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談漫畫在台灣為什麼萎縮好像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一個現象的成因很多,也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得清。何況再怎麼談也總逃不出創作者、觀閱者、大環境這三個循環的節點上。
所以即使是像日本這樣在動漫產業的操作上已經相當熟練的國家,依舊抵擋不住襲向新世紀的衰退期衝擊。但是日本人,不,至少亞洲人都很清楚,漫畫所延伸的創意產業是連結廣大商機的神奇鍊金術,一個成功的漫畫角色可以不斷地重覆被消費,附與商品嶄新的生命與全新的商機~當然,只有台灣人不清楚而已。
當韓國,中國大陸積極培育與茁壯自身的動漫遊戲文化時,台灣選擇代理,選擇爭取授權的方式,只求在短期回本,無意栽植本地,屬於台灣以永續經營的漫畫產業與文化,一如湯包,一如蛋塔,短線操作,也短命歸天。
所以在凱蒂貓、史奴比、小丸子、蠟筆小新、超人、聖鬥士、蜘蛛人,還是哆拉A夢…等等,這些活躍了數十年甚至半個世紀的漫畫傳奇「英雄」仍然在螢光幕前永垂不朽,誰還記得台灣也曾有過曇花一現的漫畫黃金時代?一如滑板車,一如電子雞,這些早夭的寵兒。
連漫畫這樣主流的商業性次文化都如此落迫,一些早被社會邊緣化的藝文文化更是慘不忍睹;不是淪為投資增值的標的物,就是成了偽裝國王庸俗的可笑新衣。有一個表演團體的朋友告訴我,X門舞集不是給懂表演藝術與對肢體演舞有興趣的人看的,就是給有錢的人看的,想當然爾後者居多。而,他們不見得懂,也不見得願意去懂,他們始終以為,光是經歷一場「具知名度團體」(這對他們而言是最重要的)的演出洗禮就能洗去滿身被權利與金錢銹蝕的腐臭,像買贖罪卷一樣,錢花得越多便洗滌的越徹底,也越接近真善美的故鄉~一種多要命的催眠式自我誤解。
我從不認為台灣是一個文化貧瘠的乾涸土地,這裏何止文化匱乏,幾乎已經成了逼迫文化集體賣淫,閃著俗艷金光的豪華私娼寮,而台灣的創作人與閱聽者,又豈止是可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