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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sebchichieh
暱稱:塞普娘娘
生日:197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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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3, 2007

有次收到一封轉寄信件介紹荷蘭的三個xx, 此篇文章作者正好是我時常拜訪的一位作家,

之前早已拜讀過那篇文章.但是轉寄信件中沒有註明出處,

於是我到原作的版詢問她才知道這件事並告訴我原始寄件人這樣的作法的確算是抄襲,

今天從某位頗欣賞的網誌作家的版看到近期另一位頗欣賞的網誌作家抄襲法國某著名雜誌的文章,

雖然這不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抄襲, 但是說實在的還是很驚訝,.....

(之前台灣某名作家涉嫌抄襲也是一樣)




之所以喜歡這位被控抄襲的作家是因為她工作的關係接觸到許多形形色色的人.

而因她職業所衍伸出來的一些想法跟法國社會觀察令人頗感興趣,

即使常常在文章裡有時很"不經意"的捧自己的外貌跟金錢我也不以為意.

畢竟我真的很欣賞文筆好及對社會文化有特殊見解的人.

就好比自己很佩服電視上名嘴的觀察力跟口才一樣,那些都是我所不及的.

所以看到關於她抄襲的文章時始終半信半疑, 研究半天直到對方登出原雜誌法文版的圖片.

中法文比對之下發現那位作家果真將原文翻成中文並且沒有註明出處或是翻譯文章,

有人發現抗議後才在文章裡加寫上:

"從某雜誌看到並經由跟朋友討論之後所共同研究出來的論點".

在抄襲風波前看到那篇時並沒有註明這一點.著實讓我對此人大失所望.

此人還是部落格推薦作家. 此事件讓我對她之前的文章抱著高度懷疑的態度.



記得以前剛寫網誌時很在意"人氣"這種東西,總想著如何能夠提升,

現在寫久了,即使有時會想到人氣這檔事,但是網誌更新還是龜速般的慢,

應該是說當初的熱誠已經轉移變成這是一個抒發想法跟生活經驗的地方.

有值得寫跟紀念的再上來做紀錄就好了.

當初有一位很熟的網友就提議我可以在版面名稱跟文章寫一些跟法國有關的東西來吸引人,

或是乾脆開個分類來"教法文",寫些簡短的句子或是單字等等.

本來覺得提議不錯,但是想了想還是沒做,

如果法文聽說讀寫沒問題當然可以,但是三腳貓法文何以能在此班門弄斧?

(甚至可能只有1腳貓的程度,所以網誌寫兩年多了都很少出現法文字)

雖然很多人不會法文, 大家根本不知道我程度如何? 大可以要塞普先生幫忙寫,

可是何必為了人氣跟想要顯示自己會法文住法國而做這種事?

萬一有一天很好狗運的跟法文說得好的臺灣人見面,那法文程度不就破功了?

再說到對法國社會文化的見解, 本人只是平凡主婦一枚,認識的法國人幾乎都是先生的朋友,

舉例來說:塞普先生不抽菸也不喝咖啡,他有朋友抽菸不喝酒或是有人喝酒不抽菸,

我有朋友的先生更是咖啡菸酒完全不沾,

但身邊的這些法國人並不代表全法國的六千多萬人都不喝咖啡不喝酒.

在法國社交圈不算廣闊的情況下, 我又何以能夠針對法國的社會文化寫出客觀的東西?

假如我在法國工作許久見過許多不同的人,那麼也許可以提出一篇有內容的見解,

畢竟現在網路發達,資訊的傳播一分鐘就可看見全世界,

寫的東西除了自己想寫什麼之外也需帶有社會責任,

例如很多名作家冠冕堂皇的評論夫妻相處之道跟人生道路該怎麼走,

但是現實生活中自己的婚姻跟生活卻一蹋糊塗,

道理人人會說,但是要"做"卻又是另外一回事.



