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來已經不看超級星光大道了,但是知道林宥嘉在總決賽上唱了Creep的消息之後,我「幹」了一聲,然後上網看了總決賽的轉播。
畢竟Creep對我來說太經典也太重要,隨便哪個人選擇公開的演唱這首歌,我都會覺得那不但是自不量力的行為,而且還侵犯了它的威嚴。
其實從我最初看到林宥嘉到現在,他的歌唱技巧一直在進步。我甚至認為,如果楊宗緯沒有退賽,也不見得有完全的把握能夠幹掉林宥嘉。所以光是以歌唱技巧來看的話,林宥嘉唱得還不錯。
只是,Creep不是一首用歌唱技巧能詮釋的歌曲,而該以態度取勝。林宥嘉雖然有唱出他自己的態度,可是他唱得很肉麻,讓我起了雞皮疙瘩,整個就是說不出的不對勁。不過這也不能怪他,畢竟他還太年輕,也許還沒經歷過什麼歷練。雖然當年Thom Yorke寫出Creep也不過只有廿出頭罷了。
不過網路上有人說林宥嘉汙辱了這首歌,我倒不這麼認為。因為換個正面的角度看,多虧了林宥嘉,讓更多人認識了這首歌,就像當初楊宗緯和蕭敬騰對背叛產生的效應一樣。也許Radiohead迷還該謝謝他?
之前曾經看過信樂團的阿信演唱Creep,那才是真正的汙辱了這首歌咧。
但是我在這邊真正想幹譙的,是製作單位和張宇。
製作單位竟然把Radiohead打成了Radio head,實在可以再沒常識一點。要是在別的地方出現這種錯誤就算了,但是身為一個全國數一數二的音樂節目,還把一個天王級的團名打錯,實在該打屁股。
不過比起製作單位,張宇更欠打。當他在講評林宥嘉時,他說Radiohead的CD他只有一張,但是聽過一遍就不想再聽了,不過對於Creep還算熟悉。這是什麼邏輯?如果今天有人對張宇說,你的CD我只有一張,但是聽過一遍就不想再聽了,不過對於小楊桃還算熟悉,他會做何感想?
然後他說東方人跟西方人有些差距,我想他指的是口音吧?可是這跟一首歌唱得如何有什麼關係?難道李昌鈺因為說英文有口音,他提出來的證據就會少了說服力嗎?況且,林宥嘉唱整首Creep的發音,比起張宇說Radiohead這一個字,來的標準多了。
至於張宇覺得Creep很冷門,只是證明了身為專業音樂人的他,接觸的領域還真狹窄,難怪他寫出來的歌,聽來聽去都同個味道。
不過寫到這邊,我想想,其實每個人接觸的東西都不一樣,我要是認為我覺得很重要的東西,別人也要覺得很重要,那我就太自私了,就像桃太郎對我來說,也滿冷門的一樣。啊,說錯了,我說的是蕭十一郎。幹,又說錯了,我真正要說的是張宇娶回家的那個郎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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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ove this song so m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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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尊唱Creep:不用說,這才是王道

宋胖•台灣高雄人•加拿大溫哥華人•未婚•非單身•處女座•非處女•AB型•非怪胎•電腦工程師•討厭寫程式•癌症研究員•不想得癌症•MBA學生•不喜歡唸書•六年五班•零八三零•電影•搖滾•爵士•現場•健身•滑雪•熱瑜珈
































其實他感翻唱就該給他鼓掌啦!他再決定唱這首歌的時候應該就有所體認了.
只是,我一直都認為聆聽音樂當下的態度也是相當重要,如果你不了解,單憑著所謂的好聽,就能給了自己的熱情與心力,我對這件事的感想是,雖然沒有什麼不對或不好的,但會不會太盲目了些?
剛剛上黑米,好像有人又開了新的戰場....很希望支持Radiohead的人們,不會做出反應....老這樣聞雞起舞,不會是Radiohead聆聽者的態度,您說是吧?!
可以看看:http://www.hemidemi.com/bookmark/info/654605#comment_96415
那個張宇實在很....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