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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部落格有權刪除經認為是不當之留言,如抹黑、攻擊、煽動、不實或無關之語言,不敬之處,請包含。
二、何罪之有--聲援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連署活動展開了,頭目說:「請我司馬庫斯的朋友用力幫助我們!」
三、本站開放了『風倒櫸木 』事件討論區,歡迎各位針對此事提出意見或想法,以幫助司馬庫斯未來行動策略,若有任何論述也可用smangustgbil@gmail.com寄來。
四、5月7日上午十一點,地點司馬庫斯部落,司馬庫斯人將依循古法舉行宣示森林管理自主權儀式,即日起也將禁止破壞山林的國家林務人員入山,展現自主決心。
五、5月7日完成了古老的P`surux Btunux(埋石立柱)立界儀式,設下了入口柵門,此後一切林務、警務人員若非得到部落許可,一概禁止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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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4, 2007

【司馬庫斯部落、捍衛司馬庫斯行動聯盟新聞稿】

 誰才是小偷? 誰才是真正保護山林?

 司馬庫斯部落宣示森林管轄權 
拒絕國家不當管理!


【內文】
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原住民族有權在其傳統領域內採集、利用在地資源,然而20059月,泰雅族司馬庫斯部落三位年輕人,卻因『風倒櫸木』事件遭林務局認定為違反森林法竊取國家資產。2007418日,新竹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三名族人,各處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16萬元,緩刑兩年。

 

 
(守護山林的司馬庫斯部落)


  此『風倒櫸木』事件係因颱風造成司馬庫斯傳統領域內唯一聯外道路崩塌,司馬庫斯透過部落會議集體議決自行清理路面,並決議利用此櫸木創作成雕刻品為部落觀光產業加分,然而林務局人員卻在一個月後偷偷地將移至路邊的櫸木偷走了,只拿取殘枝敗幹的族人卻遭判刑。對於這項判決,司馬庫斯族人於424日至台北農委會林務總局抗議,提出要求道歉等訴求,經協商但無滿意答覆。 

 


(司馬庫斯族人自行清理崩塌的聯外道路)
                      
                      (誓死洗刷竊盜污名!)
為了捍衛部落自主尊嚴及守護美麗的山林,57日上午十一時,屬於泰雅族馬里光群的司馬庫斯部落將遵照泰雅族Gaga傳統規範,舉行傳統P`surux Btunux(埋石立柱)儀式。再次公開宣示森林管轄權,以實際行動展現捍衛部落自主決心,力爭原住民族群與山林依存的固有權利,誓死洗刷「竊盜」污名,即日起,司馬庫斯部落設置柵欄,禁止所有不守規矩、破壞山林的林務人員上山! 
                                                                     

 我們要求
國家兌現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新夥伴關係】之承諾,並遵照2005年立法通過的原住民族基本法,肯認司馬庫斯部落擁有之固有傳統領域的事實與權利,歸還一切森林自主管理之權利。   


時間:200757日(一)上午11時整  
地點:上帝的部落─新竹縣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
 儀式流程 : 

時間

儀式

意義

11:00-11:10

Lmuhu

(由古調開啟神的儀式)

72歳的Upax(舞芭赫)以
泰雅族古調祈福。

11:10-11:25

Psurx Btunux

(埋石立柱儀式)

石柱代表土地界線,界定
其生活領域,永遠的標示。

11:25-11:35

Psheloq

(點火儀式)

透過柴煙向上天、祖靈
傳達部落的意志。

11:35-11:45

kmut bzyok qnhyun(血祭儀式)

以山豬的鮮血塗抹於石
柱,象徵潔淨土地。

11:45-12:00

設置部落入口管制站

拒絶不守規矩的國家
林務單位進入部落。

 召集人法杜.倚岕0911-257093 
執行長:歐蜜.偉浪0910-024675    
新聞聯絡人:拉互依.倚岕 0912-238070
主辦單位:司馬庫斯部落、捍衛司馬庫斯行動聯盟 
『當上帝的部落遇到國家』部落格http://blog.yam.com/smangus

附註:
判刑所依照的森林法:
森林法

第十五條 國有林林產物年度採伐計畫,依各該事業區之經營計畫。 
國有林林產物之採取,應依年度採伐計畫及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辦理。 
國有林林產物之種類、處分方式與條件、林產物採取、搬運、轉讓、繳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處分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森林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者,原住民族得依其生活慣俗需要,採取森林產物,其採取之區域、種類、時期、無償、有償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 
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 

第五十二條 (加重竊取森林主、副產物罪)
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贓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一、於保安林犯之者。
二、依機關之委託或其他契約,有保護森林義務之人犯之者。
三、於行使林產物採取權時犯之者。
四、結夥二人以上或僱使他人犯之者。
五、以贓物為原料,製造木炭、松節油、其他物品或培植菇類者。
六、為搬運贓物,使用牲口、船舶、車輛,或有搬運造材之設備者。
七、掘採、毀壞、燒燬或隱蔽根株,以圖罪跡之湮滅者。
八、以贓物燃料,使用於礦物之採取,精製石灰、磚、瓦或其他物品之製造者。
前項未遂犯罰之。
第一項第五款所製物品,以贓物論,並沒收之。

原住民基本法:
19
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依法從事下列非營利行為:
一、獵捕野生動物。
二、採集野生植物及菌類。
三、採取礦物、土石。
四、利用水資源。
前項各款,以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為限。
20
政府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
政府為辦理原住民族土地之調查及處理,應設置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處理委員會;其組織及相關事務,另以法律定之。
原住民族或原住民所有、使用之土地、海域,其回復、取得、處分、計畫、管理及利用等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21
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
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之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或原住民諮商,並取得其同意。
前二項營利所得,應提撥一定比例納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作為回饋或補償經費。

 

引用 (你可以針對此文寫一篇屬於自己的blog/想法,並給作者一個通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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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9筆)
29.
全球暖化與大滅絕到底有什麼樣的關係呢!?