很多人對法國都有一種很奇妙的幻想, 坊間跟網路上充斥著許多有關法國的書籍文章,

在商業的考量下,不符合"經濟效益"的自然不可能被出版,

也因為這樣,越來越多人認為巴黎代表法國, 法國一定浪漫, 法國女人一定不會胖...等等等等

或許這也印證了為什麼被控抄襲的作家會老是喜歡分析所謂的法國社會文化?

事在人為,大環境的影響嘛!



一直以來我都認為寫作是需要"天份",有些人天生文筆好.一出手洋洋灑灑,

有些人雖然沒有天份,但是後天努力也是可以,

本身有興趣也讀多了書,有了社會觀察經驗和長久的生活體驗,寫出來的東西一樣有吸引力.

但是沒有天份後天又不努力的該怎麼辦?


先天文筆不好沒關係,後天經驗不足跟社會觀察力不夠也沒關係,

寫寫日記或是異國工作職場甘苦有時比長篇大論來得有趣得多, 亂七八糟寫一樣有人喜歡看,

也許你不能變成自己想要的那種社會觀察家,但是也可以有自己的風格,

畢竟讀者客層不一樣,做自己才最重要,

與其想要突顯自己懂得很多需要用抄襲來幫忙腦子卻是一堆醬糊,

不如真實的寫一些生活體驗要來得實在點.

想想, 何不自己寫得好讓別人來抄襲?



與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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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2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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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我之前沒看過那個部落格,剛剛繞過去看了好一陣子。只能說...妳寫的真的很好。
 
Qmouse 於 2008-01-13 14:35:16 留言 |
31.

您寫得真好,做自己最真實了,謊話連篇最終還是會被戳破的.

以前覺得她很驕傲,現在覺得她很可悲,到處抄,一副法國通的模樣,不是說自己美,不然就炫燿她有錢或一堆法國好朋友,再不然就嘲笑別人窮,再看看她現在的文章,只能寫她跟她老公,發現她在法國好像都沒別的朋友,看來我們都被騙了.看她硬凹不認錯,還詛咒別人最好死光,看看好了,這種心腸惡毒的女人還會再抄的.

PS不太懂耶,香榭麗謝大道除了辦公室,並沒有什麼房子可以住耶!除非她住那個小小的在頂樓通常沒有衛浴,法國早期的傭人房才有可能.這是我個人的疑惑啦!
 
elmer1220 2008-01-11 21:57:31 留言 |
30.
很同意娘娘說的!
我覺得寫部落格本來就是單純的記錄自己的生活
如果連生活或想法都要抄別人的
那這個人也太可悲,沒有自己生活的人…哈
文筆好壞一回事
但抄襲又要理直氣壯,真的就是很可悲!!

雖然有點晚,還是要祝你新年快樂,新的一年要一直幸福哦!!
 
米拉拉 於 2008-01-10 23:56:13 留言 |
29.
我很認同你說的
我也很喜歡紀錄生活的點點滴滴
雖然對於其他人微不足道
但是那是屬於自己的經驗和體驗

當作是日記書寫也很好


 
板主回覆:
對阿!!
至少是一個生活記錄
如果只是為了寫而寫
那麼文章也就失去了應有的原味了!!
kirei 2008-01-03 03:09:00 留言 |
28.
HAPPY N EW YEAR~
祝2008行大運
嗯 附和樓下sita
趕緊來個小娘娘吧~XD
 
板主回覆:
新年快樂~~

妳怎麼知道我是想要小娘娘咧~~~ 哈~~
griffith00 2008-01-01 14:47:51 留言 |
27.
娘娘,
好久不見啊
近來可好?
娘娘就是娘娘...說得頭頭是道
我也贊成做自己就好耶
跨年夜有沒有特別慶祝活動啊?
小E媽咪Sita我來祝你2008行大運喔
最重要的是趕緊來個小塞普或是小娘娘吧...呵
 
