報導，41，頁21-<br />
37。<br />
<br />
12.曾旭正（2007），台灣的社區營造，台灣地理百科84，台北：遠足<br />
文化出版。<br />
<br />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yam.com/tmmap/article/12543045</link>
  <category>論述</category>
  <pubDate>Sun, 11 Nov 2007 21:54:2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專家意見】：從新加坡現象，對台灣公廈社造工作的期許！</title>
  <description>
　◤ 崔 媽 媽 – 公 寓 大 廈 社 區 電 子 報 ◢　2007-10-11&lt;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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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上網　http://www.tmm.org.tw/ap/index.html &lt;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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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題：從新加坡現象，對台灣公廈社造工作的期許！&lt;br /&gt;
&lt;br /&gt;
&lt;br /&gt;
　　作者：曾旭正&lt;br /&gt;
　　現職：國立台南藝術大學 副教授&lt;br /&gt;
　　　　　社團法人社區營造學會 理事長&lt;br /&gt;
　e-mail：﹀aiwan@mail.tnnua.edu.tw &lt;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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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機會到新加坡拜訪，對同樣是華人的移民社會略作觀察，引&lt;br /&gt;
發我對社區營造的進一步思考，正可作為本手冊的序來與大家分享。&lt;br /&gt;
&lt;br /&gt;
&lt;br /&gt;
　　 近數十年來，新加坡政府主動興建大量的國民住宅以低廉的價格&lt;br /&gt;
出售以滿足國民的居住需求，因此規模龐大、公共設施齊全、綠意盎然&lt;br /&gt;
的國宅社區成為新加坡的城市景觀特色，是許多第三世界國家羡慕的景&lt;br /&gt;
象。如果你走進某個國宅社區，你會看到一樓通常是留空的，除了地上&lt;br /&gt;
若干停車場外，一片空寂，人們都居住在二樓以上。這些動輒數千戶的&lt;br /&gt;
社區，雖然設置有社區活動中心提供人們到此閱報、下棋，但並不太有&lt;br /&gt;
生氣。安靜、乾淨、有秩序遂成為新加坡國宅的共同特色，但總覺得少&lt;br /&gt;
了什麼！&lt;br /&gt;
&lt;br /&gt;
　　進一步了解，這些社區人數雖多，但並沒有自發的組織來營造社&lt;br /&gt;
區，形塑認同感。新加坡的政府宛如一家管理人力很強的大公司，諸多&lt;br /&gt;
公共的需求都統一規格地提供了，人們不需要「自力救濟」也不需要&lt;br /&gt;
「互助合作」，個別家庭之上就是國家，中間沒有「社區鄰里」需要經&lt;br /&gt;
營、沒有區域認同，甚至也沒有「城市」的區別(整個新加坡就是一個&lt;br /&gt;
城市)。&lt;br /&gt;
&lt;br /&gt;
　　新加坡經驗可以對比出台灣城市生活的特殊性。我們的城市人口比&lt;br /&gt;
例有增無減，愈來愈多人生長於密集的公寓大廈中，但台灣徹底的民主&lt;br /&gt;
開放讓有心經營社區的人毫無政治顧慮地可以有一片施展的空間；台灣&lt;br /&gt;
的城市普遍公共服務不足或品質不佳，人民不得不透過互助合作來加以&lt;br /&gt;
彌補；台灣的城市之間有經營競爭，每個城市的主政者都積極建構城市&lt;br /&gt;
的特色，期望形塑獨特的城市認同；台灣的政府也在政策上鼓勵居民投&lt;br /&gt;
入社區營造。上述因素讓台灣的城市社區在近幾年來有逐漸萌發的趨&lt;br /&gt;
勢，可能繼鄉村地區之後掀起新一波的社區營造風潮。&lt;br /&gt;
&lt;br /&gt;
　　台灣是華人社會中民主化的先行者，在我們獨特的移民社會性格中&lt;br /&gt;
蘊藏極大的熱情與動能，正是社區營造的最大資產。雖然都市的社區營&lt;br /&gt;
造將面對不同於鄉村社區的多種挑戰，但由目前已冒現的若干案例，我&lt;br /&gt;
們有信心都市社區也可以開展出令人感動的成績，與鄉村社區的經驗共&lt;br /&gt;
同成為華人社會的典範，再添增一份獨特的台灣驕傲！大家一起努力！&lt;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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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　文　完 》&lt;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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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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蘊藏極大的熱情與動能，正是社區營造的最大資產。雖然都市的社區營<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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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yam.com/tmmap/article/12090139</link>
  <category>論述</category>
  <pubDate>Wed, 10 Oct 2007 21:03:0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樂活。生態」－2007臺北社區新主張 社區規劃系列座談</title>
  <description>
&lt;p&gt;&lt;a href=&quot;http://pics4.blog.yam.com/4/attachfile/3/8/4/483757/1/146d47188544ee.doc&quot;&gt;&lt;img src=&quot;http://pics.blog.yam.com/images/padmin/attachfile.gif&quot; alt=&quot;&quot; /&gt;&lt;/a&gt;「樂活。生態」－2007臺北社區新主張 社區規劃系列座談&lt;br /&gt;96年度臺北市社區規劃服務中心交流會議暨社區公共議題講座&lt;/p&gt;
&lt;p&gt;本案企劃聯絡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 吳俊毅&lt;br /&gt;Tel：02-27258290&lt;br /&gt;e-Mail：&lt;a href=&quot;mailto:sam@udd.taipei.gov.tw&quot;&gt;sam@udd.taipei.gov.tw&lt;/a&gt; &lt;/p&gt;
&lt;p&gt;&amp;nbsp;&lt;/p&gt;
&lt;p&gt;一、楔子：「樂活」－除了態度-還要行動&lt;/p&gt;
&lt;p&gt;「里古利亞海岸的老城，是在穆爾人海盜來犯的時代建立的。前人建城&lt;br /&gt;，是為了抵抗海盜侵擾。」------伊塔羅。卡爾維諾（蛛巢小徑）&lt;br /&gt;每個城市的出現，都被賦予屬於自己的使命。臺北城市的發展，到現在&lt;br /&gt;也不可避免地面臨著在這時代及新環境下新的挑戰與考驗。&lt;br /&gt;隨著全球生態環境議題持續發燒，如何運用或創造城市裡的資源來降低&lt;br /&gt;我們對環境的傷害，成為一種新的思潮與態度。而「樂活」的態度也在&lt;br /&gt;這樣的環境與時空背景下蘊育而生，在專業的「生態」理論與平民生活&lt;br /&gt;的「社區」之間，「生態社區」與「樂活」觀念也逐漸成為當下最被重&lt;br /&gt;複討論的話題。&lt;br /&gt;一個城市人民的態度決定一個城市的風格，也因此「生態社區」與「樂&lt;br /&gt;活」的態度，如何透過專業者適當的轉譯或透過案例的說明，內化成為&lt;br /&gt;一種普及的觀念，而外顯行動，是重要的。&lt;br /&gt;於是我們試圖建立一個連結與溝通的平台，期待透過互動讓這樣的態度&lt;br /&gt;在社區裡悄聲發酵。也希望有朝一日，我們可以用態度決定自己的城市&lt;br /&gt;風格，且讓臺北城市行使在這個時代下所應行使的時代使命。&lt;br /&gt;畢竟，我們只有一個地球。因此，這件事也就不可須臾緩了。&lt;/p&gt;
&lt;p&gt;&lt;br /&gt;二、行動方案：一起來分享&lt;/p&gt;
&lt;p&gt;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之「96年度社區規劃服務中心競爭型計畫」&lt;br /&gt;案，委請財團法人臺北市錫?環境綠化基金會、中國科技大學與珍宇設&lt;br /&gt;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結合社區民眾參與之工作坊，針對本年度最熱門&lt;br /&gt;的環境議題研擬3個社區之行動方案。為因應全球環境趨勢，今年主題&lt;br /&gt;以塑造永續「生態社區」為主要操作方向，對於山及水的延伸與綠色屋&lt;br /&gt;頂、綠色陽台的建構，有非常獨特且深入的研究與見解。&lt;br /&gt;&amp;nbsp;本次講座分別由該3單位邀請對「生態社區」與「樂活」生活有特別研&lt;br /&gt;究的專家提供獨特的經驗分享與對話。希望透過系列講座的互動激發出&lt;br /&gt;更多的想像。&lt;/p&gt;
&lt;p&gt;&lt;br /&gt;三、辦理單位&lt;/p&gt;
&lt;p&gt;（一）主辦單位：&lt;br /&gt;中國科技大學&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珍宇設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財團法人臺北市錫?環境綠化基金會&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lt;br /&gt;（二）&amp;nbsp;協辦單位：&lt;br /&gt;中華民國景觀學會&lt;br /&gt;中華民國都市計劃學會&lt;br /&gt;中華民國地區發展學會&lt;br /&gt;（三）&amp;nbsp;指導單位：&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lt;/p&gt;
&lt;p&gt;&lt;br /&gt;四、系列講座及師資&lt;/p&gt;
&lt;p&gt;時間&amp;nbsp;題目&amp;nbsp;講者&amp;nbsp;地點&amp;nbsp;辦理單位&lt;br /&gt;第1場次9/6（四）1830-2130&amp;nbsp;「樂活。生態」－2007臺北社區新主張&amp;nbsp;&lt;br /&gt;主持人：孫啟榕主講人：朱天心&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劉克襄與談人：許志堅&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lt;br /&gt;劉可強&amp;nbsp;信義誠品3樓廣場FORUM&amp;nbsp;中國科技大學&lt;/p&gt;
&lt;p&gt;第2場次9/13（四）1830-2130&amp;nbsp;我家門前有小河－給我一個「生態化&lt;br /&gt;」的美麗都市社區&amp;nbsp;主持人：樓琦庭主講人：郭瓊瑩&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李麗雪&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lt;br /&gt;李永展&amp;nbsp;信義誠品3樓廣場FORUM&amp;nbsp;珍宇設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lt;/p&gt;
&lt;p&gt;第3場次9/20（四）1830-2130&amp;nbsp;當舊公寓穿上「生態」的綠衣裳－說&lt;br /&gt;說舊公寓生態化的可能性&amp;nbsp;主持人：李中原主講人：劉華嶽&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lt;br /&gt;張淑花與談人：王銘正&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邊子樹&amp;nbsp;信義誠品6樓視聽室&amp;nbsp;財團法人&lt;br /&gt;臺北市錫?環境綠化基金會&lt;/p&gt;
&lt;p&gt;&lt;br /&gt;五、師資介紹&lt;/p&gt;
&lt;p&gt;&amp;nbsp; （一）第1場次：「樂活。生態」－2007臺北社區新主張&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主持人：孫啟榕（中國科技大學建築系教授）&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主講人：朱天心（作家）&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劉克襄（作家）&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與談人：許志堅（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局長）&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劉可強（財團法人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發展基金&lt;br /&gt;會董事長）&lt;/p&gt;
&lt;p&gt;&amp;nbsp;&amp;nbsp;&amp;nbsp; （二）第2場次：我家門前有小河－給我一個「生態化」的美麗都&lt;br /&gt;市社區&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主持人：樓琦庭（珍宇設計顧問有限公司執行總監）&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主講人：郭瓊瑩（中國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李麗雪（中華大學景觀建築學系暨研究所所長暨系主&lt;br /&gt;任）&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李永展（永續城市發展達人）&lt;/p&gt;
&lt;p&gt;&amp;nbsp;&amp;nbsp; （三）第3場次：當舊公寓穿上「生態」的綠衣裳－說說舊公寓生態&lt;br /&gt;化的可能性&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主持人：李中原（財團法人臺北市錫?環境綠化基金會景觀組&lt;br /&gt;組長）&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主講人：劉華嶽（德國國家檢定合格開業建築師）&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張淑花（六國景觀設計室創立人）&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與談人：王銘正（內政部營建署都市計畫組組長）&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邊子樹（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處長）&lt;/p&gt;
&lt;p&gt;&amp;nbsp;&lt;/p&gt;
&lt;p&gt;&lt;br /&gt;【第1場次流程】&lt;br /&gt;「樂活。生態」－2007臺北社區新主張 社區規劃系列座談&lt;br /&gt;96年度臺北市社區規劃服務中心交流會議暨社區公共議題論壇&lt;br /&gt;一、題目：「樂活。生態」－2007臺北社區新主張&lt;br /&gt;二、地點：信義誠品3樓廣場FORUM（臺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1號）&lt;br /&gt;三、師資陣容：&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一）主持人：孫啟榕&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二）主講人：朱天心&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劉克襄&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三）與談人：許志堅&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劉可強&lt;br /&gt;四、辦理單位：&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一）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二）主辦單位：中國科技大學&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三）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中華民國都市計劃學會&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中華民地區發展學會&lt;br /&gt;五、流程：&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時間&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內容&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說明&lt;br /&gt;1830-1840&amp;nbsp;主持人引言&amp;nbsp;主持人：孫啟榕&lt;br /&gt;1840-1920&amp;nbsp;講堂1&amp;nbsp;主講人：朱天心&lt;br /&gt;1920-2000&amp;nbsp;講堂2&amp;nbsp;主講人：劉克襄&lt;br /&gt;2000-2040&amp;nbsp;座談&amp;nbsp;主持人：孫啟榕與談人：許志堅&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劉可強&lt;br /&gt;2040-2130&amp;nbsp;交流與分享&amp;nbsp;互動時間&lt;br /&gt;六、交通資訊：&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捷運板南線市府站2號出口&lt;/p&gt;
&lt;p&gt;&amp;nbsp;&lt;/p&gt;
&lt;p&gt;&amp;nbsp;&lt;/p&gt;
&lt;p&gt;【第2場次流程】&lt;br /&gt;「樂活。生態」－2007臺北社區新主張 社區規劃系列座談&lt;br /&gt;96年度臺北市社區規劃服務中心交流會議暨社區公共議題論壇&lt;br /&gt;一、題目：我家門前有小河－給我一個「生態化」的美麗都市社區&lt;br /&gt;二、地點：信義誠品3樓廣場FORUM（臺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1號）&lt;br /&gt;三、師資陣容：&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一）主持人：樓琦庭&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二）主講人：郭瓊瑩&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李麗雪&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李永展&lt;br /&gt;四、辦理單位：&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一）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二）主辦單位：珍宇設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三）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中華民國都市計劃學會&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中華民地區發展學會&lt;br /&gt;五、流程：&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時間&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內容&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說明&lt;br /&gt;1830-1840&amp;nbsp;主持人引言&amp;nbsp;主持人：樓琦庭&lt;br /&gt;1840-1920&amp;nbsp;講堂1&amp;nbsp;主講人：郭瓊瑩&lt;br /&gt;1920-2000&amp;nbsp;講堂2&amp;nbsp;主講人：李麗雪&lt;br /&gt;2000-2040&amp;nbsp;講堂3&amp;nbsp;主講人：李永展&lt;br /&gt;2040-2130&amp;nbsp;交流與分享&amp;nbsp;互動時間&lt;br /&gt;六、交通資訊：&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捷運板南線市府站2號出口&lt;/p&gt;
