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kah ! Taiwan !

ID:smangus
暱稱無罪抗告到底!

部落公告欄
一、本部落格有權刪除經認為是不當之留言,如抹黑、攻擊、煽動、不實或無關之語言,不敬之處,請包含。
二、何罪之有--聲援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連署活動展開了,頭目說:「請我司馬庫斯的朋友用力幫助我們!」
三、本站開放了『風倒櫸木 』事件討論區,歡迎各位針對此事提出意見或想法,以幫助司馬庫斯未來行動策略,若有任何論述也可用smangustgbil@gmail.com寄來。
四、5月7日上午十一點,地點司馬庫斯部落,司馬庫斯人將依循古法舉行宣示森林管理自主權儀式,即日起也將禁止破壞山林的國家林務人員入山,展現自主決心。
五、5月7日完成了古老的P`surux Btunux(埋石立柱)立界儀式,設下了入口柵門,此後一切林務、警務人員若非得到部落許可,一概禁止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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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 論述空間    檢視方式: 列表 摘要
July 18, 2007
這篇文章是 一位朋友在其 自己的部落格內
針對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提出他對本事件的看法
並為何要支持聲援...司馬庫斯無罪抗告的行動....

這些日子以來... 感謝各界的鼓助與支持, 讓部落的人有更大的力量可以堅持下去
mhway simu balay (非常感謝各位)
文章撰寫時間:2007/06/17 21:56
文章出處:
http://tw.myblog.yahoo.com/jw!oJnUOr6TBANogiY8GkokOv.7/article?mid=363&prev=-1&next=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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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1, 2007

Facial tattooing, an Atayal tradition now abandoned, is represented in the form of sculpture at Smangus. (Photo by Huang Chung-hsin)

Publication Date06/01/2007
BylineZOE CHENG

出處: Taiwan Review 

http://taiwanreview.nat.gov.tw/ct.asp?xItem=24246&CtNode=128

The achievements of a small aboriginal community to develop a sustainable model of tourism are as inspiring as the natural heritage they want to conser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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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1, 2007

Land-rights debate follows aborigines' conviction

Land-rights debate follows aborigines' conviction

A pedestrian passes the "husband and wife" trees on the unpaved road connecting the Smangus tribe with a nearby cypress forest June 24, 2006. (CNA)

Publication Date05/31/2007       SectionNational Affairs
By June Tsai

出處:Taiwan Journal  

http://taiwanjournal.nat.gov.tw/ct.asp?CtNode=122&xItem=2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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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18, 2007
轉貼自:http://e-info.org.tw/node/23558
相關回應:http://e-info.org.tw/node/23558#comment-9530

作者:吳迪瑞(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司馬庫斯原住民到林務局抗議。前一陣子司馬庫斯部落族人抗議族人在其傳統領域裡搬拾櫸木被取締起訴的案子引起許多的注意與連署,在一次朋友聚會的場合聊起,才發現這件事情背後有許多應該進一步思考的議題。首先,這些以往積極連署與參與原住民族議題及活動的朋友都對原住民族的弱勢地位深表同情,也認為法律應配合時代潮流,適度地尊重原住民族的傳統規範。但是,面對依法執行業務的警察與林務人員,是否採一味譴責的立場,大家就有許多的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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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18, 2007

愛與共生的司馬庫斯行
轉自:http://www.wretch.cc/blog/FrankCTHsieh&article_id=7645772


今天來到了新竹縣的司馬庫斯部落
這是一個非常特別的行程
為了不影響族人寧靜的日常生活
特別透過部落格
將我在司馬庫斯的所見所聞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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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2, 2007

資料圖檔:訪客進行登記情形.JPG

設立入口柵門,宣布自即日起,若非得到部落許可,禁止破壞山林的國家林務或警務人員入山。 

(作者為台大社會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自由時報■林文蘭】司馬庫斯的「風倒櫸木事件」,令三位清運的泰雅族人被法院以「竊盜罪」,一審宣判各處六個月有期徒刑。這項判決凸顯出幾項重大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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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7, 2007
May 14, 2007

美國新墨西哥大學地理系訪問學者 倪進誠

 