當氣溫不斷上升到南北兩極冰山完全溶化之後,地球靠冰以80 cal*g/k吸收潛熱維持地球衡溫的功能喪失,此時地球在溫室效應與太陽輻射雙重影響之下將快速升溫,當地球表面溫度達到攝氏52度(325k)時絕大多數的植物葉片喪失轉換太陽能為化學能的功效,此時生物開始集體進入消耗既存能量挨餓死滅的大滅亡時期,地球生命迅速降低減少,隨著溫度持續升高所造成的熱效應加速了地球水循環的速度與規模,地表上死亡的生物就地腐爛分解,最後一批海洋生物在海水溫度升高到臨界融氧氣範圍後相繼死滅殆盡(可能四十多度大多數海洋生物就死翹翹了吧 可以去問海洋溶氧生物學家)屍沉海溝,此時還來不及腐爛的大批海洋生物遺體因熱效應所造成的快速且大規模水循環對地表的沖刷效應,將地表表土泥沙快速帶至海洋覆蓋在海洋生物屍體上,進入地層中用地熱長期高溫高壓蒸煮轉換成石油與天然氣,直到某一天~~~


地球氣體在大規模的交互作用中漸漸達成平衡了,溫度也慢慢的降了下來,逃過大滅絕的一小部份生物又開始在地球上滋長繁衍,直到生態系某一天又出現了像人類這種貪得無饜自私自利的物種,他們將帶領整個地球生態系統經歷另一個生物的死滅期,如此週而復始循環不已,直到某一天人類省悟了,發現原來司馬庫斯這種與大自然互相尊重分享與愛的生活方式才是讓所有地球生物健康快樂和樂同榮的生活方式,那人類與大自然的萬物就不需要一再的去經歷這種全球暖化大滅絕的悲慘命運了,聰明的人您知道該怎作了嗎? 加油!! 救自己也救別人!! 別再遲疑了!!
 
光 於 2007-05-10 11:47:10 留言 |
28.
這個"先鋒者的十字架"應該由全體台灣人民和台灣目前的執政者一起揹,才能逼迫政客轉行去幹政治家,大家的未來才有希望!

加油!!

 
光 於 2007-05-08 23:52:05 留言 |
27.
只要當天你在司馬庫斯現場
參與了他們開會的現場
聽著他們的論述與想法
你很難不會去正視他們謙卑但卻透露堅毅的眼神
這是來自泰雅祖先傳承自今的靈魂
你才會發現
關於誰希望沾司馬庫斯的光
或者
誰又主導啥事這種小鼻子小眼睛的鳥想法
實在令人鄙夷啊!
去幫忙的人
說真的,都只是去體會重現身為台灣真正主人的自信與驕傲吧了!
我不沉默,我到了部落
我去體會感受思考部落真正的力量

或許司庫能做的便是扛起當先鋒者的十字架
繼續挑戰被殖民而錯亂又小心眼的腦袋
喚醒更多的族人
(我不是司庫人,但這是我看到的我感受到的,你呢?)

 
Kesul 百浪 於 2007-05-08 17:58:10 留言 |
26.
看過瓦歷斯.尤幹的山刀出鞘後 有一段描述不是很了解
就是他提到日本時期日人劃了二十五萬公頃的\\\"山地保留地\\\"
後來國民政府接收後 便全部收歸國有
日人所劃\\\"山地保留地\\\"是否為原住民族\\\"所有\\\"?
其法律關係為何 個人看不太出來
不知板上大德是否知道這一段歷史或是有何參考書籍可供查閱?
謝謝
 
yarn 於 2007-05-08 13:43:12 留言 |
25.
總之沉默歸沉默不要把大家對司馬庫斯最真誠由衷的善意解讀為陰謀論,就比較不會觸犯眾怒了。

然而台灣社會裡存有陰謀論的人多的不得了,尤其是從政的政客以及常關心政治的一般大眾普遍存有因陰謀論的思想疑懼,司馬庫斯事件其實很單純的要公道還清白,至於其他諸如歸還原住民傳統領地之類的是政府早就該做而一直沒有去作的事,算是為了徹底解決避免再次發生類是事件的附加價值。

  沉默若選擇不關心不理會,那是一個選擇不想受到傷害的思維,也因此顯露了人性自私冷漠的一面,社會上什麼樣的人都有,所以遇到沉默的人所發出沉默的言論也沒什麼好憤怒可笑的,應該要多多關懷他們才是,或許他們是曾經受傷吃鱉過的一群人吧!  

選擇沉默的就繼續沉默吧!  終有一天你可以帶著屬於你自己的沉默一起進入棺材,而沒有任何一個人了解你為何沉默,分享到任何你寶貴的"沉默之金"。
 
光 於 2007-05-08 11:00:14 留言 |
24.
給也選擇當沉默的人:

請告訴我你如何「知道」司馬庫斯?

你說:
「我支持的只是很單純的我所知道的司馬庫斯 而已
沉默真的是金。」

你所知道的會等於全部嗎?
你所知道的司馬庫斯會等於司馬庫斯嗎?
請問你以什麼樣「知道」來知道你所知道的司馬庫斯?
以至於你問到:「還記得最原始的初衷以及司馬庫斯最迫切要的是什麼嗎」
好像你有什麼答案,請告訴我?
也讓我:
「當下次如果真的出來集結幾萬人從火車站遊行去總統府
或者如何如何
我不參加」

讓我也不再參加、不再支持有關司馬庫斯發起的任何活動!
(可能你又會說這不是司馬庫斯發起的,這是他人想利用司馬庫斯的手段,沾司馬庫斯之光,也請問你如何「知道」?)
 
