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8, 2005
人人都有數位攝影器材並可輕易發表後,在災難新聞中公民的角色為何
Guardian:
Why I have serious doubts about the 'citizen reporters'
這篇作者John Naughton和上一篇
公民記者或是全民狗仔的作者Mark Glaser提出雷同的觀點,都是在省思此次7/7倫敦爆炸案中,大量的市民拿著數位器材補捉爆炸案現場畫面所引起的爭議。
作者用了很重的字眼如:enthusiastic cameraphone ghouls (狂熱的攝屍者),而上一篇則有出現如voyeurs and exhibitionists(偷窺狂與裸癖者)等字眼,都是很強烈的情緒表達及指控。大部份的想法我在
上一篇就已寫過一些了。
不過雖然有這些爭議,但是我看在
Flickr裡此次爆炸案的相片集及串連的blog,都很謹慎地在處理照片的呈現方式,倒是很少出現灑狗血式地販賣悲情。但這不代表那些恐怖的畫面沒有流傳出來,只是並非透過blog、flickr這種公開的型式;嗯,能夠說blog的公開及透明性會產生一種大眾的制衡力量嗎?我也不確定。
至於blogger串連合作對抗恐怖份子的力量,
We're not Afraid網站發揮了不小的力量。
其實我覺得也可以把這個問題簡單並且在地化:颱風橫掃全台,每個有數位相機並且會上網傳照片、blogging的公民,能做什麼更有助於救災防災呢?我想絕對不是拍一些樹倒車毀的畫面放到blog上就叫做公民報導(那是日記),而這種工作沒有人能比電視台那些冒著生命危險在風中搖曳的記者來得厲害;做為一個公民,趕緊收起數位相機打電話給消防隊來幫忙還比較實際。
引用URL
http://blog.yam.com/sunjoe/trackback/5116406
人人都有數位攝影器材並可輕易發表後,在災難新聞中公民的角色為何 - Guardian: Why I have serious doubts about the 'citizen reporters' 。這篇作者John Naughton和上一篇 公民記者或是全民狗仔 的作者Mark Glaser
我想我大概是累了,剛剛用風格簡約的Google Talk和 Joe 聊天,談著談著就聊到他最近研究的專案。
(前略)
Cheng: 你最近可好?呵!
Joe: 剛忙完一個通路酒商的調查案~~跑得很累
Cheng: 啥?網路酒
我想我大概是累了【I am Vista】
at 2005-08-25 00:34:38
先做公民,再做記者吧!
公民記者四個字的意義好像被壓縮了;並不是有數位攝影機、照相機、blog, 就代表一個人是「公民」了。
(我這裡的「公民」帶有個人正面偏見。)
其實所有人都該是公民,只是資本主義使得許多真正的記者沒辦法把自己的工作和公民的立場結合。想要保住飯碗,就不能當公民,多麼可悲啊。
當然啦,不只是記者,幾乎所有職業都如此。
我很認同「Portnoy」說的,
要先做到「好公民」,
才有可能成為好的「公民記者」。
當初在
陳水扁和馬英九教不了你民主一文中便強調,
「公民的實質義務,
絕不只在那一張選票而已,
要達成民主政治的理想,
監督不肖政客是每個公民在生活中行有餘力必須要努力的事情,
自掃門前雪的心態,
造成當前「沈默多數縱容惡劣少數」的台灣社會,
政治腐敗的惡果眾人一起承擔,
真正的民主,
是人人懂得擔起與「當家作主權力」相對的監督義務。」
當初在
關於媒體改革新聞台的留言版,
一位傳播科系學生問到怎樣當好記者時,
我是這麼回答的:
要當一個好記者,
首先要當一個「好人」,
沒有良心的壞人是當不了好記者的,
但或許可以當得了「大牌記者」和「知名主播」。
專業記者不等於好記者,
專業只是好記者的一個必要條件,
非充分條件,
我以為好記者守則第一條就是:
要具備「好心」來看待你報導的世界。
髮生爆炸那天,根本很少人用數位記錄,大部分都是馬上拿手機攝像,然后即時髮到網路上,特別那些綑在地下鐵的暗圖。
至于記者與道德心的問題,和90年代那張非洲禿鷲吞噬饑餓孩童的獲獎相片一樣整理,一個人在世界上不止有一種身份。要么是好公民要么就是好記者,都並沒有錯。
您寫的倫敦爆炸中,全民狗仔的現象,在台灣也有一個事件,用那種聳動的照片批評政府,真是狗仔公民。請聲援小白家族,打擊不愛台的人。
http://blog.yam.com/munch/archives/254037.html#comment-277351
http://blog.yam.com/munch/archives/278217.html
個人以為,
munch拍攝指出的蘭嶼油污事件,
是在主流媒體忽略此事時,
發揮了公民新聞的良好作用。
樓上那位「聲援小白」,
用「狗仔公民」來形容munch,
我認為是非常不恰當的。
真正的愛台,
絕不是禁止批評政府,
而是同人民站在一起,
對腳下這塊土地付出真心的關懷,
如果批評政府就叫不愛台,
這個帽子實在太大也太過份了。
那個關什麼魚的,妳不是主流霉體嗎?那妳怎麼忽略,還敢說別人。
而且油污已清完,那個外行的munch還故意提,根本就是不愛台。
故意造成社會動亂的,不管BLOG公民或媒體記者,都是破壞者。
非常歡迎大家針對議題發表自己的看法,但用字遺詞上請留意,我並不喜歡那種bbs式的「洩慾」式字眼出現!!謝謝!