猶記得在學校教授中國地理的課程時,提及中國大陸1949年後的少數民族政策為:和平政策-民族區域自治。課後,就有學生跑過來問我,中國大陸的少數民族政策有比台灣的原住民政策進步嗎?當時,說真的,很難用二分法作出評斷,我只是在黑板上將中國大陸少數民族所處的位置和台灣原住民族的分布畫出,告訴他,你看,中國的少數民族多分布在領土的 周邊,從歷史的淵源來看,它們不一定一直屬於中國,而台灣的原住民現今多侷限在 中央的山區地帶,外圍緊緊連接著不同時代的統治政權,你想,那個政府會給予這些原住民較多的寛容與權力,應該可想而知!我並不意味原住民的政策,是絕對的環境決定論,但要強調的是當原住民所處的空間性不同時,政府基於領土主權的管理邏輯,將有許多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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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4, 2007

轉貼自:http://www.abohome.org.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504
2007-05-14╱台灣立報╱第02版╱言論╱■劉惠敏(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


  2005年9月的海棠風災後,司馬庫斯的族人為了通行,將風倒的櫸木先行移往路邊,一個多月後,新竹林管處將櫸木樹幹切斷帶走,部落族人發現後,在集體會議決議下,欲將剩下的樹頭帶回山上作為木雕創作,卻被以違反森林法移送,並被判處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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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3, 2007
轉貼自http://www.japanresearch.org.tw/ohfrontnews-75.asp
文/pisuy.silan(原視記者)

  司馬庫斯櫸木事件從前年九月開始直到現在,可以說從櫸木事件變成一個以部落為主體,向國家體制抗議的事件。過程中也逐漸的醞釀成一個單一部落串聯週遭部落、泰雅族甚至其他族群向國家爭取原住民族權益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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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3, 2007

           文/布農族作家、靜宜大學生態所研究生 乜寇. 索克魯曼

  
司馬庫斯在自己的土地上「埋石立柱」宣示自己固有「傳統領域」自主權以及森林管轄權權,竟被中國時報時論說成是「劃地為王」,被說成是製造「撕裂」族群對立「傷口」的兇手,台灣原住民知識份子如我怎麼樣也無法忍氣吞聲。

夠了!

凡具備追求台灣主體價值、思維、認同者,或具有自由思想者,不管你是不是原住民,是也好,不是也好,請不要再沉默、袖手旁觀了!


台灣人如我,何其光榮!
親身見證了司馬庫斯埋石立柱。

南島語族後裔如我,何其榮耀!
看見了那傳統的力量,
是如此的神聖,教人敬畏、感動,
聖哉!台灣我的母親!

於是來自土地各樣善良的力量匯聚於部落上空,形成強大的能量漩渦,
終於....台灣魂甦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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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2, 2007

茄苳樹窠  轉載自 : http://blog.roodo.com/judie35/archives/3237757.html

文:王昭文

司馬庫斯人為了櫸木事件而憤怒,57以「埋石立柱」儀式宣示維護傳統領域的決心,並將設置柵欄,禁止不守規舉的林務局人員進入部落領域。詳情請參考:5/7司馬庫斯部落宣示傳統領域森林管理權 司馬庫斯「埋石立柱」 拒絕巡山員 ,及前情提要:部落與林務局的對話-2

在這個行動之後,不令人意外地,來自國家立場的反擊立即出現。

《中國時報》新竹地方版在58的報導、59的評論中,連續批評司馬庫斯宣示主權的做法是「劃地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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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1, 2007

                林益仁   靜宜大學生態系助理教授
5/9日中國時報時論針對司馬庫斯部落日前在部落舉行古禮,在鄰近部落與原住民代表的見證下,宣示對於傳統領域自主管理的權利一事,指出此舉有挾原住民法卻「劃地為王」的嫌疑,本人當日全程參與儀式,且基於長期參與協助泰雅族傳統領域與傳統知識的調查整理,深覺時論的說法相當偏頗,恐有誤導社會視聽之虞,中國時報有必要做適當的澄清,以免傷及報譽,主要的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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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7, 2007
                                                                                           東海大學社會學博士班  施聖文
部落真的有遇上國家嗎?或許我們反向的思考一下,在台灣的歷史過程中,部落真的有逃離過國家的範疇外嗎?如果部落真的能選擇是否要“遇上”國家,不僅Smangus櫸木事件不會發生,鄒族頭目的蜂蜜事件,甚至所謂的森林法、原基法也無需出現。部落真的能成為相對於國家作為一個主體而發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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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 2007