Sita 於 2007-12-31 08:08:08 留言 |
26.
奇怪我連續兩天的留言都被吃掉了><
好吧....我就再打一次

哈...娘娘好久不見嚕
近來可好?
娘娘就是娘娘,說得頭頭是道啊
我也贊成做自己就好耶
跨年也有什麼特別的慶祝活動嗎?
小E媽咪Sita我來祝娘娘2008行大運喔
最重要的是趕快來個小塞普或是小娘娘吧...呵
 
板主回覆:
有阿~~~
你寫得都有顯示我還有回應咧
只是可能剛寫完不會馬上顯示出來
但是都有成功喔!!
Sita 於 2007-12-31 08:05:20 留言 |
25.
你寫的很棒,你的block很真心,這是最重要的!!因為假的東西不會長久!!謝謝你來聯網我的blog,我是太太的記事本,不像你們那麼多采多姿!!

三月台北見了喔!!回去投票!!

我會常來你的blog參觀的,好的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
 
板主回覆:
歡迎歡迎!!
你寫得也很棒耶~~~
有小朋友生活也很多彩多姿阿!!
我是畢竟只有兩個人的生活實在變不出啥新把戲才會久久才寫一篇了~~

恩!!這次的投票可能會有前所未見的投票率喔!! 呵呵~~
jackie@lyon 於 2007-12-31 07:07:47 留言 |
24.
同行給我个连接,有幸来到此地.
小惊片刻后发表2句
我是PARIS的CG特效制做人员.自2004年曾经担任过TW年代驻法特派的摄影摄像.也就是说与大家讨论的"主人公"合作过近一年的时间.
且不说"合作人"人品如何,只是深深感到自己实际上,从头到尾只是个"年代电视台"不受尊重的"工具".种种事情让我备受压力.合作得很不顺心.

不管是羡慕也好,嫉妒也好.我觉得人有时候做事低调些能换得平安.相反表现自己的才能太过"促销化"便是引来今天的争论.如果"抄袭"一事今天发生在一位无名人的身上.反映根本不会那么大.我觉得很多人只是就"抄袭事件"作为导火索罢了.

小结半句.有时候后退个半步.这事情也许就是股风吹一下就过...
持久战是很伤神的
祝大家新年快乐!!!.
 
板主回覆:
你好!! 歡迎光臨~~!
一開始看到你的匿稱還以為是另一位也在巴黎的台灣攝影師的換了名字了 :)

同意你說的過度高調本來就不是件好事
我個人覺得此版主自己應該也有問題
不然怎麼會有人閒閒沒事無聊去找他麻煩.而且一次還不少

另外也祝你新年快樂!!
新的一年希望你可以遇到一個好一點的工作夥伴 :))
paris摄影 於 2007-12-30 22:34:19 留言 |
23.
娘娘

其實我很喜歡妳的blog喔
以前也跟妳一樣喜歡看粉紅巴黎寫的
現在已經徹底不喜歡看了
總覺得她寫的東西裡面或許有很多不實的吧
粉紅巴黎還是不了解自己是因抄襲別人的東西才會被網友罵
看她還po上新文認為大家是妒嫉她而是非多-唉唷喂阿=0=

或許她還自認為她美麗身材好感情事業都好才引人妒嫉
先不說這些是不是事實.是否不該一直再強調這些東西?!

"一個有錢人雖然很有錢可是一直到處說他有錢他怎麼樣有錢
每次跟人聊天就一直強調他很有錢-聊到任何事都想顯擺他非常有錢"

就算這個有錢人是多帥多好多棒的人-也會看他不順眼吧?!
基本上--是好人就不會有這樣的舉動-我個人認為啦
















 
板主回覆:
hihi小貓
歡迎喔? 妳跟樓下的巴黎小貓不是同一人吧?


其實我一直覺得真的有錢的人不會到處炫耀
只有那種半盆水才會在那搖來搖去到處招搖
以為自己很了不起...