至於小白們提到munch所寫的
◎蘭嶼。岸邊有事◎相關文章及討論串,是否為「全民狗仔」及「不愛台灣」的表現,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詮釋及解讀,只要說得通,那是您的看法,言論自由就是如此。
政府當然可以被批評、媒體當然也可以被批評,不過這裡所檢討的「全民狗仔」現象關鍵是在於拍照及散佈者心態的問題,這點我在上一篇
「公民記者或是全民狗仔」中已經提過了;
任何一個國民都可以利用任何發聲管道去傳遞他的意見(我們又不是在中共之下統治),不論是對政府政策或是媒體表現的正負面評價;古早時代是街頭巷議、口耳相傳,後來有讀者投書、電視call-in,網路出現後有bbs、論壇、email轉寄、blog等發聲的工具及管道供人民暢所欲言,但是任何一個工具都是中性的,是使用者才有立場及角度,而同一個訊息傳遞出來,又可以經由不同的詮釋及解讀;
身在倫敦炸案現場拍攝的人,心態及出發點若是想要為這個事件留下紀錄、提供更詳盡資訊給外界了解,那麼就不該稱這樣的人為狗仔隊。我們能夠在世界的另一端同步了解倫敦的現場狀況,得感謝有這些熱心的人;但是照片的尺度、拍攝量的多寡,我說過這是ethical issues,答案及尺度在社會的人心之中,而且隨時在改變;
至於像是環保、鄉土環境、水土保持、弱勢族群...等議題,如同關魚所說,太容易被社會大眾及媒體所忽略,若有人民針對他所看到的現象提出相關的議題引起大家的關注,進而有大眾媒體注意到、有政府單位注意到,這就是言論自由可貴之處,也是blog這個線上發表系統受歡迎的原因;政府不是萬能、媒體更非全知,當然會有所忽略,不需在此上面做文章(還出現"霉體"這種字眼~呴),而這也是munch在
◎蘭嶼。岸邊有事◎系列文章中的貢獻,至少有更多人知道了這樣的污染事件(不論外行內行);
小白們只要能提出更具體的論述,當然有自由說munch那是外行人說外行話、是不愛台灣唱衰台灣的行為,要對一切沒有親眼見的事物存疑也沒有錯(即使親眼所見亦有可能為假);上面說過了,政府不是萬能、媒體更非全知,個人的力量及知識也是有限、難免出錯。只不過,一個人要論述一件事,是出自熱心關心愛心,或是出自狗仔、見獵心喜的心態,我認為不難查覺就是了。而對於充滿熱心關心及愛心的人,大家應該要不吝於掌聲及鼓勵的;
在blogosphere裡每個人的言論都攤在陽光之下受公評,小白們的也是,就醬囉!!
還有,那個小白一號,身在媒體並非原罪,關魚有一系列的媒體改革的文章,你可以慢慢把文章爬完,你會更了解關魚的想法;請見
關於媒體改革。
btw,批評政府會造成社會動亂,這麼恐怖啊?共產黨嗎?真是的!
Joe:
記者這行有個名詞叫「踩線」,你聽說過嗎?
意思是,負責甲路線的人,除非奉命支援,否則不能去跑乙路線的新聞,要不然就會被視為「不尊重乙路線的同事」。我不負責環保署,也非台東地方記者,蘭嶼油污新聞我有心無力,僅能在看到原作者受到不應有的污衊時,雞婆跳出來幫忙肯定一番。
身為所謂的「主流媒體」記者,我對本職工作的投入問心無愧,也對我所寫過的每一則報導和網路文章、留言負起完全責任,所以看到發言不負責任的人,總是特別不順眼。對同業李怡志在
我的畢業禮物一文提到:「我估計這個圈子起碼還有一半的記者懷有良知良能,不玩股票也不拉廣告,而且願意在每天操得要死的跑線外來實踐公共新聞學。但如果台灣社會對這樣的記者或媒體沒有絲毫鼓勵,甚至只因為媒體的某些屬性就濫貼標籤......」,感到心有戚戚焉。
謝謝你幫我連了媒體改革台,真巧,我才剛更新這個很久沒更新的分店呢,因為文章寫得不夠完整,就不打算貼來部落格放了。
你的脾氣和耐性真是好,信奉「網路言論需要尊重別人否則不配享有言論自由」的我,近年來遇到人身攻擊的留言是一律刪除的,尤其是攻擊我版上訪客朋友的留言,必刪。
以前在感慨下寫過一篇
《關於批評》,不知你看過否?
我不懂,為什麼有人會稱自己是小白...這暱稱在網路上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