               英國蘭卡斯特大學社會學博士班 蕭惠中 
陳水扁先生在1999年總統大選期間,曾與原運人士所組成的各族代表簽下「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新的夥伴關係條約」,內容包括七大項:

1.    承認台灣原住民族之自然主權;

2.    推動原住民族自治;

3.    與台灣原住民族締結土地條約;

4.    恢復原住民族部落及山川傳統名稱;

5.    恢復部落及民族傳統領域土地;

6.    恢復傳統自然資源之使用、促進民族自主發展;

7.    原住民族國會議員回歸民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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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 2007
                           愛好登山者  光
  柿子挑軟的吃,西瓜偎大邊(柿子西瓜),此刻台灣法律上認定已具有明智判斷能力的人民,經由選舉的民主程序,自己選出想要的政府機關首長任由牠們帶領各自的執政團隊執行政府勤務,政府的領導人是屬於人民的,人民希望政府能透過徵稅集合眾人的金錢幫人民解決生活大小事,這是政府機關存在的首要任務,所以政府有很多機關,其中有些特別蠻橫霸道專門挑弱勢的人民欺負壓榨!由人民選出來的政府首長面對這些現象卻是選擇不看、不聽、不聞、不問當作沒發生這些事一樣,再次印證了牠們也只不過是民主制度下比較多人民喜歡的政客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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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30, 2007
                                                                                                 靜宜大學生態系林益仁
  當聽到三位司馬庫斯部落居民因為執行部落集體所託付的責任,將路邊風倒櫸木頭帶回部落而遭判刑的消息傳來,我感到一陣錯愕!心想,如果以司馬庫斯在原住民族發展上所開拓出來的部落主體性、實際的共同管理機制、生態旅遊以及維護生態保育的積極作為,這種相當於部落模範生的成績,尚且被法院以竊盜犯定罪,那麼這七年來政府在新夥伴關係的政策推動上,意圖建立政府與原住民族的正常對待關係的種種作法,不免令人生疑,是否僅是一場政治遊戲?連帶著,原住民自治、傳統領域繪製、部落議會、自然資源共管、傳統慣習的肯認可能都淪為僅是紙上作業的表面功夫。因為,當在這個事件的現實面上,原住民部落遇上了國家,其嚴酷且保守的面貌已經無法再被堆滿了甜蜜笑臉的外表所包藏。而我相信,這段時間參與在新夥伴關係的建構與努力的朋友們,現在內心應該都在淌血!我的疑慮絕對不是無中生有,以下數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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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30, 2007
轉貼『★司馬庫斯的憤怒★』http://blog.yam.com/munch/article/9812073 文by munch

掛上電話,心裡有點沈重。

一直迴響著傳光長老的感嘆,「我們的土地,為何說我們偷竊!」

2007年4月18日,司馬庫斯部落三位族人,以盜採國有森林產物為罪名,遭到判刑六個月,易科罰金每人十六萬元,緩刑二年的刑罰。

一樁不會引人注意的司馬庫斯櫸木事件,卻是引發長期以來原住民與林務局的恩恩怨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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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30, 2007

                     2007.04.28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 顏愛靜
 司馬庫斯是少數訂有自律公約的原住民部落,在土地倫理、文化生態和部落秩序等方面,都詳加規範。例如,關於土地管理,堅持「為維持部落之主體性,部落土地不得買賣、租用、轉讓給非部落居民,亦禁止和非部落居民以合夥投資的方式經營部落土地。」有關土地利用,規定「不論私人或公有的部落土地,非經部落共同討論規劃許可,不得大規模的變動使用或開挖,以避免土石流或坍塌等災害發生。」又對於傳統領域,則規定「凡司馬庫斯部落居民皆有保護司馬庫斯傳統領域之權利與義務。司馬庫斯傳統領域及生態資源的經營管理方式須考量保育的立場,同時經部落共同討論決議,不得任意破壞及取用。」可說是透過規則訂定約束生活舉止的規範,由自主組織加以管理執行,不僅謹守生態保育、資源維護的分際,也負有文化傳承上的重要任務,冀以達成永續發展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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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7, 2007

國家與「上帝的部落」http://blog.roodo.com/judie35/archives/3061413.html

◎攝影:bigbird。借自:按快門過生活

三位司馬庫斯人為了拿取風倒櫸木的殘材遭林務局告上法院並判刑,司馬庫斯部落代表及各界聲援人士,4月24日前往林務局陳情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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