我只能說她現在的行為就是"見笑轉生氣"
小貓 於 2007-12-30 20:43:14 留言 |
22.
娘娘就是娘娘...
我也贊成做自己
哈.....好久好久不見嚕
真想你耶
我還不算真正重出江湖
只是覺得該出來打聲招呼
不然真的讓大家擔心了
你呢?
有沒有打算2008年來個鼠寶貝啊?....呵




 
板主回覆:
鼠寶貝啊??好問題
有打算咧....
不過我馬上要回台灣
不知道趕不趕得及咧~~真傷腦筋
Sita 於 2007-12-30 08:33:58 留言 |
21.
真是不可思議的女人
娘娘您看看阿
這女人真的是太誇張啦
本來是小事認錯算鳥
卻硬是要如此理直氣壯反咬
叫人不氣也難!!

http://blog.udn.com/vchen123/1489935


 
板主回覆:
她寫的那篇我有去看
把抄襲合理化實在讓人難以苟同
還指出某駐巴黎有名的台灣美食家也支持她的理論
不知道是不是我欣賞的那位美食家
如果是的話我真不解為什麼他們都認為抄襲是合理的
男到世界上有那麼多類似的文章
所以他們寫出類似文章甚至是直接抄襲原文翻譯的手法都是可以讚揚的嗎?
實在不懂這些記者的道德跟當初當記者的熱忱到底是什麼
巴黎小貓 於 2007-12-28 22:03:00 留言 |
20.
沒錯!做自己!喔耶~
娘娘,
呵,好可愛的稱呼~娘娘。謝謝妳曾”來過我家”,呵呵。
妳家很自然,也讓我能看到小世界以外的小世界。

新年平安!
 
板主回覆:
對阿~~
也歡迎你來我家喔!!!

新年快樂喔!!
dorisemily 2007-12-28 10:18:06 留言 |
19.
讚......


腦袋還在放空的精靈...
 
板主回覆:
呵呵~~
genieti 2007-12-25 12:13:59 留言 |
18.
粉紅巴黎網誌 - udn部落格http://blog.udn.com/claudiatseng88


全是在沒有標示來源處的情況下當成自己的文東剪一塊西剪一塊的拼湊而成。有什麼好可惜的。直到網友捉到一篇,才快點補上一句此文出於xx雜誌,已為這樣補一句就當免死金牌嗎?那無聊的公告只是找台階下吧。誰會出版一個將他人的英文文章翻成中文,然後某國外出版社再把那個抄的翻成英文。別自欺欺人!!!!!!!

「如何當文抄婆101」升段智力測驗 http://blog.udn.com/550907/1457364

如何當文抄婆101–記者曾淯菁抄襲文章範例參考(下) http://blog.udn.com/550907/1453142

粉紅巴黎陷阱: 當記者以翻譯抄襲代替創作時
http://blog.udn.com/allthingsconsidered/1430622

粉紅巴黎網誌作者曾淯菁女士抄襲剽竊證明-Claudia Tseng volait les idees des magazines Francais
http://blog.udn.com/maisy/1430814

親愛的,寫文的時候千萬別忘了帶保險套!
http://blog.udn.com/murehsuehling/1428624

離騷
http://blog.udn.com/fanciatang/1458604

在網際網路盛行的今天,當抄襲變成一種本事。
http://blog.udn.com/vchen123/1459288


 
板主回覆:
留一下名字至少讓我知道你是誰啊??

以上你留的這些連結我寫這篇之前已全拜讀過
現在她還寫了一篇關於大部分的媒體文章都是抄襲來為自己的行為做解釋
還寫了很多支持他的人為她抱不平的話
我不懂的是在她口中抄襲這件事好像變得是應該的一樣?
因為大部份的報章雜誌都是這樣
所以她所做的也是在合理的範圍嗎?
根本就是自說自話 完全沒有悔改的意思

