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在 ptt 的 cat 版發燒一個事件,虐貓事件。事情的起因是在大陸的一個論壇上,一名亡友(真不想稱他為網友)在該論壇上發表數張虐貓照片,照片中的貓咪都受盡各式各樣慘無人道的虐待,該人士還聲稱那些貓咪都是他用領養的方式取回,從小隻的貓咪到大隻的都有。原本大家都以為這是大陸人所為,後來經過追查 IP 來源,發現發表者來源地竟然是位在台北內湖一帶,所以這件事就在台灣 BBS 熱烈討論起來,眾充滿正義感的網友紛紛發表意見,透過照片中所透露出的蛛絲馬跡,終於在最近找到該名虐貓人士,並藉由報紙披露整件事件,警方也從中介入,但是基於《動物保護法》規章,也僅能對他開張五萬元的罰單,這種罰則之輕,對該名從事法律事務的虐貓人來說根本是微不足道,實在難起殺雞儆猴之效。
不過虐貓事件真的能就此落幕嗎?我有兩個看法:
(1) 該名虐貓人還堅決否認虐貓行為,而網友也僅以照片中之特徵來推斷兇手,我認為證據實在不充分,我覺得在這種情況下要貿然認定兇手實在不太妥,萬一他是無辜的,豈不倒楣。
(2) 只開五萬元罰單,這罰則真輕啊,難作收殺雞儆猴之效,難保其他人不起而效法,也難保兇手以後不再犯。我認為該兇手照片應公告於各收養中心,或收養網站,以杜絕他再犯之途。而收養機制應該有更完善的流程,以避免這類事件再度發生。
我自己是超愛貓咪的,對於這種人比趙建銘我更加厭惡之。
底下是部分連結,請參考:
- 引述 :『大陸網路月前流傳十多張貓咪被燙熱水、綑綁四肢等凌虐照片,引起網友群起憤慨,細心網友在照片中發現《聯合報》及一匙靈洗衣精露餡,懷疑虐貓者是台灣人,五十多名愛貓網友聯手,經一個月追查,持虐貓者拍的照片逐戶比對民宅外觀,上周五查出這名殺貓狂魔,警方又憑他左手上一顆痣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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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在蘋果日報今天這則頭條新聞的討論區上,有網友冒著被虐貓人控告的風險,進一步貼出了他的公司名稱、居住地址和學校資料。如果新聞公佈後此人仍保有電腦公司的工作,那我想我這輩子大概都會不想買那家公司所生產的電腦。不過這起事件並未就此了結,因為更多虐貓與虐狗事件仍持續發生著,此人也未受到應有的懲罰。我期待台灣早日修法,因為對許多飼主而言,寵物不是法律中的「物」,也不是一隻普通的小動物,牠們是長期相處的貼心朋友,更是地位均等的家庭成員。五萬元能補償一條生命嗎?絕對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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