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3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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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要吊大家胃口,也不是挺容易的,反而給自己添了壓力,好像不趕緊寫出來,就一直有件沒完成的事掛在心上一樣...

(豆豆家後花園裡栽種的果實,鮮嫩清新,忍不住替它們生命的感動記下一筆;桃子那單純的青,草莓初生的柔,與覆盆子成熟的艷。)
二月前須入境挪威,難道真的只有結婚一途嗎?其實,有用心看第一篇談如何申請未婚妻許可的朋友,稍微掐指一算,答案大概也八九不離十了。
當時,腦中曾閃過這樣的念頭,豆豆也趁機慫恿我,確實,提早結婚可解決問題,只是依我的個性,我會就這麼甘願地潦下去了嗎?既然鬥不過挪威當局,山不轉路轉;早在UDI拒絕讓我延長入境時間之前,備案計畫即有了眉目 。
還記得嗎?這隸屬依親簽證的未婚妻許可,有效期六個月,期間可自由出入境,但須在六個月效期屆滿前結婚。順應這般難得的彈性規定,我決定利用可以自由出入境的優勢,先在明年二月初前入境挪威,並在當地換取六個月效期的簽證,再回台灣,預計簽證到明年七月底屆止,因此只要在簽證期滿的一個月前回到挪威,完成所謂的「結婚程序」,就能再申請下一個居留 。
入境又出境,彷彿多此一舉,但為了把握跟親朋好友在台灣相處的時光,我的堅持不變,想的是若真要在挪威定居,和豆豆見面是每天的事,珍惜與家人相處的時刻不待此時,更待何時!
確定二月前須入境挪威後,便當機立斷買了一張時間與價格不等值的來回機票(實在很不甘願啊,雖然是豆豆出錢我出力
),想說就用這種拖延戰術,直到明年六月再正式遷入挪威。事情總該告一段落了,大家也都跟我一樣,覺得事情到這個地步該打住了吧?
卡卡卡... 卡
究竟又出現什麼狀況了呢?
就在事情看似塵埃落定,心情該趨平靜時,半路突然又殺出個程咬金,行事手法怪異到令我瞠目結舌,原本該終結的挪威未婚妻許可篇,將延續至。未婚妻許可最終篇。一波三折。
敬請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