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6, 2007
sakuramomiji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5:48:40 |
結婚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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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日本入了籍(就是登記結婚啦)後,一直沒有去辦事處辦理台灣方面的結婚登記,只有去入管變更簽證。那時人在廣島,網路上得到的消息都是要夫婦兩個人親自去一趟辦事處辦理才可以。最近的辦事處在福岡,一來木神君的工作是那種只休周日還要每天加班到11點的工作,根本請不了假,也實在是不想花兩人份新幹線錢+巴士費(35000日幣)去福岡辦。所以一直拖到現在我在台灣還是未婚啦!!
好啦!木神夫君換工作搬到福岡來,安定些後想說離辦事處也不遠,還是該去把台灣戶口報一報,這樣以後我小孩才有雙重國籍可以拿。
CALL去問了辦事處婚姻文件事宜。說要我的
●台灣戶謄2份
●日本戶謄2份
●結婚登記書2份
●兩人護照影本
●兩人印章
●我的大頭照
然後要兩個人親自前往辦事處辦理。
網路上說的好像是真的。不過這時要的台灣戶謄沒有說一定要在6個月內的。也沒有說要木神君的印鑑登記證明。我還特意問了2次,小姐說真的不需要印鑑登記證明。另外跟網路上(包括交流協會網頁)所不同的是,他要婚姻登記書(婚姻届)。
好吧,我的日本戶籍設在廣島鄉下,所以上網查了之後發現可以用郵送的方式申請,要不然每次拜託婆婆去申請也不是辦法。打電話問了庄原市的某區役所,確認好戶謄一份要450日大洋,買了900日大洋的低額小為替,付上回郵信封。
接下來是婚姻登記書。那時是在廣島市東區登記的,所以CALL去東區問。役所的人說,婚姻登記受理後,兩天後就會送到戶籍地去。所以文件已經不在東區役所了。只好又打電話到庄原市的戶籍管區,他跟我說,文件不在區役所內,已經轉到法務局了。
CALL去法務局,說明我需要的文件。辦公人員劈頭就問:「戶籍謄本就可以證明你已經入籍了,為什麼還需要婚姻登記書?」我真想回答:「阿災」,不過還是耐住性子說: 「阿就辦事處要咩‧‧‧」還把辦事處的全名告訴他。鄉下一定很少遇到國際婚姻案件吧?!不要怪人家見識少啦!結果法務局的人說他先查一下,等會回CALL我。
好不容易CALL來了,又問: 「我們沒遇過要結婚登記書的。請問你為什麼要2份?」 「阿就辦事處說要兩份咩,不是只有這個要兩份,我台灣的戶謄、日本的戶謄他都說要兩份啊!」「你知道他兩份要做什麼用嗎?」 「阿災,一份日本這裡保留一份送去台灣吧!」
反正就一直操著廣島腔問我,還好我瑪有知道一點廣島腔是啥東東。
「文件一份要多少錢?」 「免錢啦!」這麼好喔,戶謄都要450日幣了說,賺到了! 「我要如何填寫申請格式,網路上有可以當漏的嗎?」 「我查查」‧‧‧‧「沒有,你去福岡的法務局拿他們的表格填就好了」 「喔」 「不過,我們要你的證明文件,麻煩寄外國人登錄証正反面影本過來」「好,文件真的不用錢嗎?」 「對啦,不用錢。」 「那我要付80元回郵信封給你嗎?」 這個一定是新來的,忘了回郵信封本就該申請人支出 「好,那你放80日幣的回郵信封就好。」
就這樣,兩個申請文件都寄往廣島去了。
一週後,我收到戶謄了。卻遲遲不見結婚登記書。
嘟鈴鈴‧‧‧我接到法務局的電話。
「小姐,我沒辦法印給你2份喔!&^^$##&*(((&^%(超級廣島腔)」「為什麼?」「因為&^^$(*%$&*((&^%%,還有光寄一份給你你付的回郵80根本就不夠啊」「喔」只能逆來順受,明明當初說80就好咩‧‧‧切!
過幾天,收到一疊很厚的信封。我要的只是2份結婚登記書的影本,他連我當初交出去的所有文件包括護照影本啦、老公的戶謄啦、哩哩拉拉的證明文件通通印給我了‧‧‧難怪會超重啦!!
結果,因為這個遲來,正想來去辦理的時候,木神君正好是公司最忙的時候,沒辦法偷溜出來用公司車載我去辦。CALL去辦事處問婚姻登記書只有一份的事可以嗎。小姐說:一份也可以啦!厚,早說咩‧‧‧她還再次提醒我要準備的文件,居然說到要印鑑登記證明,ㄚ我問了兩次都說不用啊!!奇怪捏!我就說上次說不用啊,小姐就說:不用也可以啦!哪你們兩個要一起來喔!
正好和EVA聊時,她說他當初是用郵寄的方式寄過去的‧‧‧喂!不是說要我們夫婦倆人到場嗎?可以郵寄我們早用寄的囉!說穿了,就是兩個一起去不用印鑑證明,用寄的要印鑑證明吧?!住得遠的不要傻傻花交通費親自去,郵寄就可以了!
又跟hira講到這事,hira說辦事處的小姐說文件要兩份,不過只有一份也可以!另一份用copy的。還說會把文件寄給她‧‧‧這得近也可以用郵寄喔?!
