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8, 2009
soupdumpli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2:58:32 |
百無聊賴才讀書
身為一個平凡到極點的年輕女性,我完全無法否認自己骨子裡的八卦細胞其實有非常多顆,所以當新聞煞有介事地報導著張曼娟撰寫文章卻挨網友砲轟的事件,儘管原始網頁已經移除,我還是忍不住向google大神拜求了一篇全文來看,讀完之後,說真的,我雖然不是她的書迷,倒也不覺得她這篇文章有那麼值得被群眾端來砲轟圍剿。
我本來以為,文章的內容與媒體在MJ生前死後的態度180度超級大轉彎有關,事實卻不然。說穿了,她這篇文章的中心德目屬於心理勵志類裡頭還蠻八股的那一種:「接受自己。」請容許我引用在眾多網友激憤的罵文當中,個人認為寫得比較中肯的一段:「(前略)很多事情根本在他去世前都沒聽過或是只是依稀聽聞。自然會將曾經被大幅度報導的事件當真。我想很多人根本連官司最後是庭外和解結束的都不知道,還以為有定罪。所以,不要太怪她,她只是一個一般民眾,一般只看看報紙、娛樂頭條的民眾罷了。」這段留言與我的想法大致上是相同的,嘲諷逝者應該並非張曼娟的本意,只是碰巧MJ過世的新聞觸發了她的感想,於是被她順手援引作為一個抒發己見的例證,偏偏身為知名作家的她對MJ的認識和許多路人一樣僅止於影劇新聞的報導,MJ的話題性與爭議性又很不巧地向來都高到爆燈,於是就這樣不幸地淪為了網路時代文槍筆劍下的新亡魂……
但是,無論如何,儘管我認為多數發言人針對張曼娟的撻伐都有那麼一點斷章取義、言過其實、不符比例原則的嫌疑,這次事件倒也不失為是一個自我教育的好機會,台灣的所謂作家們,該是時候好好想一想「社會責任」這回事了。
還記得不久之前,朋友在msn上貼了某知名網路作家的文章內容給我看,她的筆觸還蠻義憤填膺的,用非常積極的態度澄清自己並不是一個女性主義者,問題在於,「為自己辯白」的這個行為本身固然沒有什麼錯,但是她對於「女性主義」的誤讀(或者說是人云亦云)卻讓我感到相當嘆息,社會性的GENDER與生物性的SEX是應該在專業文字工作者的作品當中被混為一談的嗎?另外一次也很神妙的經驗,是我在書店翻閱一本介紹歐洲的旅遊輕文學,作者言之鑿鑿地寫道:「德國最好吃的食物是一道叫做Döner的料理。」以及:「在時尚的歐洲穿又厚又笨的羽毛衣是很遜的,年輕人一般只穿長大衣。」首先,Döner來自土耳其,作者大概遺忘了德國其實跟台灣一樣,也會有異國餐廳賣異國料理這回事;其次,我和我的同學們向來都很喜歡在冬天裡穿上五顏六色、又輕又暖的羽毛夾克,而且自以為走在潮流尖端。於是問號再度漫天飛舞,這位據說還算頗有知名度的作家想要、應該、正在告訴大家的,究竟是自己想像出來的歐洲,還是真實的歐洲?
該怎麼說呢?正因為這個世界賦予你們一個有名有姓的「作家」頭銜,而不只是一個單純的路人或blog用戶或anyone的角色,你們對於文字的責任感或道德感難道不應該比一般人來得更強烈一點嗎?這個世界上有萬千讀者在看完你們的作品之後,會把它們逐漸消化成屬於自己的「知識」,而「錯誤的知識」對社會的影響力可能有多大,不管是因為無聊也好、基於職業道德也罷,你們是否曾經思考過這個問題呢?此時此刻,我突然開始慶幸自己只是一個自言自語、有親戚沒人氣的nobody,畢竟正是因為如此,我才可以這麼囂張地躲在黑暗的角落裡繼續當一條吠火車的自爽小狗,而且不用對太多人負責,真是不亦快哉呀!
