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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8, 2009
  自由時報 2009/06/09

屋漏偏逢連夜雨,舊金山巨人隊前巨砲邦茲(Barry Bonds)尚未擺脫禁藥疑雲,現又傳出他第二任老婆莉茲向洛杉磯法院訴請離婚,事業、家庭兩頭空。



邦茲第一任婚姻在1994年畫下句點,當時鬧得滿城風雨,1998年再娶了莉茲,並生下一女。外電報導,莉茲週一已向洛杉磯法院訴請離婚,要求女兒的共同監護權以及贍養費。



邦茲多年來身陷禁藥疑雲,2003年因為司法單位調查禁藥案作偽證,被依偽證和妨礙司法罪起訴,倘若定罪,兩罪最高可處15年有期徒刑。

September 8, 2009
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名31歲的生物女老師蒂芬妮(Tiffany Shepherd),去年4月因拍攝性感比基尼艷照,事件曝光之後遭到校方開除,她寄出了2500封求職信,希望可以重回教職。然而她因為找不到工作,最後決定下海當AV女優,以Leah Lust的藝名下海出道,上演「女老師的誘惑」。



蒂芬妮目前已接拍了5部A片,為她賺進將近新台幣80萬元,其中一部則是為她量身打造的《我的性感教師》。A片公司的老闆吉兒‧科莫斯(Gil Coombes)建議蒂芬妮當AV女優,因為這是一個撈錢的好方法,尤其是當蒂芬妮找不到一個好工作的時候。



31歲的蒂芬妮說:「我不覺得自豪。反而感到討厭。我是受過教育的女人,沒想過淪落至此。」她因為被揭發拍攝性感比基尼泳衣照,不僅遭校方開除,更痛失兩名兒女的撫養權;如今走上AV女優之路,也非她所願。
March 18, 2009
  廿五歲的王姓女子,和丈夫分居期間,以應召為業,去年搭乘「馬夫」駕駛的小汽車前往飯店接客時,為警方當場查獲。王女丈夫知道妻子賣淫後,提出妨害家庭的告訴,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結,依通姦罪判處王女有期徒刑二月,緩刑五年確定。



賣淫被查獲的王女,原本只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頂多被裁處拘留,卻因為她在應召當時為已婚身分,和丈夫以外之人發生性關係,就觸犯刑法通姦罪,得接受刑罰的制裁。本案乃相當少見賣淫吃上通姦罪的案例。



王女是在九十一年十月間,和邱姓男子結婚。二人婚後感情不融洽,九十三年六、七月間,兩夫妻一度簽署離婚協議書,二人自此並分居。



由於王、邱夫妻倆簽下離婚協議書後,一直未前往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使得離婚協議沒有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即便分居多時,二人在法律上還是合法夫妻關係。



因王女和丈夫分居後,充當應召女郎,在台北縣市飯店、汽車旅館接客賣淫,去年五月間,王女搭乘吳姓馬夫駕駛的汽車,前往北市八德路四段一家飯店,準備從事性交易時,為警方當場查獲。



邱某事後知道妻子賣淫被查獲,就到地檢署控告妻子涉嫌觸犯通姦罪。檢察官起訴王女聲請簡易判決,王女一審被判刑二月,可以易科罰金,上訴台北地院普通庭二審後,她和邱某正式辦妥離婚手續。



王女雖因此結束婚姻關係,卻無助所涉通姦案,因行為當時,還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合議庭考量王女坦承不諱,且態度良好,又沒有前科,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月刑度同時,特別宣告緩刑二年,讓王女在緩刑期間,免除刑罰執行。



March 18, 2009
  【聯合報╱記者李玉玲/台北報導】 2007.08.18



明天是七夕情人節,現代婦女基金會準備一份雖不浪漫、卻很實際的情人節禮物-因應民法親屬編修正的新版「結婚證書」和「婚姻契約」,送給想要成為眷屬的有情人:不但子女姓氏要先行約定,對於出軌、家暴也訂定懲罰違約金。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長潘維剛指出,愛情雖然浪漫,但敵不過走入婚姻後,要不要冠夫姓、家庭生活費、家務分工等現實問題,民國九十二年,現代婦女基金會開始推動「婚姻契約」觀念,因應今年五月民法親屬編修正,基金會將契約內容重新修訂,製作完成新版「結婚證書」、「婚姻契約」提供民眾參考,可進入http://www.38.org.tw下載。



現代婦女基金會也與Yahoo奇摩新聞中心合作,在網路進行「婚前/婚後生活期望值」調查,有八成受訪者願意和另一半一起討論並簽署婚姻契約。這項調查,六天有兩萬四千多人參與投票,女性占了近七成,投票者又以未婚居多,約八成四。