可不可以統一一下啊!既然一份也可以,就直說一份就好啦!結婚登記書是沒花到文件申請費,但是光是長途電話和一連串的問題我就煩死了。還被怪我的80日幣回郵不夠!!還有戶謄兩份可是要900日幣捏‧‧‧
唉呦,果然是台灣人的辦事態度啦!模‧菱‧兩‧可!
等我回日本去辦再說後篇吧!
後篇請直接點選→這裡←
好啦!木神夫君換工作搬到福岡來,安定些後想說離辦事處也不遠,還是該去把台灣戶口報一報,這樣以後我小孩才有雙重國籍可以拿。
CALL去問了辦事處婚姻文件事宜。說要我的
●台灣戶謄2份
●日本戶謄2份
●結婚登記書2份
●兩人護照影本
●兩人印章
●我的大頭照
然後要兩個人親自前往辦事處辦理。
網路上說的好像是真的。不過這時要的台灣戶謄沒有說一定要在6個月內的。也沒有說要木神君的印鑑登記證明。我還特意問了2次,小姐說真的不需要印鑑登記證明。另外跟網路上(包括交流協會網頁)所不同的是,他要婚姻登記書(婚姻届)。
好吧,我的日本戶籍設在廣島鄉下,所以上網查了之後發現可以用郵送的方式申請,要不然每次拜託婆婆去申請也不是辦法。打電話問了庄原市的某區役所,確認好戶謄一份要450日大洋,買了900日大洋的低額小為替,付上回郵信封。
接下來是婚姻登記書。那時是在廣島市東區登記的,所以CALL去東區問。役所的人說,婚姻登記受理後,兩天後就會送到戶籍地去。所以文件已經不在東區役所了。只好又打電話到庄原市的戶籍管區,他跟我說,文件不在區役所內,已經轉到法務局了。
CALL去法務局,說明我需要的文件。辦公人員劈頭就問:「戶籍謄本就可以證明你已經入籍了,為什麼還需要婚姻登記書?」我真想回答:「阿災」,不過還是耐住性子說: 「阿就辦事處要咩‧‧‧」還把辦事處的全名告訴他。鄉下一定很少遇到國際婚姻案件吧?!不要怪人家見識少啦!結果法務局的人說他先查一下,等會回CALL我。
好不容易CALL來了,又問: 「我們沒遇過要結婚登記書的。請問你為什麼要2份?」 「阿就辦事處說要兩份咩,不是只有這個要兩份,我台灣的戶謄、日本的戶謄他都說要兩份啊!」「你知道他兩份要做什麼用嗎?」 「阿災,一份日本這裡保留一份送去台灣吧!」
反正就一直操著廣島腔問我,還好我瑪有知道一點廣島腔是啥東東。
「文件一份要多少錢?」 「免錢啦!」這麼好喔,戶謄都要450日幣了說,賺到了! 「我要如何填寫申請格式,網路上有可以當漏的嗎?」 「我查查」‧‧‧‧「沒有,你去福岡的法務局拿他們的表格填就好了」 「喔」 「不過,我們要你的證明文件,麻煩寄外國人登錄証正反面影本過來」「好,文件真的不用錢嗎?」 「對啦,不用錢。」 「那我要付80元回郵信封給你嗎?」 這個一定是新來的,忘了回郵信封本就該申請人支出 「好,那你放80日幣的回郵信封就好。」
就這樣,兩個申請文件都寄往廣島去了。
一週後,我收到戶謄了。卻遲遲不見結婚登記書。
嘟鈴鈴‧‧‧我接到法務局的電話。
「小姐,我沒辦法印給你2份喔!&^^$##&*(((&^%(超級廣島腔)」「為什麼?」「因為&^^$(*%$&*((&^%%,還有光寄一份給你你付的回郵80根本就不夠啊」「喔」只能逆來順受,明明當初說80就好咩‧‧‧切!
過幾天,收到一疊很厚的信封。我要的只是2份結婚登記書的影本,他連我當初交出去的所有文件包括護照影本啦、老公的戶謄啦、哩哩拉拉的證明文件通通印給我了‧‧‧難怪會超重啦!!
結果,因為這個遲來,正想來去辦理的時候,木神君正好是公司最忙的時候,沒辦法偷溜出來用公司車載我去辦。CALL去辦事處問婚姻登記書只有一份的事可以嗎。小姐說:一份也可以啦!厚,早說咩‧‧‧她還再次提醒我要準備的文件,居然說到要印鑑登記證明,ㄚ我問了兩次都說不用啊!!奇怪捏!我就說上次說不用啊,小姐就說:不用也可以啦!哪你們兩個要一起來喔!
正好和EVA聊時,她說他當初是用郵寄的方式寄過去的‧‧‧喂!不是說要我們夫婦倆人到場嗎?可以郵寄我們早用寄的囉!說穿了,就是兩個一起去不用印鑑證明,用寄的要印鑑證明吧?!住得遠的不要傻傻花交通費親自去,郵寄就可以了!
又跟hira講到這事,hira說辦事處的小姐說文件要兩份,不過只有一份也可以!另一份用copy的。還說會把文件寄給她‧‧‧這得近也可以用郵寄喔?!
可不可以統一一下啊!既然一份也可以,就直說一份就好啦!結婚登記書是沒花到文件申請費,但是光是長途電話和一連串的問題我就煩死了。還被怪我的80日幣回郵不夠!!還有戶謄兩份可是要900日幣捏‧‧‧
唉呦,果然是台灣人的辦事態度啦!模‧菱‧兩‧可!
等我回日本去辦再說後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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