&lt;p&gt;&amp;nbsp;&lt;/p&gt;
&lt;p&gt;&amp;nbsp;&lt;/p&gt;
&lt;p&gt;&lt;br /&gt;【第3場次流程】&lt;br /&gt;「樂活。生態」－2007臺北社區新主張 社區規劃系列座談&lt;br /&gt;96年度臺北市社區規劃服務中心交流會議暨社區公共議題論壇&lt;br /&gt;一、題目：當舊公寓穿上「生態」的綠衣裳－說說舊公寓生態化的可能&lt;br /&gt;性&lt;br /&gt;二、地點：信義誠品6樓視聽室（臺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1號）&lt;br /&gt;三、師資陣容：&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一）主持人：李中原&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二）主講人：劉華嶽&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張淑花&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三）與談人：王銘正&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邊子樹&lt;br /&gt;四、辦理單位：&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一）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臺北市錫?環境綠化基金會&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三）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中華民國都市計劃學會&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中華民地區發展學會&lt;br /&gt;五、流程：&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時間&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內容&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說明&lt;br /&gt;1830-1840&amp;nbsp;主持人引言&amp;nbsp;主持人：李中原&lt;br /&gt;1840-1920&amp;nbsp;講堂1&amp;nbsp;主講人：劉華嶽&lt;br /&gt;1920-2000&amp;nbsp;講堂2&amp;nbsp;主講人：張淑花&lt;br /&gt;2000-2040&amp;nbsp;座談&amp;nbsp;主持人：李中原與談人：王銘正&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邊子樹&lt;br /&gt;2040-2130&amp;nbsp;交流與分享&amp;nbsp;互動時間&lt;br /&gt;六、交通資訊：&lt;br /&gt;&amp;nbsp;&amp;nbsp;&amp;nbsp; 捷運板南線市府站2號出口&lt;/p&gt;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a href="http://pics4.blog.yam.com/4/attachfile/3/8/4/483757/1/146d47188544ee.doc"><img src="http://pics.blog.yam.com/images/padmin/attachfile.gif" alt="" /></a>「樂活。生態」－2007臺北社區新主張 社區規劃系列座談<br />96年度臺北市社區規劃服務中心交流會議暨社區公共議題講座</p>
<p>本案企劃聯絡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 吳俊毅<br />Tel：02-27258290<br />e-Mail：<a href="mailto:sam@udd.taipei.gov.tw">sam@udd.taipei.gov.tw</a> </p>
<p>&nbsp;</p>
<p>一、楔子：「樂活」－除了態度-還要行動</p>
<p>「里古利亞海岸的老城，是在穆爾人海盜來犯的時代建立的。前人建城<br />，是為了抵抗海盜侵擾。」------伊塔羅。卡爾維諾（蛛巢小徑）<br />每個城市的出現，都被賦予屬於自己的使命。臺北城市的發展，到現在<br />也不可避免地面臨著在這時代及新環境下新的挑戰與考驗。<br />隨著全球生態環境議題持續發燒，如何運用或創造城市裡的資源來降低<br />我們對環境的傷害，成為一種新的思潮與態度。而「樂活」的態度也在<br />這樣的環境與時空背景下蘊育而生，在專業的「生態」理論與平民生活<br />的「社區」之間，「生態社區」與「樂活」觀念也逐漸成為當下最被重<br />複討論的話題。<br />一個城市人民的態度決定一個城市的風格，也因此「生態社區」與「樂<br />活」的態度，如何透過專業者適當的轉譯或透過案例的說明，內化成為<br />一種普及的觀念，而外顯行動，是重要的。<br />於是我們試圖建立一個連結與溝通的平台，期待透過互動讓這樣的態度<br />在社區裡悄聲發酵。也希望有朝一日，我們可以用態度決定自己的城市<br />風格，且讓臺北城市行使在這個時代下所應行使的時代使命。<br />畢竟，我們只有一個地球。因此，這件事也就不可須臾緩了。</p>
<p><br />二、行動方案：一起來分享</p>
<p>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之「96年度社區規劃服務中心競爭型計畫」<br />案，委請財團法人臺北市錫?環境綠化基金會、中國科技大學與珍宇設<br />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結合社區民眾參與之工作坊，針對本年度最熱門<br />的環境議題研擬3個社區之行動方案。為因應全球環境趨勢，今年主題<br />以塑造永續「生態社區」為主要操作方向，對於山及水的延伸與綠色屋<br />頂、綠色陽台的建構，有非常獨特且深入的研究與見解。<br />&nbsp;本次講座分別由該3單位邀請對「生態社區」與「樂活」生活有特別研<br />究的專家提供獨特的經驗分享與對話。希望透過系列講座的互動激發出<br />更多的想像。</p>
<p><br />三、辦理單位</p>
<p>（一）主辦單位：<br />中國科技大學<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珍宇設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財團法人臺北市錫?環境綠化基金會&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br />（二）&nbsp;協辦單位：<br />中華民國景觀學會<br />中華民國都市計劃學會<br />中華民國地區發展學會<br />（三）&nbsp;指導單位：<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p>
<p><br />四、系列講座及師資</p>
<p>時間&nbsp;題目&nbsp;講者&nbsp;地點&nbsp;辦理單位<br />第1場次9/6（四）1830-2130&nbsp;「樂活。生態」－2007臺北社區新主張&nbsp;<br />主持人：孫啟榕主講人：朱天心&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劉克襄與談人：許志堅&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br />劉可強&nbsp;信義誠品3樓廣場FORUM&nbsp;中國科技大學</p>
<p>第2場次9/13（四）1830-2130&nbsp;我家門前有小河－給我一個「生態化<br />」的美麗都市社區&nbsp;主持人：樓琦庭主講人：郭瓊瑩&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李麗雪&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br />李永展&nbsp;信義誠品3樓廣場FORUM&nbsp;珍宇設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p>
<p>第3場次9/20（四）1830-2130&nbsp;當舊公寓穿上「生態」的綠衣裳－說<br />說舊公寓生態化的可能性&nbsp;主持人：李中原主講人：劉華嶽&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br />張淑花與談人：王銘正&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邊子樹&nbsp;信義誠品6樓視聽室&nbsp;財團法人<br />臺北市錫?環境綠化基金會</p>
<p><br />五、師資介紹</p>
<p>&nbsp; （一）第1場次：「樂活。生態」－2007臺北社區新主張<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主持人：孫啟榕（中國科技大學建築系教授）<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主講人：朱天心（作家）<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劉克襄（作家）<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與談人：許志堅（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局長）<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劉可強（財團法人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發展基金<br />會董事長）</p>
<p>&nbsp;&nbsp;&nbsp; （二）第2場次：我家門前有小河－給我一個「生態化」的美麗都<br />市社區<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主持人：樓琦庭（珍宇設計顧問有限公司執行總監）<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主講人：郭瓊瑩（中國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李麗雪（中華大學景觀建築學系暨研究所所長暨系主<br />任）<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李永展（永續城市發展達人）</p>
<p>&nbsp;&nbsp; （三）第3場次：當舊公寓穿上「生態」的綠衣裳－說說舊公寓生態<br />化的可能性<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主持人：李中原（財團法人臺北市錫?環境綠化基金會景觀組<br />組長）<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主講人：劉華嶽（德國國家檢定合格開業建築師）<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張淑花（六國景觀設計室創立人）<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與談人：王銘正（內政部營建署都市計畫組組長）&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邊子樹（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處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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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r />【第1場次流程】<br />「樂活。生態」－2007臺北社區新主張 社區規劃系列座談<br />96年度臺北市社區規劃服務中心交流會議暨社區公共議題論壇<br />一、題目：「樂活。生態」－2007臺北社區新主張<br />二、地點：信義誠品3樓廣場FORUM（臺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1號）<br />三、師資陣容：<br />&nbsp;&nbsp;&nbsp; （一）主持人：孫啟榕<br />&nbsp;&nbsp;&nbsp; （二）主講人：朱天心<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劉克襄<br />&nbsp;&nbsp;&nbsp; （三）與談人：許志堅<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劉可強<br />四、辦理單位：<br />&nbsp;&nbsp;&nbsp; （一）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br />&nbsp;&nbsp;&nbsp; （二）主辦單位：中國科技大學<br />&nbsp;&nbsp;&nbsp; （三）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中華民國都市計劃學會<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中華民地區發展學會<br />五、流程：<br />&nbsp;&nbsp;&nbsp; 時間&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內容&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說明<br />1830-1840&nbsp;主持人引言&nbsp;主持人：孫啟榕<br />1840-1920&nbsp;講堂1&nbsp;主講人：朱天心<br />1920-2000&nbsp;講堂2&nbsp;主講人：劉克襄<br />2000-2040&nbsp;座談&nbsp;主持人：孫啟榕與談人：許志堅&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劉可強<br />2040-2130&nbsp;交流與分享&nbsp;互動時間<br />六、交通資訊：<br />&nbsp;&nbsp;&nbsp; 捷運板南線市府站2號出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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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第2場次流程】<br />「樂活。生態」－2007臺北社區新主張 社區規劃系列座談<br />96年度臺北市社區規劃服務中心交流會議暨社區公共議題論壇<br />一、題目：我家門前有小河－給我一個「生態化」的美麗都市社區<br />二、地點：信義誠品3樓廣場FORUM（臺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1號）<br />三、師資陣容：<br />&nbsp;&nbsp;&nbsp; （一）主持人：樓琦庭<br />&nbsp;&nbsp;&nbsp; （二）主講人：郭瓊瑩<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李麗雪<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李永展<br />四、辦理單位：<br />&nbsp;&nbsp;&nbsp; （一）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br />&nbsp;&nbsp;&nbsp; （二）主辦單位：珍宇設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br />&nbsp;&nbsp;&nbsp; （三）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中華民國都市計劃學會<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中華民地區發展學會<br />五、流程：<br />&nbsp;&nbsp;&nbsp; 時間&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內容&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說明<br />1830-1840&nbsp;主持人引言&nbsp;主持人：樓琦庭<br />1840-1920&nbsp;講堂1&nbsp;主講人：郭瓊瑩<br />1920-2000&nbsp;講堂2&nbsp;主講人：李麗雪<br />2000-2040&nbsp;講堂3&nbsp;主講人：李永展<br />2040-2130&nbsp;交流與分享&nbsp;互動時間<br />六、交通資訊：<br />&nbsp;&nbsp;&nbsp; 捷運板南線市府站2號出口</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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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r />【第3場次流程】<br />「樂活。生態」－2007臺北社區新主張 社區規劃系列座談<br />96年度臺北市社區規劃服務中心交流會議暨社區公共議題論壇<br />一、題目：當舊公寓穿上「生態」的綠衣裳－說說舊公寓生態化的可能<br />性<br />二、地點：信義誠品6樓視聽室（臺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1號）<br />三、師資陣容：<br />&nbsp;&nbsp;&nbsp; （一）主持人：李中原<br />&nbsp;&nbsp;&nbsp; （二）主講人：劉華嶽<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張淑花<br />&nbsp;&nbsp;&nbsp; （三）與談人：王銘正&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邊子樹<br />四、辦理單位：<br />&nbsp;&nbsp;&nbsp; （一）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br />&nbsp;&nbsp;&nbsp;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臺北市錫?環境綠化基金會<br />&nbsp;&nbsp;&nbsp; （三）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中華民國都市計劃學會<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中華民地區發展學會<br />五、流程：<br />&nbsp;&nbsp;&nbsp; 時間&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內容&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說明<br />1830-1840&nbsp;主持人引言&nbsp;主持人：李中原<br />1840-1920&nbsp;講堂1&nbsp;主講人：劉華嶽<br />1920-2000&nbsp;講堂2&nbsp;主講人：張淑花<br />2000-2040&nbsp;座談&nbsp;主持人：李中原與談人：王銘正&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邊子樹<br />2040-2130&nbsp;交流與分享&nbsp;互動時間<br />六、交通資訊：<br />&nbsp;&nbsp;&nbsp; 捷運板南線市府站2號出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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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yam.com/tmmap/article/11546736</link>
  <category>論述</category>
  <pubDate>Wed, 29 Aug 2007 01:59:1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公寓大廈社區營造要從打破封閉、促進鄰居相互認識開始</title>
  <description>
&lt;p&gt;　◤ 崔 媽 媽 – 公 寓 大 廈 社 區 電 子 報 ◢　2007-08-01&lt;br /&gt;════════════════════════════════&lt;br /&gt;　　＊＊　一份專注於〔公寓大廈社區公共議題﹞的網路通訊　＊＊&lt;/p&gt;