我 於 2007-05-08 10:34:20 留言 |
23.
每個人都該好好去了解、去探求、去認清,沉默是金,金除了拿來裝飾炫燿,除了拿來作材料科技的應用,還可以鎖在中央銀行的金庫裡。

沉默的時候需要靜下心來思考了解這個世界的來龍去脈,看看書或者出去郊外走走也好,如果老子沉默兒子也沉默孫子也沉默任由好事者繼續操弄大家的生活,那沉默就不再是金了!


祝福此刻選擇當沉默的人再靜心思考反思之後,能尋獲生命中的純金!

我生在台灣長在台灣從小再台灣這盈滿利益衝突的社會環境中成長,過去我沉默了三十年,從今年開始我決定不在保持沉默下去了,司馬庫斯部落自治的理念與我尊重、分享、愛的人類和樂生活世界觀相符合,我希望不僅僅是司馬庫斯而是全台灣,乃至全世界的人都應該享有這樣的生活,奈何這是藉由少數自認為精英份子(在台灣目前是政客)與資本主義自私不懂得分享的財團所操控,政府單位若不帶頭改革人民生活將繼續沉淪下去,在這之前人民要有這個認知,什樣才是你想過的人生與生活,願所有沉默的人能在深沉的思慮之後,醞釀出勇無所懼的力量,一同攜手推動整個世界包含大自然往尊重、分享、愛的方向去發展,司馬庫斯高貴的地方在於這個部落是將自然環境所有的生物一起納入這個範疇,不單單只拘限於人與人之間還拓即到自然環境,這是整個地球生態系目前最為迫切需要的,這也是我沉默之後勇於在這兒挺司馬庫斯的主要原因,祝福和我一樣曾經沉過過的每一個人,在綜觀這世界宇宙運作的精隨之後,都能醞釀出屬於自己的人生勇氣,選擇不再沉默勇敢的喊呼你心中的希望!  

而且要積極且努力的去執行去作,才不會流於打嘴砲的網路賤客。

僅提供我沉默了三十年的經驗供這一刻還繼續沉默思考的朋友參考,加油!
 
"︿_____________︿"""

 
光 於 2007-05-08 10:22:59 留言 |
22.
敢問,「沉默」是什麼呢?你如何定義沉默?

是「不說一句話」嗎?就如同耶穌被定死十字架前,無論如何鞭打、辱罵、長矛都刺進肋骨間,「聖經形容:耶穌一句話都不說。」世人都在等待他為自己辯護,想看見他不要再沉默,否則無路可走了,一直到死在十字架上耶穌仍然不說一句話,連痛苦的唉哼聲都沒有,然而他的沉默卻開啟人類歷史的新世紀!

還是說也是沉默可以是「一直在說話」,企圖以不是那麼沉默的沉默說明不怎麼沉默的沉默,才發現自己一直在說話、一點也不沉默!

沉默的人啊!你曾在街上看見有人說:我是沉默的!卻一直在說話的嗎?

當然你又會說「說話」也是一種沉默!或者說「請尊重我們沉默的權利!」或者是說「沉默以後你將不再沉默!」然而你這樣不斷「說話」的沉默卻混亂、模糊了「沉默」本身。

(『沉默』在此時一直都在沉默,只是不沉默的人們卻一直在利用它)

此時沉默的意義又何在呢? 請就「沉默」兩字表述你的定義,如果真的可以說服我們,不用說「我」,連「他」也會支持你!
 
我 於 2007-05-08 10:13:35 留言 |
21.
我認同"沉默的人"。
4.24我也在台北現場。我也匯了支持上訴的錢。
可是,當我點選入連署網站,
發現不是來自司馬庫斯的網站,
我就不連署了。
無關那個發起的單位,
而在於我對他們的不了解,或者說不明白那個發心的純粹性。

我是漢人,
支持是因為司馬庫斯值得支持,
支持是因為司馬庫斯族人值得敬仰,
支持是因為從司馬庫斯我感受到的一切社會上已喪失的美好,
但我不喜歡那些煽動性的團體或個人或言語
要他們起來"運動" 起來如何如何
大家捫心自問
有沒有一絲絲心情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某些欠缺或欲望
有沒有反而是想去沾司馬庫斯之光
在所有的行動或"設計"的建議裡
還記得最原始的初衷以及司馬庫斯最迫切要的是什麼嗎
發言不難,憤怒不難,煽動更不難,
難的是如何真正的同在
如何的將心比心
所以
當下次如果真的出來集結幾萬人從火車站遊行去總統府
或者如何如何
我不參加
我支持的只是很單純的我所知道的司馬庫斯 而已
沉默真的是金。



 
也選擇當沉默的人 於 2007-05-08 09:15:30 留言 |
20.
今天
我在司馬庫斯
見證了一個重要的時刻
見證了一個小部落
散發強大的力量

縱觀原住民被殖民以來的歷史
現在,能量與能力正蓄積到以往未曾有過的時期
正因為如此
不也是原住民真正由根本去創造新格局的時期嗎?
或許很多沉默的人正在蓄積能量

但,不管你發不發聲
司馬庫斯已經在先鋒開拓者的道路上
願上帝與司庫同在!

