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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9, 2008

看屏東伯大尼之家遭遇縱火破案前後-為“愛”作見證(下)
林 典 謨
我回來美國之後,陸續地看到伯大尼之家縱火案件的報導,因為消息的傳播,有些在美國的朋友就問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我一直認為報紙的報導似乎有點草率,我不相信事情會像報紙所報導的那樣發生。於是我就開始費心注意報紙或網站的報導。我覺得其中有兩天的報導相互的矛盾,這報導的日期相差51天。第一件事情於九月七日報導,內政部長廖了以為了重視伯大尼之家連續被縱火,親自南下屏東關切。第二件事情在十月廾八日報導,屏東警察分局長葉明潭召開記者會宣佈伯大尼之家縱火事件破案。將這兩天的報導前後互相連拼起來,仔細的研究思考,使我對於葉分局長破案的說明有些質疑,下列幾點是我質疑說明,藉以給讀者瞭解案情真相:
第一、 警方發現縱火的原因是憨兒(警方稱為院生)長期被虐待,心生不滿才想要挾怨抱復。
我的質疑點:警方的偵察破案並沒有基於証據,而是基於想像的推論。我不 知道警方送入檢察署的破案文件是怎麼寫得,警方的葫蘆當中藏有多少真實的証據,如依照媒體的報導“心生不滿才想要”是假設的,是推想的,而不是証據,這種偵查方式是沒有人權時代的方式,違背証據裁判的法治。如果偵察人員有機會上午七點40分到院方的地下樓,參加憨兒們的早晨詩歌讚美早會,花費一些時間與憨兒們在一起,看憨兒們歡樂唱歌手舞足蹈,就不會作這推論。大部份憨兒們是喜樂的,絕對找不出有長期被虐待憨兒的徵象。推論沒有確據,不算破案。推論不是警方專業,找出真實的証據才是警方的專業和職責。
第二、 警方發現師母李某某(媒體報導全名,警方報導師母李。。)恐嚇及命令憨兒做偽証,如果不肯配合就會被院內的老師以棍子責打及虐待。
我的質疑點:我不知道警方宣佈師母李。。的偽証與縱火事件有什麼關係?難道警方宣佈:「師母李。。恐嚇及命令憨兒做偽証,如果不肯配合就會被院內的老師以棍子責打及虐待」這是縱火犯罪的偽証麼?這是破案的証據麼?警方似乎在政府行政管轄範圍上越權?政府管轄及督促伯大尼之家的經營和運作,應屬於社會處或勞工處的職責。我相信社會處或勞工處每年都派有專員在做管轄及督導工作,如果真有其事發生,難道這些機構幾年來都沒有聽到抱怨的聲音,都不知道伯大尼之家有惡作劇的事發生麼?如果警方只是推論,而不是偽證,罪還可輕一級。論斷不是警方的專業,找出真實的證據才是警方的專業和職責。
第三、警方發現院方早己知情院內縱火,卻刻意炒作,用來博取社會大眾對弱勢團體的同情。
我的質疑點:如果院方早己知情院內憨兒自已縱火,在第十次的縱火事件上,警方一定索取到實據,而且院方一定會口服心服的接受警方所謂的“一個半月來的不眠不休偵查”找到充足的破案証據而認錯。為何伯大尼之家董事長楊四海在當日立即對警方宣佈破案發表聲明呢?。楊董事長是一位律師,難道他的頭腦不清楚而敢挺身為院方表達不同意警方的破案宣佈?我想楊董事長不是推,他是用愛心、真心和良心來申明真實。警方又以草率的推論說:“院童(其實是憨兒)因好玩好奇的效應導致縱火”,警方應該去請教專家,憨兒會有好玩好奇的智商麼?警方說到“用自已縱火來博取社會大眾對弱勢團體的同情”,更是曲解。難道所有的世界人士都是那樣的盲目,都是那樣的容易被欺騙麼?常用欺騙取得的機構是不能生存太久,也不會有長進,伯大尼之家是這樣的機構麼?我說「不是」。推論不是警方專業,找出真實的證據才是警方的專業和職責。