&lt;p&gt;歡迎上網　&lt;a href=&quot;http://www.tmm.org.tw/ap/index.html&quot;&gt;http://www.tmm.org.tw/ap/index.html&lt;/a&gt; &lt;br /&gt;　崔媽媽公寓大廈Blog： &lt;a href=&quot;http://blog.yam.com/tmmap/&quot;&gt;http://blog.yam.com/tmmap/&lt;/a&gt;&lt;br /&gt;　　崔媽媽公寓大廈討論區：&lt;br /&gt;　　　&lt;a href=&quot;http://61.218.51.163:8080/phpbb2/viewforum.php?f=7&quot;&gt;http://61.218.51.163:8080/phpbb2/viewforum.php?f=7&lt;/a&gt;&lt;br /&gt;　　　　訂閱《崔媽媽–公寓大廈電子報》: &lt;a href=&quot;mailto:pingyi00@ms37.hinet.net&quot;&gt;pingyi00@ms37.hinet.net&lt;/a&gt;&lt;br /&gt;═════════════════════════════════&lt;/p&gt;
&lt;p&gt;&lt;br /&gt;■本期主題：公寓大廈社區營造要從打破封閉、促進鄰居相互認識開始&lt;/p&gt;
&lt;p&gt;&lt;br /&gt;　本文作者：呂秉怡（崔媽媽基金會 執行長）&lt;br /&gt;　　　　　　郭寶珍（崔媽媽基金會 執行秘書）&lt;br /&gt;　　e-mail：&amp;nbsp; &lt;a href=&quot;mailto:pingyi00@ms37.hinet.net&quot;&gt;pingyi00@ms37.hinet.net&lt;/a&gt; &lt;br /&gt;　　　　　　&amp;nbsp; &lt;a href=&quot;mailto:jan@mail.tmm.org.tw&quot;&gt;jan@mail.tmm.org.tw&lt;/a&gt; &lt;/p&gt;
&lt;p&gt;&amp;nbsp;&lt;/p&gt;
&lt;p&gt;　　台灣已有７５％人口集居都會，而大都市又以公寓大廈的集合住宅&lt;br /&gt;為主，往後此居住類型只會愈來愈多，重要性日增。而長期以來公寓大&lt;br /&gt;廈社區營造一直被各界所忽略的三不管地帶，公部門及民間並未投注應&lt;br /&gt;有的資源及行政協助於此，以致管委會及住戶得透過類似瞎子摸象的方&lt;br /&gt;式進行嘗試，或自力救濟主動找尋資源，實為可惜。&lt;/p&gt;
&lt;p&gt;　　而公寓大廈社區經營與過去十幾年來臺灣社會稔熟的社區營造操作&lt;br /&gt;方式差異頗大。舉例來說，傳統農業聚落社區，村里街坊盡是世居而熟&lt;br /&gt;識的老鄰，地理空間則為伴隨住戶從小長大的生活環境，居民對社區的&lt;br /&gt;人事物均充滿情感及記憶。反觀，都會新落成的公寓大廈與傳統社區最&lt;br /&gt;大的不同在於：公廈欠缺社造推動最重要的既有鄰里人際網絡及共同生&lt;br /&gt;活經驗做為基礎，以致公廈社造歷程必須像拓荒工作從無到有。就以新&lt;br /&gt;落成的公寓大廈為例，其住戶是購屋後才從四面八方遷入，仳鄰住戶互&lt;br /&gt;不相識、鮮少往來。其次，新來乍到的住戶對大廈所在的地理環境、社&lt;br /&gt;區過去歷史人文事蹟都是漠生，亦無法對自己的家園形成關懷及認同。&lt;br /&gt;面對彼此生疏的鄰里，大家只能孤伶伶地自掃門前雪，侈言能守望相&lt;br /&gt;助、甚至參與社區公共事務。&lt;br /&gt;　　其次，公寓大廈經營雖奠基在法規及制度建立，但華人社會的人處&lt;br /&gt;世原則常以“情、理、法”、“見面三分情”的方式操作，管委會的經&lt;br /&gt;營若能以法理為依據、情義為潤滑劑，更能讓社區公共事務的處理多一&lt;br /&gt;份和諧圓融。因此，若鄰居彼此老死不往來，在缺乏情感及認同的基礎&lt;br /&gt;下，許多管委會的做為較難獲得住戶的共鳴與配合。因此，如何設計經&lt;br /&gt;營機制素昧平生的鄰居們彼此相識、開始互動、進而投入大樓的公共事&lt;br /&gt;務乃為公廈社區營造之「造人」工作的首務。&lt;/p&gt;
&lt;p&gt;　　因此，若能經常在社區舉辦小型活動，讓許多住戶藉由參與活動而&lt;br /&gt;互動、拉近彼此距離將是最簡易而有效的「造人」方法。尢其透過經常&lt;br /&gt;性舉辦易操作的社區藝文活動更是極佳的公廈社造切入策略，藉由活動&lt;br /&gt;籌辦過程更能培養管委會幹部及住戶共同做事的合作默契，凝聚內部的&lt;br /&gt;向心。&lt;br /&gt;　　以台北市文山區宏普天廈為例，2006年的暑假，他們便藉由籌辦&lt;br /&gt;《社區戲劇親子營》達到了造人的效果。他們以戲劇的社區藝文課程吸&lt;br /&gt;引家長讓子女報名的意願，經由家長每週帶著小朋友上課的陪課場合，&lt;br /&gt;讓原本不相識的鄰居們有了接觸的機會，而小朋友參加戲劇課程也成為&lt;br /&gt;家長們的共同社交話題。甚至課程結束後，小朋友在社區中庭的集體公&lt;br /&gt;演活動，也創造一個讓家長也藉幫小朋友們縫製簡易戲服及協助表演會&lt;br /&gt;場佈置的需求的一起做事的機會。&lt;br /&gt;　　因此，親子戲劇營的活動過程竟讓不少漠生鄰居變成熟識的好友。&lt;/p&gt;
&lt;p&gt;　　事實上每一次活動舉辦、甚至長年的大廈經營都不斷在連結住戶的&lt;br /&gt;情感、增進社區認同，並累積共同生活的記憶，經年累月之後便有機會&lt;br /&gt;將公廈從一棟沒有生活記憶的硬體建物改造成為充滿著有歷史文化情感&lt;br /&gt;的社區新故鄉。&lt;/p&gt;
&lt;p&gt;　　由於當前公廈社造的成功經驗極少，大多數的管委會還忙於處理應&lt;br /&gt;接不暇大樓例行性的行政事務就分身乏術。因此，現階段的公廈社造工&lt;br /&gt;作可從舉辦低門檻的小型活動、或以增進鄰居的互動及打破大廈自我封&lt;br /&gt;閉樊籬的鄰里合作推動來著手。&lt;/p&gt;
&lt;p&gt;&lt;br /&gt;《全 文 完》&lt;/p&gt;
&lt;p&gt;──────────────────────────&lt;br /&gt;《崔媽媽基金會–公寓大廈電子報》&lt;/p&gt;
&lt;p&gt;崔媽媽公寓大廈網站： &lt;a href=&quot;http://www.tmm.org.tw/ap/index.html&quot;&gt;http://www.tmm.org.tw/ap/index.html&lt;/a&gt;&lt;br /&gt;崔媽媽公寓大廈Blog： &lt;a href=&quot;http://blog.yam.com/tmmap/&quot;&gt;http://blog.yam.com/tmmap/&lt;/a&gt;&lt;br /&gt;訂閱《崔媽媽–公寓大廈電子報》： &lt;a href=&quot;mailto:pingyi00@ms37.hinet.net&quot;&gt;pingyi00@ms37.hinet.net&lt;/a&gt;&lt;br /&gt;崔媽媽公寓大廈討論區：&lt;br /&gt;&lt;a href=&quot;http://61.218.51.163:8080/phpbb2/viewforum.php?f=7&quot;&gt;http://61.218.51.163:8080/phpbb2/viewforum.php?f=7&lt;/a&gt;&lt;br /&gt;聯 絡 人：郭寶珍&lt;br /&gt;聯絡電話：02-2365-8140 ext 132&lt;br /&gt;聯絡傳真：02-2368-3073 / 2364-6315&lt;br /&gt;聯絡地址：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69巷2-3號2樓&lt;br /&gt;──────────────────────────&lt;/p&gt;
&lt;p&gt;&amp;nbsp;&lt;/p&gt;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　◤ 崔 媽 媽 – 公 寓 大 廈 社 區 電 子 報 ◢　2007-08-01<br />════════════════════════════════<br />　　＊＊　一份專注於〔公寓大廈社區公共議題﹞的網路通訊　＊＊</p>
<p>歡迎上網　<a href="http://www.tmm.org.tw/ap/index.html">http://www.tmm.org.tw/ap/index.html</a> <br />　崔媽媽公寓大廈Blog： <a href="http://blog.yam.com/tmmap/">http://blog.yam.com/tmmap/</a><br />　　崔媽媽公寓大廈討論區：<br />　　　<a href="http://61.218.51.163:8080/phpbb2/viewforum.php?f=7">http://61.218.51.163:8080/phpbb2/viewforum.php?f=7</a><br />　　　　訂閱《崔媽媽–公寓大廈電子報》: <a href="mailto:pingyi00@ms37.hinet.net">pingyi00@ms37.hinet.net</a><br />═════════════════════════════════</p>
<p><br />■本期主題：公寓大廈社區營造要從打破封閉、促進鄰居相互認識開始</p>
<p><br />　本文作者：呂秉怡（崔媽媽基金會 執行長）<br />　　　　　　郭寶珍（崔媽媽基金會 執行秘書）<br />　　e-mail：&nbsp; <a href="mailto:pingyi00@ms37.hinet.net">pingyi00@ms37.hinet.net</a> <br />　　　　　　&nbsp; <a href="mailto:jan@mail.tmm.org.tw">jan@mail.tmm.org.tw</a> </p>
<p>&nbsp;</p>
<p>　　台灣已有７５％人口集居都會，而大都市又以公寓大廈的集合住宅<br />為主，往後此居住類型只會愈來愈多，重要性日增。而長期以來公寓大<br />廈社區營造一直被各界所忽略的三不管地帶，公部門及民間並未投注應<br />有的資源及行政協助於此，以致管委會及住戶得透過類似瞎子摸象的方<br />式進行嘗試，或自力救濟主動找尋資源，實為可惜。</p>
<p>　　而公寓大廈社區經營與過去十幾年來臺灣社會稔熟的社區營造操作<br />方式差異頗大。舉例來說，傳統農業聚落社區，村里街坊盡是世居而熟<br />識的老鄰，地理空間則為伴隨住戶從小長大的生活環境，居民對社區的<br />人事物均充滿情感及記憶。反觀，都會新落成的公寓大廈與傳統社區最<br />大的不同在於：公廈欠缺社造推動最重要的既有鄰里人際網絡及共同生<br />活經驗做為基礎，以致公廈社造歷程必須像拓荒工作從無到有。就以新<br />落成的公寓大廈為例，其住戶是購屋後才從四面八方遷入，仳鄰住戶互<br />不相識、鮮少往來。其次，新來乍到的住戶對大廈所在的地理環境、社<br />區過去歷史人文事蹟都是漠生，亦無法對自己的家園形成關懷及認同。<br />面對彼此生疏的鄰里，大家只能孤伶伶地自掃門前雪，侈言能守望相<br />助、甚至參與社區公共事務。<br />　　其次，公寓大廈經營雖奠基在法規及制度建立，但華人社會的人處<br />世原則常以“情、理、法”、“見面三分情”的方式操作，管委會的經<br />營若能以法理為依據、情義為潤滑劑，更能讓社區公共事務的處理多一<br />份和諧圓融。因此，若鄰居彼此老死不往來，在缺乏情感及認同的基礎<br />下，許多管委會的做為較難獲得住戶的共鳴與配合。因此，如何設計經<br />營機制素昧平生的鄰居們彼此相識、開始互動、進而投入大樓的公共事<br />務乃為公廈社區營造之「造人」工作的首務。</p>
<p>　　因此，若能經常在社區舉辦小型活動，讓許多住戶藉由參與活動而<br />互動、拉近彼此距離將是最簡易而有效的「造人」方法。尢其透過經常<br />性舉辦易操作的社區藝文活動更是極佳的公廈社造切入策略，藉由活動<br />籌辦過程更能培養管委會幹部及住戶共同做事的合作默契，凝聚內部的<br />向心。<br />　　以台北市文山區宏普天廈為例，2006年的暑假，他們便藉由籌辦<br />《社區戲劇親子營》達到了造人的效果。他們以戲劇的社區藝文課程吸<br />引家長讓子女報名的意願，經由家長每週帶著小朋友上課的陪課場合，<br />讓原本不相識的鄰居們有了接觸的機會，而小朋友參加戲劇課程也成為<br />家長們的共同社交話題。甚至課程結束後，小朋友在社區中庭的集體公<br />演活動，也創造一個讓家長也藉幫小朋友們縫製簡易戲服及協助表演會<br />場佈置的需求的一起做事的機會。<br />　　因此，親子戲劇營的活動過程竟讓不少漠生鄰居變成熟識的好友。</p>
<p>　　事實上每一次活動舉辦、甚至長年的大廈經營都不斷在連結住戶的<br />情感、增進社區認同，並累積共同生活的記憶，經年累月之後便有機會<br />將公廈從一棟沒有生活記憶的硬體建物改造成為充滿著有歷史文化情感<br />的社區新故鄉。</p>
<p>　　由於當前公廈社造的成功經驗極少，大多數的管委會還忙於處理應<br />接不暇大樓例行性的行政事務就分身乏術。因此，現階段的公廈社造工<br />作可從舉辦低門檻的小型活動、或以增進鄰居的互動及打破大廈自我封<br />閉樊籬的鄰里合作推動來著手。</p>
<p><br />《全 文 完》</p>
<p>──────────────────────────<br />《崔媽媽基金會–公寓大廈電子報》</p>
<p>崔媽媽公寓大廈網站： <a href="http://www.tmm.org.tw/ap/index.html">http://www.tmm.org.tw/ap/index.html</a><br />崔媽媽公寓大廈Blog： <a href="http://blog.yam.com/tmmap/">http://blog.yam.com/tmmap/</a><br />訂閱《崔媽媽–公寓大廈電子報》： <a href="mailto:pingyi00@ms37.hinet.net">pingyi00@ms37.hinet.net</a><br />崔媽媽公寓大廈討論區：<br /><a href="http://61.218.51.163:8080/phpbb2/viewforum.php?f=7">http://61.218.51.163:8080/phpbb2/viewforum.php?f=7</a><br />聯 絡 人：郭寶珍<br />聯絡電話：02-2365-8140 ext 132<br />聯絡傳真：02-2368-3073 / 2364-6315<br />聯絡地址：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69巷2-3號2樓<br />──────────────────────────</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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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yam.com/tmmap/article/11138838</link>
  <category>論述</category>
  <pubDate>Wed, 01 Aug 2007 00:00:2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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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轉載)[演講內容紀錄]公寓大廈之社區營造(全部內容,2005/06/22)</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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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p&gt;[台灣生活新思維-從社區營造探討城鄉發展願景」系列論壇-論壇紀錄都市社區營造─「都市居住經驗與社區參與機制之建立」&lt;br /&gt; 6月22日（週三）公寓大廈之社區營造第四場次－都市社區營造〈都市居住經驗與社區參與機制之建立〉&lt;br /&gt;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lt;br /&gt;&lt;a href=&quot;http://www.cesroc.org.tw/&quot;&gt;http://www.cesroc.org.tw/&lt;/a&gt;　E-Mail：&lt;a href=&quot;mailto:cesroc@seed.net.tw&quot;&gt;cesroc@seed.net.tw&lt;/a&gt;&lt;br /&gt;聯絡電話：(02)2393-0629&lt;br /&gt;傳真：(02)2321-6487&lt;br /&gt;本次專題策劃單位：崔媽媽基金會 &lt;/p&gt;&lt;p&gt;&lt;hr /&gt;※ 感謝「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提供本論壇紀錄之電子檔案，並同意崔媽媽於網站及電子報中轉載，在此申謝。&lt;br /&gt;◆李永展老師：&lt;br /&gt; 　　我很快的介紹今天四位，首先是崔媽媽基金會的呂秉怡執行長，我想大家都知道崔媽媽，搞不好有很多人都是看他們的電子報長大的。這邊是中和世紀皇家前任主委陳世鴻先生，行政院有一個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簡稱「永展會」﹙笑﹚，啊、是「永續會」，去年開始頒發「國家永續發展獎」，有五大類型，其中有一類社區類，去年沒有公寓大廈類型的社區參選，而今年參選的34個社區當中，「中和世紀皇家」是唯一一個以公寓大廈類型參選的社區，最後入選前三名。這邊這一位松根兄，是基隆市與台北市的社區規劃師，在基隆社區規劃師來做公寓大廈相關事務的、也正是基隆市的社造中心。我想高老師可以從公寓大廈、社區規劃師的角度來做一些闡述。最左邊是我們桃園縣龜山鄉21世紀迴龍社區的陳主委。桃園縣把縣府裡的一、二級主管以至於課長，一起聚集起來閉門造車、培養社造的概念，這樣才能把「社造、社區規劃」拉到縣府的層級。桃園縣又在台北市大都會的邊緣、事實上它有很多都會化的人口，或許我們可以從桃園縣做公寓大廈這個板塊來做一些討論。我們先請秉怡兄。&lt;br /&gt;◆呂秉怡執行長：&lt;br /&gt; 　　李老師、三位與談人，各位公寓大廈的前輩先進，很高興在這裡跟大家分享這個議題。也謝謝各位與談人，因為很多的想法是從各位的創見和實戰經驗中所擷取精華而來的，有些內容如果是引用各位的實戰心得請多包涵。這場論壇在這個時間點舉行剛好是一個蠻有意義的日期、因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民國84年6月28日由總統府明令公佈施行，到下禮拜正好屆滿十週年的日子。正好在這個日子做公寓大廈的議題討論，是一個很恰當的回顧時間點。&lt;br /&gt; 　　如果就台灣的社區營造來講，公寓大廈的社區營造是公部門跟社造推動者比較忽略掉的一塊。因為過去都會型的社區營造著重在社區發展協會、里辦公處等所推動的社造工作，但對集合式住宅的關注極少被著墨。我們觀察到公寓大廈特性會影響到其社造的過程，由此來講，我們觀察到公寓大廈與一般社區營造最大的不同是：公寓大廈夾雜著很強烈的私領域課題，因為每一個公寓大廈常常是每一個住戶一生中所購買最貴的商品或財產，有一個非常強烈的「私有財產」的性質，住戶的關注的動機許多是來自於如何把這個財產的價值保持的更好，甚至讓它可以在房地產市場上增值，或是房子漏水、我要怎麼樣去爭取一些權益等等。公寓大廈的一些公共事務的起源、往往是一些家務事的衝突、或是對環境品質的具體需求或要求而衍生來的。所以就我們的觀察，公寓大廈如果要介入去協助他處理一些公共事務的話，必須掌握公寓大廈是夾雜著個人家務事與公共事務的強烈雙重性格。而這個部份掌握到，會比較好切入。&lt;br /&gt; 　　很多的公寓大廈公共事務的著手與處理，就是起源於協助處理跟解決私人的利益與利害關係。這個部份來講，公寓大廈他很生活性，相較於非都會型的社區營造有很多的共同體、記憶、跟共同的文化特質，對於一個已經蓋好的公寓大廈，是一群陌生的人，沒有共同的生活經驗，包含人際網絡全部都是「零」的狀況之下，去試著、去推一些大家共同的東西、公共性的東西，然後從這個人跟人互動的過程或是整個組織的過程，然後慢慢再去拉一些共同的記憶、拉一些共同的所謂「大樓的文化」，所以公寓大廈缺的是集體記憶或是共同性的東西。這部份也會造成說在推公寓大廈的時候，事實上他會經常從生活性的事務來著手。&lt;br /&gt; 　　第三，很現實的是，公寓大廈大部分要解決的是行政性、瑣碎的生活事務著手，譬如說管委會面對最多的是處理管理費的問題、各種環境品質問題─漏水、環保…等，甚至主委要幫鄰居處理大大小小的糾紛與紛爭。那事實上社區的公共性就是從這些紛爭、糾紛的處理中拉出來。比如說有一個基地台要放進社區，會影響到住戶的生活品質跟財產、安全，所以會因為「基地台」這樣一個私有的權益，很多人的私有權益集合在一起，就產生公共性，然後大家進行一個這樣的討論。&lt;br /&gt; 　　接下來，如果要在公寓大廈推動社區營造的話，我們發現社區工作者有一個基本必修的一門課，叫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與相關法規，這也是目前觀察到會對社造界造成門檻的原因。一般推動社造的人來講，有不少朋友可能不喜歡碰法規，但如果沒有初步了解這個法規，事實上將沒有辦法跟社區的人溝通，或是協助他們解決一些問題。所以如果要大力的協助推動公寓大廈社區營造的話，必須突破的一個點，例如社規師也要有這方面的準備與規劃。&lt;br /&gt; 　　雖然看起來公寓大廈被很多的生活性的議題給綁住，像是管理費、水電費、或是處理糾紛，但是它是一體兩面。雖然主委或委員會被這種事務給綁住，但是一旦他能夠把這些事務性的部份給解決，或是有效率的去處理一個事務性的部份，看起來，公寓大廈其實是一個最好的組織性的基地與基礎，試想，每個月住戶都要來交一次管理費，社區發展協會跟里辦公處哪有這麼好的基礎？有很多社區工作者與社區組織幹部常常在苦惱「我如何找到我的支持者與群眾、跟他們緊密的扣在一起？」反而公寓大廈他有這樣一個的特性，他的住戶每個月有管理費要繳交、或是有一些生活性的問題必須要跟管委會或是管理中心接觸，所以事實上如果我們能讓公寓大廈比較有效率的、有品質的解決管理事務的問題，在這樣的前提下，會是一個可觀的組織的力量，因為幾乎每個月都可以碰到這麼多的一群人。