 
Kesul 百浪 於 2007-05-08 00:13:43 留言 |
19.
真的為那沉默的泰雅人叫屈!
沉默以待並非是放棄或是屈服!
也許正是他在儲備能量,做一次最完美的出擊!
在他行文字句當中可以解讀出他的這種情懷來!
只是他不該做那麼多話的一個沉默人!
更不該的是他一個【泰雅人】碰上自『我』的『原鄉』!
我真不曉得從何時原住民部落竟然也會有這樣子的二分法區隔!
只要是有能力可以上網瀏覽天空部落格的『人』!
又那一個不是關心司馬庫斯事件的人?
用得著像趕落水狗似的説那麼重的話嗎!
也許他【泰雅人】不再只是會沉默而已了,或許他將會離的遠遠的了!這種不會包容、不會體諒的惡言相對,如果繼續的存在的話,也許我已經不會再有任何的興緻去做一個正確的判斷與選擇了!願司馬庫斯的所有部落族人在 神的引領下一切平安
      ─也是沉默的我一個泰雅原鄉人─


 
沉默的人 於 2007-05-07 17:50:39 留言 |
18.
此刻,每個人都是自己的神,每個人都不需要去景仰別人所尊崇的神,也不需要把別人當神,神是愛,愛就是神的化身。

今天一群自愛的部落族人要進行Psurx Btunux- (埋石立柱儀式),歷史將會清楚記載2007/05/07,台灣在全球化的過程中從司馬庫斯部落族人的身上看見了優秀的自我,看見了消失在台灣數百年的那種疼愛台灣、尊重台灣、融合人文與自然的主體性文化,將在2007年5月7日(一)上午11時綻放出耀眼的光輝;這光輝會讓聯合國多數正在接受西方全球化洗禮的國家嶔羨不已,這是泰雅族人的一小步,卻是人類社會發展史最偉大的一步!

歷史將記載全球化過程中多元文化並存共榮的理想由司馬庫斯部落族人在今天立下了歷史性的典範,相信台灣有自信、有自覺的原住民部落會很快的群起響應,找回遺失已久的自我,尊崇部落會議的在各自心中的地位與價值,隨著"部落會議法人化"使原住民部落所議決的議案具有全球化的主流法律效力,司馬庫斯加油! 加油! 加油!!

每個人都是自己的神,每個人都主宰了自己,依循著尊重、分享與愛的大方向,每個人與自然萬物和諧共存,一起來拒絕貪婪又自私,狡詐又殘酷的政客、財團、極端資本主義繼續荼毒我們的心靈我們的文化和美麗的山川大地與海洋。

~司馬庫斯 加油!! 加油! 加油~!!~

 
光 於 2007-05-07 08:16:33 留言 |
17.
我會持續的關心.祝福跟打氣


 
盒 於 2007-05-07 01:53:06 留言 |
16.
泰雅人!我快受不了你的『沉默』了!
 
我 於 2007-05-07 01:46:39 留言 |
15.
泰雅人,請不要再一直~一直~一直很『沉默』了,也請再不要一直~一直~一直以『我們』全稱式語法含括所有的泰雅人,有種就說『我』,不要把別人也拉進你『沉默』的世界!
 
原鄉 於 2007-05-07 01:24:03 留言 |
14.
其他的部落在哪裡?早就消失了,消失在主流思維裡,消失在國家的地方行政鄰里系統裡。部落,被納入地方行政的村里系統中!如何創造這個連接點,讓其他部落的人能夠感同身受,造成人們的同理心,而不只是將櫸木事件當成別人家的事,這恐怕也是此次運動中,必須更加著力的地方。我們如何用更多的心力,尋找這個連接點,讓更多其他部落的人,看見自己的處境,以及看見自己如何能在國家體系底下,活出部落的味道。司馬庫斯的人,活出了部落的味道,其他的部落的原住民呢?─摘錄自佳儀回應的一段話─
我不曉得妳是站在甚麼樣的角度說出這種話來!妳又怎麼知道其他部落的味道是什麼樣子的!其他的部落雖然沒有聲音發出,妳又怎麼知道他們沒有關心這個事件呢?或許妳是很關切這個事件的後續發展,但是請尊重其他部落所表達的【沉默】!此時此刻我們或許最需要的並不是激情,更需要的是一個包容接納的心!瞭解原住民部落過往歷史,以及所謂部落主體性的含義的深刻理解,必然不會説出這麼重的話,加諸於我們這一群沉默的族人身上!
我們常以為不作事是懶惰、是羞恥,所以我們頂喜歡跑來跑去瞎忙。其實,默想的時間與祖靈談話的時間,舉目望天的時間是對我們最有益的時間,這種時間是從來不會「太多」的。妳願免去一時的痛苦從風雨中逃出來呢,還是讓風雨抬妳到更高、更豐富的生命中去?『顯著的失敗,結果反而是希奇的勝利!』在一切神應許我們進入的艱難中‧神在替我們造成機會,使我們在祂裏面學習信心的功課。部落有其部落的自主主體性,其他部落有其部落的想法與做為!【沉默】是此刻他們所能做最好的表達,【做為】應該是正在等待時機的到來!唱高調不是身為原住民的專利,實際的行動才是原住民所應有的權利!願以此做為關心此次事件的所有朋友們,表達內心的聲音,並企盼多給予諒解大部份正在【沉默】的部落族人!
─ 永遠跟大家心血相連的泰雅人 ─


 
泰雅人 於 2007-05-07 00:36:38 留言 |
13.
讀過聖文的反向思考【部落真的有遇上國家嗎?】,有一些隱隱約約尚未清晰的想法,從腦中竄流而出。

部落真的有遇到國家嗎?在大清帝國將台灣納入版圖的時候,部落確實遇到國家了。當日本政府入台,各地的抗日戰役,此起彼落,部落,在那時候,確實遇到國家了。當最後一次的抗日戰役失敗,族人被迫遷村,原有的部落組織瓦解,部落,再也遇不到國家了,因為,部落已經納入國家體系之中。

而今,司馬庫斯,再度遇到國家,以一種變形不同於大清帝國時代,不同於日治時代的部落樣貌,遇到國家。這是一個奇蹟,一個國家政權穩固長達六十餘年的現在,司馬庫斯,讓部落遇見國家的事情,重現了。

這是一件意義重大的事。怎麼可能?在國民教育成功徹底的深入偏鄉,政府官僚體系滲透到各鄰里,部落怎麼可能遇到國家?或者應該反過來說,國家如何可能遇到部落?