第四、警方指責伯大尼之家縱火案件造成龐大治安警力的浪費,嚴重濫用社會資源。
我的質疑點:警察分局長葉明潭破案的記者會中說了這些荒唐的話。據報導這案件警方所投入的警力超過五千人次,一百名警方偵辦人員,24小時巡察及偵查,創下了屏東單一案件偵辦人數的記錄。我有兩點質疑:1) 是否伯大尼之家請求警方一定要花費那麼龐大治安警力破案?我相信院方沒有這樣的請求,這花費都是警方自已依照案情判斷作策劃和決定的。花費那麼龐大治安警力,完全顯示警方對這案件的判斷能力之欠缺,為什麼警方需要花費那麼大的社會資源去破這縱火案。有點常識的人,看了這縱火現況,可以推測是個人的犯罪,而不是集體的犯罪,而這犯罪是低生命危險的犯罪。這指責應該是屏東縣縣議員替人民質問警方,而不是警方來指責百大尼之家的錯失。2) 這案應先著手研究案件對社會治安危害的嚴重性,而計劃使用警力的多少。伯大尼之家縱火案並不是大謀殺案,如果是一件大謀殺案牽連數人命死亡,警力花費創下了屏東單一案件偵辦人數的記錄,還說得過去。但是這案件只是局部遭受縱火,警力就殺雞用牛刀的方式辦案,還自以為偵破了屏東最大的案件。台灣的刑事過程,好像警力破案歸破案,法院的審判歸審判,公義要等待法院的審判來作決定,在其間百姓就遭殃。我的質疑還是警力的判斷能力,警力常藉限期破案的情況,花費 90% 的費用,去找出 10% 的效果,不知誰在濫用社會資源?。推論不是警方專業,有判斷能力及找出真實証據的能力才是警方的專業和職責。
記得我在前面曾提及兩件報導的事情麼?第一件在九月七日內政部長廖了以南下屏東關切縱火事件。據報導,當時屏東縣警察局局長陳家欽在廖部長面前曾承認而表示:他對部屬判斷力、警覺性不足,表達歉意。但是在第二件報導在十月廾八日屏東警察分局長葉明潭召開記者會宣佈破案,他的表態與陳局長的表態完全不一樣,說得好像警方勞苦公高,一個半月來不眠不休,花費龐大治安警力,才破了案。仔細分析這兩件報導,實在有矛盾之處,在短短一個半月內,就從判斷力及警覺性不足的警方,而變成判斷力及警覺性充滿的警方。這使我很難置信,到底應該相信陳局長的話還是相信葉分局長的話呢?
我的最後結論:我寫這篇見證的目的,不是在偏挺院方許院長和師母,也不是在批評警方,乃是為著台灣社會稀罕又寶貴的愛疼和真理作見証。警方宣佈破案可以說己完成任務了,把案件轉移到檢查署及法院,以後就是檢查署及法院的責任。雖然耗用龐大治安警力,己將罪歸於五位憨兒及師母李。(警方還表示客氣或是尊重,不刊登名字),既可以報銷公費,以後還人清白的責任,落於檢察署及法院的責任,與警方毫無關係,反正警方己交差了。警方沒有想到他們也是領受人民納稅的薪俸人員,辦事要誠實,問心無愧,陳局長也曾說過警方要有警覺性,其意是否說萬一調查案有錯失,就會把百姓處置於不公和困境之下,不但受害者的肉體上受到痛苦,在精神上也受到打擊,連家人也遭遇到煩惱、困擾不安的壓力,不知警方有沒有這樣警覺和體會?這些受害者的窘困,實難名狀,亦無法補償。願上帝的慈愛和保佑與受害者同在,求天父賜給台灣有一個光明和公義的社會。
林典謨 (退休)
美國加卅聖荷西迦南教會信徒
前美商旭電科技公司(Solectron Corp.) 創始人之一 及電路版測試部經理
前IBM 電腦工程師
November 29, 2008