這在政治人物叫做「有選票」、在商界叫做「有商機」、在社團裡這或許叫做「有組織生存和發揮的空間」，他會是一個有這樣特性的舞台與空間這樣。&lt;br /&gt; 　　接下來我提點一些在公寓大廈社區的現象，我們觀察到的公寓大廈有一個普遍性的現況：第一，管委會跟主委是整個第一線推動的窗口，但是如果我們把管委會、對照我們社造界比較熟悉的社區發展協會來看的話，我們會發現管委會他在現況上，有一些限制或者是運作過程的無奈。我們看到很多的管委會是大家都不太想當「主委」，因為吃力不討好，委員也是一樣。當然不排除有些社區可能資源優渥、或是有一些比較特殊的特性，有蠻多人想爭取來當主委或委員。但是普遍來講，比較大的部分是大家對這個興趣並不大。縱觀起來有幾個原因，例如說他是無給職，行政事務又非常繁重，平日要收各種費用與管理事務。而要當一個委員及主委的門檻也很高，因為又必須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又要懂機械管理、又要會看財務報表、又要懂得如何做組織經營。這樣要當公寓大廈主委的門檻，我覺得遠比社區發展協會的理事長與總幹事、甚至里長都要高很多。&lt;br /&gt; 　　所以在沒有一些誘因、或是一個太好的前提之下的話，會造成大部分的人是無心去擔任。再加上公寓大廈的管委會，目前是一年一任－當然新修法後是說「連選得連任」一次－，但是它平均兩年就變動一次，而各種管理的知識門檻又那麼高，變動性大會讓它的組織穩定性不足，可能一個新的主委好不容易熟悉了公寓大廈的管理模式或是相關法規，但他兩年一到就要卸任了。那在卸任的過程，可能又沒有辦法把一些經驗好好的傳承給後續接任的主委跟委員，造成公寓大廈管理方面的經驗斷層與穩定性不足，現在也較少有好的經驗可以互相傳承、分享，教公寓大廈怎麼做一些好的社區經營。所以管委會有心的主委、孤軍奮戰之下，很容易就被磨掉熱情。所以也觀察到目前比較大的一個狀況是，公寓大廈比較多的時間是在處理生活性的行政事務，管理費、各種的維修、糾紛的調處，那這個部份跟社區發展協會，可能會有一些具備熱情、自發性的來關心公共事務的類型，跟社區發展協會來比的話，比較不一樣、有很大的限制，因為沒有太大的主動性與企圖心。&lt;br /&gt; 　　另外，他跟行政部門的接軌跟與資源的接軌也有其限制，目前大部分的公部門的資源，比較多是沒有進到公寓大廈社區或是公寓大廈社區不能申請，不像桃園－我想桃園這個部份，可能從文智兄他們龜山開始，或是怡岑他們目前在推的都是一個很大的突破，願意把一些公共的、社造的資源導到公寓大廈社區，這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也就是說包括跟里辦公室的，社區的基層、行政體系的接軌，這部份目前都是公寓大廈比較大的一個限制在。&lt;br /&gt; 　　最後一段時間再說一個部份，如何讓公寓大廈社區的管委會有一個培力、或是改變他們的現況，讓有能力的人來關心社區的公共事務？回顧一下台灣過去社造十年的一個經驗，那事實上我們回想十年前台灣怎麼推動社區總體營造。當然，有一些熱情與雞婆的人，他開始時沒有經驗，我們創造了一些舞台，給了一些支持性的後盾，包括資源或是一些教育訓練的經驗，像這樣的過程裡面，不斷的推動、分享經驗，不斷的交流這樣，可能在第一線有衝撞、挫折，然後成長。經過十年，看到一些不錯的成績在社區遍地開花。但是反觀這十年，政府對公寓大廈沒有這樣一個支持，很少公部門對公寓大廈開這種教育訓練的課程，那當然我們看到現在桃園縣或是各地開始開，是比較好的突破。有教育訓練的課程，然後有成功案例的搜集累積、推廣，相互的觀摩學習，相互參訪、這都是一個好的學習過程。或者是制度性的，比如說現在社區規劃師、或者是文建會的社造的培力點，這在社區營造裡面都有好的計畫。但是事實上「社區規劃師」制度，目前還沒有為公寓大廈量身訂做的社區規劃師，現在的社區規劃師、例如問一下哪些人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恐怕不多，但是你不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要進入公寓大廈，會碰到不低的門檻在那邊，那做社造的培力點同時也會碰到這樣的問題。另外，公部門與媒體這部份，也可以試著透過重要的輿論對績優的社區，激發一些榮譽、成就感。&lt;br /&gt;◆李永展老師：&lt;br /&gt; 　　在請世鴻兄講台北縣的議題之前，其實剛剛族繁不及備載，崔媽媽基金會董事長林德福教授也在這邊，還有剛剛才來的桃園縣的怡岑、台北縣的盈慧等等。現在請陳世鴻陳主委。&lt;br /&gt;◆陳世鴻主委：&lt;br /&gt; 　　謝謝李老師、其他與談人、還有各位社造的先進，今天在這邊做報告有一點不敢當，個人切入社造坦白講只有兩年的時間，因為我是從接社區主委開始、拜讀李老師的一些著作，然後慢慢的摸索進入社造的領域。我想下一個階段要把社造推入公寓大廈，這是大家都有一個共識的東西。那我就先就我們在台北縣的組織的部份，跟各位做一個報告。在台北縣而言，台北縣的社區發展協會他只有400個，可是應該要成立的管理委員會，超過21,000個，已經成立的有4,000個。等於在一個社區發展協會的轄區裡面，就包含了數十、甚至將近100個管理委員會。那如果說我們過去社造的模式是始於一個鄰里、或是社區發展協會的話，若社區發展協會的管轄區域把公寓大廈排除掉的時候，那他社造實際的一個擴展面，是不足以有代表性的，也違反了社造一個「由下而上」的基本法則。&lt;br /&gt; 　　那再來跟各位報告公寓大廈的特性，公寓大廈就建築上、尤其在都會區，強調的就是設施很完備。至少現在一個大樓裡面沒有蓋游泳池啊、沒有保全、警衛的話，這個大樓也沒有人要買。甚至以我們社區來講總共是14棟所組成的，那因為住戶的要求，我們的卡片是各自獨立的。甚至還有一種獨立電梯－搭上去只能到自己家、不能到別人家，這樣的話誰願意去找鄰居？相對是減少住戶之間的相互互動、接觸的機會，也就是社區參與的意願。再來，我們在選樓管公司的時候，強調他的服務品質，例如你回到家裡面可以幫你代定電影票啦、托嬰啦、送洗衣服啦等等，這造成什麼現象？這是很強烈的告訴住戶說，搬進來以後就不要出去了、躺在家裡什麼事情都幫你做的很好。那加上門禁的關係，你也不要想說要出去，如果去別棟你可能上不去、要請對方下來接你上去。這是就建築特性來講的話，公寓大廈的一個困難點。&lt;br /&gt; 　　那就住戶成員來探討，現在都市的公寓大廈住戶、它包含了「原住戶」、也就是我們在講的「地主戶」，還有「新住戶」、以及「租屋族」。那這三種人他對地域的認同是不一樣的，然後他的需求也有差異。像社區發展協會他所面對的可能都是在地人，他地域的認同感會比較強一點。那在公寓大廈裡面的人，他或許也因為上班忙的關係，他把它當成一個宿舍，上班下班、下了班睡覺、睡完覺醒來又去上班了。所以可以這麼說，有些人他搞不好一個月、或是一個禮拜，他沒有到過社區的一樓，為什麼？因為他上班、下班就直接從地下停車場直接回家了，這就很像一個宿舍一樣。也就因為這樣，很多社區的議題啊，居民很難形成一個共識，這是就住戶的成員來探討。&lt;br /&gt; 　　再就組織運作來比較，公寓大廈是就〈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強制要組成的、不得不組成的一個組織，也就因為是強制要組成的，不像社區發展協會他是先找了30個人，有意願與共識，再去成立一個發展協會的。因為公寓大廈的管委會是強制形成的，相對凝聚力比較低，而且參與度、熱忱度就非常的低，有時會有當兵數饅頭的心態。剛剛聽到呂執行長前面的導言，事實上就是在強調管委會或是主委，我們要賦予它社造的工作。那我要去問：把社造交給管委會是不是適合？這也值得我們探討。如剛剛呂執行長提到，主委他是一年一任，最多做兩年，摸熟管理事務差不多就要半年，再叫他上課上社造課，他就卸任、掰掰了，下一任主委、管委會又要從零開始。社造他是一個長遠、延續性的東西。你如果交給管委會的話、社造可不可以在公寓大廈中實行，我們也可以去探討一下。繼續就組織來講，住戶對管委會的要求是什麼？是「請你把我家裡的事情管好」就好了。當管委會的人要去跟居民談社造的時候，他第一句話一定「你先把我家漏水修好再來談社造」，管理委員會還有一個，他要去當壞人，去處理違建戶、譬如說人家那個鞋櫃要收掉，那住戶就開始恨管委會、就產生對立。導致其所推動的社造政策，住戶就會為反對而反對，不是反對政見，而是反對整個管委會，他是反對你這個組織、這個team。所以比起來社區發展協會還好一點，因為他不用收管理費、不用管理民眾，他是當好人。所以在組織來講，管委會跟社區發展協會，是相當大的不同。&lt;br /&gt; 　　然後我們就公寓大廈的定位來研析，依照陳其南陳主委、和李老師的著作，學理上的對社區的一些解釋，公寓大廈應該是屬於社區。可是我去台北縣上社造課，我說管委會是不是社區？公部門給我們的解釋說不是。因為，管委會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組成的組織，不是因社區發展所組成的。我前幾天又問了文建會，回答說你們不是一個社造的主體，還是要去找「協會」。公寓大廈門關起來，不管是公設或者自己的私有空間，都是屬於私有財產，而站在公部門立場想一下，如果把公家的經費放到這個公寓大廈、這個獨特的群體裡去做一些事情、辦一些活動？可能會產生圖利特定對象質疑。所以一定要放到鄰里、一個很open的公共領域裡面去，這是目前社造的一些政策啊，無法－不敢、也不行深入公寓大廈的一個很大的問題。&lt;br /&gt; 　　接下來跟各位報告的是，我們社區的一些經驗，那剛才報告這麼多，好像潑一盆冷水很難做啊？其實也不一定，因為缺點就是優點，公寓大廈他有很多很大的優點。例如他的設施很完善，不用再給他蓋什麼東西，因為它本身就有公共空間。第二個就是，公寓大廈住戶的知識水平非常的高，人力資源非常的充足，不像現在很多社區需要一些社造專家進去，因為他們社區的人才全部外流，留在裡面可能都是一些老人家等等。且公寓大廈他本身的人才是非常多的，各種領域都有，而且都是精英份子、越高檔的住宅他的精英份子就越多，所以說這是一個優點。那也根據這個部份，我們在做社區的經營管理的時候，第一個部份就是要引出住戶、激發住戶的認同感，邀請住戶共同打造一個「新故鄉」。為什麼？今天大家在講公寓大廈的人比較冷漠，可是我們為什麼不能想想、把它當成一個新的故鄉？我常常舉一個例子，每當過年過節的時候我們看到那個畫面，高速公路全部塞滿了車子，火車也都擠不上去，可是大家都想要回到故鄉去過節，那塞車很痛苦，這些人回到故鄉卻很高興，為什麼？因為對這塊土地有認同感！現在都市的人一年只回到他的故鄉一、兩次，一年365天有360天是住在這個公寓大廈裡面的，可是他對這個居住360天的地方沒有認同感，卻對那個回去五天的地方有認同感，這就是值得我們去玩味的地方。所以說我們請住戶，把我們的公寓大廈、我們的社區視為我們的一個「新故鄉」。&lt;br /&gt; 　　還有一個就是提供公共事務讓大家參與，以前進入管委會大家都是認為管委會很大、他講話就算數，其實不對。當住戶對管委會沒有認同，就像一個國家，人民不信任政府的時候，就完蛋了。所以我們社區一直在強調，當委員是一個榮譽而不是權力。那管委會的權力不是規約賦予他的種種，而是住戶的信賴與支持。我們很多議題，都是開放、open，請住戶自己去討論，討論完了才送到管委會，再送到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來做，會比較能激發大家的興趣。&lt;br /&gt; 　　其他就是法律制度的問題，例如說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以後，我們馬上就修規約，以避免子法牴觸母法，為讓社區採購作業透明、公開，我們比照政府〈採購法〉定訂採購作業規定。台北縣政府到我們社區看的時候，曾說你們的採購做的比縣政府還要公平公正公開。以上最主要是要做一個什麼動作？就是讓住戶認同管委會，因為住戶不認同管委會的話，其他的都不用再講。讓他放心、把他的錢管好、把他的公共事務管好之後，再來跟他談社造。要談社造就是要「讓人走出來」，這個動作最好的方式就是辦社團，我們一口氣成立了22個社團，怎麼成立的？就是把他公告在大廳，想要組什麼社團就自己去填。總之五花八門、像是什麼麻將社都出來了，只要是能夠凝聚住戶的社團我全部都同意，你想開我就讓你開。不怕社團多、只怕不夠多，管委會只作關心和協助，讓社團去做一個自主性的動作。好處是辦活動的時候不用特地動員，讓社團帶自己的社員來，管委會也不用那麼累。&lt;br /&gt; 　　再來是福利制度，福利機制的話就是「福利社區化」，我們很重視老人福利與幼兒福利，幼兒福利也跟社團扯在一起。像我的小孩子不用上安親班、不用上輔導課和補習班，因為我們有美術社，吃完飯叫小孩子去會議室上美術課就好，我也很輕鬆。跟一個社區的小孩子互相的成長學習的話，有助下一代的共識凝聚。這就是我們剛剛討論到的，公寓大廈原本是沒有共識、而且對這個地方不認同的狀況，如果我們讓下一代從小就養成共識，相對會有所改善。&lt;br /&gt; 　　最後再講到社區的永續發展的機制，前面談到管委會是不是可以讓他去做社造問題？我現在在社區嘗試以籌組發展研習社方式，集合一些有心人去做。除了我們社區之外、我們也去輔導很多社區。包含去協助台北縣政府上課啦、諸如此類。&lt;br /&gt; 　　最後跟各位報告就是說，其實整個來講，公寓大廈要做社造，議題有、人才有，最主要做的就是一個心靈改造，這和我們現在社造所重視「造人」的理念是相互結合的。所以說，我的文章標題寫的好像很聳動啊，〈是他們不願意參與還是我們忽略他們〉，但其實也沒有誰不願意參與啦、也沒有誰忽略誰，只是，我們只要有心、大家一起做的話，我相信一定可以把這個門打開的。透過很多人的督促，早晚這樣的理念會去覺醒的。謝謝！&lt;br /&gt;◆李永展老師：&lt;br /&gt; 　　我們剛剛聽陳主委這樣講，沒有講到公寓大廈如何走入廣義定義的一般社區，聽起來好像是關起門來的樣子，或許大家有一些討論的空間。是不是再請松根兄講一下關於公寓大廈的想法。&lt;br /&gt;◆高松根老師：&lt;br /&gt; 　　大家晚安。大家先看一下這張投影片，我常常在課堂上跟學員提到這個例子。我們看開車喔，現在車子廠牌這麼多，但如果你要換車你可能第一個想到說我要換「賓士汽車」，為什麼？因為它代表了車子的最高等級。小時候你希望你兒子去學鋼琴、也希望他將來成為貝多芬。怎麼剛好這個車子、和這個貝多芬都是德國的？德國他是日耳曼民族、是世界上大家都公認非常優秀的民族，文學也好、科技也好、還有很多的政治家音樂家，在這麼一個優秀的民族，照理說他的國家應該日益強盛，但現在還是沒辦法成為全世界的最大強國，為什麼？這個民族在上個世紀初，被一個跟我一樣留著小鬍子的人給左右，而且幾乎把國家帶向滅亡。是說他們人都很「猴」啦、但是都做自己的音樂、做自己的車子、做自己的文學啦、做自己的事，因為大家對社會的一種冷漠，所以就容易被政客給滲透進去，也因為他們的冷漠，所以一種單一的生活模式，納粹就把整個國家給掌握住了、甚至要侵略世界。我們可以想想我們現在的社會是不是這個樣子，年底縣市長就要選舉了，這個顏色之爭、黨派之爭，都說我最厲害、沒有政黨協調，人跟人，是為反對而反對。&lt;br /&gt; 　　接下來這是一個畫家，這本書現在誠品買的到，他畫了一本繪本，是他幫他的故鄉作畫，每3年就畫一張。他從1956年畫了第一張畫的時候，他的故鄉有小橋、流水、這個池塘還可以釣魚，山坡上伴隨著古色古香的建築物。再來三年之後呢，開始容納一些人進來了，這個橋太小、車子開不過去，所以路拓寬了喔，這一條水溝也被筆直的溝渠化，這個池塘已經開始沒辦法釣魚了，像是可樂的顏色一樣。到下一張，人跟大自然爭土地、我們需要更多的耕地，聚居慢慢靠近這個水源。接下來，人類進到一個環境以後呢，利用這個資源，所以瓦斯槽也起來了、焚化爐也起來了，慢慢的，這整個地點就有了很大的變化。再過三年，這條路也不見了，整個的水溝都被蓋起來了，現在唯一的就是這個紅樓還在，還蓋了很多的工廠和公司。再過三年喔，已經完全改到我們都不認得了，道路改掉因為他要建高速公路，這棟紅樓因為擋住了高速公路，就把它拆掉了。經過了18年之後，有人回到他們的家，已經不認得他們的家長的什麼樣子，雖然同樣有這個山坡。各位來自於各個公寓大廈、來自於自己所住的地方，回想看看小時候跟現在所住的、變化有多大？這邊就是18年前、18年後（的對比），我們人類有這個能耐，把一個地方改變成這個樣子。&lt;br /&gt; 　　我們切入主題，跟我今天穿的這個衣服也有關係，後面寫著「淡水八城街」，我們去年參選「信義房屋社區一家」計畫，他們有五百多件的徵件，錄取了一百多件。崔媽媽這邊找我去淡水社大上課，剛好淡水他們有一個案子，雄心壯志要把淡水的八大生活圈，從竹圍、紅樹林、淡水、一直到北海岸，整個集合式住宅做一個串聯，因此找我去上課。結果發現困難度不是環境的整頓，社區營造是「造人、造景、造產」，是把一群人集合在一起，然後調整到那個價值觀差不多的時候，你才慢慢的去改變這個環境，當環境能夠改變的時候，大家經過說你家好像有一些改變的時候，慢慢的那個生機才會出來。所以「造產」廣義來講就是一種商機。「社區營造」我認為就是「圖利他人」，假設某個公部門認為不能圖利他人，那就完全錯了。當你要到管委會裡面當一個委員，要不是為了圖利他人，難道你要去圖利你自己、委員嗎？所以我說「利他」這件事情，應該是要從整個價值觀來做一個改變的。後來我們上了半年的課喔，成立了一個「淡水八城街」。這個等一下再說明。&lt;br /&gt; 　　我們現在來談這個點，「壯觀台北」。預購的時候，是看到在八堵交流道下來，旁邊有一個樣品屋。但買了這個房子，等到開始打地基、看房子的時候，原來是在樣品屋進去、再兩公里，其實現在很多人買房子受騙都是這樣。當初買了、很多人都是受薪階級嘛，怎麼辦呢？你從上班、下班之外的其他時間都必須要在這個山谷裡面，天天看電視？像我兒子現在還是有這個習慣，下了課回到家裡、書包還來不及放下，就拿起遙控器，從第一台調到第99台，然後說「爸爸怎麼都沒有電視好看」？也就是現在我們的感官受到刺激，人對於「環境」沒有那個敏感度。所以「壯觀台北」就講到，他們是國內我們第一個例子，把「社大」引到社區、並且跟社大簽約設立校分部，叫做「基隆社區大學『壯觀台北』分部」。而且因為他們有六個管委會，我們就在那邊開很多會、像是「社區營造課」在那邊每個禮拜一已經四年了，還有什麼日語課啦等等。像我們如果讀大學，修文學課要讀文學院、修物理課程要讀理學院等等，而他們就是把社區「大學化」、變成一個生活大學，所以六個管委會認養六個不同的課，無形當中你就必須要把社區的大門打開。還要去處理一些問題像是如果住戶沒有來上課，或是被指指點點說哪一個主委做這個決定、可以讓很多人進進出出、還可以吹冷氣不用收錢等等。你這是公共性的問題對不對？至於說「柴米油鹽醬醋茶」、像管理費收不齊啦、會開不成啦、垃圾沒有處理啦等等，我想一萬個社區都有這個共同的問題，要自己去處理。如果能讓社區有一個文化、有一些人引出來之後，其他的部分自然迎刃而解。比如說，像我在那邊上了四年的課，六個管委會的主委都在我這一班，所以當他們有時候在課堂當中會說，我這個社區裡面有這個「惡鄰」啦、趕不跑，或是什麼問題，其他人說啊我也有這個問題，大家利用課程當中、順便把它處理掉。這就是「壯觀台北」他們最大的一個突破。那公部門能不能把錢進到「壯觀台北」？第一個就是說他們有一個例子，前年就接受了營建署，受他們90萬、讓他們規劃自己的「生態家園」，那個公寓大廈不是都有鐵窗嗎？也拆不掉啊，就把它綠化；寸土寸金、一般不是都有做那種屋頂嗎？要利用頂樓來做苗圃，當樹苗長大以後把它移到陽台來澆水，水怎麼來？因為基隆雨水很多，他們做了雨水儲存系統，把水引過來。這個生態家園的例子，就是讓營建署來補助、而且是直接補助進社區裡喔。是其中一個社區出的名義，叫做「某某社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這都有公文可循，所以我們是突破了這個角色─「為什麼他不能成為一個社區？」三個人以上就是社區了啊，社區可能是一條街、我覺得公寓大廈就是「一條垂直的街」嘛！那個狀況是一樣的，只是說就是大家把那個價值觀、把那個議題把它引出來。&lt;br /&gt; 　　（換投影片）這是另外一個例子，這隔壁就是汐止喔，汐止的這些夥伴聽到我們在「壯觀台北」有這麼一個例子，他們學了「壯觀台北」，就把汐止社大引到「城中城」，成立了校分部。結果這個難度更高，剛剛是六個管委會，這裡有11個管委會，總共一萬多戶，那怎麼樣來整合呢？就是要有策略、把這些大廈的切身問題把它找出來，然後就可以慢慢的擴散，因為他們每年都會淹水、而且汐止淹水一定都從這裡開始淹，一淹了之後、差不多一萬輛的車子全部泡在水裡面。我們就是因為這樣子、共同有一個問題，就去跟行政院防救災委員會，跟他要了一筆八十萬、來做社區防救災、水災的部份，我們把11個管委會大家都有個機電委員、都有保全人員、和主委嘛，就在這個架構之下成立了一個社區的救災委員會，然後大家一淹水之後變成一個網絡可以應變，還包括了防災地圖。這個補助的功能就是，行政院防救災委員會直接委託給其中一個「國泰民安社區」，也被認同。&lt;br /&gt; 　　看下一頁，台北市也是一個密集的社區，那我在從事社區規劃師的這個案子的時候，是在一個叫「錦安里」，他就像是我們現在所在的紫藤廬這樣，有很多日式建築、是億萬豪宅、每一戶要一億的房子。是因為當時現在的房地產，看中這裡的古厝與老樹，他們就把古厝和老樹當做一個行銷的手段。結果這房子很好賣，造成原來住在這邊的人的房地產價值提高，可是、他另外一個隱憂就是「商業會進來」。房子人租不起，原來在這邊開店的也開不起、因為房價越來越高。他們試圖抵制商業進到這個社區，而從關心「台灣油杉」這個案子開始，這種樹全台灣只有兩千多棵，開始做社區老樹調查。重新把人文地景產找出來之後，一群人才會出來，從這個當中看到一個例子就是說，有一棟五層樓的公寓大廈，每一層有四戶，就看到怎麼一個鐵窗都沒有？原來他們這三年所做的社區營造是讓鐵窗消失，這是多麼難的一件事情。所以剛剛陳主委有一些疑慮喔，我其實在這邊慢慢的把它解開，公寓大廈的這些問題是原本就根深柢固，是我們政府建築法令的執行不彰，他公佈要容積移轉公佈的太早、實際實施的太慢，讓很多地主很緊張、一下子蓋房子蓋一大堆、移戶移出來，移出來以後呢？我的學生跟我說老師、我帶著我的太太、我的兩個小孩子在一棟16層樓的大廈裡面，就只有我們這麼一戶，住了八個月，我們第一個買預售屋，就進去住了，因為我們在外面租房子。這是我們政府留下來的燙手山芋，說要成立一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問題還是要回到根本，就是自己要處理。現在年底又到了，我們一直在呼籲，那些常常在國會裡面打架的，假設他們回到自己的社區、選上主委，我要說他們很厲害。選上主委、還知道要怎麼開會的，也很厲害。等到管委會處理完了呢，他再回去國會，當他的立法委員什麼的，我們的這個國家，大概就不會那麼亂。我用簡單幾個例子來跟各位說「社造」，講這麼一大堆，公寓大廈就是這麼一回事，謝謝。&lt;br /&gt;◆李永展老師：&lt;br /&gt; 　　我們現在請桃園縣龜山鄉的21世紀迴龍社區的前任主委，陳文智先生。&lt;br /&gt;◆陳文智主委：&lt;br /&gt; 　　各位與談人、還有我們其他的朋友，大家好。其實剛才我聽各位的報告，我個人認為最後一個永遠是最占便宜的，因為這樣就可以先回應或回應少些。今天桃園縣政府的工務局的使用管理課王課長也到現場，真是不容易，過去崔媽媽讓我到社大去做報告的時候，我第一句話都會問在場的有沒有一些公務員，我想在場的饒後樂大哥也知道。所以今天看到縣府公寓大廈管理主管部門官員相當高興，是非常好的事情。&lt;br /&gt; 　　我剛剛聽到各位與談人的報告的時候，我在想陳世鴻主委是不是公務員，因為經營管理的手法有一些雷同之處。我平常都鼓勵社區的公務員來參與社區服務及管理工作。