仔細想想,確實是,國家遇到部落了,這次,不是部落遇到國家。

在一旁觀看這事件的我,驚奇於這樣的事情竟然發生了,也因而從基督信仰的角度來看,我總是相信,這個奇蹟,是上帝的作為。上帝讓國家在2007年遇到部落了。

一方面驚奇,一方面卻也憂心。因為,國家遇到的部落,只有一個,只有一個司馬庫斯。當龐大的國家,只有遇到一個部落的時候,它其實是一點都不用緊張害怕的,因為,只有一個啊,且是小小的一個。

那麼,其他的部落在哪裡?早就消失了,消失在主流思維裡,消失在國家的地方行政鄰里系統裡。部落,被納入地方行政的村里系統中,當然,國家遇不到部落,部落也遇不到國家。

司馬庫斯的獨特處在此呈現了,它的部落議會,是真的部落議會,它的部落議會,具有整合與分配資源的功能,具有凝聚共識的功能,具有決定規範部落公約的功能。斯馬庫斯的部落議會,在族人的生活中,效力強過玉峰村十四鄰。這是司馬庫斯的優勢條件,然而,國家還是可以不理司庫,因為,司庫的部落議會,不具法人地位,怎麼辦?這是一個既現實又必須嚴肅面對的問題,怎麼辦?

至於其他的部落,我想,只能慢慢等待了。聖文說的很好,他說,「部落必須以更有創意的方式發聲,部落也必須找尋一個連接點,將這樣的態勢加諸在每一個人身上,所謂的感同身受,造成人們的同理心,而不止於控訴國家的不公不義。」如何創造這個連接點,讓其他部落的人能夠感同身受,造成人們的同理心,而不只是將櫸木事件當成別人家的事,這恐怕也是此次運動中,必須更加著力的地方。

每一個關切這事件的人,都與此有份。我們如何用更多的心力,尋找這個連接點,讓更多其他部落的人,看見自己的處境,以及看見自己如何能在國家體系底下,活出部落的味道。司馬庫斯的人,活出了部落的味道,其他的部落的原住民呢?

如果讀這篇文字的你,是原住民,請你反身想想自己,你來自的部落,是一個什麼樣子的部落?有部落的味道嗎?要是哪天在你的部落,發生類似的櫸木事件,你的部落,能夠讓國家遇見部落嗎?如果不能,是為什麼?如果不能,現階段,能怎麼做?

除了5月7日的司庫土地管理權宣示儀式,除了5月9日到行政院抗議,我們可以做的事情,還有許多。不只是支持司馬庫斯這個上帝的部落,同時,我們也要想想,其他的部落,得經過哪些歷程,才能像司馬庫斯那樣,擁有部落的味道,讓國家遇見部落?

部落的重建,得經過哪些歷程,才能遇見國家?我們可以做哪些事情,使那些歷程得以完整?這是目前我在想的,也邀請大家不妨一起想想。

Ps.司馬庫斯的歷程,若能進一步經過「部落法人化」的階段,也許,將更完整。

 
回應部落真的有遇見國家嗎? --佳儀 於 2007-05-06 21:35:00 留言 |
12.
族人從中部山脈遷移到現今司馬庫斯部落的口傳歷史﹐說明可能早在荷蘭成立殖民政
體之前﹐族人的祖先就活躍在山林之間。那是個沒有國家的時代﹐泰雅﹐這個稱呼
“人”的族名﹐就已經把自我定義出來。所以就我看來﹐今天的運動不是只在對抗
國家體制而已。跟祖先一樣﹐族人其實只是把自己的名字清楚說出﹐不需要依靠外
在的肯定﹐更不懼外在的污名。自我﹐早就存在於國家之前和之上。

普世上少數和多數的分別是相對的。在台灣多數的平地人﹐移民到外國﹐膚色和文
化成為少數﹐就開始體會著在台灣社會裡那些少數人的生活情況﹐同時也開始體會
到有別於多數人的另類觀點。所以族群的多數少數如果不用單一國家來界定﹐超越
了國家的界限﹐所站的位置其實跟所有的人都同等。體會的是一樣人類實存的狀態﹐
尋找作為一個人的意義。

我想這是為什麼這個運動的圖像﹐那雙交叉的手那樣令人感動。知道內情的人了解
那雙厚實堅毅的手﹐其實是在對抗爭情況覺得無奈無助的時候﹐帶領在場眾人一起
祈禱﹑重燃起信心﹑希望﹑和彼此疼惜的手。這是我們每一個人﹐不管是不是原住
民﹐都能同心體會的情況。因為在我們的生命中﹐總有覺得卑賤不能肯定自己的時
刻﹐總有覺得不被公平對待的時刻﹐總有覺得好像被所有人忽略遺忘的時刻。但是
生命的堅毅就在日常勞動和樸實當中顯明﹐有一種靈魂沉思的篤定和平安﹐超越世
間的苦難和不義。像詩人所說﹕“造物主是我們的避難所和力量﹐是我們患難中隨
時的幫助。因此﹐縱使大地震動﹐高山崩坍﹐墜入大洋﹔縱使怒濤澎湃﹐群山震撼﹐
我們也不驚惶.....他平息世界的戰亂﹔他折弓斷槍﹐用火燒毀盾牌。他說﹕要停止
戰爭﹐承認我是上帝。我在萬國中被尊崇﹐我在遍地上被尊崇”(詩篇46 1-3﹐9-10)

