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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9089:
網誌好吵...太多東西... - fanny:
嗯....生日快樂... - fanny:
像忠厚老實卻又暗藏深層... - chingchu524:
你看起來... - tofeeeeeeeee:
說到社團名片我還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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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CECA: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最近鬧的沸沸揚揚的。贊成與反對的聲浪不斷,其雙方意見關注的焦點也有所不同。贊成者,主張經濟與政治不應混為一談,為了避免2010年後《東協加三經濟合作協定》的關稅壁壘對台灣的出口造成影響,所以認為此計勢在必行。然而反對者卻不以為然,認為這是在「一個中國框架」下所產生的協定,且經濟上過於依賴中國,會使台灣陷入被中國併吞的危機之中,而台灣最大反對黨,更是認為該協約的訂定與否,應交由公民投票決定。
雙方角度不同筆者給予尊重,但在此筆者想岔出來談政策制定的問題。這個協定不應在「一個中國框架」下成立,但也不應由「全民公投」而定案。此協定是基於考量未來台灣的整體經濟成長率而生,整個協定的設計應由專家來進行評估,這類專業的議題交由人民公投,豈不降低政府掌舵的功能。若過份詮釋「主權在民」,凡事皆交由人民來審核,使的人民不信任政府互相監督的功能,不時的干擾政府的判斷,試問這當真是民主的真諦嗎?
因此CECA公投,筆者相當不以為然。即便是要公投,也須等到協定條例已經明定了,再想辦法讓民眾了解何謂CECA?CECA的實質內涵與影響?其中的反對與爭議點為何?等等相關背景知識後,以此為前提下的公投才有意義可言。但是要滿足這些條件的困難度,想必不需多言,而且就算假以時日達成了,國際情勢早已改變也錯過解決問題的時機了。
後記:這次投是投了 不過應該不會中吧 我覺得幹樵不夠激烈 有點中立 結尾也鳥掉了 囧
「圍陳」便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不斷透過鼓吹與集結支持者,藉由這些民眾來反抗既有權力結構、主流觀念和社會價值觀,甚至顛倒是非。整個民粹運動根本毫無思想內涵可言,淪為一場毫無意義的暴動,而更荒謬的是這群暴民卻喜孜孜的認為他們正在為台灣「民主」打拼。 或許問起這群暴民他們在為什麼「打拼」,他們會說「護主權」、「一邊一國」、「愛台灣」等抽象的概念。但我們主權到底哪裡喪失?中華民國本來不就是一個國家嗎?愛台灣就是打自家人讓世界看笑話嗎?
我曾在老家,和一位鄰里的長者聊過天,他是極為認同「護主權」這個概念的支持者,但如果再細問「護主權」到底有哪些內涵?他卻回答的讓我啼笑皆非。的確,不單只有這位長者答不出來,相信大部分現在正為台灣民主「打拼」的人也回答不出來。因為「護主權」這個概念,它已經徹底被昇華了,受到民粹的影響直接訴求人民的情感,反對制度的中介,甚至為反對而反對,說穿只不過是一種「政治狂熱」罷了。 正因為台灣常出現這股狂熱,因此很難建立完整、效率的領導體系,進而造成民主正常發展上的困境。
我不否認中國在國際間對台灣的打壓,的確令人憤慨。但這次的兩岸交流不正是個面對問題的好機會嗎?大家坐下來好好談,劃清底線,彼此不要互踩對方的地雷造成惡性循環。這樣不是很好嗎?還是說因為憤慨,所以要以眼還眼才能一吐怨氣?這才是愛台灣?這不免過於莽夫之舉! 其實中國也知道台灣是一個國家,但華人說穿到底是一個愛面子的民族,你要他拉下臉皮向人道歉,好歹也要替人找個台階下,這不是人之常情嗎?但現在這群人卻不想和平的坐下來談,套一句阿扁名言:「不然,你是想怎樣?(台語)」。