雖然〈社造條例〉現在只是一個草案而已，但是我們不管〈社造條例〉也好、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如果當初撰寫的人、草擬的人，是住在公寓大廈裡面，正如高教授所講的，像立委如果經過公寓大廈管委會的千錘百鍊之後，他所訂定的法規就會非常好。&lt;br /&gt; 　　第二，個人對其他與談人的報告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像剛剛提到公寓大廈管委會經營是從先私而後「公」，不過我的看法有點不同。我常常跟我們社區委員講說管委會是處理公共事務，管委會處理公共事務是我們的本質，處理好了才有辦法協助處理私人的事情，如果我們都在處理私人事務的話，相信很難有管委會做的下去了，一定會很辛苦。這是我比較不同的看法。&lt;br /&gt; 　　其次，對公寓大廈的這個社造領域，我覺得村里、還有政府的態度非常重要，如果政府能夠很積極的看待並執行這些法令，例如村里長每個月定期召開鄰長會議時能要求或邀請轄區內的社區管委會主委或幹部能夠參與等等，這樣拉近村里長跟社區之間的關係，才是一個好的開始。現在的狀況是，社區跟里長常常都是打對台的情形發生，我想這個可能要從體系的制度面去改革。大家都知道，現代社區大部分是來自於外地的，政府機關村、里長等等，應努力施政建設讓這些外地人感受自己就是在地人，這是政府部門要做的第一件事情。一旦社區住戶覺得自己是在地人，要推動社造可能就會比較快。&lt;br /&gt; 　　再者，講到所謂管委會的誘因，政府補助是目前主要的方式，其實個人覺得社區補助與否是要看狀況的，有些社區像「桃園縣龍潭鄉百年大鎮」這種就不太需要補助。而有些、尤其是非常非常小的社區，一開始就要應全力視其最需要的去做補助輔導。小結論是我覺得補助不是重點，應該強調社區管委會是否學會Know How、怎麼去經營等等。但不是每個社區幹部或住戶都是天天可以晃來晃去的、也不可能大家Know How都這麼厲害，所以我為什麼主張管委會最好有優秀的退休公務員投入社區管理工作行列，因為這些公務員基本就有一些組織運作等的素養才識了，這些退休公務員能幫助社區管委會快速成長。但是政府如果能製作像前面與談人所講社區管理經營的服務、參考手冊對社區幹部推動社區管理經營必有很大的幫助，除此之外，政府還可以從更小的地方做起，教育訓練讓每個管委會幹部都知道有哪些基本的事務要推動。其實這種東西很容易從我們社區發展協會推動軌跡發現可資藉用的案例，因為我知道社區發展協會每年都接受政府社會部門的督導，這些其實都可以引入到我們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部份。&lt;br /&gt; 　　不過現在情形常常是社區去備案，然後就沒有下文了，政府什麼也不去輔導。反而現在再弄一個社造條例，其實對公寓大廈，我們應該把這個現成已經有的社造經驗、不用再去多造什麼，也不用再去想破頭、該怎麼輔導之類的，這些東西應就可直接大部分移植轉化過來。所以「社造」與跟「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我的看法來講，它們兩者是可以結合的，只是把它擴大化、把公寓大廈擴大成我們講的「社區營造」但又不失其本質。就是把兩個條例的階層、優點融合、演譯出最好的。&lt;br /&gt; 　　接著，我每次在社大報告都會提到，政府或其他部門對管委會要求千萬不要用專業的角度去看待它，這會給管委會的委員不當或反效果的壓力很大，不是說好像一定要去做出什麼成果，這樣是不好的。另外我的經驗就是，我們辦社區活動不要覺得自己很偉大，既然不是很偉大，管委會做的事情就是小事情，並且做公共事務的事情、它的成果最好是每天都看得到的。比如做一個公佈欄，可以在社區每個出入口都做一個公佈欄，大家可以貼貼一些紙類的東西、可以隨處交流等等。做這種到處都看到、而且錢不會放自己口袋的東西、大家都用得到的，我想融合這種公共建設的小事，都不是大事、但是有在做的話，管委會成員就會有成就感、又不會有壓力，社區住戶也會感受到管委會有在做事因而支持及信任。最重要的一點像我剛剛說，社區如果換了委員，會不會影響社造？我覺得重點在社區的管委會如何去建立傳承？拿我們社區的例子，我們社區沒有規定，但是幾屆下來形成一個慣例，大家都約定俗成，三分之一老的都留下來、三分之一新的再推薦經選舉後加入管理行列等等，這樣管委會才有永續經營。可以有一個延續擴展的政策、或是一個經營的方向，個人認為這才是社造的精神，社造的精神就是永續的經營，它不是為個人、而是管委，是一個TEAM，這個TEAM帶動整個社區的政策。以我的社區來講，經過幾年下來，我們如果突然決定說不辦什麼活動，都會被居民罵，因為這些活動已變成社區共同的生活經驗了！從這個角度我要跟大家報告的是，其實如果政府或民間團體輔導或訓練一個管委會的所有幹部，讓他們知道怎麼組成、怎麼開會之後，要辦一些文化等等的活動就容易，而不是單純宣傳文化，因為你活動一辦之後就知道怎麼執行，就會去想要怎麼經營，想怎麼去辦活動。活動是因應組織的運作而衍伸出來的，起初看會以為不太重要，但久了之後，組織運作等等隱含在各次活動中，展現出來的就是文化的活動等等，再講白一點就是共同的生活經驗這樣。就像剛剛，當一個東西變成社區的慣例、端午節到了就要包粽子，我想這都是顯而易見的文化表現。&lt;br /&gt; 　　剛剛提到政府輔導社區的部份，像我的社區剛接受桃園縣的治安社區的表揚，但是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裡面，所謂補助立案的社區，真的是會把它狹窄化、應該要擴大，反正就是要社區輔導嘛！政府只有限定立案社區是無法達到真正效益的。應該要像社造條例有一項規定是非常好，如果能夠引用過去會更好、它是輔導像我們社造中心、或是我們高教授講的任何一個組織，包括剛剛提到的「跨社區」的這些社團組合。以桃園縣龜山鄉來講，就有一個龜山鄉住戶管理促進會，是管委會的聯合組織，是自發性的從社區的資源，它對各社區的管委會，不斷提供社區管理訓練、講習的機會，讓他們可以互相學習與經驗分享。這個組織是從桃園縣開始發起的，如果說政府能夠把它像〈社區營造條例〉的規定一樣、把它定成一個制度的時候，也就是說、現在政府僅規定所謂的社區備案，因為有更換情形的就不用再備案了，可能一段時間會有一個斷層。但如果政府主動出擊可以一直掌握新的名單，就可以透過比如剛剛講的研習社、或是促進會這樣的組織、讓新任的委員參加各式講習訓練，亦即當新手上路的時候就可以有職前訓練，這些都是政府可以主動輔導推動的。其實，管委會也好、社區也好，可以視作政府的小政府、小派出所之類，像是比村里更下面的一個派出所一樣。如同阿兵哥也不能不訓練就上戰場，一旦訓練了，他必定會產生一個良性的循環效果出來。這是我對政府部門的一個建議，也希望經由像社造學會、或是崔媽媽這樣一個團體，能夠受到政府的輔導，來幫忙、輔導我們社區。&lt;br /&gt; 　　接下來，我覺得政府在推動社造也好、在公寓大廈的輔導也好，是應該馬上大力推行宣導的，像不管是消防、警政、治安等等，天天在報紙上、電視也許看得到，可是絕對看不到社區公寓大廈這個議題的宣導。剛剛有幾位與談人大概都談到，很多人對法律問題都不是很清楚，為什麼？因為政府根本就沒有告訴我們嘛！所有的公寓大廈法令，我自己是唸法律系、從頭讀到尾我自己也不容易搞清楚，何況一般人讀呢？所以，政府要怎麼樣大力推行？比如可以像當年大力推動調解委員會，讓大家都知道事情擺平可以靠調解會、公寓大廈有事情就到管委會或縣市政府主管部門，我想政府應該要做這樣的事情。如果做這件事情讓每個民眾都知道、也都知道怎麼樣去經營自己的社區的時候，政府絕對是非常輕鬆，所有的公務員一定也非常贊成、因為事情都做好了。&lt;br /&gt; 　　剛剛還提到一個制度的部份，我看過陳世鴻主委的「最有利標的選舉事件」，不過以我社區來講，我們社區有一個比照政府選舉的制度，就是不在社區大會裡面選，是在大概住戶大會召開前一個半月到兩個月內選出社區管理委員，這是比照公職人員選舉方式的。當初會有這一套制度是由於我本人是在混亂的大會中被選出的，深感這樣的方式對社區的經營管理常造成中斷，事實上有些社區常因大會人數不足無法如期在屆滿時選舉產生委員，造成銜接不良或沒有改選繼續做下去而遭人詬病，因此個人才會參照設計在大會前先選舉委員這樣的方式，很重要一點就是，我們政府的一些法規在社區裡面是不錯，不過千萬不能完全照抄，可能必須把它簡易化。我剛剛講過，管委會的委員，大多是義務職，只有部分是專業的，所以必須加以訓練、不能全部當作專業的，會有壓力。到社區裡面推動社造活動，必須就是不干擾社區、不干擾他的作息。作社造的東西、如只迎合政府的法規，都會很繁瑣，可能做兩個月下去、後面他就不能夠永續下去了。要讓她們能在無形之中去接受這個社造制度，無形中去推行這社造個制度。其實國外有一個精神我覺得蠻好的就是，那些國家法規他們可能都不懂、但就是一定要這樣做，要靠左邊走還是靠右邊走、你去問他法規哪一條沒有半個人知道，可是他就是知道一定要這樣做。既然同樣是要推動法規、法令，其實就是要這樣。政府可能就是要把所有的法規生活化、習慣化，我想很多事情就可以解決了。謝謝各位！ &lt;/p&gt;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台灣生活新思維-從社區營造探討城鄉發展願景」系列論壇-論壇紀錄都市社區營造─「都市居住經驗與社區參與機制之建立」<br /> 6月22日（週三）公寓大廈之社區營造第四場次－都市社區營造〈都市居住經驗與社區參與機制之建立〉<br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br /><a href="http://www.cesroc.org.tw/">http://www.cesroc.org.tw/</a>　E-Mail：<a href="mailto:cesroc@seed.net.tw">cesroc@seed.net.tw</a><br />聯絡電話：(02)2393-0629<br />傳真：(02)2321-6487<br />本次專題策劃單位：崔媽媽基金會 </p><p><hr />※ 感謝「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提供本論壇紀錄之電子檔案，並同意崔媽媽於網站及電子報中轉載，在此申謝。<br />◆李永展老師：<br /> 　　我很快的介紹今天四位，首先是崔媽媽基金會的呂秉怡執行長，我想大家都知道崔媽媽，搞不好有很多人都是看他們的電子報長大的。這邊是中和世紀皇家前任主委陳世鴻先生，行政院有一個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簡稱「永展會」﹙笑﹚，啊、是「永續會」，去年開始頒發「國家永續發展獎」，有五大類型，其中有一類社區類，去年沒有公寓大廈類型的社區參選，而今年參選的34個社區當中，「中和世紀皇家」是唯一一個以公寓大廈類型參選的社區，最後入選前三名。這邊這一位松根兄，是基隆市與台北市的社區規劃師，在基隆社區規劃師來做公寓大廈相關事務的、也正是基隆市的社造中心。我想高老師可以從公寓大廈、社區規劃師的角度來做一些闡述。最左邊是我們桃園縣龜山鄉21世紀迴龍社區的陳主委。桃園縣把縣府裡的一、二級主管以至於課長，一起聚集起來閉門造車、培養社造的概念，這樣才能把「社造、社區規劃」拉到縣府的層級。桃園縣又在台北市大都會的邊緣、事實上它有很多都會化的人口，或許我們可以從桃園縣做公寓大廈這個板塊來做一些討論。我們先請秉怡兄。<br />◆呂秉怡執行長：<br /> 　　李老師、三位與談人，各位公寓大廈的前輩先進，很高興在這裡跟大家分享這個議題。也謝謝各位與談人，因為很多的想法是從各位的創見和實戰經驗中所擷取精華而來的，有些內容如果是引用各位的實戰心得請多包涵。這場論壇在這個時間點舉行剛好是一個蠻有意義的日期、因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民國84年6月28日由總統府明令公佈施行，到下禮拜正好屆滿十週年的日子。正好在這個日子做公寓大廈的議題討論，是一個很恰當的回顧時間點。<br /> 　　如果就台灣的社區營造來講，公寓大廈的社區營造是公部門跟社造推動者比較忽略掉的一塊。因為過去都會型的社區營造著重在社區發展協會、里辦公處等所推動的社造工作，但對集合式住宅的關注極少被著墨。我們觀察到公寓大廈特性會影響到其社造的過程，由此來講，我們觀察到公寓大廈與一般社區營造最大的不同是：公寓大廈夾雜著很強烈的私領域課題，因為每一個公寓大廈常常是每一個住戶一生中所購買最貴的商品或財產，有一個非常強烈的「私有財產」的性質，住戶的關注的動機許多是來自於如何把這個財產的價值保持的更好，甚至讓它可以在房地產市場上增值，或是房子漏水、我要怎麼樣去爭取一些權益等等。公寓大廈的一些公共事務的起源、往往是一些家務事的衝突、或是對環境品質的具體需求或要求而衍生來的。所以就我們的觀察，公寓大廈如果要介入去協助他處理一些公共事務的話，必須掌握公寓大廈是夾雜著個人家務事與公共事務的強烈雙重性格。而這個部份掌握到，會比較好切入。<br /> 　　很多的公寓大廈公共事務的著手與處理，就是起源於協助處理跟解決私人的利益與利害關係。這個部份來講，公寓大廈他很生活性，相較於非都會型的社區營造有很多的共同體、記憶、跟共同的文化特質，對於一個已經蓋好的公寓大廈，是一群陌生的人，沒有共同的生活經驗，包含人際網絡全部都是「零」的狀況之下，去試著、去推一些大家共同的東西、公共性的東西，然後從這個人跟人互動的過程或是整個組織的過程，然後慢慢再去拉一些共同的記憶、拉一些共同的所謂「大樓的文化」，所以公寓大廈缺的是集體記憶或是共同性的東西。這部份也會造成說在推公寓大廈的時候，事實上他會經常從生活性的事務來著手。<br /> 　　第三，很現實的是，公寓大廈大部分要解決的是行政性、瑣碎的生活事務著手，譬如說管委會面對最多的是處理管理費的問題、各種環境品質問題─漏水、環保…等，甚至主委要幫鄰居處理大大小小的糾紛與紛爭。那事實上社區的公共性就是從這些紛爭、糾紛的處理中拉出來。比如說有一個基地台要放進社區，會影響到住戶的生活品質跟財產、安全，所以會因為「基地台」這樣一個私有的權益，很多人的私有權益集合在一起，就產生公共性，然後大家進行一個這樣的討論。<br /> 　　接下來，如果要在公寓大廈推動社區營造的話，我們發現社區工作者有一個基本必修的一門課，叫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與相關法規，這也是目前觀察到會對社造界造成門檻的原因。一般推動社造的人來講，有不少朋友可能不喜歡碰法規，但如果沒有初步了解這個法規，事實上將沒有辦法跟社區的人溝通，或是協助他們解決一些問題。所以如果要大力的協助推動公寓大廈社區營造的話，必須突破的一個點，例如社規師也要有這方面的準備與規劃。<br /> 　　雖然看起來公寓大廈被很多的生活性的議題給綁住，像是管理費、水電費、或是處理糾紛，但是它是一體兩面。雖然主委或委員會被這種事務給綁住，但是一旦他能夠把這些事務性的部份給解決，或是有效率的去處理一個事務性的部份，看起來，公寓大廈其實是一個最好的組織性的基地與基礎，試想，每個月住戶都要來交一次管理費，社區發展協會跟里辦公處哪有這麼好的基礎？有很多社區工作者與社區組織幹部常常在苦惱「我如何找到我的支持者與群眾、跟他們緊密的扣在一起？」反而公寓大廈他有這樣一個的特性，他的住戶每個月有管理費要繳交、或是有一些生活性的問題必須要跟管委會或是管理中心接觸，所以事實上如果我們能讓公寓大廈比較有效率的、有品質的解決管理事務的問題，在這樣的前提下，會是一個可觀的組織的力量，因為幾乎每個月都可以碰到這麼多的一群人。這在政治人物叫做「有選票」、在商界叫做「有商機」、在社團裡這或許叫做「有組織生存和發揮的空間」，他會是一個有這樣特性的舞台與空間這樣。<br /> 　　接下來我提點一些在公寓大廈社區的現象，我們觀察到的公寓大廈有一個普遍性的現況：第一，管委會跟主委是整個第一線推動的窗口，但是如果我們把管委會、對照我們社造界比較熟悉的社區發展協會來看的話，我們會發現管委會他在現況上，有一些限制或者是運作過程的無奈。我們看到很多的管委會是大家都不太想當「主委」，因為吃力不討好，委員也是一樣。當然不排除有些社區可能資源優渥、或是有一些比較特殊的特性，有蠻多人想爭取來當主委或委員。但是普遍來講，比較大的部分是大家對這個興趣並不大。縱觀起來有幾個原因，例如說他是無給職，行政事務又非常繁重，平日要收各種費用與管理事務。而要當一個委員及主委的門檻也很高，因為又必須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又要懂機械管理、又要會看財務報表、又要懂得如何做組織經營。這樣要當公寓大廈主委的門檻，我覺得遠比社區發展協會的理事長與總幹事、甚至里長都要高很多。<br /> 　　所以在沒有一些誘因、或是一個太好的前提之下的話，會造成大部分的人是無心去擔任。再加上公寓大廈的管委會，目前是一年一任－當然新修法後是說「連選得連任」一次－，但是它平均兩年就變動一次，而各種管理的知識門檻又那麼高，變動性大會讓它的組織穩定性不足，可能一個新的主委好不容易熟悉了公寓大廈的管理模式或是相關法規，但他兩年一到就要卸任了。那在卸任的過程，可能又沒有辦法把一些經驗好好的傳承給後續接任的主委跟委員，造成公寓大廈管理方面的經驗斷層與穩定性不足，現在也較少有好的經驗可以互相傳承、分享，教公寓大廈怎麼做一些好的社區經營。所以管委會有心的主委、孤軍奮戰之下，很容易就被磨掉熱情。所以也觀察到目前比較大的一個狀況是，公寓大廈比較多的時間是在處理生活性的行政事務，管理費、各種的維修、糾紛的調處，那這個部份跟社區發展協會，可能會有一些具備熱情、自發性的來關心公共事務的類型，跟社區發展協會來比的話，比較不一樣、有很大的限制，因為沒有太大的主動性與企圖心。<br /> 　　另外，他跟行政部門的接軌跟與資源的接軌也有其限制，目前大部分的公部門的資源，比較多是沒有進到公寓大廈社區或是公寓大廈社區不能申請，不像桃園－我想桃園這個部份，可能從文智兄他們龜山開始，或是怡岑他們目前在推的都是一個很大的突破，願意把一些公共的、社造的資源導到公寓大廈社區，這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也就是說包括跟里辦公室的，社區的基層、行政體系的接軌，這部份目前都是公寓大廈比較大的一個限制在。<br /> 　　最後一段時間再說一個部份，如何讓公寓大廈社區的管委會有一個培力、或是改變他們的現況，讓有能力的人來關心社區的公共事務？回顧一下台灣過去社造十年的一個經驗，那事實上我們回想十年前台灣怎麼推動社區總體營造。當然，有一些熱情與雞婆的人，他開始時沒有經驗，我們創造了一些舞台，給了一些支持性的後盾，包括資源或是一些教育訓練的經驗，像這樣的過程裡面，不斷的推動、分享經驗，不斷的交流這樣，可能在第一線有衝撞、挫折，然後成長。經過十年，看到一些不錯的成績在社區遍地開花。但是反觀這十年，政府對公寓大廈沒有這樣一個支持，很少公部門對公寓大廈開這種教育訓練的課程，那當然我們看到現在桃園縣或是各地開始開，是比較好的突破。有教育訓練的課程，然後有成功案例的搜集累積、推廣，相互的觀摩學習，相互參訪、這都是一個好的學習過程。或者是制度性的，比如說現在社區規劃師、或者是文建會的社造的培力點，這在社區營造裡面都有好的計畫。但是事實上「社區規劃師」制度，目前還沒有為公寓大廈量身訂做的社區規劃師，現在的社區規劃師、例如問一下哪些人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恐怕不多，但是你不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要進入公寓大廈，會碰到不低的門檻在那邊，那做社造的培力點同時也會碰到這樣的問題。另外，公部門與媒體這部份，也可以試著透過重要的輿論對績優的社區，激發一些榮譽、成就感。<br />◆李永展老師：<br /> 　　在請世鴻兄講台北縣的議題之前，其實剛剛族繁不及備載，崔媽媽基金會董事長林德福教授也在這邊，還有剛剛才來的桃園縣的怡岑、台北縣的盈慧等等。現在請陳世鴻陳主委。<br />◆陳世鴻主委：<br /> 　　謝謝李老師、其他與談人、還有各位社造的先進，今天在這邊做報告有一點不敢當，個人切入社造坦白講只有兩年的時間，因為我是從接社區主委開始、拜讀李老師的一些著作，然後慢慢的摸索進入社造的領域。我想下一個階段要把社造推入公寓大廈，這是大家都有一個共識的東西。那我就先就我們在台北縣的組織的部份，跟各位做一個報告。在台北縣而言，台北縣的社區發展協會他只有400個，可是應該要成立的管理委員會，超過21,000個，已經成立的有4,000個。等於在一個社區發展協會的轄區裡面，就包含了數十、甚至將近100個管理委員會。那如果說我們過去社造的模式是始於一個鄰里、或是社區發展協會的話，若社區發展協會的管轄區域把公寓大廈排除掉的時候，那他社造實際的一個擴展面，是不足以有代表性的，也違反了社造一個「由下而上」的基本法則。<br /> 　　那再來跟各位報告公寓大廈的特性，公寓大廈就建築上、尤其在都會區，強調的就是設施很完備。至少現在一個大樓裡面沒有蓋游泳池啊、沒有保全、警衛的話，這個大樓也沒有人要買。甚至以我們社區來講總共是14棟所組成的，那因為住戶的要求，我們的卡片是各自獨立的。甚至還有一種獨立電梯－搭上去只能到自己家、不能到別人家，這樣的話誰願意去找鄰居？相對是減少住戶之間的相互互動、接觸的機會，也就是社區參與的意願。再來，我們在選樓管公司的時候，強調他的服務品質，例如你回到家裡面可以幫你代定電影票啦、托嬰啦、送洗衣服啦等等，這造成什麼現象？這是很強烈的告訴住戶說，搬進來以後就不要出去了、躺在家裡什麼事情都幫你做的很好。那加上門禁的關係，你也不要想說要出去，如果去別棟你可能上不去、要請對方下來接你上去。這是就建築特性來講的話，公寓大廈的一個困難點。<br /> 　　那就住戶成員來探討，現在都市的公寓大廈住戶、它包含了「原住戶」、也就是我們在講的「地主戶」，還有「新住戶」、以及「租屋族」。那這三種人他對地域的認同是不一樣的，然後他的需求也有差異。像社區發展協會他所面對的可能都是在地人，他地域的認同感會比較強一點。那在公寓大廈裡面的人，他或許也因為上班忙的關係，他把它當成一個宿舍，上班下班、下了班睡覺、睡完覺醒來又去上班了。所以可以這麼說，有些人他搞不好一個月、或是一個禮拜，他沒有到過社區的一樓，為什麼？因為他上班、下班就直接從地下停車場直接回家了，這就很像一個宿舍一樣。也就因為這樣，很多社區的議題啊，居民很難形成一個共識，這是就住戶的成員來探討。<br /> 　　再就組織運作來比較，公寓大廈是就〈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強制要組成的、不得不組成的一個組織，也就因為是強制要組成的，不像社區發展協會他是先找了30個人，有意願與共識，再去成立一個發展協會的。因為公寓大廈的管委會是強制形成的，相對凝聚力比較低，而且參與度、熱忱度就非常的低，有時會有當兵數饅頭的心態。剛剛聽到呂執行長前面的導言，事實上就是在強調管委會或是主委，我們要賦予它社造的工作。那我要去問：把社造交給管委會是不是適合？這也值得我們探討。如剛剛呂執行長提到，主委他是一年一任，最多做兩年，摸熟管理事務差不多就要半年，再叫他上課上社造課，他就卸任、掰掰了，下一任主委、管委會又要從零開始。社造他是一個長遠、延續性的東西。你如果交給管委會的話、社造可不可以在公寓大廈中實行，我們也可以去探討一下。繼續就組織來講，住戶對管委會的要求是什麼？是「請你把我家裡的事情管好」就好了。當管委會的人要去跟居民談社造的時候，他第一句話一定「你先把我家漏水修好再來談社造」，管理委員會還有一個，他要去當壞人，去處理違建戶、譬如說人家那個鞋櫃要收掉，那住戶就開始恨管委會、就產生對立。導致其所推動的社造政策，住戶就會為反對而反對，不是反對政見，而是反對整個管委會，他是反對你這個組織、這個team。所以比起來社區發展協會還好一點，因為他不用收管理費、不用管理民眾，他是當好人。所以在組織來講，管委會跟社區發展協會，是相當大的不同。