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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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李家同伯伯說句話以文找文

德高望重的李家同伯伯前陣子的這篇:糾正大學生電腦網路部落格的偏差行為,引發一些blogger們起而攻之,我認為這是對李家同的嚴重誤解,不得不跳出來為他說幾句話。

以李伯伯的學識淵博,人文科學素養俱佳,吃飯要配Time,看書都看基度山恩仇記,怎麼可能會看我們這種市井小民的blog?相信李伯伯最常看的,一定是可以自己報名成為優格的中時部落格。那如果是看了這邊,而有下面的感嘆:
針對多數大學生沈迷﹁電腦網路文章﹂及﹁部落格﹂,暨南大學前校長李家同教授深以為不可。他說,﹁網路﹂及﹁部落格﹂的文章,有不少不合邏輯且矛盾,也沒有經過修飾、篩選與修改,反而受到年輕人的喜愛,非常糟糕。若整個社會如此,不及時加以糾正,長期下來,必然會影響學生終身的成就,更會影響國家的前途

那也沒什麼好奇怪的了。大家看看這『中時部落格』,都是由哪些人在當家。比如說這篇出自『網路主筆室』胡智銘的「於法並無不合」不該是理由

你要以打扁為終生職志,或是對趙建銘落井下石,我都沒意見。反正貴報這一票人就是這調調,什麼都可以跟陳水扁扯上關係,看看大家整天在寫的文章是什麼就知道了(有圖有真相):



反正部落格、網路對你們來說,大概就是個偏見報紙的火力加強版,或是call-in節目的網路版─美食線、財經線,寫不入流男女之間文章的記者,都能對陳水扁、趙建銘、民進黨...等對象提出批判。很好啊!這就是草根媒體,哈哈哈,掛在中時這棵大樹下的草根。不過幾年前專打李登輝的某已瀕臨消失政黨殷鑒不遠,為了迎接馬總統,確保他當政時各位還有事情做,不妨調整一下路線XD

言歸正傳,我們來看看胡智銘的這篇文章:
在押的總統女婿趙建銘,廿九日被檢察官第一次提訊開庭,媒體驚見有「御用律師」之稱的顧立雄竟然也出庭,這才發現原來顧立雄是受總統女兒陳幸妤委任,成為趙建銘第三位辯護律師。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每一名被告最多可委請三位辯護人,趙建銘日前接受約談時,已經委任精通證交法的陳峰富和張簡勵如兩名律師,現在陳幸妤再委任顧立雄擔任趙建銘的律師,於法並無不合。

但是問題也就出在「於法並無不合」,回顧第一家庭歷來行事風格:沒有謀生能力的總統公子陳致中開捷豹(Jaguar)名車;軍法預官在陳致中報考當年增額錄取;趙建銘、陳幸妤在SARS期間能夠輪休請假;趙建銘、黃睿靚使用公務車辦理個人私事;總統夫人吳淑珍操作股票沒有向監察院申報;資產信託之後仍買賣股票基金,見諸媒體之後,決定將獲利捐贈弱勢團體;第一親家涉入台開案,總統府公共事務室發新聞稿澄清;這些事件都是「於法並無不合」。

六年來,第一家庭的道德順序永遠是情→理→法,雖然媒體一次又一次的檢討、民眾一次又一次的寬容,但是第一家庭似乎沒有理解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標準,身為第一家庭的成員就必須給自己更高規格的道德要求。

這一次,即使趙建銘已經因為弊案收押禁見,第一家庭仍舊沒有改變「於法並無不合」的心態,聘請顧立雄擔任趙建銘的辯護律師。的確,陳幸妤身為人妻,眼見丈夫落難,於情於理,怎可不救,所以當然要聘請最好的律師,但是第一家庭是否考慮到顧立雄所代表的意義。

顧立雄出馬代表了第一家庭出手搶救趙建銘,雖然陳總統並未表態,但是滿朝文武誰不清楚顧立雄所代表的意義,見風轉舵之徒當然知道政治風向球轉向何方,檢調辦案不但更加孤立無援,壓力也會更大。這對急需提高到的標準的第一家庭來說,絕非正確的處置。

但是,過兩天,我想媒體批判的火力就會減弱、民眾也會說:人之常情嘛!而再一次寬容第一家庭的作為。


這麼一篇落落長的文章,看似言之成理,實則狗屁不通,怎麼說呢?先看看破題的『於法並無不合』,以及下面的陳致中、趙建銘、黃睿靚、吳淑珍、陳幸妤的例子,(胡先生自己說)這些事件都是「於法並無不合」。那麼接下來的一段,怎麼會變成『六年來,第一家庭的道德順序永遠是情→理→法』?

如果說這些事情都於法並無不合,那顯然就是把法放在最前面,而沒有顧慮到是否合情合理(沒收入的陳致中開Jaguar)。所以應該是法→理→情的思考才對。胡先生不知是氣到腦充血,所以自己也不知所云,還是純粹的筆誤,又說第一家庭的『道德順序』(靠,又是一個不知所云的名詞)是情→理→法


這種水準真是令人搖頭,更不要說最後搬出大長老黃創夏:

只是當看到創夏寫到:朱元璋女兒安慶公主駙馬歐陽倫販賣私茶、家丁毆打藍田縣河橋巡檢司而遭朱元璋批示斬首示眾。安慶公主闖進宮中哭鬧,要求父皇收回成命,朱元璋當著眾文武官員的面回絕說:「朕若不殺他,何以服天下?」時,心中不禁想到:沒唸幾本書的朱元璋都知道「朕若不殺他,何以服天下?」,律師出身、有除弊立委之稱的陳總統呢?

老實說,假使真如滿腦封建思想的諸位要求,總統的想法跟朱元璋一樣,在砍駙馬之前,大概會先把這些語無倫次、妖言惑眾的媒體記者先打包,一同推出午門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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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at 天空部落 │15:31 │回應(3)引用(0)【中時】拆編輯台‧轟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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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邏輯啊邏輯

媒體就是被這些不管聰不聰明,卻肯定沒有邏輯的人所把持
自己寫完之後都不會再讀幾次檢驗內文邏輯嗎?
好像都是我們這樣種一點影響力都沒有的bloggers自己發表文章的時候才這樣做,檢驗內文邏輯避免出現腦殘垃圾文章

來個天降火球把這些媒體人給燒光光吧
Posted by samutaku at 2006-06-19 09:29:25
口素如果背後出錢的老板跟主管都要他們寫些拋棄邏輯只求政治效果的東西,這些員工是否也只能繼續製造這種垃圾??

所以是否局面變成,可以抒發自由意志的blogger v.s.出賣靈魂的報社寫手??
Posted by so? at 2006-06-20 16:53:45
應該說是劣幣逐良幣之後的結果吧。當媒體老闆喪心病狂時,留得下來的人會做出什麼事,寫出什麼報導,應該用腳趾頭上最前面的那顆細菌想都想得到。
Posted by tenz at 2006-06-21 20: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