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虧損、歷經幾波裁員的中時集團,十一月三日傳出已與旺旺公司簽約,中國時報並在今日發表正式聲明。根據報導,此一交易對象包括了中國時報、工商時報、中國電視公司、與中天電視。在資方不透明的交易下,媒體工作者淪為刀俎上的魚肉,任資方宰割,絕非媒介民主化的良性發展。我們除了希望中時員工積極捍衛自身勞動權益與媒體專業尊嚴之外,也公開呼籲,中時資方應把交易內容說清楚、講明白;廣電主管機關NCC更要積極調查相關事業的所有權結構,絕不能容許跨媒體壟斷的情事發生,也不容許外資假借名義染指台灣無線電視!
針對此一重大的媒體經營權移轉事件,媒體改造學社、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共同發表如下聲明:
一、 媒體所有權結構影響媒體內容,資方意識形態往往左右報導走向。媒體所有權集中將危及媒體表現的多樣性,其理至明。因此,我國廣電相關法規明文限制跨媒體所有權,亦不容許外國資本介入無線電視事業,毋庸置疑。
二、 據報導,中時集團與旺旺集團簽約,將中視、中天、中時及工商時報等媒體包裹買賣。此舉證明,中時集團資方擁有橫跨無線電視、衛星電視及報紙的媒體版圖,豈不違反廣播電視法跨媒體集中的限制?NCC何以同意中時集團接手中視?坐實此媒體所有權集中、轉換、漠視媒體工作者權益的現象,導因於中時資方掩蓋真實資本結構?還是法令漏洞?又或者是主管機關的失職呢?
三、 旺旺集團買下中時集團,到底交易內容為何?是否損及中時員工權益?旺旺集團一次買下中時集團,已經埋下違法的伏筆。NCC應該嚴查其資本結構,不容許違法的轉讓行為發生。再者,旺旺集團近年來在中國投資甚多,它到底是一家單純的本土企業,還是有違法的外資存在?旺旺集團應該主動公佈所有權結構,以昭公信。主管機關更應該嚴格審查,避免任何企業以層層轉投資、人頭或造假資料,規避反壟斷、防外資的相關法令。
四、 媒體不只是一種商品,更是一種影響人心的文化事業,因此,媒體所有權結構、交易轉讓資訊,不應該被營業祕密的理由所掩蓋。為了防止我國日漸惡化的媒體集中現象,我們呼籲交易雙方將資訊透明化。我們更呼籲主管機關,應明文要求媒體公開所有權資料以及交易過程,更應嚴格審查媒體股權轉讓,以避免企業鑽法律漏洞,避免少數資本家壟斷媒體市場,以及避免台灣廣電媒體遭外資非法介入,損及媒體多元、文化主權、閱聽人與媒體工作者權益。
聯絡人:洪貞玲 (0952-822123)
資料來源:
媒體改造學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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