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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shoko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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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2, 2007
再過12個鐘頭後,全力出版社今年一直延遲上市的主打作品《星光墜在希伯來》終於要結成冊,內容選自《挑戰者月刊》2006年6月號到11月號共194頁。這次首賣採取線上訂購形式而非走傳統的書店模式,並與黑米部落格書籤網站合作:除了可以免費閱讀第一章讓你決定是否因為喜歡而購買,並且首賣特典可以得到作者的簽名,這樣宣傳會有一定程度的吸引力;而想要推廣這次訂購活動者可以向黑米的
活動網頁
領取貼紙在部落格上廣為流傳,造成更有用的廣告效果;而黑米這個集中部落格資訊的好所在,對於《挑戰者月刊》和《星光墜在希伯來》的討論和部落格文章的累積流傳下,成為一種隱性行銷作用;在未演先轟動的情況下,無形中已經累積出一批讀者群的出現。而最兵行險著的一步,就是這次活動有實際銷售數字顯示出來,如果沒有達到預期效果這是相當不妙的;不過以現今台灣漫畫的窘境,與其無聲無息出現在市面上,靜靜躺在書店一處沒人注意的角落;既然再壞也不會壞哪裡去,不如就放手一博吧。

挑戰者月刊的林依俐總編想法總是別樹一格,如在政府辦的漫畫頒獎典禮來個將獎狀撕毀的震懾動作(當然沒有機會真的實行啦)、將《挑戰者月刊》的膠膜去除減少認識台灣漫畫作品的阻礙、於網路和講座上主動與讀者的交流討論、抨擊現今台灣漫畫雜誌補助的錯誤方向等等。不愧是有爆乳 爆走機關車之名,尤其對投稿或社內作品的嚴格要求這點,林總編重視漫畫人的可塑性和題材搭配個人特質,也許素質不算頂好卻可以畫出令人感到有趣味的作品:如畫風神似手塚治虫的林迺晴,把中國文字以幻術形式呈現並結合機器人題材的《機甲盤古》、擅長以畫面和隱喻方式寫死亡題材的SALLY《日日美好》、文戲鋪陳精緻的簡嘉誠來畫納粹和猶太集中營故事的《星光墜在希伯來》,這三部是自手塚治虫短篇集這個背影拿掉之後,成為《挑戰者月刊》的台柱作品,得到不少讀者的喜愛。

也許林總編的作風是受到許多人質疑的,但我們看到的除了是一種熱血在支撐著,還有一些我們想不到的另類觀點不斷執行著,讓台灣的漫畫創作在受到許多外來娛樂的擠壓下,能夠殺出一條血路來。

故事描述約在二次大戰期間,德軍入侵波蘭執行反猶政策:擁有神之歌聲的女主角蜜拉˙希爾施因為父親被隔離在猶太特區而被強迫分離,她帶著眼盲並發展遲緩的弟弟躲在叔叔家中房頂上,但其神之歌聲受到波蘭第一女伶的忌妒,受到通報的SS中校卡爾前來逮捕她和弟弟,來到奧斯維辛集中營,從此這對姊弟不知道,還有沒有明天和希望的存在.......

看似樸實的畫風,對於許多看習慣日漫美形風的讀者來說無法第一眼就會喜歡上;用我一個朋友說的理由:「《星光》很好看也很優質,但就是讓我很難萌啊XD」,尤其是蜜拉分進的女營房當中,大部分的猶太女人就算是用來當人形背景好了,又或是在這種苦日子中折磨不成人形,但也不該畫得如此陽剛味重,有的根本看起來就是男人,我當初還怕蜜拉不小心就會被侵犯咧XD(逾越節篇之後就好多了,大多同營者的女性特徵可讓人辨別出來)。幸好,簡嘉誠的畫技非常扎實,擅長以畫面相應配合人物內心獨白,充滿著細膩描寫成一種文學美感;劇情的用心經營處處可見,如同一幕敘述大時代悲歡離合的電影般:從蜜拉在第一回對於酒店的女伶唱著華麗優美的旋律和街頭猶太人被射殺的對比,質問他們的神究竟猶太人做錯了什麼,這段會在逾越節篇會有另一種呼應作用。進入營中,這個身嬌肉貴的小姐必須去適應各種苦工,吃著粗糙難以下嚥的食物,種種都讓人不適應;而勉勵她要為了心愛的家人活下去的蘿莎卻因為女兒之死遷怒於她,這種愧疚感覺讓蜜拉的神之歌聲無法發出聲音。到了宴會篇面對卡爾和其他納粹軍官的輕視,與名伶蘇菲亞同在台上的歌唱競技讓其神之歌聲完全復活,這一段可說是《星光墜在希伯來》最熱血沸騰的情節,搭配後兩期的情節能夠將難喝的乾燥蔬菜湯喝下,讓人見證了蜜拉的堅毅性格和個人成長。

