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電視台播出周政保恐嚇他人影像案,台中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判決周政保有期徒刑兩年兩個月;前TVBS記者張裕坤與史鎮康幫助恐嚇,各被判刑十個月,減刑為五個月,但可易科罰金。
周政保為恐嚇劉姓男子,找來史鎮康拍攝影像,希望透過電視新聞報導達到恐嚇效果,影片經張裕坤過目同意後,送往台北總公司播出,引起社會譁然。周政保三人也被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追究刑責。
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審理終結,認定周政保共同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且是累犯,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兩個月。張裕坤與史鎮康則都以幫助恐嚇犯行,各判刑十個月,減刑為五個月,並可易科罰金。
台中地院襄閱庭長張國忠說,張裕坤與史鎮康雖然辯稱單純報導新聞,但周政保的行為明顯與公共事務無關,且涉及個人恩怨的恐嚇作為,身為記者獲悉內容應自行過濾不播出,結果還是在電視上公開播出,恐嚇犯行已既遂,與新聞自由無關。
至於新聞播出需經TVBS高層一事,張國忠說,TVBS高層人士已經檢方不起訴處分,所以法院不對此審理。
周政保今天親自到庭聽判,得知被判刑兩年兩個月後,由法警押解神情黯然離開。張裕坤與史鎮康則都表示,將在看過判決書內容後再與律師研究是否上訴。
【2007/12/14 中央社】






















麼蹲在地上寫下來。問題大致是「





千呼萬盼,終於攝影隊出現了,預計總共只拍攝兩天的時間,竟然可以拿四萬多元,可以說是相當坑錢。為甚麼不用自己電視台裡面的攝影咧?因為攝影太忙了,只好外包。滿奇怪的理由。
就是「煙是他跟祖先對話的語言」,很有意境,看來我還要再多磨練。剪片就更不用說了,即使能夠用的素材並不多,但藉由一些背景音效和原住民的呼喊,整個fu都有出來。不公平啦,自己用了一堆技巧都沒教我,害我的都很陽春,偷留一手,賊。
助,也就是必須要以員工的帳號上網找過去的帶子,然後再到公視的資材組借,then,把適合的畫面剪到新帶子裡面,並且在剪的過程中,必須思考所剪的畫面如何與文字配合。這是目前的進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