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4, 2007
sakuramomiji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2:00:29 |
留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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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在車站遇到一個很久沒見在唸博士班的友人。聊到一下博士論文的事。我說我在考慮不想拿學位了,他就說,那就去辦修了證書啊。修了證書?虧他自己也唸博士班,不拿學位哪來"修了"這一詞啊?!又是一個容易在漢字字面上誤解的東西。這讓我想到,當初一起唸的R國人,他也一直以為只要在博士班呆滿三年,交出論文就可以"卒業",後來他才終於知道不是這麼簡單‧‧‧也有一位大陸的學長說,因為漢字的誤解,大陸也很多有唸博士課程但只有碩士學位的人自稱自己是博士。我也是問了好幾遍木神君&上網查資料才知道這些漢字的秘密‧‧‧
日文的卒業,就是畢業。不過"卒業"這一詞,只用到大學畢業。碩士畢業、博士畢業並不用"卒業",而是用"修了" 。譬如,小李的學歷上寫著:「○○大學院○○學科修士課程修了」。就表示小李擁有碩士學歷。日文的"修士",就是碩士。
另外,也有的學校是將"修士課程"命名為"博士課程前期",有前期就有後期,所以"博士課程",又稱為"博士課程後期"。通常有前後期的,可以用直升考的方式升上博士班。不過,其實些名稱也是因校而異,像我唸的科系,碩士班是用修士課程表示,但是博士班卻是博士課程和博士後期課程兩種表示方式都有。
常可以看到一些教授的資歷寫著:「 ○○大學大學院○○科系博士課程單位取得退學」 到底這位教授最終學歷是碩士還是博士呢? (這裡的"單位",就是指"學分")
答案是:碩士!
在大學院,碩士約2-3年可以取得學位,尤其是在日本,一般來說兩年就可以拿到碩士學位。所以修士課程修了=擁有修士學位,這是一般人共有的認識。因為在修士課程兩年內,碩一聽課休學分,碩二忙論文提交審查,一下子時間就過了。
但是,博士課程卻不一樣。理工醫學的就不說。文科的博士課程修業年限(規定在學期間)是3年。通常3年可以拿到博士學位的大概只有萬分之一(←不負責數據)吧?!超過三年,對外文書雖然寫的是D3(博3),但是實際上D4D5D6...的人很多。除去休學和留學期間,在校至少三年,如需要延長在學期間,必須提出"在學延長許可願" ,獲得指導教授的同意方可以延長,繼續繳學費唸博4博5‧‧‧,通常一次只能延一年,所以每年都要麻煩教授簽署延長許可。
休學這招也很好用,因為不用繳學費,又可以賺寫論文的時間。不過拿不到在學證明書,無法取得留學簽證。現在要辦休學管得很嚴,理由必須要是經濟因素(要提出所得證明)、疾病因素(要提出醫院證明)、留學(要提出海外學校學籍證書)才可以。休學最長3年。
博士班可以唸多久?
當然是要唸多久就唸多久。不過還是有個上限,就是在學期間6年。這六年不含休學留學,所以如果正規3年+延長3年+休學3年,實際上有9年可以去完成博士論文。其實不然,假設正規3年後,休學3年再延長3年,就必須退學,因為在學期間最多只有6年。這時還是沒完成論文的話,在退學後其實還有3年可以提交論文的。也就是最多可以連續花12年去拿一個博士學位。因為日本有兩種博士學位:課程博士、論文博士。
課程博士,就是在這最長12年內完成的,其實更精確的說,是退學後3年內通過博士論文口是拿到學位的。最短是正規3年,最長是含延期、休學、退學後共12年。但是這制度也因學校科系而異,不是所有的日本博士學位都比照這制度。
而論文博士,則是以提交論文為主。這是日本特有的博士學位。其條件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很多研究者提出很多著作或是累積一定名聲後審核拿到的。以前在N大的指導教授就是。因為以前文科博士學位非常非常非常難拿,所以很多教授其實只有碩士學位。但是教育英才多年後,將研究匯集成一本論文,再提交審核,也是有可能拿得到的。
光看12年這數字就很可怕吧?!
而博士課程單位取得,指的就是有在學3年,並且把學分修完,可惜沒有寫論文或是論文審核沒過的人,已經不想繼續留在學校繳學費,因此辦理退學手續的人。也就是,有唸博士課程但是最終學歷是碩士的人啦!!有些人會用"博士課程滿期退學" ,也是一樣的,並不是真的「博士」!另外,如果這些人在學歷上寫"博士(後期)課程修了" ,那就是學歷詐欺了!!因為"修了"=有拿到學位。
而會出現「單位取得退學」「滿期退學」這字眼的基本上只有唸過博士課程的,碩士班的好像沒有這種說法。
那到底這些博士課程單位取得退學的准(?)博士們,在學歷上該寫什麼?!