看屏東伯大尼之家遭遇縱火破案前後-為“愛”作見證(上)
林 典 謨
我是一位熱愛台灣的人,我相信像我這樣熱愛台灣的人散居在全世界各角落的人很多,因為這些人都同樣的出生於台灣,或曾經在那裡長大,有過領受這塊土地培養的恩惠,這些人都有疼惜這塊地的心,自然對這塊地的人就會有愛疼的關係。因此我一直在尋找與這些人做朋友或結為夥伴,想為這塊自已所愛的土地做些美好的事。兩年前(2006年),認識了許敏政牧師,他是被聖荷西迦南教會邀請來做那年教會退修會的講員,他除了講道之外也分享他個人的經歷,他如何從教會牧會轉入做社會服務事工,以及依照他個人受呼召的使命在生涯上轉向,我聽後深受感動,因為他和師母為著疼愛弱勢者才決定轉向,他們也為著要轉向前後經歷六年實務操練來裝備自己,充實專業上所需要的知識技能,然後從台北搬到南部接任屏東伯大尼之家的院務。經過這些認識之後,我感受到已碰到了一位志同道合的夥伴。
我雖然在美國認識許牧師而對他很尊敬,但是對他在伯大尼之家的經營理念及管理方式,還都不清楚,我不能只有感性的認識,而還要有理性的瞭解,以決定是否可以做長期事工的夥伴。因此我就想利用每年兩次回台機會抽空去拜訪。就於2006年秋季,我第一次去屏東訪問許牧師,也觀察他所領導管理的伯大尼之家,藉以進一步瞭解及建立關係。以後我們的教會幾位同工跟我一樣的想法亦相繼地做個人訪問。回到美國之後,大家都有相同的好印象,我們大家對伯大尼之家的共識是:1)一家有「愛」的機構;2)有不斷的培養與訓練;3)有良好的員工團隊;4)有忠實及專業的領導;5)有改善創新求進的理念。因此聖荷西迦南教會依據信仰宗旨就決定與屏東伯大尼之家諦結為夥伴,藉以參與事奉上帝愛護弱勢者的事工。
我在 2007 年七月間,接受伯大尼之家的邀請,於屏東滿州鄉舉行的員工退修會當講員,因為許師母知道我以前當過公司的經理,而在教會及社區事奉數十年,有員工管理及專業經驗,才邀請我做這份工作。每年舉辦的員工退修會,全部的員工都要參加,但是要分成兩梯次,因為需要有一半的員工留在院內照顧憨兒們,留下的員工實在也很辛苦,他們還要承擔參加退修會員工不在院內的工作量,要多做一倍的工作。每梯次有廾多名員工參加,為期二天。據說從許院長接任後已舉辦了四年,起先我以為這是給員工輕鬆的團體活動,想不到不是這樣,原來他們已定了主題:「2007 讓愛走動 ~ 屏東滿州鄉關懷成長營」。節目計劃及時間安排都事先準備好,節目豐富又緊湊。他們除了在兩天內聽我分享的兩個講題外,還要為屏東滿州村民舉辦了約二小時同樂會節目,又給銀髮長者村民按摩,又分五組探訪獨居在家的長者及需要關懷的身心障礙的村民,員工們說:「我們利用退修的兩天時間做這些事是為了回饋社會,因為社會人士愛憨兒,經常捐獻及支持伯大尼之家」,所謂「退」就是暫離院區到另一個不同的環境,所謂「修」就是在另一個環境學習及進修提升,使他(她)們得著長進。我身為講員聽到這話後又感動又緊張,如果我在課堂上對他(她)們所講的沒有幫助,我就很對不起他(她)們,也虧疚我的內心。