就在這個動盪不安,是非混淆的年代裡,人性的各種表現也是《星光墜在希伯來》引人入勝的原因之一:如蜜拉「不合規矩」帶著弟弟,引起同營中其他無法與孩子在一起的人不滿,幸好人間仍是有溫暖的,大姊頭瑪拉呼籲營友們將心比心,好友艾蒂經常在蜜拉身旁的鼓勵,讓初次進入地獄的蜜拉不至於會崩潰或打敗。一臉凶惡(笑)的營友提亞看似總對蜜拉散發敵意,其實她是以最嚴厲的現實來勉勵蜜拉:以想再見孩子一面而支持她活到現在的提亞,某一方面確實是對可與弟弟在一起的蜜拉懷有醋意,也因此她更不希望蜜拉只為了自己的一時意氣而造成弟弟亞當也暴露在危險裡頭。男主角方面(?),卡爾和耶克不僅是地位和戰功上的競爭,在思想上也互有差異的:卡爾認為要對付如癌細胞般惡劣的猶太人,納粹的存在就是要切除他們的手術刀;耶克雖然也是贊成排猶政策,但反對無意義的濫殺。而這兩人就是納粹軍中鷹派和鴿派思想的代表,相較於一般印象中歷史課本對納粹一面倒的反面描寫,可以有更細膩的呈現效果。整個故事裡沒有人有所謂的真正對錯,而是對大環境的解讀而有不同的想法在互相起衝突,這就是這部精采的地方;到了最新連載部分,菲德列和莎薩兒的出現,這種情況會更加明顯。

若要說缺點,那就是作品設定上出現了BUG,在『由歷史角度看「星光墜在希伯來」』和『亞當的快樂集中營 』這兩篇有提到,一是卡爾和耶克年紀輕輕就當上SS中校不符合德軍昇等的規定,其次是本來依照規定應該送進毒氣室的亞當卻因為卡爾的個人喜好,而一直存在集中營的荒謬感;我個人覺得是卡爾年紀輕輕就當上SS中校,可以解釋是自以為有掌握人命生殺大權的搖擺(台),而一時興起要蜜拉取悅他作為交換條件,嘲弄這些猶太人的優越感覺來解釋;當然實際的歷史上,一個SS中校是否真有這樣的權力無視於規定令人懷疑,但這是為了呈現戲劇效果的必要性,尤其是與亞當之間的情感羈絆,讓原本有逃生機會的蜜拉最後選擇與弟弟共生死;如果沒有這樣的安排,大概單行本進度第一集就結束了吧!尤其是簡嘉誠說過這部作品本來只是中篇連載,豈料故事卻出現了爆走狀態,一發不可收拾了(笑)。

作者也許有意識讀者提出的這些問題,在最近幾期的挑戰者連載進度中安排了這兩條新的故事分支路線:首先卡爾和耶克這兩個所謂的納粹精英,在建立軍功上的競爭浮上檯面,總不能叫他們整天閒閒沒事幹就為了『找尋傳說女伶』這件小事上閒耗,這實在有辱他們的精英之名啊(笑);當然也不是要寫他們因為會空手拆戰車或拆飛機大砲之類的戰績才有如此地位,這又不是港漫不需要這麼誇張(謎之音:莫非他們兩人的外號是納粹的通天雙王?);簡嘉誠可以多參考二戰史來作配合,分派給這兩人重要到影響戰爭大局的任務.來突顯出卡爾和耶克對納粹的重要性,並且加強這兩人的競爭行動,畢竟這種宿敵形式的感覺可是讓漫畫精采的重要元素之一啊!

