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6, 2007
-- 日本京都建築限高vs.樂生療養院拆除
因為各項行政作業在日前都已經「完備」,因此4月16日樂生療養院的拆除勢在必行。這幾天電火球和台北縣縣長尾哥的發言,都認為樂生這個案子政府早就都有規劃,而且已經拖延三年;尾哥還說這已經造成「經濟損失」約150億元,不能因為「少數人」反對而不拆。樂生的拆與不拆,的確讓捷運完工通車時間延後,樂生的拆與不拆影響的是捷運站的位置,樂生造成的財務影響是捷運工程相關的經費,樂生造成的經濟損失是未能早日通車的民眾交通費用節省和衍生的交通擁擠社會成本,捷運站的位置影響的則是附近地主的土地價格和預期販售或開發的利益。這些利益有多大?其實估計起來應該不困難,或許是如尾哥所說的150億,或許是20億,或許是500億。但保留樂生的價值有多少,真的難以估計。歷史的記憶和一個優美的空間值多少錢?要求國有財產局保留追風廣場,不想讓國有財產局標售這塊價值約40億的精華地的尾哥當初說是要替台北縣民或板橋市民保留一個休閒空間,那麼新莊地區的民眾或許不需要樂生吧?或者是他們現在更希望捷運早點通車,等到來日再後悔樂生的拆遷?
樂生療養院即使不拆,捷運站移動,不論損失多少錢,都不會比日本京都修訂市內建築高度把限高從45米(15層樓)降低到30米(10層樓)來得多吧?這五層樓的造成的經濟損失該怎麼計算呢?1000億?5000億?2兆?至於限制霓虹燈又會造成多少「商機」的損失呢?
台灣人當然不如日本人,不只是一般台灣民眾不如日本民眾,更是台灣的官員不如日本的官員。日本官員官僚者、收賄貪污者、喝花酒接受性招待者,或許不見得比台灣少,但是他們明明白白就可以和民眾一起,透過民主或適當的行政程序,完成這樣的建築法規修訂。台灣人不如日本人,在民眾的部分佔得比例小,在官員部分則是關鍵。這些已經是總統或者是天王級的總統候選人,以及交通部、文建會、台北市政府、台北縣政府,一大串大大小小的官員,一個又一個都是無腦族!台灣的官府,早就是這些被外星人入侵把腦漿啃蝕一空的行屍走肉佔據了。
日本京都或許也有不少地主或不少官員會站在抗拒巨大經濟損失的立場抗拒法令的修訂,但這法規卻通過了!這更讓我想起在「喜樂京都」一書中,作者提到京都老社區的居民組織起來發動保存社區的運動,抗拒社區被新建的大樓所掩蓋和吞噬。
文化,不是用說的,不是用建設的,不是拿來當作「文化創意產業」用來生金雞蛋的。當可母雞都被殺死,要去哪裡生雞蛋?要陳水扁或蘇貞昌自己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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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一日起實施 京都維護景觀 建物限高、禁霓虹燈』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7/03/16 04:09 記者: 黃菁菁/東京十五日電
日本京都市議會十三日通過一項嚴厲的景觀政策條例決議案,規定市內大樓不准蓋超過十層樓,屋頂看板和霓虹燈、走馬燈招牌都全面禁止。新規定旨在維持京都這個歷史古都的景觀,將從九月一日起實施。
京都市通過的新條例案主要針對被指名為世界遺產的千年古剎「清水寺」和「大文字祭」等卅八個知名古都景觀,京都市為確保「從清水寺向下眺望的宏觀視野」以及「從賀茂川右岸欣賞的大文字五山送火祭」,不受殺風景的高樓和燈火等現代都市景觀所阻,因此出奇招來嚴加管制。
「大文字五山送火」是京都夏季的名祭典,即在五座山點燃木柴,讓山上的火在夜空中排成文字或圖形,每年夏天吸引成千上萬遊客。
京都市早在二年前便通過「景觀法」,將古都景觀定義為「公共財產」,去年又設置景觀審議會,進一步制定出新的景觀政策。
在剛通過的「眺望景觀創生條例」中,對高樓建築的高度和設計有許多規定與限制。例如,中心市街區幹道沿線目前的建築物高度上限為四十五公尺(相當於十五層樓高),九月起將降低為卅一公尺(十層樓高)。住商共存區則從目前最高卅一公尺,改為十五公尺(五層樓高)。
京都市內目前超過新規定的高樓建築共八百棟,待新條例施行後,將要求超過規定高度的大樓在改建時須符合新規定。至於不得設置屋頂看板和霓虹燈、走馬燈招牌之規定,則要求現存廠商須在七年內撤除招牌與燈架。此外,在世界遺產周邊的建築物須加蓋和風的勾配(傾斜)屋頂。
因為各項行政作業在日前都已經「完備」,因此4月16日樂生療養院的拆除勢在必行。這幾天電火球和台北縣縣長尾哥的發言,都認為樂生這個案子政府早就都有規劃,而且已經拖延三年;尾哥還說這已經造成「經濟損失」約150億元,不能因為「少數人」反對而不拆。樂生的拆與不拆,的確讓捷運完工通車時間延後,樂生的拆與不拆影響的是捷運站的位置,樂生造成的財務影響是捷運工程相關的經費,樂生造成的經濟損失是未能早日通車的民眾交通費用節省和衍生的交通擁擠社會成本,捷運站的位置影響的則是附近地主的土地價格和預期販售或開發的利益。這些利益有多大?其實估計起來應該不困難,或許是如尾哥所說的150億,或許是20億,或許是500億。但保留樂生的價值有多少,真的難以估計。歷史的記憶和一個優美的空間值多少錢?要求國有財產局保留追風廣場,不想讓國有財產局標售這塊價值約40億的精華地的尾哥當初說是要替台北縣民或板橋市民保留一個休閒空間,那麼新莊地區的民眾或許不需要樂生吧?或者是他們現在更希望捷運早點通車,等到來日再後悔樂生的拆遷?
