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3, 2009
shoppingintaipei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7:59:38 |
活動快訊
消費者於活動期間,在臺北市店家中消費滿500元(單張發票/收據),登錄臺北購物節官方網站即可參加『消費滿500元,百萬抽獎Lucky購』活動,消費登錄愈多,中獎機會愈高!
消費者於活動期間,在臺北市店家中消費滿500元(單張發票/收據),登錄臺北購物節官方網站即可參加『消費滿500元,百萬抽獎Lucky購』活動,消費登錄愈多,中獎機會愈高!
參與辦法:
98年7至11月於本市消費500元(含)以上單張發票或收據即可上網登錄參加『消費滿500元,百萬抽獎Lucky購』,登錄期限至98年11月15日下午五點止。
活動獎項: 各獎項可按下連結去看獎品細項
★★以上贈品以實品為主,該扣繳稅款係依獎品『市價』為計算依據,主辦單位保留獎品價值異動的權利!★★
抽獎方式:
每張登錄發票或收據將依登錄順序給予一組抽獎序號,抽獎當日並以樂透彩球方式抽出中獎序號(每一獎項抽出正取1名及備取2名)。
查詢抽獎序號:
98/11/13(五) pm12:00後,己登錄過之發票可至活動官網登錄查詢(98/11/13(五) pm12:00後始可查抽獎序號)
抽獎時間:98/11/17 由主辦單位公開抽出,主辦單位將贈送限量100份的小禮品,歡迎民眾現場見證!請按此看:2009台北購物節「百萬抽獎Lucky購」抽獎記者會時間、地點。
得獎公告:98/11/17 pm6:00 後於網站公告。
領獎時間:98/11/19~98/11/25,本活動領獎期間未到者,喪失其領獎資格,將通知獎項備取者依續遞補。
領獎方式:將由專人親自打電話給得獎人,確認中獎資格後,辦理後續領獎事宜!
★★中獎資格&注意事項★★
.本活動之中獎資格一人不限中獎一次,得獎人須年滿20歲,未滿20歲者須附上法定代理人簽章並提供法定代理人身分證証明文件影本。
.若發生以下情事,則喪失領獎資格:
-得獎的發票或收據,須為臺北市開出,若為其他縣市發票或收據,則喪失領獎資格!
-得獎的收據上務必要請店家蓋上該店的發票章,並寫明統一編號,否則視同無效收據,則喪失領獎資格!
-領奬時,須憑得獎公告之發票或收據,若有損傷、撕毀、發票或收據號碼模糊不清無法辨認,或是遺失等皆喪失領獎資格。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兌換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本抽獎活動獎品價值應以獎品市價為準。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獎金額超過1,000元須開立「競技競賽扣繳憑單」予得獎人,獎金或獎品金額超過20,000元(含冤)以上時,需請得獎人預繳10%機會中獎稅,獎品不得折抵現金,該扣繳稅款係依獎品『市價』為計算依據,中獎人須於領獎時繳付。本活動均依政府規定辦理開立所得予得獎人,所得憑證於年底寄至中獎人戶籍地。
..得獎人需憑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領獎、證件若涉偽造、變造或冒用者,其法律責任由得獎人自行承擔。
.本活動領獎期間未到者,喪失其領獎資格,將通知獎項備取者依續遞補。
.主辦單位有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
消費滿500,百萬抽獎Lucky購
百萬名車讓你開回家!
活動說明:消費者於活動期間,在臺北市店家中消費滿500元(單張發票/收據),登錄臺北購物節官方網站即可參加『消費滿500元,百萬抽獎Lucky購』活動,消費登錄愈多,中獎機會愈高!
參與辦法:
98年7至11月於本市消費500元(含)以上單張發票或收據即可上網登錄參加『消費滿500元,百萬抽獎Lucky購』,登錄期限至98年11月15日下午五點止。
活動獎項: 各獎項可按下連結去看獎品細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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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獎方式:
每張登錄發票或收據將依登錄順序給予一組抽獎序號,抽獎當日並以樂透彩球方式抽出中獎序號(每一獎項抽出正取1名及備取2名)。
查詢抽獎序號:
98/11/13(五) pm12:00後,己登錄過之發票可至活動官網登錄查詢(98/11/13(五) pm12:00後始可查抽獎序號)
抽獎時間:98/11/17 由主辦單位公開抽出,主辦單位將贈送限量100份的小禮品,歡迎民眾現場見證!請按此看:2009台北購物節「百萬抽獎Lucky購」抽獎記者會時間、地點。
得獎公告:98/11/17 pm6:00 後於網站公告。
領獎時間:98/11/19~98/11/25,本活動領獎期間未到者,喪失其領獎資格,將通知獎項備取者依續遞補。
領獎方式:將由專人親自打電話給得獎人,確認中獎資格後,辦理後續領獎事宜!
★★中獎資格&注意事項★★
.本活動之中獎資格一人不限中獎一次,得獎人須年滿20歲,未滿20歲者須附上法定代理人簽章並提供法定代理人身分證証明文件影本。
.若發生以下情事,則喪失領獎資格:
-得獎的發票或收據,須為臺北市開出,若為其他縣市發票或收據,則喪失領獎資格!
-得獎的收據上務必要請店家蓋上該店的發票章,並寫明統一編號,否則視同無效收據,則喪失領獎資格!
-領奬時,須憑得獎公告之發票或收據,若有損傷、撕毀、發票或收據號碼模糊不清無法辨認,或是遺失等皆喪失領獎資格。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兌換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本抽獎活動獎品價值應以獎品市價為準。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獎金額超過1,000元須開立「競技競賽扣繳憑單」予得獎人,獎金或獎品金額超過20,000元(含冤)以上時,需請得獎人預繳10%機會中獎稅,獎品不得折抵現金,該扣繳稅款係依獎品『市價』為計算依據,中獎人須於領獎時繳付。本活動均依政府規定辦理開立所得予得獎人,所得憑證於年底寄至中獎人戶籍地。
..得獎人需憑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領獎、證件若涉偽造、變造或冒用者,其法律責任由得獎人自行承擔。
.本活動領獎期間未到者,喪失其領獎資格,將通知獎項備取者依續遞補。
.主辦單位有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