<br /> 　　然後我們就公寓大廈的定位來研析，依照陳其南陳主委、和李老師的著作，學理上的對社區的一些解釋，公寓大廈應該是屬於社區。可是我去台北縣上社造課，我說管委會是不是社區？公部門給我們的解釋說不是。因為，管委會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組成的組織，不是因社區發展所組成的。我前幾天又問了文建會，回答說你們不是一個社造的主體，還是要去找「協會」。公寓大廈門關起來，不管是公設或者自己的私有空間，都是屬於私有財產，而站在公部門立場想一下，如果把公家的經費放到這個公寓大廈、這個獨特的群體裡去做一些事情、辦一些活動？可能會產生圖利特定對象質疑。所以一定要放到鄰里、一個很open的公共領域裡面去，這是目前社造的一些政策啊，無法－不敢、也不行深入公寓大廈的一個很大的問題。<br /> 　　接下來跟各位報告的是，我們社區的一些經驗，那剛才報告這麼多，好像潑一盆冷水很難做啊？其實也不一定，因為缺點就是優點，公寓大廈他有很多很大的優點。例如他的設施很完善，不用再給他蓋什麼東西，因為它本身就有公共空間。第二個就是，公寓大廈住戶的知識水平非常的高，人力資源非常的充足，不像現在很多社區需要一些社造專家進去，因為他們社區的人才全部外流，留在裡面可能都是一些老人家等等。且公寓大廈他本身的人才是非常多的，各種領域都有，而且都是精英份子、越高檔的住宅他的精英份子就越多，所以說這是一個優點。那也根據這個部份，我們在做社區的經營管理的時候，第一個部份就是要引出住戶、激發住戶的認同感，邀請住戶共同打造一個「新故鄉」。為什麼？今天大家在講公寓大廈的人比較冷漠，可是我們為什麼不能想想、把它當成一個新的故鄉？我常常舉一個例子，每當過年過節的時候我們看到那個畫面，高速公路全部塞滿了車子，火車也都擠不上去，可是大家都想要回到故鄉去過節，那塞車很痛苦，這些人回到故鄉卻很高興，為什麼？因為對這塊土地有認同感！現在都市的人一年只回到他的故鄉一、兩次，一年365天有360天是住在這個公寓大廈裡面的，可是他對這個居住360天的地方沒有認同感，卻對那個回去五天的地方有認同感，這就是值得我們去玩味的地方。所以說我們請住戶，把我們的公寓大廈、我們的社區視為我們的一個「新故鄉」。<br /> 　　還有一個就是提供公共事務讓大家參與，以前進入管委會大家都是認為管委會很大、他講話就算數，其實不對。當住戶對管委會沒有認同，就像一個國家，人民不信任政府的時候，就完蛋了。所以我們社區一直在強調，當委員是一個榮譽而不是權力。那管委會的權力不是規約賦予他的種種，而是住戶的信賴與支持。我們很多議題，都是開放、open，請住戶自己去討論，討論完了才送到管委會，再送到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來做，會比較能激發大家的興趣。<br /> 　　其他就是法律制度的問題，例如說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以後，我們馬上就修規約，以避免子法牴觸母法，為讓社區採購作業透明、公開，我們比照政府〈採購法〉定訂採購作業規定。台北縣政府到我們社區看的時候，曾說你們的採購做的比縣政府還要公平公正公開。以上最主要是要做一個什麼動作？就是讓住戶認同管委會，因為住戶不認同管委會的話，其他的都不用再講。讓他放心、把他的錢管好、把他的公共事務管好之後，再來跟他談社造。要談社造就是要「讓人走出來」，這個動作最好的方式就是辦社團，我們一口氣成立了22個社團，怎麼成立的？就是把他公告在大廳，想要組什麼社團就自己去填。總之五花八門、像是什麼麻將社都出來了，只要是能夠凝聚住戶的社團我全部都同意，你想開我就讓你開。不怕社團多、只怕不夠多，管委會只作關心和協助，讓社團去做一個自主性的動作。好處是辦活動的時候不用特地動員，讓社團帶自己的社員來，管委會也不用那麼累。<br /> 　　再來是福利制度，福利機制的話就是「福利社區化」，我們很重視老人福利與幼兒福利，幼兒福利也跟社團扯在一起。像我的小孩子不用上安親班、不用上輔導課和補習班，因為我們有美術社，吃完飯叫小孩子去會議室上美術課就好，我也很輕鬆。跟一個社區的小孩子互相的成長學習的話，有助下一代的共識凝聚。這就是我們剛剛討論到的，公寓大廈原本是沒有共識、而且對這個地方不認同的狀況，如果我們讓下一代從小就養成共識，相對會有所改善。<br /> 　　最後再講到社區的永續發展的機制，前面談到管委會是不是可以讓他去做社造問題？我現在在社區嘗試以籌組發展研習社方式，集合一些有心人去做。除了我們社區之外、我們也去輔導很多社區。包含去協助台北縣政府上課啦、諸如此類。<br /> 　　最後跟各位報告就是說，其實整個來講，公寓大廈要做社造，議題有、人才有，最主要做的就是一個心靈改造，這和我們現在社造所重視「造人」的理念是相互結合的。所以說，我的文章標題寫的好像很聳動啊，〈是他們不願意參與還是我們忽略他們〉，但其實也沒有誰不願意參與啦、也沒有誰忽略誰，只是，我們只要有心、大家一起做的話，我相信一定可以把這個門打開的。透過很多人的督促，早晚這樣的理念會去覺醒的。謝謝！<br />◆李永展老師：<br /> 　　我們剛剛聽陳主委這樣講，沒有講到公寓大廈如何走入廣義定義的一般社區，聽起來好像是關起門來的樣子，或許大家有一些討論的空間。是不是再請松根兄講一下關於公寓大廈的想法。<br />◆高松根老師：<br /> 　　大家晚安。大家先看一下這張投影片，我常常在課堂上跟學員提到這個例子。我們看開車喔，現在車子廠牌這麼多，但如果你要換車你可能第一個想到說我要換「賓士汽車」，為什麼？因為它代表了車子的最高等級。小時候你希望你兒子去學鋼琴、也希望他將來成為貝多芬。怎麼剛好這個車子、和這個貝多芬都是德國的？德國他是日耳曼民族、是世界上大家都公認非常優秀的民族，文學也好、科技也好、還有很多的政治家音樂家，在這麼一個優秀的民族，照理說他的國家應該日益強盛，但現在還是沒辦法成為全世界的最大強國，為什麼？這個民族在上個世紀初，被一個跟我一樣留著小鬍子的人給左右，而且幾乎把國家帶向滅亡。是說他們人都很「猴」啦、但是都做自己的音樂、做自己的車子、做自己的文學啦、做自己的事，因為大家對社會的一種冷漠，所以就容易被政客給滲透進去，也因為他們的冷漠，所以一種單一的生活模式，納粹就把整個國家給掌握住了、甚至要侵略世界。我們可以想想我們現在的社會是不是這個樣子，年底縣市長就要選舉了，這個顏色之爭、黨派之爭，都說我最厲害、沒有政黨協調，人跟人，是為反對而反對。<br /> 　　接下來這是一個畫家，這本書現在誠品買的到，他畫了一本繪本，是他幫他的故鄉作畫，每3年就畫一張。他從1956年畫了第一張畫的時候，他的故鄉有小橋、流水、這個池塘還可以釣魚，山坡上伴隨著古色古香的建築物。再來三年之後呢，開始容納一些人進來了，這個橋太小、車子開不過去，所以路拓寬了喔，這一條水溝也被筆直的溝渠化，這個池塘已經開始沒辦法釣魚了，像是可樂的顏色一樣。到下一張，人跟大自然爭土地、我們需要更多的耕地，聚居慢慢靠近這個水源。接下來，人類進到一個環境以後呢，利用這個資源，所以瓦斯槽也起來了、焚化爐也起來了，慢慢的，這整個地點就有了很大的變化。再過三年，這條路也不見了，整個的水溝都被蓋起來了，現在唯一的就是這個紅樓還在，還蓋了很多的工廠和公司。再過三年喔，已經完全改到我們都不認得了，道路改掉因為他要建高速公路，這棟紅樓因為擋住了高速公路，就把它拆掉了。經過了18年之後，有人回到他們的家，已經不認得他們的家長的什麼樣子，雖然同樣有這個山坡。各位來自於各個公寓大廈、來自於自己所住的地方，回想看看小時候跟現在所住的、變化有多大？這邊就是18年前、18年後（的對比），我們人類有這個能耐，把一個地方改變成這個樣子。<br /> 　　我們切入主題，跟我今天穿的這個衣服也有關係，後面寫著「淡水八城街」，我們去年參選「信義房屋社區一家」計畫，他們有五百多件的徵件，錄取了一百多件。崔媽媽這邊找我去淡水社大上課，剛好淡水他們有一個案子，雄心壯志要把淡水的八大生活圈，從竹圍、紅樹林、淡水、一直到北海岸，整個集合式住宅做一個串聯，因此找我去上課。結果發現困難度不是環境的整頓，社區營造是「造人、造景、造產」，是把一群人集合在一起，然後調整到那個價值觀差不多的時候，你才慢慢的去改變這個環境，當環境能夠改變的時候，大家經過說你家好像有一些改變的時候，慢慢的那個生機才會出來。所以「造產」廣義來講就是一種商機。「社區營造」我認為就是「圖利他人」，假設某個公部門認為不能圖利他人，那就完全錯了。當你要到管委會裡面當一個委員，要不是為了圖利他人，難道你要去圖利你自己、委員嗎？所以我說「利他」這件事情，應該是要從整個價值觀來做一個改變的。後來我們上了半年的課喔，成立了一個「淡水八城街」。這個等一下再說明。<br /> 　　我們現在來談這個點，「壯觀台北」。預購的時候，是看到在八堵交流道下來，旁邊有一個樣品屋。但買了這個房子，等到開始打地基、看房子的時候，原來是在樣品屋進去、再兩公里，其實現在很多人買房子受騙都是這樣。當初買了、很多人都是受薪階級嘛，怎麼辦呢？你從上班、下班之外的其他時間都必須要在這個山谷裡面，天天看電視？像我兒子現在還是有這個習慣，下了課回到家裡、書包還來不及放下，就拿起遙控器，從第一台調到第99台，然後說「爸爸怎麼都沒有電視好看」？也就是現在我們的感官受到刺激，人對於「環境」沒有那個敏感度。所以「壯觀台北」就講到，他們是國內我們第一個例子，把「社大」引到社區、並且跟社大簽約設立校分部，叫做「基隆社區大學『壯觀台北』分部」。而且因為他們有六個管委會，我們就在那邊開很多會、像是「社區營造課」在那邊每個禮拜一已經四年了，還有什麼日語課啦等等。像我們如果讀大學，修文學課要讀文學院、修物理課程要讀理學院等等，而他們就是把社區「大學化」、變成一個生活大學，所以六個管委會認養六個不同的課，無形當中你就必須要把社區的大門打開。還要去處理一些問題像是如果住戶沒有來上課，或是被指指點點說哪一個主委做這個決定、可以讓很多人進進出出、還可以吹冷氣不用收錢等等。你這是公共性的問題對不對？至於說「柴米油鹽醬醋茶」、像管理費收不齊啦、會開不成啦、垃圾沒有處理啦等等，我想一萬個社區都有這個共同的問題，要自己去處理。如果能讓社區有一個文化、有一些人引出來之後，其他的部分自然迎刃而解。比如說，像我在那邊上了四年的課，六個管委會的主委都在我這一班，所以當他們有時候在課堂當中會說，我這個社區裡面有這個「惡鄰」啦、趕不跑，或是什麼問題，其他人說啊我也有這個問題，大家利用課程當中、順便把它處理掉。這就是「壯觀台北」他們最大的一個突破。那公部門能不能把錢進到「壯觀台北」？第一個就是說他們有一個例子，前年就接受了營建署，受他們90萬、讓他們規劃自己的「生態家園」，那個公寓大廈不是都有鐵窗嗎？也拆不掉啊，就把它綠化；寸土寸金、一般不是都有做那種屋頂嗎？要利用頂樓來做苗圃，當樹苗長大以後把它移到陽台來澆水，水怎麼來？因為基隆雨水很多，他們做了雨水儲存系統，把水引過來。這個生態家園的例子，就是讓營建署來補助、而且是直接補助進社區裡喔。是其中一個社區出的名義，叫做「某某社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這都有公文可循，所以我們是突破了這個角色─「為什麼他不能成為一個社區？」三個人以上就是社區了啊，社區可能是一條街、我覺得公寓大廈就是「一條垂直的街」嘛！那個狀況是一樣的，只是說就是大家把那個價值觀、把那個議題把它引出來。<br /> 　　（換投影片）這是另外一個例子，這隔壁就是汐止喔，汐止的這些夥伴聽到我們在「壯觀台北」有這麼一個例子，他們學了「壯觀台北」，就把汐止社大引到「城中城」，成立了校分部。結果這個難度更高，剛剛是六個管委會，這裡有11個管委會，總共一萬多戶，那怎麼樣來整合呢？就是要有策略、把這些大廈的切身問題把它找出來，然後就可以慢慢的擴散，因為他們每年都會淹水、而且汐止淹水一定都從這裡開始淹，一淹了之後、差不多一萬輛的車子全部泡在水裡面。我們就是因為這樣子、共同有一個問題，就去跟行政院防救災委員會，跟他要了一筆八十萬、來做社區防救災、水災的部份，我們把11個管委會大家都有個機電委員、都有保全人員、和主委嘛，就在這個架構之下成立了一個社區的救災委員會，然後大家一淹水之後變成一個網絡可以應變，還包括了防災地圖。這個補助的功能就是，行政院防救災委員會直接委託給其中一個「國泰民安社區」，也被認同。<br /> 　　看下一頁，台北市也是一個密集的社區，那我在從事社區規劃師的這個案子的時候，是在一個叫「錦安里」，他就像是我們現在所在的紫藤廬這樣，有很多日式建築、是億萬豪宅、每一戶要一億的房子。是因為當時現在的房地產，看中這裡的古厝與老樹，他們就把古厝和老樹當做一個行銷的手段。結果這房子很好賣，造成原來住在這邊的人的房地產價值提高，可是、他另外一個隱憂就是「商業會進來」。房子人租不起，原來在這邊開店的也開不起、因為房價越來越高。他們試圖抵制商業進到這個社區，而從關心「台灣油杉」這個案子開始，這種樹全台灣只有兩千多棵，開始做社區老樹調查。重新把人文地景產找出來之後，一群人才會出來，從這個當中看到一個例子就是說，有一棟五層樓的公寓大廈，每一層有四戶，就看到怎麼一個鐵窗都沒有？原來他們這三年所做的社區營造是讓鐵窗消失，這是多麼難的一件事情。所以剛剛陳主委有一些疑慮喔，我其實在這邊慢慢的把它解開，公寓大廈的這些問題是原本就根深柢固，是我們政府建築法令的執行不彰，他公佈要容積移轉公佈的太早、實際實施的太慢，讓很多地主很緊張、一下子蓋房子蓋一大堆、移戶移出來，移出來以後呢？我的學生跟我說老師、我帶著我的太太、我的兩個小孩子在一棟16層樓的大廈裡面，就只有我們這麼一戶，住了八個月，我們第一個買預售屋，就進去住了，因為我們在外面租房子。這是我們政府留下來的燙手山芋，說要成立一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問題還是要回到根本，就是自己要處理。現在年底又到了，我們一直在呼籲，那些常常在國會裡面打架的，假設他們回到自己的社區、選上主委，我要說他們很厲害。選上主委、還知道要怎麼開會的，也很厲害。等到管委會處理完了呢，他再回去國會，當他的立法委員什麼的，我們的這個國家，大概就不會那麼亂。我用簡單幾個例子來跟各位說「社造」，講這麼一大堆，公寓大廈就是這麼一回事，謝謝。<br />◆李永展老師：<br /> 　　我們現在請桃園縣龜山鄉的21世紀迴龍社區的前任主委，陳文智先生。<br />◆陳文智主委：<br /> 　　各位與談人、還有我們其他的朋友，大家好。其實剛才我聽各位的報告，我個人認為最後一個永遠是最占便宜的，因為這樣就可以先回應或回應少些。今天桃園縣政府的工務局的使用管理課王課長也到現場，真是不容易，過去崔媽媽讓我到社大去做報告的時候，我第一句話都會問在場的有沒有一些公務員，我想在場的饒後樂大哥也知道。所以今天看到縣府公寓大廈管理主管部門官員相當高興，是非常好的事情。<br /> 　　我剛剛聽到各位與談人的報告的時候，我在想陳世鴻主委是不是公務員，因為經營管理的手法有一些雷同之處。我平常都鼓勵社區的公務員來參與社區服務及管理工作。雖然〈社造條例〉現在只是一個草案而已，但是我們不管〈社造條例〉也好、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如果當初撰寫的人、草擬的人，是住在公寓大廈裡面，正如高教授所講的，像立委如果經過公寓大廈管委會的千錘百鍊之後，他所訂定的法規就會非常好。<br /> 　　第二，個人對其他與談人的報告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像剛剛提到公寓大廈管委會經營是從先私而後「公」，不過我的看法有點不同。我常常跟我們社區委員講說管委會是處理公共事務，管委會處理公共事務是我們的本質，處理好了才有辦法協助處理私人的事情，如果我們都在處理私人事務的話，相信很難有管委會做的下去了，一定會很辛苦。這是我比較不同的看法。<br /> 　　其次，對公寓大廈的這個社造領域，我覺得村里、還有政府的態度非常重要，如果政府能夠很積極的看待並執行這些法令，例如村里長每個月定期召開鄰長會議時能要求或邀請轄區內的社區管委會主委或幹部能夠參與等等，這樣拉近村里長跟社區之間的關係，才是一個好的開始。現在的狀況是，社區跟里長常常都是打對台的情形發生，我想這個可能要從體系的制度面去改革。大家都知道，現代社區大部分是來自於外地的，政府機關村、里長等等，應努力施政建設讓這些外地人感受自己就是在地人，這是政府部門要做的第一件事情。一旦社區住戶覺得自己是在地人，要推動社造可能就會比較快。<br /> 　　再者，講到所謂管委會的誘因，政府補助是目前主要的方式，其實個人覺得社區補助與否是要看狀況的，有些社區像「桃園縣龍潭鄉百年大鎮」這種就不太需要補助。而有些、尤其是非常非常小的社區，一開始就要應全力視其最需要的去做補助輔導。小結論是我覺得補助不是重點，應該強調社區管委會是否學會Know How、怎麼去經營等等。但不是每個社區幹部或住戶都是天天可以晃來晃去的、也不可能大家Know How都這麼厲害，所以我為什麼主張管委會最好有優秀的退休公務員投入社區管理工作行列，因為這些公務員基本就有一些組織運作等的素養才識了，這些退休公務員能幫助社區管委會快速成長。但是政府如果能製作像前面與談人所講社區管理經營的服務、參考手冊對社區幹部推動社區管理經營必有很大的幫助，除此之外，政府還可以從更小的地方做起，教育訓練讓每個管委會幹部都知道有哪些基本的事務要推動。其實這種東西很容易從我們社區發展協會推動軌跡發現可資藉用的案例，因為我知道社區發展協會每年都接受政府社會部門的督導，這些其實都可以引入到我們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部份。<br /> 　　不過現在情形常常是社區去備案，然後就沒有下文了，政府什麼也不去輔導。反而現在再弄一個社造條例，其實對公寓大廈，我們應該把這個現成已經有的社造經驗、不用再去多造什麼，也不用再去想破頭、該怎麼輔導之類的，這些東西應就可直接大部分移植轉化過來。所以「社造」與跟「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我的看法來講，它們兩者是可以結合的，只是把它擴大化、把公寓大廈擴大成我們講的「社區營造」但又不失其本質。就是把兩個條例的階層、優點融合、演譯出最好的。<br /> 　　接著，我每次在社大報告都會提到，政府或其他部門對管委會要求千萬不要用專業的角度去看待它，這會給管委會的委員不當或反效果的壓力很大，不是說好像一定要去做出什麼成果，這樣是不好的。另外我的經驗就是，我們辦社區活動不要覺得自己很偉大，既然不是很偉大，管委會做的事情就是小事情，並且做公共事務的事情、它的成果最好是每天都看得到的。比如做一個公佈欄，可以在社區每個出入口都做一個公佈欄，大家可以貼貼一些紙類的東西、可以隨處交流等等。做這種到處都看到、而且錢不會放自己口袋的東西、大家都用得到的，我想融合這種公共建設的小事，都不是大事、但是有在做的話，管委會成員就會有成就感、又不會有壓力，社區住戶也會感受到管委會有在做事因而支持及信任。最重要的一點像我剛剛說，社區如果換了委員，會不會影響社造？我覺得重點在社區的管委會如何去建立傳承？拿我們社區的例子，我們社區沒有規定，但是幾屆下來形成一個慣例，大家都約定俗成，三分之一老的都留下來、三分之一新的再推薦經選舉後加入管理行列等等，這樣管委會才有永續經營。可以有一個延續擴展的政策、或是一個經營的方向，個人認為這才是社造的精神，社造的精神就是永續的經營，它不是為個人、而是管委，是一個TEAM，這個TEAM帶動整個社區的政策。以我的社區來講，經過幾年下來，我們如果突然決定說不辦什麼活動，都會被居民罵，因為這些活動已變成社區共同的生活經驗了！從這個角度我要跟大家報告的是，其實如果政府或民間團體輔導或訓練一個管委會的所有幹部，讓他們知道怎麼組成、怎麼開會之後，要辦一些文化等等的活動就容易，而不是單純宣傳文化，因為你活動一辦之後就知道怎麼執行，就會去想要怎麼經營，想怎麼去辦活動。活動是因應組織的運作而衍伸出來的，起初看會以為不太重要，但久了之後，組織運作等等隱含在各次活動中，展現出來的就是文化的活動等等，再講白一點就是共同的生活經驗這樣。就像剛剛，當一個東西變成社區的慣例、端午節到了就要包粽子，我想這都是顯而易見的文化表現。<br /> 　　剛剛提到政府輔導社區的部份，像我的社區剛接受桃園縣的治安社區的表揚，但是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裡面，所謂補助立案的社區，真的是會把它狹窄化、應該要擴大，反正就是要社區輔導嘛！政府只有限定立案社區是無法達到真正效益的。應該要像社造條例有一項規定是非常好，如果能夠引用過去會更好、它是輔導像我們社造中心、或是我們高教授講的任何一個組織，包括剛剛提到的「跨社區」的這些社團組合。以桃園縣龜山鄉來講，就有一個龜山鄉住戶管理促進會，是管委會的聯合組織，是自發性的從社區的資源，它對各社區的管委會，不斷提供社區管理訓練、講習的機會，讓他們可以互相學習與經驗分享。這個組織是從桃園縣開始發起的，如果說政府能夠把它像〈社區營造條例〉的規定一樣、把它定成一個制度的時候，也就是說、現在政府僅規定所謂的社區備案，因為有更換情形的就不用再備案了，可能一段時間會有一個斷層。但如果政府主動出擊可以一直掌握新的名單，就可以透過比如剛剛講的研習社、或是促進會這樣的組織、讓新任的委員參加各式講習訓練，亦即當新手上路的時候就可以有職前訓練，這些都是政府可以主動輔導推動的。其實，管委會也好、社區也好，可以視作政府的小政府、小派出所之類，像是比村里更下面的一個派出所一樣。如同阿兵哥也不能不訓練就上戰場，一旦訓練了，他必定會產生一個良性的循環效果出來。這是我對政府部門的一個建議，也希望經由像社造學會、或是崔媽媽這樣一個團體，能夠受到政府的輔導，來幫忙、輔導我們社區。<br /> 　　接下來，我覺得政府在推動社造也好、在公寓大廈的輔導也好，是應該馬上大力推行宣導的，像不管是消防、警政、治安等等，天天在報紙上、電視也許看得到，可是絕對看不到社區公寓大廈這個議題的宣導。剛剛有幾位與談人大概都談到，很多人對法律問題都不是很清楚，為什麼？因為政府根本就沒有告訴我們嘛！所有的公寓大廈法令，我自己是唸法律系、從頭讀到尾我自己也不容易搞清楚，何況一般人讀呢？所以，政府要怎麼樣大力推行？比如可以像當年大力推動調解委員會，讓大家都知道事情擺平可以靠調解會、公寓大廈有事情就到管委會或縣市政府主管部門，我想政府應該要做這樣的事情。如果做這件事情讓每個民眾都知道、也都知道怎麼樣去經營自己的社區的時候，政府絕對是非常輕鬆，所有的公務員一定也非常贊成、因為事情都做好了。<br /> 　　剛剛還提到一個制度的部份，我看過陳世鴻主委的「最有利標的選舉事件」，不過以我社區來講，我們社區有一個比照政府選舉的制度，就是不在社區大會裡面選，是在大概住戶大會召開前一個半月到兩個月內選出社區管理委員，這是比照公職人員選舉方式的。當初會有這一套制度是由於我本人是在混亂的大會中被選出的，深感這樣的方式對社區的經營管理常造成中斷，事實上有些社區常因大會人數不足無法如期在屆滿時選舉產生委員，造成銜接不良或沒有改選繼續做下去而遭人詬病，因此個人才會參照設計在大會前先選舉委員這樣的方式，很重要一點就是，我們政府的一些法規在社區裡面是不錯，不過千萬不能完全照抄，可能必須把它簡易化。我剛剛講過，管委會的委員，大多是義務職，只有部分是專業的，所以必須加以訓練、不能全部當作專業的，會有壓力。到社區裡面推動社造活動，必須就是不干擾社區、不干擾他的作息。作社造的東西、如只迎合政府的法規，都會很繁瑣，可能做兩個月下去、後面他就不能夠永續下去了。要讓她們能在無形之中去接受這個社造制度，無形中去推行這社造個制度。其實國外有一個精神我覺得蠻好的就是，那些國家法規他們可能都不懂、但就是一定要這樣做，要靠左邊走還是靠右邊走、你去問他法規哪一條沒有半個人知道，可是他就是知道一定要這樣做。既然同樣是要推動法規、法令，其實就是要這樣。政府可能就是要把所有的法規生活化、習慣化，我想很多事情就可以解決了。謝謝各位！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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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yam.com/tmmap/article/5660305</link>