國家在個人輕聲微語的祈禱中﹐馬上失去它的吸引力和威力。而關心人間支持貧弱﹐
成為個人生命歷程的大愛見證﹐不再只是抗爭體制對上國家。
 
Tonyc 於 2007-05-06 09:46:31 留言 |
11.
部落真的有遇上國家嗎?或許我們反向的思考一下,在台灣的歷史過程中,部落真的有逃離過國家的範疇外嗎?如果部落真的能選擇是否要“遇上”國家,不僅Smangus櫸木事件不會發生,鄒族頭目的蜂蜜事件,甚至所謂的森林法、原基法也無需出現。部落真的能成為相對於國家作為一個主體而發聲嗎?

長期以來,我們始終處在部落—國家這種二元對立的思考上,當部落將國家作為抗議的對象時,某種程度是否也意味著我們總是使用國家那套應付原民事務的舊有思維,掉入現代國家繁文縟節的程序陷阱中,而不自知?所以當發生相關事件時,我們需要不斷的與林務局“協商”,透過原民會“協助”事務的程序問題,找尋專家“討論”法律條文的解釋等等。然而這套遊戲規則的制訂,本來就不是部落認可的法律規範,就算在司法訴訟的過程中,法律對於新條文內陌生的名詞,所採用的“自由心證”,卻是如此荒唐可笑。

在這個事件的訴求上,我們要求林務局的道歉,這裡面我們區分兩個層面來分析:林務局為什麼要道歉?道歉之後又可能發生什麼樣的效應?

姑且來推論一下。首先林務局是原告嗎?如果是警察機關直接偵辦,原告應該是檢察機關。那林務局在其中扮演什麼角色呢?是依據法官的判斷來解釋相關法令嗎?如果是這樣,林務局還真的是依法行政,他又何必道歉。另外相關法律的解釋權真的是林務局嗎?還是原住民族的主管機關?然而,一旦落入了現代官僚體制中,可以想見的是部落的發聲權就只能透過行政的權威來呼喊,部落還能奪回發言權嗎?

其次,要求了道歉,卻發現國家進行所謂的道歉,其誠心與垃圾無異,無怪乎只是息事寧人,平息眾怒,進而宣傳造勢,最後在政治場域中輕鬆的獲得選票。一句道歉可以換得在行政的因循苟且、在管理上的故態復萌、在政治上的選戰選票,何樂而不為呢?部落的主體再度隱沒在失焦的媒體下、消失在各個急欲爭相競逐檯面上發言權的人物之後,部落主體又再度沈淪,再度落空。

透過這樣的反向思考,並不是要對部落的行動進行任何的批判,反而是看到Smangus的人以部落主體的思考與精神,獨立抗拒林務局官員的態度,並且不斷的以母語呼嘯著我們的訴求,吶喊著司法不公時所觸發的感動,以及一種自我內在反省的體悟時,突然發現在現代國家官僚結構的限制下,我們是否有其新的運動思考?

有人說召喚原民主委、以及所謂的代表性教師、環境運動團體等等出面協助,出面與國家談判,並以稱呼原住民伙伴時,這種形式是否已掉落到一種主流價值觀的菁英主義中?如果林務局果真因此而道歉,對他們而言,不過是用一個道歉,換來這些人的政治人情。於是部落再度被拋棄到邊緣之外,部落的主體再度邊緣化、再度的弱勢化。什麼時候我們才可能學習以邊緣為中心的模式來進行思考呢?

事情的原委已呈現出掌握權力的國家機器,面臨陌生的文化,所展現出來的一種恐懼,深怕在司法過程中展現出不懂、無知的窘態,畏懼法律條文中新的名詞(森林法第十五條)。既不尊重原初制訂條文的精神,也在程序上故意忽略部落的自主調查能力。

面對惡法,我們看到林務局任意刁難部落,面對惡法,我們看到法律條文的任意曲解,如此,我們回到部落的思考中,不僅正面的迎向司法程序,同時也刺激我們對於法令條文有進一步的思考:部落也可以解釋法條內的專有名詞(例如傳統慣習、傳統領域),雖在司法程序上不被採信,部落也可以利用實際的行動,告訴國家,並在運動層次上進行所謂的行政癱瘓的行動。面對惡法,部落必須以更有創意的方式發聲,部落也必須找尋一個連接點,將這樣的態勢加諸在每一個人身上,所謂的感同身受,造成人們的同理心,而不止於控訴國家的不公不義。

常在思考的一件事,國家的治理本是將所有人民進行一般化的看待,個人在法律之前是處於同樣的性質,其中不僅涉及到管理的效率,同時更扭曲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真義。要知平等的本質來自尊重差異,而不是將每個人看做同樣的”東西”。當人民都成為一樣的東西時,呼喊原住民的主體性,國家有聽有懂嗎?