我在2008年9月間又被邀請去當講員,今年他們改用「2 008領人蒙恩退修會」作主題。院方要我提前一日到伯大尼之家,因為今年來曾遭遇到連續地十次縱火事件的困擾,他們就延後到九月17日才給憨兒們舉行中秋節同樂會(在我到屏東的第二天),讓我可以參加助興同樂。這次的中秋節慶祝會節目精彩熱絡,邀請許多疼愛憨兒支持者參與,主持節目的同工請我扮演「嫦娥阿公」,以娛樂憨兒們,藉以安撫他們驚恐的心情。我這次訪問在院內約有三天時間,除了那天中秋節同樂會有熱鬧溫馨氣氛外,其他的日子好像有恐懼感的陰沉,因為有許多警所人員在院內外進進出出。在九月16日我到達屏東那天的下午,警局人員(穿便服)既去院內要偵察縱火現場實況,我本來就想要看縱火的現場實況,剛好警員來要看,我請問順便跟著他們去看現場是否會防害執行公務,他們說不會沒有關係,我才跟著警員去看。警局人員回去之後次日,我就有不太了解的感覺,為什麼在伯大尼之家需要那麼多警察在院內外,不知是作守衛保護或是在作偵查(據說每天有一百人次排班)?在院外週圍也裝置了很多安全監視器。為什麼前天還有警方派人去偵察現場及拍照現況,好像他們的偵察作業有點本末顛倒,不然的話,就是警察所在補辦什麼事。因為我有這質疑,我就問院方,我所得的回答:「不知道,自從內政部長來訪視後,就常常有警察或偵察人員來院內進進出出執行任務”。這段期間,偵察人員很多,院內員工只知道是警察,來院區時,有的穿制服,有的不穿制服,不穿制服也沒有掛証件以便識別,不知道是刑警、保警、或交警等,摸糊不清,有點神秘。
我在中秋節慶祝會節目當中扮演「嫦娥阿公」,又以白兔寶寶所做的麻糬分給憨兒們吃,當然這角色引起報紙電視媒體記者的注意,要我給他們訪問,提供報導資料。在短短時間內要應付五、六家不同報社的媒體人員對我來說是第一次的經驗。從這經驗中得到台灣的報界媒體各家競爭得很利害,每家都要搶登獨家新聞。因此只注重報導內容,而忽略真實性及社會價值。媒體報導對社會的影響力很大,所以真相的媒體報導是非常重要,也是各種媒體應有的道德觀念與倫理價值。在台灣大部份的人對各種知識上的追求心還沒有達到先進的國家的水準,常常喜歡引用媒體報導資料為依據,政府、立法及司法界的人員也不例外。但是報界各家競爭搶刊新聞,往往就將一件事實,扭曲成各種不同的花絮,這花絮致成人云亦云,變成誤導,使得社會公義消失。奇怪的事,好像在台灣很少看到使用電視界的媒體資料為依據,難怪一部份立法或政界人士都敢大膽說些不負責任的話,因為沒有字據,說話可以不算數,似乎現在的台灣,還停留在印刷時代的文化,尚未進入多媒體時代的文化。
在2008年退修會,我與伯大尼之家的員工們共有五個整日接觸的時間,三天在屏東,在兩天在金崙。在金崙時間,經常聽到從院方的員工來電話連續報告:先說:“偵察人員要來查問院方”;又說:“偵察人員要調看憨兒的個人資料”;再說:“偵察人員傳調憨兒到警所偵訊”;後來說:“憨兒被調訊到很晚才回院內”;嘆聲說:“憨兒回來後都很害怕而整晚在哭泣”等等。參加退修會的同工聽了報告後,就利用休息的時間為所報告的遭遇事件禱告。同工們無論在院內或院外一樣地關心憨兒們的生活,從這行為可以看出伯大尼之家是一個愛護憨兒專業經營的服務機構。我常常跟朋友分享,我也在退修會中鼓勵員工,台灣屏東伯大尼之家有機會成為世界最好的憨兒教養院,因為伯大尼之家在許院長及師母幾年來的努力開展經營,以正確使命和管理理念,加以愛心和專業知識,並培養員工以團隊工作,接任後數年就創造了優良專業的業績和成果。屏東伯大尼之家實在有充足的資格邀請國際人士參觀,社會對這機構教養憨兒而服務社會應給于肯定和讚揚,而不是給予打壓和指責,台灣人應該因這個教養院的存在感到驕傲。(請續閱下篇)
October 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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