  <category>論述</category>
  <pubDate>Wed, 01 Feb 2006 00:26:1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請給予社造孤兒更多的關注及支持！！（林德福／呂秉怡）</title>
  <description>
&lt;span style=&quot;border-bottom:#CCCCCC 3px double;&quot;&gt;＊＊縣市長選舉的公寓大廈政見＊＊&lt;/span&gt;&lt;br /&gt;
&lt;br /&gt;
撰稿者：&lt;br /&gt;
林德福　崔媽媽基金會　董事長&lt;br /&gt;
　　　　清雲科技大學　土木及防災研究所　助理教授&lt;br /&gt;
呂秉怡　崔媽媽基金會　執行長&lt;br /&gt;
&lt;br /&gt;
（本文原刊登於「先把社區做好–縣市社區營造政策白皮書」編者：鄭晃二／企劃：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 ）&lt;br /&gt;
&lt;a href=&quot;http://cesroc.twweb.biz/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news5701&amp;Rcg=107778&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gt;&lt;img src=&quot;http://blog.yam.com/tmmap/32490de4_s.jpg&quot; width=&quot;160&quot; height=&quot;322&quot; border=&quot;0&quot; alt=&quot;ap_0001.jpg&quot; hspace=&quot;5&quot; align=&quot;right&quot;&gt;&lt;/a&gt;&lt;br /&gt;
&lt;br /&gt;
　　隨著經濟成長，社會變遷，人們生活型態逐漸轉變。綜觀台灣有75％人口集中在各大都會區，而都會區又以公寓大廈之集合式住宅為主要的住宅類型，然而此類封閉型的公寓大廈，其社區型態與一般開放型鄰里社區之環境管理方式、住戶互動型態均不相同。尤其是受限於封閉型公寓大廈自我獨立的社區特性，也形成了現今許多公寓大廈與公部門在施政配合、行政資源接軌上明顯脫勾的遺憾。例如當前?所關注的環保工作來說，許多社區環保政策便未能有效地在公寓大廈社區落實，既使是行政系統的村里長，也常常覺得不易進入較封閉型公寓大廈來推動相關社區行政工作，即使是近十年來風起雲湧的社區總體營造工作，相對地也很少涉足到為數眾多的都會公寓大廈社區。&lt;br /&gt;
&lt;br /&gt;
　　伴隨著時代潮流的變遷，居住環境亦同步朝向快速而便捷的方向加速進展，尤其是都會區的人們，面對日益競爭的壓力，對生活品質的渴望愈來愈殷切。1995 年台灣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讓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成為都會地區最基層且經由住民選舉產生的制度性自治組織，也讓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及公司（樓管及保全公司為主）可依法從事公寓大廈社區管理維護工作。這種由住民自行選舉代理的管理者與執行者，並可依此條例來訂定「社區生活公約」，對強調人際網絡營造及住民的組織建立的「社區營造」工作而言，無疑是提供了有利的制度性組織基礎。&lt;br /&gt;
&lt;br /&gt;
　　然而，公部門針對公寓大廈訂立了制度性規範後，卻又缺乏相對應的行政及政策資源的投入（大部分的行政資源主要係透過村里辦公處、社協、社區文史團體等），因此幾乎所有的公寓大廈社區僅能各顯神通與自行處理。由於，台灣大部分公寓大廈社區的規模不大，多數的樓管業者係屬於中小型的業者、且所提供的是單一服務功能（如保全、清潔、公寓大廈公共管理、水電維修等）， 缺乏類似先進國家已相當盛行的全方位物業管理服務業，也就是沒有結合科技、管理與勞動力，提供人們包括建築物管理維護、生活服務及休閒遊憩之諮詢代辦等全方位的服務，使生活於其中的人們獲得清潔、健康、舒適、方便又能兼顧環境保育的生活空間。以致這個有利於都會區社區營造工作開展制度性安排，同時也衍生出諸多公寓大廈社區管理的問題，例如催繳管理費、機電維修、清潔管理等等吃力不討好的日常事務，使得多數住民對管委會組織興趣缺缺，樓管公司也難以提升相關管理服務及效率。&lt;br /&gt;
&lt;br /&gt;
　　儘管多數台灣的公寓大廈社區仍處在自顧不暇的情況，慶幸的是，仍有少許公寓大廈社區在熱心的住民、管委會及優質樓管公司的奔走及推動下，獲得部分行政資源的溢注，得以逐步跨越日常事務的牽絆，邁向創造一個優質社區生活環境的「公寓大廈社區營造」方向開展，正如同中和「世紀皇家社區」今年甫獲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第二屆國家永續發展獎(都會型社區)」之首例。顯見，如果我們能善用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這個社造的制度性利基，同時透過行政資源及政策，協助管委會超越日常事務的牽絆，並導引樓管業者邁向全方位物管業者發展，將可以為都會區公寓大廈的社區營造工作奠立良好的整體環境。&lt;br /&gt;
&lt;br /&gt;
　　如是，我們深切的期盼在這次縣市長選舉中諸位候選人，能將下列的建言納入競選的政見之中，選後並付之執行：&lt;br /&gt;
&lt;ol&gt;&lt;br /&gt;
&lt;li&gt;確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基層自治組織地位，給予行政體系的支持、並提供社造資源的協助。&lt;/li&gt;&lt;br /&gt;
&lt;li&gt;累積成功案例，編撰各類公寓大廈經營管理、社區營造推動的技術手冊，提供公寓大廈社區營造之 know-how，並積極進行宣導協推廣，助更多管委會取得社區經營的知識和技術。&lt;/li&gt;&lt;br /&gt;
&lt;li&gt;培力公寓大廈管委會的委員及幹部，辦理相關社區經營的教育訓練課程。&lt;/li&gt;&lt;br /&gt;
&lt;li&gt;在現行社區規劃師制度增設公寓大廈類型的社規師，並因應公廈社區特性加強社規師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的專業能力，以協助大廈推動社造工作。&lt;/li&gt;&lt;br /&gt;
&lt;li&gt;適時地表揚績優社區及熱心主委，激發榮譽感／成就感，並加強宣導，以提昇其積極投入公共事務的意願。&lt;/li&gt;&lt;br /&gt;
&lt;li&gt;輔導樓管業者轉型為全方位物業管理業者。&lt;/li&gt;&lt;br /&gt;
&lt;/ol&gt;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span style="border-bottom:#CCCCCC 3px double;">＊＊縣市長選舉的公寓大廈政見＊＊</span><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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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者：<br />
林德福　崔媽媽基金會　董事長<br />
　　　　清雲科技大學　土木及防災研究所　助理教授<br />
呂秉怡　崔媽媽基金會　執行長<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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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登於「先把社區做好–縣市社區營造政策白皮書」編者：鄭晃二／企劃：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 ）<br />
<a href="http://cesroc.twweb.biz/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news5701&Rcg=107778"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yam.com/tmmap/32490de4_s.jpg" width="160" height="322" border="0" alt="ap_0001.jpg" hspace="5" align="right"></a><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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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經濟成長，社會變遷，人們生活型態逐漸轉變。綜觀台灣有75％人口集中在各大都會區，而都會區又以公寓大廈之集合式住宅為主要的住宅類型，然而此類封閉型的公寓大廈，其社區型態與一般開放型鄰里社區之環境管理方式、住戶互動型態均不相同。尤其是受限於封閉型公寓大廈自我獨立的社區特性，也形成了現今許多公寓大廈與公部門在施政配合、行政資源接軌上明顯脫勾的遺憾。例如當前?所關注的環保工作來說，許多社區環保政策便未能有效地在公寓大廈社區落實，既使是行政系統的村里長，也常常覺得不易進入較封閉型公寓大廈來推動相關社區行政工作，即使是近十年來風起雲湧的社區總體營造工作，相對地也很少涉足到為數眾多的都會公寓大廈社區。<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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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隨著時代潮流的變遷，居住環境亦同步朝向快速而便捷的方向加速進展，尤其是都會區的人們，面對日益競爭的壓力，對生活品質的渴望愈來愈殷切。1995 年台灣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讓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成為都會地區最基層且經由住民選舉產生的制度性自治組織，也讓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及公司（樓管及保全公司為主）可依法從事公寓大廈社區管理維護工作。這種由住民自行選舉代理的管理者與執行者，並可依此條例來訂定「社區生活公約」，對強調人際網絡營造及住民的組織建立的「社區營造」工作而言，無疑是提供了有利的制度性組織基礎。<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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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公部門針對公寓大廈訂立了制度性規範後，卻又缺乏相對應的行政及政策資源的投入（大部分的行政資源主要係透過村里辦公處、社協、社區文史團體等），因此幾乎所有的公寓大廈社區僅能各顯神通與自行處理。由於，台灣大部分公寓大廈社區的規模不大，多數的樓管業者係屬於中小型的業者、且所提供的是單一服務功能（如保全、清潔、公寓大廈公共管理、水電維修等）， 缺乏類似先進國家已相當盛行的全方位物業管理服務業，也就是沒有結合科技、管理與勞動力，提供人們包括建築物管理維護、生活服務及休閒遊憩之諮詢代辦等全方位的服務，使生活於其中的人們獲得清潔、健康、舒適、方便又能兼顧環境保育的生活空間。以致這個有利於都會區社區營造工作開展制度性安排，同時也衍生出諸多公寓大廈社區管理的問題，例如催繳管理費、機電維修、清潔管理等等吃力不討好的日常事務，使得多數住民對管委會組織興趣缺缺，樓管公司也難以提升相關管理服務及效率。<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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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多數台灣的公寓大廈社區仍處在自顧不暇的情況，慶幸的是，仍有少許公寓大廈社區在熱心的住民、管委會及優質樓管公司的奔走及推動下，獲得部分行政資源的溢注，得以逐步跨越日常事務的牽絆，邁向創造一個優質社區生活環境的「公寓大廈社區營造」方向開展，正如同中和「世紀皇家社區」今年甫獲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第二屆國家永續發展獎(都會型社區)」之首例。顯見，如果我們能善用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這個社造的制度性利基，同時透過行政資源及政策，協助管委會超越日常事務的牽絆，並導引樓管業者邁向全方位物管業者發展，將可以為都會區公寓大廈的社區營造工作奠立良好的整體環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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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是，我們深切的期盼在這次縣市長選舉中諸位候選人，能將下列的建言納入競選的政見之中，選後並付之執行：<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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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確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基層自治組織地位，給予行政體系的支持、並提供社造資源的協助。</li><br />
<li>累積成功案例，編撰各類公寓大廈經營管理、社區營造推動的技術手冊，提供公寓大廈社區營造之 know-how，並積極進行宣導協推廣，助更多管委會取得社區經營的知識和技術。</li><br />
<li>培力公寓大廈管委會的委員及幹部，辦理相關社區經營的教育訓練課程。</li><br />
<li>在現行社區規劃師制度增設公寓大廈類型的社規師，並因應公廈社區特性加強社規師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的專業能力，以協助大廈推動社造工作。</li><br />
<li>適時地表揚績優社區及熱心主委，激發榮譽感／成就感，並加強宣導，以提昇其積極投入公共事務的意願。</li><br />
<li>輔導樓管業者轉型為全方位物業管理業者。</li><br />
</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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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yam.com/tmmap/article/5555206</link>
  <category>論述</category>
  <pubDate>Wed, 28 Dec 2005 17:03:4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公寓大廈推動社區營造的經驗與機制初探(林德福／呂秉怡)</title>
  <description>
林德福＊ 呂秉怡＊＊&lt;br /&gt;
&lt;br /&gt;
（本文原發表於 Community Taipei, 2005：國際會議系列行動國際社區規劃論壇；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主辦）&lt;br /&gt;
&lt;br /&gt;
摘要：&lt;br /&gt;
&lt;br /&gt;
　　時至今日，公寓大廈社區儼然已成台灣都市居住類型的主體。但相對於十餘年來台灣各類社區營造的百花齊放，公寓大廈的社區營造卻是一直被忽略的留白地帶。然而，由於其社區數目龐大，類型獨特而多樣，終將是下一個階段社區營造工作者不得不面對的領域。由於公寓大廈的類型繁多，居民日常生活需求複雜瑣碎，樓管公司策略不一，為此台灣在1995年頒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一方面期望藉此來改善公寓社區的生活品質，同時也公寓大廈社區提供一個制度性的組織與管理的基礎。可惜的是，在訂立制度性要求後，卻又缺乏相對應的行政及政策資源的投入，再加上大部分中小型樓管業者難以承接全方位的物業管理服務功能，因此幾乎所有的公寓大廈社區僅能各顯神通、自力救濟。儘管當前從事公寓大廈社區社區營造工作者仍屬鳳毛麟角，但經由少數成功案例的顯示，只要一個社區裡有一些熱心人士們，不遲辛勞、雞婆地為社區的未來而努力（通常都會有），加上有適當的機會-如外在的資源引入或內部活動的開創，善用這個制度性組織-公寓大廈管委會的安排，既使是被視為封閉而冷漠的公寓大廈社區中，也能讓強調住民的動員及參與的「社區營造」種子，終將在都市社區中成長、茁壯、甚而開花結果。&lt;br /&gt;
&lt;br /&gt;
一、台灣社區營造的留白處：公寓大廈&lt;br /&gt;
&lt;br /&gt;
　　台灣的「社區總體營造」起初是個文化政治取向的政策，試圖修補因為發展掛帥與威權政治造成的城鄉差距、鄉土認同不足與淺薄的票箱民主所衍生的問題而出。十多年來，此一政策伴隨著台灣巨大的經濟、社會、政治變遷，確實在台灣地區發揮實質的成效，例如2002～2004年度推動「挑戰2008-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總計補助近6000件計畫案，輔導了1330個社區，可說是處處開花。如今，在島內政黨輪替的新局與島外全球化的衝擊下，台灣社會也正處於結構性轉化的當口，以塑造公民意識、公民文化與地方認同的社區總體營造政策，雖在各處遍地開花，卻在許多人民居住的都市公寓大廈社區中，留下一大片空白。&lt;br /&gt;
&lt;br /&gt;
　　實際上，隨著經濟的成長，社會的變遷，人的生活型態也逐漸在轉變。綜觀台灣有75％人口集中在各大都會區，而都會區內又以公寓大廈的集合式住宅為主要的住宅類型，然而此類相對封閉的公寓大廈，其社區型態與一般開放型鄰里社區之環境管理方式、住戶互動型態均不相同。尤其是受限於封閉型公寓大廈自我獨立的社區特性，也形成了現今許多公寓大廈與公部門在施政配合、行政資源接軌上脫勾的遺憾，例如當前?所關注的環保工作來說，許多社區環保政策便未能有效地在公寓大廈社區落實，既使是行政系統的村里長，也常常覺得不易進入較封閉型公寓大廈來推動相關社區行政工作，既使是近十年來風起雲湧的社區總體營造工作，相對地也很少涉足到為數眾多的都會公寓大廈社區。&lt;br /&gt;
&lt;br /&gt;
　　於此同時進展的是，居住環境亦正加速朝向便捷且優質的方向發展，尤其是都會區的人們，面對日益競爭的壓力，對優質生活環境的渴望愈來愈殷切。台灣在1995年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讓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成為都會地區最基層且經由住民選舉產生的制度性自治組織，也讓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及公司（樓管及保全公司為主）可依法從事公寓大廈社區管理維護工作。這種由住民自行選舉代理的管理者與執行者，並可依此條例來訂定「社區生活公約」，對強調人際網絡營造及住民由下而上組織建立的「社區營造」工作而言，無疑是提供了有利的制度性組織基礎。&lt;br /&gt;
&lt;br /&gt;
　　然而，在訂立制度性安排後，卻又缺乏相對應的行政及政策資源的投入（大部分的行政資源主要係透過村里辦公處、社協、社區文史團體等），因此幾乎所有的公寓大廈社區僅能各顯神通與自力救濟。再加上，台灣大部分公寓大廈社區的規模不大，多數的樓管業者也屬於中小型的業者、且所提供的是單一服務功能（如保全、清潔、公寓大廈公共管理、水電維修等）為主， 缺乏類似先進國家已相當盛行的全方位物業管理服務業，也就是沒有結合科技、管理與勞動力，提供人們包括建築物管理維護、生活服務及休閒遊憩之諮詢代辦等全方位的服務，使生活於其中的人們獲得清潔、健康、舒適、方便又能兼顧環境保育的生活空間。以致這個有利於都會區社區營造工作開展制度性安排，同時也衍生出諸多公寓大廈社區管理的問題，例如催繳管理費、機電維修、清潔管理等等吃力不討好的日常事務工作，使得多數住民對管委會組織興趣缺缺，樓管公司也不易提升其相關管理服務及效率。&lt;br /&gt;
&lt;br /&gt;
　　儘管大多數台灣的公寓大廈社區仍處在自顧不暇的情況，慶幸的是，仍有少許（甚或是屈指可數）公寓大廈社區在熱心的住民、管委會及優質樓管公司的奔走及推動下，不僅是自立自強，甚至獲得部分行政資源的溢注，得以逐步跨越日常事務的牽絆，邁向創造一個優質社區生活環境的「公寓大廈社區營造」方向開展，就如同中和世紀皇家社區今年（2005）甫獲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第二屆國家永續發展獎(都會型社區)」之首例。顯見，如果我們能善用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這個社造的制度性利基，同時透過行政資源及政策，協助管委會超越日常事務的牽絆，並導引樓管業者邁向全方位物管業者發展，將可以為都會區公寓大廈的社區營造工作奠立良好的整體環境。不過，這個首例也告訴我們，台灣都市地區公寓大廈的社區營造工作尚處在啟始階段，也顯示了公寓大廈是過去十餘年社區總體營造政策與計畫推動過程中力有未逮的留白處。