其次是新角色菲德列醫生的出現,他的意義在於補強之前沒有提到的設定BUG「猶太政策對身體狀況的處理」和「亞當存在的質疑」。而這角色的設定有趣的地方在於:作為救人的醫生卻必須要放棄仁者之心,幹著如屠夫般的行為依照規定將生命支配,但看著蜜拉和艾蒂身處在隨時會喪命的環境下卻仍珍惜著生命,這種如同脫序的狀況讓菲德列的價值觀開始動搖,這個角色是否會像電影《辛德勒的名單》般,為蜜拉等人帶來希望?抑或是希望過後更大的絕望?畢竟這已經是超過第一集的連載範圍,所以我就不多談了;希望這次林總編開闢出來的新的通路戰略能奏效,成為台灣漫畫銷售與WEB2.0時代結合出來的「奇蹟」 ,讓往後的台灣漫畫人和出版者能夠參考這樣的模式,在台灣漫畫圈弱勢卻又沒有行銷宣傳觀念的情況下,讓讀者不再只是被動去理解台灣漫畫作品的資訊。

在此,祝《星光墜在希伯來》第一集首賣成功!
引用 (你可以針對此文寫一篇屬於自己的blog/想法,並給作者一個通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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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8筆)
1.
就在今天!讓星光照出台灣漫畫的一條嶄新的道路!


 
吳道成 於 2007-05-23 08:40:03 留言 |
2.
願星光能革命成功!
 
原爆青年 於 2007-05-23 09:12:31 留言 |
3.
台漫真的沒太多的出版社願意投入心力去做,
因為一直都買不好,
出版社不願意做賠本生意。
希望這本能賣出佳績。
雖然畫面仍舊因為趕稿或著作者畫功等各種原因而稍嫌粗糙了點,
可是出單行本若印刷成一般小開本,
這些缺點自然就看不出來了。
這部作品是挑戰者月刊中讓人比較有購買欲望的,
在此祝大賣、銷售長紅。
 
骨墓派掌門 於 2007-05-23 11:44:05 留言 |
4.
有時候我真的很懷疑官方(指政府那些人)推展ACG產業的小組只在做表面‧‧‧
不知我們要過多少年,卡漫與電玩能否與日本一樣流行?
主要還是看我們這些玩家們的心態。如果只是看好戲,且邊看邊罵又沒有給予實質幫助‧‧‧那跟不支持沒兩樣!
另外,題材也要多元,而非完全得要以教育為前提而繪之,那跟一般的教育文宣又有何不同?
 
板主回覆:
現在政府在補助《龍少年月刊》(東立)和早先前的《GO漫畫創意誌》(漫畫工會),都是類似以競標的方式發給創作者補助款,而現在原本應該給《GO漫畫創意誌》的款項改由《樂透漫畫月刊》(任正華的博海文化)奪得。政府插手補助我其實並不完全反對,但假設前提是有正常的漫畫出版體制:含專業編輯、行銷策略、行政規劃和漫畫人能夠各司其職,而非漫畫家身兼數職插手不清楚的領域,這樣才能以有限資源創造出最大的效益。但在《GO漫畫創意誌》時期很清楚沒看到這種情況,讓漫畫人拿了錢卻是如無頭蒼蠅般出版,連載有一期沒一期也沒特別主打的作品;邀請有名插畫家畫漫畫以為就可以賣得很好,卻沒考慮到插畫和漫畫是不同領域的東西,加上到了後期漫畫工會內鬥等情況。

而目前政府補助台灣漫畫雜誌的政策如同亂槍打鳥,不管出版人對象是否已經有專業的出版體制,結果就是每年花將近一千萬都沒有收到實質成效,所以我不喜歡這種政府搞不清楚狀況的補助方式,對於其他的納稅人來說很不公平,根本是在燒錢:尤其是我曾聽挑戰者總編的演講說過,政府的補助觀念以為是投資一千萬就會有一千萬的成效,甚至還出現他們想要花錢請宮崎駿來拍動畫片,就會賺錢的荒誕念頭。