最後,為了紀念已經榮登天界的MJ,頂上特別播放一曲鄧麗君於1984年【十億個掌聲 Taipei Concert】中所演唱的《Beat It》,之於Michael Jackson在西洋流行音樂界所締造的歷史傳奇,鄧麗君在華語流行音樂圈的女神地位也是同樣不可動搖的,看看她的Moon Walk退場!直到25年後的今天,我還是很想對她說一聲:「妳真的酷斃了!」
引用張曼娟全文如下:
【聯合報╱張曼娟】2009.07.13 03:23 am
活成笑話,死成神話
親愛的阿靖:
我寫過一篇專欄稿,說了這樣一段話:「不能做自己,比死亡更可怕。死亡就只是終止了,不能做自己,卻是永遠醒不過來的噩夢。」一位讀者寫信給我,她說:「很多人都不想做自己的,做自己才是永遠醒不過來的噩夢。」我讀著信,不知該如何回覆,就在這時,傳來了麥可傑克遜的死訊。麥可死後,關於他漂白與整型成癖的事,又被熱烈討論。我們曾見證著這個超級巨星的鼻梁愈來愈細;面容愈來愈窄;下巴生出了凹洞;臉色變得慘白。他的行徑愈來愈怪異,曾經以〈顫慄〉這首歌與獨創舞步令全世界側目的麥可,用他的戀童怪癖疑雲令世人顫慄以及側目了。
親愛的阿靖,你們這些九○年代出生的孩子,對於麥可傑克遜的印象是什麼呢?是官司醜聞不斷的過氣藝人?是二、三流電影中被嘲諷調侃的人物?還是把嬰孩當成 布娃娃晃蕩在陽台外的失控父親?當他活著的時候,就只是個笑話;等他死去,大家才重新認識,他確實是個神話。我覺得他最大的悲劇,是始終沒能接受真正的自己。哪怕他創下自有人類以來的最高唱片銷售紀錄;哪怕他成為流行音樂界最具影響力的人;哪怕他誠心誠意為行善而努力,他都沒有接受自己。接受自己是一個黑人,接受自己的長相。
而我確實明瞭,接受自己是很困難的事,或許是人生最艱難的課題。因為我們對自己多半是不知解的,甚至有許多誤解。好長一段時間,我都以為自己是溫順乖巧的,脾氣好又有耐心。當我慢慢發現,其實我有時是很火爆的,還有點玉石俱焚的潛意識,這發現真令自己震驚。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個唯情主義者,後來發覺理想的實踐,夢想的追逐,似乎更為重要,這真相實在令人沮喪。但又能怎麼樣呢?既然這是我真正的樣子,哪怕不符合自己與他人的期望,還是得學著接受啊。我們都得接受,出身的家庭、成長的社會、各式各樣的人際關係,美好事物的幻滅,永遠落空的追求。
親愛的阿靖,如果接受自己真的那麼困難,那麼,當我們能完全接受自己的那一天,才能打開心胸接受別人吧,因為不會有更困難的事了。
我本來以為,文章的內容與媒體在MJ生前死後的態度180度超級大轉彎有關,事實卻不然。說穿了,她這篇文章的中心德目屬於心理勵志類裡頭還蠻八股的那一種:「接受自己。」請容許我引用在眾多網友激憤的罵文當中,個人認為寫得比較中肯的一段:「(前略)很多事情根本在他去世前都沒聽過或是只是依稀聽聞。自然會將曾經被大幅度報導的事件當真。我想很多人根本連官司最後是庭外和解結束的都不知道,還以為有定罪。所以,不要太怪她,她只是一個一般民眾,一般只看看報紙、娛樂頭條的民眾罷了。」這段留言與我的想法大致上是相同的,嘲諷逝者應該並非張曼娟的本意,只是碰巧MJ過世的新聞觸發了她的感想,於是被她順手援引作為一個抒發己見的例證,偏偏身為知名作家的她對MJ的認識和許多路人一樣僅止於影劇新聞的報導,MJ的話題性與爭議性又很不巧地向來都高到爆燈,於是就這樣不幸地淪為了網路時代文槍筆劍下的新亡魂……
但是,無論如何,儘管我認為多數發言人針對張曼娟的撻伐都有那麼一點斷章取義、言過其實、不符比例原則的嫌疑,這次事件倒也不失為是一個自我教育的好機會,台灣的所謂作家們,該是時候好好想一想「社會責任」這回事了。
還記得不久之前,朋友在msn上貼了某知名網路作家的文章內容給我看,她的筆觸還蠻義憤填膺的,用非常積極的態度澄清自己並不是一個女性主義者,問題在於,「為自己辯白」的這個行為本身固然沒有什麼錯,但是她對於「女性主義」的誤讀(或者說是人云亦云)卻讓我感到相當嘆息,社會性的GENDER與生物性的SEX是應該在專業文字工作者的作品當中被混為一談的嗎?另外一次也很神妙的經驗,是我在書店翻閱一本介紹歐洲的旅遊輕文學,作者言之鑿鑿地寫道:「德國最好吃的食物是一道叫做Döner的料理。」以及:「在時尚的歐洲穿又厚又笨的羽毛衣是很遜的,年輕人一般只穿長大衣。」首先,Döner來自土耳其,作者大概遺忘了德國其實跟台灣一樣,也會有異國餐廳賣異國料理這回事;其次,我和我的同學們向來都很喜歡在冬天裡穿上五顏六色、又輕又暖的羽毛夾克,而且自以為走在潮流尖端。於是問號再度漫天飛舞,這位據說還算頗有知名度的作家想要、應該、正在告訴大家的,究竟是自己想像出來的歐洲,還是真實的歐洲?
