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司馬庫斯部落發展協會的理事長阿敏,也是教會長老,我只有國小畢業,我從小就是生長在司馬庫斯部落,每天在山裡面跑來跑去,司馬庫斯是我的家,我的部落,我的家人、朋友都在這裡,我的孩子也在這裡出生、長大。
在我的智慧裡,我只知道、我只認同部落裡的生活之道,但國家法律我真的不清楚,也不明白,如果說法院判我有罪,我可以接受,但我認為,我沒有犯錯啊!從部落的傳統來看,我真的不知道我到底犯了什麼罪,這一切都非常的奇怪,也很莫名其妙,為什麼我在我家拿自己的東西要坐牢、也要罰錢。現在,我們的生活空間都被壓縮,我們不能夠很自由,法院又判有罪,我要問,難道我們都沒有生存權嗎?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我們在自己的土地上拿木頭就被說是犯罪,我們從小到大都是這樣子的啊!他們(林務局)砍一整座山的木頭就沒有罪,而且我們都光明正大的,也不會去破壞山林裡的規則,也就是漢人說的破壞生態保育,而且那棵櫸木實際上真的是因為颱風倒下來的,若真的是偷,會是這樣偷嗎?那個時候我們沒有辦法走出去,道路坍方,我們的孩子要上學都沒有路,所以我們就自己開挖土機把路清理乾淨,如果還要等林務局來弄,要等到什麼時候呢?林務局應該給我們工錢才對啊!所以我們就自己處理,櫸木我們就先放在路的旁邊,我們打算用那棵木頭作意象,因為我們的部落是觀光區,會有很多客人會來,如果說我們有罪,為什麼我們不在清理的時候就直接把木頭搬回家,還要放在哪邊一個多月,等我們要去拿的時候,結果已經只剩下樹頭了,其他好的部份都已經被林務局的人偷走了,他們才是真正的小偷,完完全全不懂得尊重我們部落,我跟我的族人決定要捍衛司馬庫斯部落,我們是無罪的,永遠也不會向林務局認罪,我相信這就是人權!
文字整理/neqou
2007.04.28-Amin長老 的補充
上帝給我們這一 塊土地.生存了多少歲月.也孕育了多少的Smangus人..繼續維持管理部落祖先所留下的傳統領域.不要因為這次的一審的判刑..我對所有部落的認知跟堅持有所改變..我要更強烈提出我的堅持是不變的 ..繼續為我們的訴求在努力.讓原住民的朋友們知道我們Smangus的聲音..是捍衛土地..傳統領域..以及傳統慣習的基本原則精神..如果我認罪了....也就失去我了最基本的尊嚴.也濺踏了我部落會議的精神..謝謝各界所有關心我們櫸木事件的朋友們,上帝會祝福你們...也為我們多多祈禱加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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