後記:我覺得我很孬,這篇結果還是沒有投稿,畢竟充滿個人的偏見且漏洞百出.如果僥倖被刊登,後續的戰文應付起來還挺累人的.不過存脆因為看不下去了,總覺得該發洩一下,胡扯出來的一篇劣文. 真是太超過了~太超 過了~
這次立委選舉的結果,代表的是人民對民進黨這八年來的總檢核,從區域候選人席次看來顯然分數並不理想,但是若從政黨票來看其實表現並沒想像中的差。人民對民進黨的支持率仍有相當的比率,人民看不慣的是這些候選人的特質,內部的腐敗不僅社會公眾看不下去,就民進黨內有識之士也痛心疾首。但立委選舉的失敗是事實,代表著人民要的是麵包,而不是口號,更不是研發創新的勝選奇招。
而看待國民黨的勝利也不應過於樂觀,套句奧運國手黃志雄立委說的話,這是拜民進黨所賜,就某個程度而言人或許是迫於無奈的結果吧。獲的多數人的支持會使國民黨責任更為重大,如何深耕基層?如何兌現總體提出的拚經濟主張?如何讓台灣運轉起來放眼世界?而全世界皆拭目以待。若沉迷於勝選的歡樂當中,而忘了當初的承諾,結果又沒習得民進黨的教訓而殊途同歸。
雖然這些日子以來台灣政壇的動盪不安與相互對立,但對於台灣的民主政治成長茁壯,我們仍必須保有樂觀的期待與信心。人民要的不是政治惡鬥,也不是一黨獨大,要的是朝野的相互監督謀與求國家最大的利益,如此一來台灣才能闊步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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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菜農一定是最心痛的人嗎?也有待討論。台灣菜農與大盤商間的關係其實是很微妙的,通常大盤商會先到產地與菜農接洽,在開始種植以前便預先談好收購價格,所以不管收成的好不好菜農都能拿到這筆款項,而後的市場價格的高低其實對菜農的影響並不大。當然菜農也可以選擇和農會打交道,但農會的價碼往往會比較低,所以不少菜農紛紛挺而走險找大盤商銷貨。大盤商所背負的市場風險較大,當然投資報酬率便較高。
天氣的異常影響了蔬菜的種植、收穫,導致蔬菜的產量減少,如此一來市場的蔬菜供給數量減少。既然供應量少,而需求量不變,必然會物以稀為貴,菜價也隨之上漲。天氣異常會影響菜農的收穫,而影響菜價,其實是一種常態現象。加上因為菜農發現單一作物價格好,便紛紛搶著栽種,所以破壞了供需平衡。而在這些前提下,如今菜價一上漲,政府便介入抑制菜價;菜價一跌,政府開始積極收購提供補助申請。政府為天災善後無可厚非,但今天是人禍卻還要政府來收尾,說句公道話,其實政府已盡到十足的責任了。
台灣的排球、棒球與籃球是以職業或企業聯賽型式推動的運動,所以這些運動項目的選手們較不用擔心自己未來的發展,多少也有個飯碗。但其他運動項目的選手們便須多花一份心力來思考,從第一線退役後未來自己將何去何從,難以無後顧之憂的致力於技能的提升,甚至有不少具有潛力的選手因看到未來發展的瓶頸而提早轉換跑道。所以各種運動項目的職業化不僅有助帶動該項目的風氣,更有助於培養優秀運動人才。
即使職業化無法達成,國家也應提供選手們一套健全的人生規劃制度,提供讓年青選手願意投入心力的光景,讓退役的選手能有轉換為教練的機制,如此一來運動再也不是「不務正業」讓年青選手無後顧之憂,也讓退役選手得以經驗傳承。若只是單方面的新增硬體設備,難免不保會出現和中山足球場一樣的現象,足球比賽是沒辦幾次,但演唱會倒是開的挺多的。
嗆聲的後果常使的原本的目的訴求成為次要,最後陷入毫無意義的爭論漩渦甚至連「幹譙」的出現也屢見不鮮。行政官員本應為民喉舌,如今卻淪為毫無建設性意見的「嗆聲」,而且眾多政壇人物還樂此不彼自以為是,深不知其形象早已在人民心中已打了折扣。
台灣是講民主的社會,人人皆有發言權,但這並不代表可以任意嗆聲!一個議題的爭論不應訴諸於激情,而是要回歸理性,要為民謀福利,而不是為黨謀福利,唯有以此為出發點的發言才是一個民主國家應有的格調。即使是不同的意見,以不帶攻擊意味的表達方式述說,讓人願意易傾聽,聽起來也較不刺耳,也才有討論的餘地。至此,宣稱是民主國家的行政官員做到這一點至少是基本要求吧!