  &lt;a href=&quot;http://blog.yam.com/tmmap/article/5554916&quot;&gt;(觀看全文...)&lt;/a&gt;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林德福＊ 呂秉怡＊＊<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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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發表於 Community Taipei, 2005：國際會議系列行動國際社區規劃論壇；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主辦）<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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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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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至今日，公寓大廈社區儼然已成台灣都市居住類型的主體。但相對於十餘年來台灣各類社區營造的百花齊放，公寓大廈的社區營造卻是一直被忽略的留白地帶。然而，由於其社區數目龐大，類型獨特而多樣，終將是下一個階段社區營造工作者不得不面對的領域。由於公寓大廈的類型繁多，居民日常生活需求複雜瑣碎，樓管公司策略不一，為此台灣在1995年頒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一方面期望藉此來改善公寓社區的生活品質，同時也公寓大廈社區提供一個制度性的組織與管理的基礎。可惜的是，在訂立制度性要求後，卻又缺乏相對應的行政及政策資源的投入，再加上大部分中小型樓管業者難以承接全方位的物業管理服務功能，因此幾乎所有的公寓大廈社區僅能各顯神通、自力救濟。儘管當前從事公寓大廈社區社區營造工作者仍屬鳳毛麟角，但經由少數成功案例的顯示，只要一個社區裡有一些熱心人士們，不遲辛勞、雞婆地為社區的未來而努力（通常都會有），加上有適當的機會-如外在的資源引入或內部活動的開創，善用這個制度性組織-公寓大廈管委會的安排，既使是被視為封閉而冷漠的公寓大廈社區中，也能讓強調住民的動員及參與的「社區營造」種子，終將在都市社區中成長、茁壯、甚而開花結果。<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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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灣社區營造的留白處：公寓大廈<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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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社區總體營造」起初是個文化政治取向的政策，試圖修補因為發展掛帥與威權政治造成的城鄉差距、鄉土認同不足與淺薄的票箱民主所衍生的問題而出。十多年來，此一政策伴隨著台灣巨大的經濟、社會、政治變遷，確實在台灣地區發揮實質的成效，例如2002～2004年度推動「挑戰2008-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總計補助近6000件計畫案，輔導了1330個社區，可說是處處開花。如今，在島內政黨輪替的新局與島外全球化的衝擊下，台灣社會也正處於結構性轉化的當口，以塑造公民意識、公民文化與地方認同的社區總體營造政策，雖在各處遍地開花，卻在許多人民居住的都市公寓大廈社區中，留下一大片空白。<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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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際上，隨著經濟的成長，社會的變遷，人的生活型態也逐漸在轉變。綜觀台灣有75％人口集中在各大都會區，而都會區內又以公寓大廈的集合式住宅為主要的住宅類型，然而此類相對封閉的公寓大廈，其社區型態與一般開放型鄰里社區之環境管理方式、住戶互動型態均不相同。尤其是受限於封閉型公寓大廈自我獨立的社區特性，也形成了現今許多公寓大廈與公部門在施政配合、行政資源接軌上脫勾的遺憾，例如當前?所關注的環保工作來說，許多社區環保政策便未能有效地在公寓大廈社區落實，既使是行政系統的村里長，也常常覺得不易進入較封閉型公寓大廈來推動相關社區行政工作，既使是近十年來風起雲湧的社區總體營造工作，相對地也很少涉足到為數眾多的都會公寓大廈社區。<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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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此同時進展的是，居住環境亦正加速朝向便捷且優質的方向發展，尤其是都會區的人們，面對日益競爭的壓力，對優質生活環境的渴望愈來愈殷切。台灣在1995年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讓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成為都會地區最基層且經由住民選舉產生的制度性自治組織，也讓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及公司（樓管及保全公司為主）可依法從事公寓大廈社區管理維護工作。這種由住民自行選舉代理的管理者與執行者，並可依此條例來訂定「社區生活公約」，對強調人際網絡營造及住民由下而上組織建立的「社區營造」工作而言，無疑是提供了有利的制度性組織基礎。<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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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在訂立制度性安排後，卻又缺乏相對應的行政及政策資源的投入（大部分的行政資源主要係透過村里辦公處、社協、社區文史團體等），因此幾乎所有的公寓大廈社區僅能各顯神通與自力救濟。再加上，台灣大部分公寓大廈社區的規模不大，多數的樓管業者也屬於中小型的業者、且所提供的是單一服務功能（如保全、清潔、公寓大廈公共管理、水電維修等）為主， 缺乏類似先進國家已相當盛行的全方位物業管理服務業，也就是沒有結合科技、管理與勞動力，提供人們包括建築物管理維護、生活服務及休閒遊憩之諮詢代辦等全方位的服務，使生活於其中的人們獲得清潔、健康、舒適、方便又能兼顧環境保育的生活空間。以致這個有利於都會區社區營造工作開展制度性安排，同時也衍生出諸多公寓大廈社區管理的問題，例如催繳管理費、機電維修、清潔管理等等吃力不討好的日常事務工作，使得多數住民對管委會組織興趣缺缺，樓管公司也不易提升其相關管理服務及效率。<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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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大多數台灣的公寓大廈社區仍處在自顧不暇的情況，慶幸的是，仍有少許（甚或是屈指可數）公寓大廈社區在熱心的住民、管委會及優質樓管公司的奔走及推動下，不僅是自立自強，甚至獲得部分行政資源的溢注，得以逐步跨越日常事務的牽絆，邁向創造一個優質社區生活環境的「公寓大廈社區營造」方向開展，就如同中和世紀皇家社區今年（2005）甫獲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第二屆國家永續發展獎(都會型社區)」之首例。顯見，如果我們能善用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這個社造的制度性利基，同時透過行政資源及政策，協助管委會超越日常事務的牽絆，並導引樓管業者邁向全方位物管業者發展，將可以為都會區公寓大廈的社區營造工作奠立良好的整體環境。不過，這個首例也告訴我們，台灣都市地區公寓大廈的社區營造工作尚處在啟始階段，也顯示了公寓大廈是過去十餘年社區總體營造政策與計畫推動過程中力有未逮的留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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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論述</category>
  <pubDate>Wed, 28 Dec 2005 15:01:2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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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轉載】公廈管理，十年有成？（李永展教授）</title>
  <description>
【轉載】公廈管理，十年有成？（李永展教授）&lt;br /&gt;
&lt;br /&gt;
&lt;p align=right&gt;李永展（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建築系教授，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理事長）&lt;be&gt;&lt;br /&gt;
2005.06.28　 中國時報&lt;/be&gt;&lt;/p&gt;&lt;br /&gt;
&lt;br /&gt;
※ 感謝李永展教授同意「崔媽媽–公寓大廈電子報」於網路轉載此篇文章 ※&lt;br /&gt;
&lt;br /&gt;
　　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政府為加強公寓大廈之管理維護，提升居住品質，特制定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迄今已屆十年。然而對比於「社造十年」，「公廈十年」到底對台灣社會起了什麼作用？ &lt;br /&gt;
&lt;br /&gt;
　　從社造的角度來看，台灣的社區發展模式已由一九六八年《社區發展工作綱要》的由上而下之社區發展協會組織，轉變為二○○五年《社區營造條例（草案）》的由下而上之社區賦權模式，因此社區營造大力強調自發性與多樣性，希望提升民眾參與，以建立社區共同體意識和公民社會理想。但社造十年的成果，尚未及於公寓大廈這個板塊，令人相當憂心公廈十年的未來圖像會是什麼？ &lt;br /&gt;
&lt;br /&gt;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訂頒其實就是要解決都市型社區的家務事，因為台灣已有超過百分之七十五的人居住在都市地區，而都市地區的建築也由早期的透天厝或連棟街屋轉變為公寓大廈。但公寓大廈的住戶除了原住民（原地主）外，還有新住戶及租屋族，這三個族群的人對住宅的需求及社區的想像並不一樣，因而對公寓大廈的認同較低，往往不容易形成共識。尤其是租房族的流動率高，更是對公寓大廈公共事務的參與意願低落，造成公寓大廈居民缺乏集體的共同記憶，形成「熟悉的陌生人」群聚，即便是左鄰右舍都不相往來，遑論參與公共事務！ &lt;br /&gt;
&lt;br /&gt;
　　但公寓大廈也有另一個特色，一般而言，公寓大廈設施及管理較完善，專業技能也相對整齊，不像傳統的社區發展協會，一旦專業人員離職後社區組織便幾乎瓦解。因此，只要適時激發公寓大廈住民的認同感，讓他們知道作社造不只「圖利他人」，也圖利自己──因為不只居家會更安全、品質會更提升、景觀會更美化，地價也會更上漲。 &lt;br /&gt;
&lt;br /&gt;
　　社造十年把傳統只能在村里推動社區發展，擴大到一條街的兩側也可以作社造；同樣地，我們可以把公寓大廈當作是「垂直的街」，因此&lt;br /&gt;
也可以作社造。但公寓大廈不像社造領域中有各式各樣的培訓，而政府大力推動的社區規劃師也甚少觸及公寓大廈的社造。 &lt;br /&gt;
&lt;br /&gt;
　　我們建議政府應儘速與民間合作，蒐集優良的公寓大廈社造案例廣為宣導，並共同編寫「公寓大廈社造手冊」，讓更多的公寓大廈住民知道如　何作社造。而針對高流動率的租屋族，除了應強調承租人也是公寓大廈住戶的一份子（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條），有參加管理委員會的權利與義務，甚至透過適當的機制，讓承租的人參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才能讓承租人願意參與公寓大廈的公共事務。 &lt;br /&gt;
&lt;br /&gt;
　　另一方面，要維持公寓大廈健全運作，必須有三個面向配合才能完成：管委會、住戶、及物業管理公司，但政府往往只關心管委會及住戶，其實物管公司也扮演一個相當重要的角色──他們類似社區發展協會的總幹事，必須綜理各項公寓大廈事務，但目前物管公司只集中在一般性的事物管理，因此應儘速推動「物管公司社造化」，讓物管公司除了一般事務外，也能有更多的社造理念。 &lt;br /&gt;
&lt;br /&gt;
　　美國社會學家貝爾曾說過：「國家大到不能解決小問題，國家小到不能解決大問題」，換言之，我們已處在一個「大社會小政府」的時代。在台灣都市化人口超過百分之七十五的當下，勢必有愈來愈多居民成為公寓大廈的住民，如何讓公廈住民加入社造，共同推動「公廈社造」，或許是台灣都市社區邁向永續發展的惟一出路，也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下一個十年應努力追求的方向。 &lt;br /&gt;
&lt;br /&gt;
（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建築系教授，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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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encoded><![CDATA[
【轉載】公廈管理，十年有成？（李永展教授）<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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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right>李永展（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建築系教授，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理事長）<be><br />
2005.06.28　 中國時報</be></p><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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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李永展教授同意「崔媽媽–公寓大廈電子報」於網路轉載此篇文章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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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政府為加強公寓大廈之管理維護，提升居住品質，特制定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迄今已屆十年。然而對比於「社造十年」，「公廈十年」到底對台灣社會起了什麼作用？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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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社造的角度來看，台灣的社區發展模式已由一九六八年《社區發展工作綱要》的由上而下之社區發展協會組織，轉變為二○○五年《社區營造條例（草案）》的由下而上之社區賦權模式，因此社區營造大力強調自發性與多樣性，希望提升民眾參與，以建立社區共同體意識和公民社會理想。但社造十年的成果，尚未及於公寓大廈這個板塊，令人相當憂心公廈十年的未來圖像會是什麼？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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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訂頒其實就是要解決都市型社區的家務事，因為台灣已有超過百分之七十五的人居住在都市地區，而都市地區的建築也由早期的透天厝或連棟街屋轉變為公寓大廈。但公寓大廈的住戶除了原住民（原地主）外，還有新住戶及租屋族，這三個族群的人對住宅的需求及社區的想像並不一樣，因而對公寓大廈的認同較低，往往不容易形成共識。尤其是租房族的流動率高，更是對公寓大廈公共事務的參與意願低落，造成公寓大廈居民缺乏集體的共同記憶，形成「熟悉的陌生人」群聚，即便是左鄰右舍都不相往來，遑論參與公共事務！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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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公寓大廈也有另一個特色，一般而言，公寓大廈設施及管理較完善，專業技能也相對整齊，不像傳統的社區發展協會，一旦專業人員離職後社區組織便幾乎瓦解。因此，只要適時激發公寓大廈住民的認同感，讓他們知道作社造不只「圖利他人」，也圖利自己──因為不只居家會更安全、品質會更提升、景觀會更美化，地價也會更上漲。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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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造十年把傳統只能在村里推動社區發展，擴大到一條街的兩側也可以作社造；同樣地，我們可以把公寓大廈當作是「垂直的街」，因此<br />
也可以作社造。但公寓大廈不像社造領域中有各式各樣的培訓，而政府大力推動的社區規劃師也甚少觸及公寓大廈的社造。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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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建議政府應儘速與民間合作，蒐集優良的公寓大廈社造案例廣為宣導，並共同編寫「公寓大廈社造手冊」，讓更多的公寓大廈住民知道如　何作社造。而針對高流動率的租屋族，除了應強調承租人也是公寓大廈住戶的一份子（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條），有參加管理委員會的權利與義務，甚至透過適當的機制，讓承租的人參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才能讓承租人願意參與公寓大廈的公共事務。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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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要維持公寓大廈健全運作，必須有三個面向配合才能完成：管委會、住戶、及物業管理公司，但政府往往只關心管委會及住戶，其實物管公司也扮演一個相當重要的角色──他們類似社區發展協會的總幹事，必須綜理各項公寓大廈事務，但目前物管公司只集中在一般性的事物管理，因此應儘速推動「物管公司社造化」，讓物管公司除了一般事務外，也能有更多的社造理念。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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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社會學家貝爾曾說過：「國家大到不能解決小問題，國家小到不能解決大問題」，換言之，我們已處在一個「大社會小政府」的時代。在台灣都市化人口超過百分之七十五的當下，勢必有愈來愈多居民成為公寓大廈的住民，如何讓公廈住民加入社造，共同推動「公廈社造」，或許是台灣都市社區邁向永續發展的惟一出路，也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下一個十年應努力追求的方向。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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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建築系教授，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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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論述</category>
  <pubDate>Tue, 27 Dec 2005 13:17:2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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