老實說,單位取得退學、課程滿期退學,都不是正式存在的稱呼。
不過,聽說還是滿多人會寫出來的。有些人多少會基於一股"我可是有唸過博士課程的"心態。日本一些著書的作者資歷也是如此表示。我是覺得無所謂,這是個人宣傳,並不是學歷詐欺。不過若是要寫在履歷表上,那就要看是應徵什麼工作吧?有時不寫反而比較好‧‧‧
另外,若是像木神君博士班只唸兩年,就算學分取得,他也只能算是中退,不能算是單位取得退學,因為它卡在沒有"滿期"。
PS:因為每個學校科系對於博士課程的制度不一,如果有不一樣的或是其他方式,請留言分享。
日文的卒業,就是畢業。不過"卒業"這一詞,只用到大學畢業。碩士畢業、博士畢業並不用"卒業",而是用"修了" 。譬如,小李的學歷上寫著:「○○大學院○○學科修士課程修了」。就表示小李擁有碩士學歷。日文的"修士",就是碩士。
另外,也有的學校是將"修士課程"命名為"博士課程前期",有前期就有後期,所以"博士課程",又稱為"博士課程後期"。通常有前後期的,可以用直升考的方式升上博士班。不過,其實些名稱也是因校而異,像我唸的科系,碩士班是用修士課程表示,但是博士班卻是博士課程和博士後期課程兩種表示方式都有。
常可以看到一些教授的資歷寫著:「 ○○大學大學院○○科系博士課程單位取得退學」 到底這位教授最終學歷是碩士還是博士呢? (這裡的"單位",就是指"學分")
答案是:碩士!
在大學院,碩士約2-3年可以取得學位,尤其是在日本,一般來說兩年就可以拿到碩士學位。所以修士課程修了=擁有修士學位,這是一般人共有的認識。因為在修士課程兩年內,碩一聽課休學分,碩二忙論文提交審查,一下子時間就過了。
但是,博士課程卻不一樣。理工醫學的就不說。文科的博士課程修業年限(規定在學期間)是3年。通常3年可以拿到博士學位的大概只有萬分之一(←不負責數據)吧?!超過三年,對外文書雖然寫的是D3(博3),但是實際上D4D5D6...的人很多。除去休學和留學期間,在校至少三年,如需要延長在學期間,必須提出"在學延長許可願" ,獲得指導教授的同意方可以延長,繼續繳學費唸博4博5‧‧‧,通常一次只能延一年,所以每年都要麻煩教授簽署延長許可。
休學這招也很好用,因為不用繳學費,又可以賺寫論文的時間。不過拿不到在學證明書,無法取得留學簽證。現在要辦休學管得很嚴,理由必須要是經濟因素(要提出所得證明)、疾病因素(要提出醫院證明)、留學(要提出海外學校學籍證書)才可以。休學最長3年。
博士班可以唸多久?
當然是要唸多久就唸多久。不過還是有個上限,就是在學期間6年。這六年不含休學留學,所以如果正規3年+延長3年+休學3年,實際上有9年可以去完成博士論文。其實不然,假設正規3年後,休學3年再延長3年,就必須退學,因為在學期間最多只有6年。這時還是沒完成論文的話,在退學後其實還有3年可以提交論文的。也就是最多可以連續花12年去拿一個博士學位。因為日本有兩種博士學位:課程博士、論文博士。
課程博士,就是在這最長12年內完成的,其實更精確的說,是退學後3年內通過博士論文口是拿到學位的。最短是正規3年,最長是含延期、休學、退學後共12年。但是這制度也因學校科系而異,不是所有的日本博士學位都比照這制度。
而論文博士,則是以提交論文為主。這是日本特有的博士學位。其條件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很多研究者提出很多著作或是累積一定名聲後審核拿到的。以前在N大的指導教授就是。因為以前文科博士學位非常非常非常難拿,所以很多教授其實只有碩士學位。但是教育英才多年後,將研究匯集成一本論文,再提交審核,也是有可能拿得到的。
光看12年這數字就很可怕吧?!
而博士課程單位取得,指的就是有在學3年,並且把學分修完,可惜沒有寫論文或是論文審核沒過的人,已經不想繼續留在學校繳學費,因此辦理退學手續的人。也就是,有唸博士課程但是最終學歷是碩士的人啦!!有些人會用"博士課程滿期退學" ,也是一樣的,並不是真的「博士」!另外,如果這些人在學歷上寫"博士(後期)課程修了" ,那就是學歷詐欺了!!因為"修了"=有拿到學位。
而會出現「單位取得退學」「滿期退學」這字眼的基本上只有唸過博士課程的,碩士班的好像沒有這種說法。
那到底這些博士課程單位取得退學的准(?)博士們,在學歷上該寫什麼?!
老實說,單位取得退學、課程滿期退學,都不是正式存在的稱呼。
| 現在,課程の修了に必要な単位は取得したが,標準修業年限内に博士論文を提出せずに退学したことを,「満期退学」又は「単位取得退学」などと呼称し,制度的な裏付けがあるかのような評価をしている例があるが,これは,課程制大学院制度の本来の趣旨にかんがみると適切ではない。 引用網址 |
不過,聽說還是滿多人會寫出來的。有些人多少會基於一股"我可是有唸過博士課程的"心態。日本一些著書的作者資歷也是如此表示。我是覺得無所謂,這是個人宣傳,並不是學歷詐欺。不過若是要寫在履歷表上,那就要看是應徵什麼工作吧?有時不寫反而比較好‧‧‧
另外,若是像木神君博士班只唸兩年,就算學分取得,他也只能算是中退,不能算是單位取得退學,因為它卡在沒有"滿期"。
PS:因為每個學校科系對於博士課程的制度不一,如果有不一樣的或是其他方式,請留言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