該怎麼說呢?正因為這個世界賦予你們一個有名有姓的「作家」頭銜,而不只是一個單純的路人或blog用戶或anyone的角色,你們對於文字的責任感或道德感難道不應該比一般人來得更強烈一點嗎?這個世界上有萬千讀者在看完你們的作品之後,會把它們逐漸消化成屬於自己的「知識」,而「錯誤的知識」對社會的影響力可能有多大,不管是因為無聊也好、基於職業道德也罷,你們是否曾經思考過這個問題呢?此時此刻,我突然開始慶幸自己只是一個自言自語、有親戚沒人氣的nobody,畢竟正是因為如此,我才可以這麼囂張地躲在黑暗的角落裡繼續當一條吠火車的自爽小狗,而且不用對太多人負責,真是不亦快哉呀!
最後,為了紀念已經榮登天界的MJ,頂上特別播放一曲鄧麗君於1984年【十億個掌聲 Taipei Concert】中所演唱的《Beat It》,之於Michael Jackson在西洋流行音樂界所締造的歷史傳奇,鄧麗君在華語流行音樂圈的女神地位也是同樣不可動搖的,看看她的Moon Walk退場!直到25年後的今天,我還是很想對她說一聲:「妳真的酷斃了!」
引用張曼娟全文如下:
【聯合報╱張曼娟】2009.07.13 03:23 am
活成笑話,死成神話
親愛的阿靖:
我寫過一篇專欄稿,說了這樣一段話:「不能做自己,比死亡更可怕。死亡就只是終止了,不能做自己,卻是永遠醒不過來的噩夢。」一位讀者寫信給我,她說:「很多人都不想做自己的,做自己才是永遠醒不過來的噩夢。」我讀著信,不知該如何回覆,就在這時,傳來了麥可傑克遜的死訊。麥可死後,關於他漂白與整型成癖的事,又被熱烈討論。我們曾見證著這個超級巨星的鼻梁愈來愈細;面容愈來愈窄;下巴生出了凹洞;臉色變得慘白。他的行徑愈來愈怪異,曾經以〈顫慄〉這首歌與獨創舞步令全世界側目的麥可,用他的戀童怪癖疑雲令世人顫慄以及側目了。
親愛的阿靖,你們這些九○年代出生的孩子,對於麥可傑克遜的印象是什麼呢?是官司醜聞不斷的過氣藝人?是二、三流電影中被嘲諷調侃的人物?還是把嬰孩當成 布娃娃晃蕩在陽台外的失控父親?當他活著的時候,就只是個笑話;等他死去,大家才重新認識,他確實是個神話。我覺得他最大的悲劇,是始終沒能接受真正的自己。哪怕他創下自有人類以來的最高唱片銷售紀錄;哪怕他成為流行音樂界最具影響力的人;哪怕他誠心誠意為行善而努力,他都沒有接受自己。接受自己是一個黑人,接受自己的長相。
而我確實明瞭,接受自己是很困難的事,或許是人生最艱難的課題。因為我們對自己多半是不知解的,甚至有許多誤解。好長一段時間,我都以為自己是溫順乖巧的,脾氣好又有耐心。當我慢慢發現,其實我有時是很火爆的,還有點玉石俱焚的潛意識,這發現真令自己震驚。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個唯情主義者,後來發覺理想的實踐,夢想的追逐,似乎更為重要,這真相實在令人沮喪。但又能怎麼樣呢?既然這是我真正的樣子,哪怕不符合自己與他人的期望,還是得學著接受啊。我們都得接受,出身的家庭、成長的社會、各式各樣的人際關係,美好事物的幻滅,永遠落空的追求。
親愛的阿靖,如果接受自己真的那麼困難,那麼,當我們能完全接受自己的那一天,才能打開心胸接受別人吧,因為不會有更困難的事了。
20090804補記:對於作家的「不求甚解」,也許我是應該換一個更明顯的例子來說明,畢竟張曼娟的事件在我看來並沒有什麼大不了。但是,如果今天有一個對經濟學不了解、也不知道諸如美國正大量燃燒穀物來發展生質能源等等訊息的作家,在他的文章裡「不小心」傳遞出「全球糧食價格大漲是中國人吃太多造成的」這種觀念,事情可就不是一句「文藝份子平時不接觸或瞧不起政治這種俗務」可以解決的了,因為這種論調除了造成一種對外的敵意,還可能深化內部族群之間的撕裂傷,然而作家「無意間」成為造就這些社會問題的始作俑者,卻往往不是我們可以透過法律加以制裁的,真的只能依賴作家個人的良知與肩膀而已。也許後來會有一些社會輿論針對這樣的文章做出抨擊或回應,但是已然傳播出去的「錯誤知識」,卻往往不是事後的彌補可以完全導正的。欠缺「社會責任感」最明顯的,當然就是那些腦殘心廢的政論名嘴,然而就我個人的觀點來看,一直以來,我們對於作家的要求以及作家對於自己的要求,也是一樣太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