經常有人提到韓國的情況,其實是這樣的,引自2006年8月號的挑戰者月刊,187頁(作者:館林見情):很多人說台灣漫畫不行,是因為政府沒有大力推行,這其實是錯誤的;台灣政府在官方或半官方,其實都投入都投下許多(以人民稅金為主)的資源,相較於日本漫畫發展六十年,他們的政府直到最近才想要來發前補助介入,但馬上被評論家大罵不懂裝懂的滾回去的情況;不懂裝懂,拼命介入創意產業的台灣政府,絲毫不感問題,反而大聲要求政府給前的台灣民間只能說是異常。

當然,也許你會舉出韓國政府大力推行創意產業的例子(個人註:韓國重視的是網路資訊和影視業,漫畫和動畫是民間自己從80年代就摸索出來的一套商業運作而打下的江山;台灣還在沉溺所謂的經濟奇蹟時,韓國花了近30年的經營才敢讓政府插手,根本不是什麼韓國在短時間支持就起來的道理。),但那是由於他們有明確而完整的配套措施,加上韓國產業本身也早有一定程度的運作機制,足以明辨政策的良惡。

反觀台灣,無論是官方或半官方,負責執行的政府機關缺乏專業概念,只知道花錢讓外包競標,企圖用他們也不是很清楚的方式,掌控一個他們認知不足的產業,這是非常危險的行為。

不過說更為現實層面的,軍火說中一些:那就是台灣的創作物是不被讀者需要的,如果可以便宜租賃(現在是下載)大量日本優質ACG的情況下,誰又願意去關懷仍在起步階段的台灣動漫產業發展?然後再回頭說台灣都沒有好東西都是爛貨,或是政府不支持我就不支持等等,實際上這些抱怨的人可能連一個台灣漫畫家的名字和作品都不知道,然後說我才不要為了盲目愛國而花錢等等,然後繼續以上述理由週而復始的輪迴成一種不被需要的狀態。

老實說每次看這種論調實在很想扁人耶:喜歡就喜歡,不喜歡就不喜歡,心甘情願消費台灣的動漫畫產物,自然就是心裡有篩選過;不好的劣質作品就讓他被淘汰掉,認為是好東西才願意花錢購買,為什麼就一定會被認為是盲目的愛國心在作祟?
revolver 2007-05-28 12:05:12 留言 |
5.
>不知我們要過多少年,卡漫與電玩能否與日本一樣流行?

手塚治虫的《虫少年一代記》提到過當年手塚面臨惡書流放運動和社會大眾對漫畫打壓歧視,三不五時就面臨教育者的惡意批評,《浮士德》出現接吻和象徵式的性愛場景就被控告為色情漫畫,漫畫家等同糞坑的蛆般低等的地位等等真實情況。台灣的動漫迷應該很難想像到這跟現在的日本漫畫界興盛的情況,根本就不一樣吧!

人家是怎麼走出這個困境?至少不是什麼某某政府官員上來一聲高呼,就立刻改變大眾態度,又不是極權國家政府說什麼人民就聽什麼。而是社會世代和思想的交替,並且將低等地位的動漫實踐成為有「錢」途的產業(戰後初期的日本漫畫無論價值和製作跟草紙沒兩樣,所以才會成為惡書流放運動的目標之一,這在《那年我們青春期》這部漫畫當中有提到),而不是只有年齡層改變而已。

所以我一直堅持改變力量是從下層開始,例如我喜歡港漫我就會去寫文章、寫部落格、開港慢板去推廣這個在台灣弱勢的動漫文化,盡可能以一己之力降低大眾包括日漫至上主義者的成見:相對的日系ACG愛好者若覺得自己被打壓,也應該作同等的努力去抵抗這種外來壓力,而不是流於互舔傷口的自閉狀態,只會徒增社會大眾的負面刻板印象(如宅男意義的曲解)。更永遠不要期待英雄或是耶穌出現施展神力,都幾歲的人還在發夢啊?