近日,有關「賽神豬」的爭論再起,其相關爭論早已汗牛充棟,只是每每因動保團體的發聲一再的捲土重來。
一個傳統民俗的合宜與否,是繫於整個社會價關的轉變。近年台灣喪葬制度的變遷便是一例,於日據時期由鈴木清一郎所著「台灣舊慣習俗信仰」一文中,所記載的傳統奠祭儀式,至今多半早已不復存。因為這些儀式不符合時代需求,且空有儀式卻喪失了意涵,無法獲得年輕族群的認同,當然會被淘汰。
而義民祭典的神豬與神羊競賽約始於道光十一年,一位高中武舉人返鄉祭祖,廣邀地方仕紳參與,除了以全豬全羊酬義民爺庇佑之外,還衍生出一套「神豬比重,神羊比角長」的儀式,藉以增進當時的農村趣味。
但如今社會型態轉變,早已不是當時的農村社會。所有的傳統文化皆需進一步思考活動轉型的問題,如何於文化舊慣中汰泊存精,並取得年輕一輩的認同。否則究竟禁與不禁的問題尚未有定論前,傳統文化便因無人傳承而消失了。
由藝人澎恰恰與孫協志力推的「明星公益棒球賽」將在二十四日開打,希望為台灣青少棒募集更多的資金,但可惜的是票房悽慘無比。相較於台灣之光王建民代言的商品記者會,卻場場爆滿。台灣的球迷究竟是愛棒球還是愛球星呢?
台灣的球迷願意徹夜排隊搶購印有旅外球星的商品,卻不願意支持棒球公益活動;甚至全民陷入一種狂熱的現象,願意停課、翹班、熬夜只為了觀看大聯盟的越洋直播,卻不願意多看台灣職棒一眼。大家的焦點總是放在最頂端的球星身上。試想如果沒有少棒、青棒,這些基層組織辛苦的發掘、培育與保護選手,這些發光的旅外球星如何可能呢?
台灣要成為亞洲的棒球強權,靠的絕對不是整天幻想會有天才型的選手出現,更不是只在國家賽事來臨時才開始招攬旅外球星補強戰力。而是要建立棒球運動的養成系統與促進職業棒球的發展,這些都取決於人民的參與度高低。如果您真的自認是熱愛台灣的棒球運動,便應該看清事實真相,多關注國內的基層棒球運動,更別讓您對棒球的熱情,成了球星代言廠商眼中的肥羊。
(刊登於自由時報2007年11月24日)
近日,諸位臺聯黨籍立委擬「毒品防制危害條例修正草案」,修法鼓勵毒犯更生。旨於透過替代療法戒毒免除強制勒戒,毒癮治療終止後五年內再犯者才處徒刑。給予毒犯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也充分展現法律的再教育功能。
但如果對於毒販的刑責過輕是否會損及法律的嚇阻功能?促使更多毒犯抱著姑且一試且既使被抓刑責也不重的僥倖心態而吸毒,造成反效果,導致毒犯數量大增,若至如此豈不壞了原本的美意。
吸毒犯連續犯罪的比例極高,已屬常態,過分的寬容累犯的刑責,實不符合經驗法則和程序正義。因此修正草案應強調適用初犯者,且須有完善的配套措施為前提下才得以行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