這年頭狗仔隊都比這些記者好
起碼狗仔真的有在自己追新聞
看了這些更了解真正的她是多麼的虛假 於 2007-12-24 22:22:43 留言 |
17.
此篇為私密留言
foxrose 2007-12-20 20:37:59 留言 |
16.
我知道那個人是中天特派記者贈淯菁. 她的多篇抄襲文章都被公開抓包了, 有憑有據. 但聯合報網站可能有人罩她, 一直對她很縱容, 引起很多網友憤怒. 請見有網友的其中一篇文章舉出證據分析.

http://blog.udn.com/550907/1457364
 
板主回覆:
請問你是哪一位呢?
可以留個名字嗎?
厭惡抄襲 於 2007-12-19 02:38:47 留言 |
15.
娘娘
妳說的沒錯, 一個人看到的不代表全法國就是那樣, 也是如此我每次寫一些澳洲的東西都怕會誤解別人, 只是我的瀏覽人數始終停留在個位數, 所以我自己應該就是基本咖之一, 那我也就不管了, 寫自己想寫的
 
板主回覆:
我都有去你家看耶~~
只是我都是潛水客
一定還是有人是你家的忠實顧客的
只是跟我一樣都沒有浮出面而已!!
慵懶的貓咪 於 2007-12-17 20:24:28 留言 |
14.
此篇為私密留言
nicochiang 2007-12-16 15:09:13 留言 |
13.
娘娘年紀這麼輕 想法卻很清楚真是難能可貴!

台灣人法治的觀念還是太需要加強了,這種為了成名什麼事都幹的出來被揭發後人格跟信譽都不存在了,損失才是更大吧。

不知娘娘聖誕節會怎麼過呢?先祝你聖誕快樂歐。(我也好想知道是誰歐,我是個變態八卦狂,娘娘要不要私下說一下啊! :P - --)
 
雪梨睡魔 於 2007-12-16 09:25:58 留言 |
12.
娘娘說得好,真的是做自己最實在。網路雖大,但其實還是個很小的世界,轉來轉去都可以碰到認識的人,寫些不真實的東西終究還是會被看穿吧,何必要這麼辛苦的pretend to be someone else...

 
板主回覆:
尤其現在網路的影響力很大
真的不能不慎重下筆!!
Erin 於 2007-12-15 16:34:47 留言 |
11.
看不出來在指誰,
但的確,抄襲是件超可恥的事,我前幾天也差一點和"對岸"的同胞摃上.
"抄"代表沒有腦呀!不懂思考,才需要"學習"他人的想法.
再來,很對同你對網誌的看法.
不管文筆好不好,只要是紀錄下自己的生活點滴,
"人氣"一點都不重要,因為自己的生活才是最真實...
以前也會羨慕,怎麼別人的生活那麼多采多姿,
看久了也覺得太不真實,之後也不怎麼愛看.
倒是平凡中的生活點滴,會引起我的共嗚,找到那份認同感,才發現天地那麼大,有人和我同感,那喜悅更是難以言語

 
板主回覆:
有些人可能是對自我自信心不夠
所以希望藉由人氣跟誇大的言論才製造群眾魅力
加上又是住在知名大城
天時地利人和的情況下寫出來的文章很可能就吸引人
但是偏偏文章都是別人寫的
唉~~~~我還是想不透為麼有人總是喜歡抄襲
Anais 於 2007-12-15 05:12:27 留言 |
10.
嗯……
我猜到是誰了。

其實不久前就看到此主角寫了一篇文來回覆…
她用了一些做什麼論文以及”媒體人”都該知道的說法來解釋-”明理人應該知道-這不是抄襲”,不然大家就都別引用了。

我當時不知事件來龍去脈,只單看了她一方說法,
還覺得:喔!這樣分析好像也通喔。
就此…重來就沒再造訪此格過…

後來,才又看到”另一方說明”…才又明白-事情真相!

又是一個拿”媒體”做盾牌,
覺得應該是怎樣怎樣的”專業人士”。不欣賞。:P









 
板主回覆:
是阿!!
不過此版主已經多篇文章甚至涉嫌抄襲的文章都刪除了
要是沒問題何必刪除呢?
只能說事情鬧大的就沒辦法了吧??!!

