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 2006

馬英九又一次認罪自白以文找文


台北市政府昨召開記者會,說明市長馬英九任內捐款情形,仔細分析他們所提供的數據,發現,這又是一次馬英九貪污特別費的認罪自白。

台北市政府表示,自民國八十八年至九十五年,共捐贈六千八百零九萬四千九百一十元($68,094,910)外,也承認馬將捐款中的一千五百二十四萬九千一百六十六元($15,249,166)用以申報個人綜所稅捐贈扣除額。

拿來抵稅的一千五百多萬,當然不是用特別費的捐款,因此應該由六千八百多萬中扣掉。

68094910 - 15249166 = 52845744

眾所皆知,馬英九將2002年市長選舉的選舉補助與結餘款共五千多萬全部捐作公益,這部分也與特別費無關,也應該扣掉。

52845744 - 50000000 = 2845744

結果就是以特別費捐款的金額無論如何都不會超過兩百八十五萬,而這個捐款金額也與前陣子馬英九公布財產明細時計算出來的捐款金額相近,遠低於納入私帳的一千五百多萬特別費,也就是說貪污所得至少在一千兩百萬元以上。

侯寬仁檢察官,你的被告都在電視前公然串供了,雖然串得很爛,但你是不是該考慮收押禁見被告馬英九?

延伸閱讀
馬英九的犯罪自白?

按這裡訂閱酥餅的BLOG
按這裡推薦本文

最新文章

Posted by at 天空部落 │06:52 │回應(5)引用(1)政論
相關閱讀

引用URL

http://blog.yam.com/subing/trackback/6785873
回應文章
By the way...
天空部落格有夠難用!
我怎麼會不小心留言在這裡啊???
Posted by Geral at Dec 2, 2006
酥餅,
能推薦的都已經推薦了,有些歐吉桑是不上網只看報的,
自由時報已經是台灣第一大報,閱報率頗高,
而且它有電子網站ㄚ,您按個sent,就可以讓更多人知道,投稿吧~~~
Posted by Geral at Dec 2, 2006
感謝Geral跟鄉民的厚愛,我倒是沒有想過投稿的事,如果你們覺得這篇文章有幫助,我建議大家可以轉寄給親朋好友,或是按一下推薦鈕,推薦到黑米,希望能有更多人看到。
Posted by 酥餅 at Dec 2, 2006
支持一下樓上的。
餅大部落格的文章很多都能旁徵博引,比起泛藍那些無地放矢的言論要好上太多了,偏偏現在那些統媒總是一面倒的灌輸給民眾,他們口中所謂的「正義」,又偏偏社會上就是有那麼多沒自我判斷能力的人甘願被媒體操弄。
要是餅大的文章能走出這裡,我想對台灣社會會是很正面的幫助吧
(講的好像很嚴重 XD)
Posted by 鄉民 at Dec 1, 2006
酥餅,
您可以將這篇文章直接投稿到自由時報的「自由廣場」嗎?
讓更多人知道這些數字事怎麼一回事。
Posted by Geral at Dec 1,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