或許我們必須重新思考所謂的主體性究竟在實踐的過程中,產生了什麼樣的轉換?或許在呼喊原住民主體性的時候,我們是否是以同樣的國家思考邏輯來建構了自以為出現的主體?或許主體的能動性並不是單單抗議、陳情書、捐款、道歉等就可以讓國家醒悟過來,或許根本的質疑是我們在國家面前,主體的存在性可能嗎?一堆主體、主體性的呼喊,我們是否曾坐下來想過現代性的主體形構,與當下部落主體的形構,早已產生的質變?(主體性的思考,將另闢專文討論)

一連串的疑問,不僅是對自我的反省,同時也在這個小蝦米遇上大鯨魚的狀況中,回頭省思原住民現在所面臨的狀況。

最後想表達的是對Smangus的敬意,以及對於此一事件的憤慨。然而我無意要將此一事件轉移焦點成為一個社會運動,反而是希望透過自省的方式,去尋求新的契機與新的思考。或許透過許多的問號,可以引發出更多的想法,更多不同的聲音。或許透過對於國家的批判,在結構的限制中,找到可以突破的裂縫。

 
聖文 於 2007-05-06 00:33:26 留言 |
10.
以前蔣介石和毛澤東一樣﹐也認為整個中國是他們自己的。

樓下的“人”發言持有立場但沒有提出任何說明﹐完全不干山林管理法則和環保爭
議﹐沒辦法和其他人對話。這種闖進來亂叫的﹐網路上到處都是﹐版主儘管刪
除其文。這人如果把這議題當真﹐會再來解釋清楚他/她原來要講的重點。
 
Tonyc 於 2007-05-05 21:53:52 留言 |
9.
我也要拒絕國家管理我的土地
整個台灣都是我的
我拒絕一切
我要獨立
 
人 於 2007-05-05 17:10:15 留言 |
8.
當初的國民黨政府就是不懂的尊重台灣人民,不懂得與台灣人民分享,對台灣人民一點也不愛,才有辦法去營造二二八這齣歷史慘劇上演,那是一個貪婪自私殘酷的國民黨政府,延續到現在國民黨總算是轉型了,跑回去中國跟共產黨再次稱兄道弟大和解,看起來似乎又和中國的共產黨恢復為共穿一條褲子的好朋友了,我們很高興也牠們這兩個兄弟再次合好了,而且也順利的回他們原本居住的地方結束在台灣島的流浪,我祝福他們。

可是透過民主選舉的新政府民進黨政府呢?

這可是台灣人民自己選出來的政府呀!


在這次的風倒櫸木事件中竟然也不懂的尊重原住民、不懂的原住民與大自然分享的精神、到現在還不實踐政府對原住民的承諾,更遑論有所謂的愛了。

依然是一個不懂的尊重不懂得分享不懂的愛的僵化政府,難道政府裡面各級由人民選出來替人民服務的政治人物都是殭屍嗎?

哦~~~ 不是殭屍啦!原來是超熱情、超有勁、能歌善舞親民哄民的賤政客!

這樣就不難理解為何林務局和台灣的司法體系至今依然如此膽大妄為視原住民如垃圾了。

因為有太多作賤自己的台灣人在每一次的選舉過程中把票投給了心目中最理想的政客了,牧民逐水草而居,政客逐利附庸,關心財團的利益都來不及了哪有多餘的心力來關心司馬庫斯風倒櫸木這種無利可圖的麻煩事,有政治人物跳出來大聲喊我不是政客我是政治家我願意站出來幫司馬庫斯的原住民朋友說幾句公道話嗎? 有嗎? 有嗎?!

台灣政客充斥政壇,他們蹦、他們跳他們趴趴造,具有選舉人的你我都有責任,用選票逼迫這些政客回歸政治家本位,誠心誠意的爲台灣的美麗未來打拼,下次投票時別忘了你神聖的一票決定了你與全體台灣人未來的生活,別怨天別怨地也別怨政客,怨自己。

選幾位政治家出來吧!!


 
光 於 2007-05-05 09:54:25 留言 |
7.
南島語族對這個島的原本稱呼是?

如果你們跟著用「臺灣人」的稱呼最後還是會被漢人淹沒
 
shen 於 2007-05-05 09:50:12 留言 |
6.
每年的二月二十八日全國放假一天,那是為了紀念當初國民黨政府接收台灣進行大規模殺戮整肅台灣精英份子以利政權替換掌控的事件,一樣是台灣人,漢人選出來的大首領難道就心胸那麼狹隘一切跟著選票跑,只關心漢人社會的不公與不義卻選擇性的遺忘台灣近數百年來移民過程中,來自海權時代西方國家以及中國清朝、日本一波又一波移民潮在台灣島上殺戮侵略原住民(理番)的血腥歷史?

還是沒有文字記載的就不是歷史? 台灣人的歷史就紀錄在我們每個人細胞核理面的DNA序列上,有機會記得把自己身上潛藏的歷史課本拿出來請分子遺傳學家幫你讀一讀!

如果當初的平埔族不是一個懂得分享愛的母系社會,前幾波兩手空空爬上岸的新移民無法在台灣島上綿延下新生命的,人要飲水思源懂得感恩,就算不懂的慈烏反哺孝順父母的道理去奉行一切追隨選票跑,也該曉得選票是人民投給你們的,不要再讓人民覺得把票投給你們比把票投進垃圾桶作資源回收還不如!

二二八這種事件早在國民黨政府跑到台灣激情冷血又興高采烈上演之前,已在台灣島前幾波的移民潮爬上岸後上演過很多次,日本政府在國民黨政府來之前也演過不少次,很多都是有文字記載的某某事件,比日本更前面的幾波移民潮則是在沒有任何文字記載只靠口耳相傳的淡淡描述過漢人 VS 平埔族與原住民的聚落中,曾經殺到讓人眼紅過,這些留待近代台灣歷史與人類學家可進一步為大家作更詳盡的解析。

當前的台灣社會漢人懂得利用"二二八紀念日"紀念那些發生在他們身上不公不義的事件同時,可否體認到自己的祖先也曾經再出到台灣的時候在原住民身上幹過相同的卑劣事蹟,只不過對象是缺乏歷史文字紀錄的台灣島原住民。


美國為了感念當初來自歐洲的新移民登陸美洲受到印地安原住民的幫忙與關照因而得以延續生命特別訂定了"感恩節"這個國家紀念日,台灣卻老是為了方便操弄選票而執著於不公不義的"二二八紀念日"忘了台灣一波波的移民潮中很多"後住民"受到了很多"原住民"及"先住民"的關愛與幫助,那是台灣社會人與人之間最親切平實的分享與愛,這種情操比挑起那種不公不義的悲憤族群對立情緒更值得紀念推崇,政治家如果真的要台灣往族群融合的方向去發展應該立刻將台灣的"二二八紀念日"改為"台灣感恩日"才是對全台灣每個族群間最好的做法,否則看在某些族群眼中,心中所浮現的"又是一群政客為了政治分配權力再次以二二八為藉口騙選票罷了!"