還是一句!! 做自己最好!!
布氏 於 2007-12-15 05:02:58 留言 |
9.
Dear 娘娘
我現在寫網誌也就是生活的記錄以及和網友間的意見交換 剛開始我也在乎有無人看 (人很奇怪 希望有人看 又怕曝光~我是一張照片都沒貼)
不過 久而久之 人氣這種東西我也不看重 還是做自己 寫自己 至少我很開心交了一些好友 我想網誌在某方面帶來的影響應 不是人氣或是所謂零用金所能比較了:)
 
板主回覆:
我也是因為網誌認識了滿多朋友,也算是另一種收穫
畢竟我們不是藝人,何必在意那麼多?
Aline 於 2007-12-15 03:14:19 留言 |
8.
對啊~我也是第一次看到娘娘義正嚴詞的一面
哈哈~你說的內容我超認同的啦~
人啊~往往為了表像的虛榮快樂而忘了做人的基本
這樣的行為真是相當的不可取
我啊~也是自己寫的讓自己爽的而己
因我也只是很單純把這當成一個舒發的管道罷了~

 
pepenini 2007-12-15 02:06:54 留言 |
7.
到底,到底是水啊???
好想知道啊~
 
板主回覆:
^^
csylvestrone 2007-12-14 04:06:17 留言 |
6.
從這篇文章看到娘娘見解清晰文筆犀利的一面
雖然我不知道娘娘是在說誰
但是如果有人寫東西是為了名利而採取不擇手段甚至違背自己的良心
實在是很令人同情....

 
板主回覆:
應該是說我很少很正經的寫一篇東西吧?
哈哈哈
CAT 於 2007-12-14 03:23:09 留言 |
5.
我想我是碎碎念很有天份..
我隨便也可以碎碎念很長一篇...

以前蠻在乎有沒有得到別人的回應
現在真的變成寫給自己爽的阿

 
板主回覆:
阿婆我跟妳一樣拉
現實生活中的我真的超會唸的
我可以講話10幾分鐘不停還舌頭打結
想講的太多嘴巴再講腦子已經在想下一件事

現在寫網誌也差不多
寫久了就油條了
管他三七21全寫就是了!
cordandme 於 2007-12-14 01:19:06 留言 |
4.
果真是英雄中的英雄啊
寫自己想寫的....
何必做賤自己去抄別人心血呢
 
板主回覆:
可能作者以為讀者裡面沒有人會看到法文原文
誰知道夜路走多總會遇到鬼
就算要抄也應該有點技巧吧?
carretin 2007-12-13 23:26:54 留言 |
3.
娘娘說的好。^^b
不過,說到”引用”一事。
某天,才在某愛好生態的格子上發現,
格主因為引用一張”鳥圖片”,
雖有清楚標明出處,但是還是被告了。

查了法律規定,若是沒有”白紙黑字”表明可引用,
是可以被告沒錯。害我都不敢用任何網上圖片。
但是…遇到好文、好站、好影片還是冒著”被告”的風險,
標明出處,與大家共享。

身為一個人氣王,應該是有所謂的壓力吧。努力找料給網友看是好意,但是,寫出出處應該也不至於被貶低吧^^

網誌拿來隨手記錄生活、感想最自在了。我昨天還在打帶兒子打疫苗的事,南部人還問:打這個幹嘛?
我說:是沒人想看,我自己想記錄醫生說的話不行喔…:P
哈哈哈。

娘娘做自己最棒!^^b

(小小聲:是誰抄襲啊…當媽媽的資訊落後些…淚)


 
板主回覆:
有的時候如果想要引用某些文章怕被告的話可以先告知對方版主要引用
之後再貼在自己的網站上也許比較好
這些著作權的問題實在很棘手
只能說以後要使用網路資訊真的要小心
布氏主婦 於 2007-12-13 23:17:29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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