許多動漫迷會抱怨因為老一輩的死板腦筋,在打壓或歧視非主流的動漫,但從未想過在上一輩的人他們也曾經迷戀過一些事物,如50年代被視為洪水猛獸的武俠小說,收視率高達90啪而被受到政府強制停播的布袋戲等等;其實只是他們遺忘了那種曾經年少瘋狂的心,如當初的上上一輩來看待現在還沒有普及到大眾的生活圈中的動漫次文化。

到我們成為長輩的時候也許動漫已經普及成社會價值觀認同的主流文化,是否又會因為看到往後年輕人的新流行事物,而一再的發生相同的打壓行為呢?我們千萬不要遺忘曾受到的意識形態暴力,避免再次加諸在後來人的身上。
 
shoko1372 2007-05-28 21:51:07 留言 |
6.
上面與下面都該重視台灣的卡漫界,然後漫畫家們也該爭氣些‧‧‧
以上為結論‧‧‧雖然這問題也可以說無結論。
 
板主回覆:
GJ!又是一個重點,這確實是一個沒有結論的難題。許多人無論是行銷,讀者,作者,出版各種層面去討論過,但理論和執行總有一個很大落差。

不過,我仍反對政府插手動漫產業的,即便是真正關懷的眼光也是在獲取利益為前提下,導致政策執行錯誤或是條件交換下反而成為絆腳石:例如像《樂透漫畫月刊》創刊號就是為了獲得期限內的補助,導致第一步不是最好的狀態,而在倉卒中上市。
http://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ymf1024&f_ART_ID=787798
revolver 2007-05-29 00:29:26 留言 |
7.
我覺得這出現另一個問題,有多少漫畫人在政府機關裡面?

這是很現實的,台灣政府幾十年來想盡辦法打壓創意產業,近十年才慢慢開放,但裡面的主政者就算有心開放,過去教育的陰影還是存在阿!

換句話說,如果政府不補助,叫做政府不關心,如果政府補助,但顯然政府官員也知道自己不懂,所以只好外包,然後又被說亂補助。

如果政府全面接管……這成何體統?

所以如果是抱怨政府,這樣的想法很有問題,因為這等於是強化「漫畫人就是這種德行」的偏見。

要不要先調查一下文建會裡的公務員跟政務官,有多少喜歡看漫畫,而且看得夠廣的(別忘記他們還有其他業務要關心)。

教育一下政府吧!
 
板主回覆:
林總編有提到一個看法,政府補助方向其實不應該是直接給創作者,而是消費市場的打開:例如消費者購買本土漫畫會有優惠折扣或週邊贈品各種誘因、或如內灣以劉興欽的漫畫人物結合地方特色融入成為民眾生活的一部分,知道漫畫可以為他們帶來財富而不是視漫畫為毒物(http://www.ettoday.com/2004/07/22/11052-1661634.htm)等等做法;有市場被活化讓潛力和消費者的出現,才能讓漫畫人和出版者願意花時間和心血持續投入。例如香港漫畫就是如此,才會從第一代的黄玉郎到現在第四代的林業慶、鄭健和持續投入漫畫產業。

我是覺得,政府官員不懂漫畫沒關係,我知這些人心有力而不足,故必須成為相中懂得「漫畫產業的運作邏輯」的伯樂:像同樣都有拿補助款的《龍少年月刊》仍可活到現在,因為他們早就有多年熟悉的漫畫市場觀念,有專業的行銷人員,以及漫畫內容方向篤定以台灣市場較能接受的少年漫畫向題材為主:如《神器王》,《搶錢女神》,《網戀》,《X-GIRL極限任務》《二分之一王子》等作品。

我並非是要抱怨政府或是漫畫人怎樣:我不要求政府全能,也不是每一個漫畫人都是有生意頭腦的黃玉郎;而是政府知道自己不夠專業,就要找出有類似黃玉郎能力的人或是企業團體去協助漫畫人,怎樣才能在這個充滿日漫擠壓到剩下微薄生存空間的台灣漫畫,先在市場上站穩了一切好說。

就像鄭問如果沒有香港工作團隊、行銷方式和港漫的工廠模式,如果他只有在台灣缺乏助手等資源的個人工作室畫《大霹靂》漫畫,肯定和以往的布袋戲漫畫般只是一本默默無聞不受青睞的作品,而不能吸引到更多非布袋戲領域的消費者。我這個月會寫一篇大霹靂的評文,再來分析這部作品。
momoge 於 2007-06-12 16:06:05 留言 |
8.
花了好多精神,抒發些台漫情緒。極好。
C懶得說,所以,就支持了。
有空,請看。
http://tw.myblog.yahoo.com/cominion/article?mid=363&prev=398&next=342

(^_^)V
 
c 於 2007-06-30 23:29:40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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