樂生療養院即使不拆,捷運站移動,不論損失多少錢,都不會比日本京都修訂市內建築高度把限高從45米(15層樓)降低到30米(10層樓)來得多吧?這五層樓的造成的經濟損失該怎麼計算呢?1000億?5000億?2兆?至於限制霓虹燈又會造成多少「商機」的損失呢?
台灣人當然不如日本人,不只是一般台灣民眾不如日本民眾,更是台灣的官員不如日本的官員。日本官員官僚者、收賄貪污者、喝花酒接受性招待者,或許不見得比台灣少,但是他們明明白白就可以和民眾一起,透過民主或適當的行政程序,完成這樣的建築法規修訂。台灣人不如日本人,在民眾的部分佔得比例小,在官員部分則是關鍵。這些已經是總統或者是天王級的總統候選人,以及交通部、文建會、台北市政府、台北縣政府,一大串大大小小的官員,一個又一個都是無腦族!台灣的官府,早就是這些被外星人入侵把腦漿啃蝕一空的行屍走肉佔據了。
日本京都或許也有不少地主或不少官員會站在抗拒巨大經濟損失的立場抗拒法令的修訂,但這法規卻通過了!這更讓我想起在「喜樂京都」一書中,作者提到京都老社區的居民組織起來發動保存社區的運動,抗拒社區被新建的大樓所掩蓋和吞噬。
文化,不是用說的,不是用建設的,不是拿來當作「文化創意產業」用來生金雞蛋的。當可母雞都被殺死,要去哪裡生雞蛋?要陳水扁或蘇貞昌自己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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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一日起實施 京都維護景觀 建物限高、禁霓虹燈』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7/03/16 04:09 記者: 黃菁菁/東京十五日電
日本京都市議會十三日通過一項嚴厲的景觀政策條例決議案,規定市內大樓不准蓋超過十層樓,屋頂看板和霓虹燈、走馬燈招牌都全面禁止。新規定旨在維持京都這個歷史古都的景觀,將從九月一日起實施。
京都市通過的新條例案主要針對被指名為世界遺產的千年古剎「清水寺」和「大文字祭」等卅八個知名古都景觀,京都市為確保「從清水寺向下眺望的宏觀視野」以及「從賀茂川右岸欣賞的大文字五山送火祭」,不受殺風景的高樓和燈火等現代都市景觀所阻,因此出奇招來嚴加管制。
「大文字五山送火」是京都夏季的名祭典,即在五座山點燃木柴,讓山上的火在夜空中排成文字或圖形,每年夏天吸引成千上萬遊客。
京都市早在二年前便通過「景觀法」,將古都景觀定義為「公共財產」,去年又設置景觀審議會,進一步制定出新的景觀政策。
在剛通過的「眺望景觀創生條例」中,對高樓建築的高度和設計有許多規定與限制。例如,中心市街區幹道沿線目前的建築物高度上限為四十五公尺(相當於十五層樓高),九月起將降低為卅一公尺(十層樓高)。住商共存區則從目前最高卅一公尺,改為十五公尺(五層樓高)。
京都市內目前超過新規定的高樓建築共八百棟,待新條例施行後,將要求超過規定高度的大樓在改建時須符合新規定。至於不得設置屋頂看板和霓虹燈、走馬燈招牌之規定,則要求現存廠商須在七年內撤除招牌與燈架。此外,在世界遺產周邊的建築物須加蓋和風的勾配(傾斜)屋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