希望政治家能體認"愛"的力量,讓原住民朋友眼中的白浪(漢人=歹人台語)可以轉型,不再只有來自西方文化的基督教透過神的愛來關心原住民,讓原住民朋友們欣喜的一起參與台灣所有族群間的大愛!

政客們轉型當一個政治家吧! 辦不到的拜託留在家裡就好,別再出來騙了!!

愛是分享的延伸,是深層的分享。
 
光 於 2007-05-05 09:14:39 留言 |
5.
社會亂象,慘...慘....慘,好人永遠被欺負。
台灣妳要加油,不要讓這些政治人物及亂法 讓妳沾污了。
PS.司馬庫斯-上帝的孩子,你們也要加油,我們一定會支持你們。

 
看不下去的人 於 2007-05-05 08:37:33 留言 |
4.
各位司馬庫斯的守護者們,請加油。



記得我第一次聽到「新夥伴關係」的說法,
就是坐在 piyaway 的教堂,
聽著歐蜜在台上這樣訴說。

我當時心想:台灣的漢人真有能力檢討自己的過去,
並在面對原住民傳統領域與空間概念時,
能透過新政府的政策加以實現?

沒想到多年後,依然要為這樣的問題進行抗爭,
幾年之後,「新夥伴關係」的說法其實也不「新」了,
突然之間有點鼻酸。


總之,加油!一定要捍衛原住民各族的傳統土地
應該要透過這件事件重新反省國家對原住民社會的長久欺壓。
 
傳凱 於 2007-05-05 04:11:50 留言 |
3.
看到部落的族人要以傳統儀式宣示傳統領域,令人振奮!

小小的獻策一下:是不是也來依據gaga與原基法30條的精神(政府為保障原住民族之司法權益,得設置原住民族法院或法庭),族人自己組織一個「泰雅法庭」,好好審判一下這半世紀以來林務局在泰雅傳統領域所犯下的罪行?

Logah simu kuara!
 
惠中 於 2007-05-05 02:58:54 留言 |
2.
我的大學老師曾經到過司馬庫斯當過交小朋友的老師,
他是一位法律系老師,
我對司馬庫斯的印象,
就是從他那裡得到的,
我記得再商業周刊有一期也曾經報導過司馬庫斯的消息,
只是自從我一畢業,
我就失去消息的來源,
我記得那是一塊我想目前還尚未污染的淨土,
從同學的部落格裡我也看到一些美麗的風景跟一些生物,
我不是原住民,
但是我會關心原住民的生活環境,
畢竟原住民在這社會上,
仍是弱勢,還是需要許許多多然的關心關懷,
尤其是當現行法律與原住民同胞們原本的生活方式衝突時,
往往政府未做好充分的溝通協調,
也許也是因為政府對法律的解釋過於僵化或不知變通,
實際上,
也是有許多判例最後對原住民做出有利判決,
只是往往已經有先驅犧牲了,
我不了解詳情,
但是,
政府的法律有許許多多事在利益權衡,彼此協調下的產物,
法律已經不是當初為全民的法律,
而是待有一點利益交換的感覺,
所以原住民同胞才會變成犧牲品,
但是只能期待,
政府能依憲法福利國原則,
憲法增修條文跟本文都有規定,
原住民的生活方式跟現行法律有衝突時,
應該如何去敢辯法律適用,
或將法律擴充解釋,
原住民的生活方式下有許多行為是不帶有犯意的,
這跟許許多多的山老鼠明顯不同,
應該有所區別,
政府應將原住民的行為加以律定除罪化
或是阻卻違法或是阻卻責任,
我想這是立法院跟政府怠忽職守下,
虧待原住民的地方,
對這3位原住民所受到的判決,
除了上訴,
再來就是立院的修法,
更重要的是全部人民的支持,
不論是否為原住民,
都應該表達支持的聲音,
讓政府聽到,
讓政府有所作為。

 
buddy 於 2007-05-04 21:37:17 留言 |
1.
部落要記得寄發邀請函邀請阿扁大首領前來參加Smi Kei(埋石立約)儀式,趁這個機會讓他落實台灣政府與原住民部落之間國與國對等關系的承諾,踏出尊重原住民族的第一步,這是台灣社會不同族群間最基本的尊重態度,有了對彼此的尊重再來發展對彼此文化的分享與愛就容易多了,願阿扁能再度表現出政治家的風骨,除了兌現承諾之外也作他該做且正確的事,祝福大家!

希望不會有政客前來湊熱鬧,政客只是想利用參與事件拉升自己的曝光率與知名度,牠們是很現實的又超熱誠親切的"政治金光黨"選舉過後很快就消失的無影無蹤了,好比吃壞肚子放了個響屁一樣。

加油加油!! 放鬆心情敞開心胸迎向建立在尊重、分享與愛的新未來。
 
光 於 2007-05-04 21:22:12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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