王如玄律師指出,經過民間團體的推廣,不少人已有簽訂「婚姻契約」的觀念,但大家還是搞不清婚姻契約是否有法律效力。她說,如果寫上「保證愛你一萬年」,當然很難認定是否有效,其實婚姻契約用意是夫妻雙方結婚前經過溝通,對於住所地、家庭生活費、夫妻財產制、自由處分金等約定,避免日後發生爭執。



賴芳玉律師則提醒,民法親屬編修正後,明年五月廿五日以後結婚者,結婚證書還需有兩人以上證人簽名,並向戶政機關登記後生效。



現代婦女基金會提供的新版「婚姻契約」,新增重點包括:子女姓氏在子女出生前就先行約定;對於出軌及家暴行為,也從過去的「精神損害賠償」改為「懲罰性違約金」,王如玄指出,「懲罰性違約金」要訂多少才合理,因人而異,原則就是要能起阻嚇效果。



新版契約也明訂立約人需對配偶盡告知義務,包括:是否曾有婚姻關係、育有子女、前科紀錄,或需與其他家庭成員同住等。



調查也發現,對於孩子姓氏問題,逾八成男性希望婚後起碼有一個孩子和他同姓,女性只有五成多。對於子女姓氏事先約定,近四成受訪者持保留態度。





March 18, 2009
  東森新聞 2008/02/27 10:35 ETtoday旅遊村賴芃縈

土耳其是個橫跨歐亞大陸的伊斯蘭教國家,素有「文明的搖籃」之稱。試婚對土耳其人來說,是不被允許的,在土耳其,男尊女卑的狀況隨著文明進步,並沒有太被改善,土耳其女人在婚前仍然必須守身如玉。



不過土耳其有一些非常特別的婚俗習慣。在土耳其較鄉下的農村,仍然還有「搶婚」的習俗。「搶婚」就是男方看上喜歡的女生,就把她搶走藏起來,一直到生出小孩後,雙方家庭的關係才會和解,而被搶的女生,則會被世人瞧不起,認為她不潔。



另外還有「交換新娘」的習俗。這是男方到適婚年齡後,看上女方,男方有妹妹,女方也有未婚兄弟時,就可以「交換新娘」,這樣兩家都不吃虧,真划算。甚至在比較偏僻的鄉村,仍有「娶大嫂」的習俗,這個是在兄長過世的前提下。為了防止寡婦大嫂再婚,會帶走哥哥的遺產去當嫁妝,索性把大嫂娶下來,這樣哥哥的財產就不會跟著大嫂嫁出去。說來說去還是為了「錢」。



而最恐怖的一種,就是「賠妻」的習俗了。這是發生在外遇的狀況。在土耳其鄉村,街頭巷尾都很熟,所以假如老婆跟人跑了,也很容易知道老婆是跟誰跑的,這個拐走別人老婆的男方,家裡最好沒有未出嫁的姊妹,不然就慘了,要賠人家一個老婆。在土耳其就有這麼一樁案例:



在土耳其東部,一個70老翁艾德梅娶了20歲年輕妻子,婚後還生下5個小孩,結果20歲的妙齡妻子不甘寂寞,和15歲年輕小夥子塞維爾私奔。老翁依照傳統找上拐走老婆的男方家評理。家族會議後裁定,將小夥子才13歲的妹妹「賠」給老翁。



March 18, 2009
  自由時報 2008/05/21



民法第982條登記婚之成立要件:結婚應以書面為之,須有兩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且必須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結婚登記日即結婚生效日。



新修正的民法親屬編關於結婚規定,採取「登記婚」,規定結婚必須要具備書面(結婚書約),書面上要有兩名以上證人的簽名,並且一定要由雙方當事人帶著身分證等相關證件,一起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婚姻才會有效成立。



由於登記是以完成登記手續當天為生效日,並非以宴客當天為生效日,若想要以宴客當天為登記日,新人就要在宴請當天一同前往登記。



March 18, 2009
  北美新浪網 2008/06/04



  環球時報•環球網消息據韓聯社4日報導,韓國一資產超千億的男子通過婚介公司為其年近40的老處女女兒公開徵婚,歷時半年,終于找到了條件完全符合的上門女婿。



  報導說,婚介公司“牽牛美好姻緣”4日表示,千億富翁、不動產租賃商A某去年6月在其公司主頁發布招婿公告,為自己近40歲的女兒徵婚。



  A某當初提出的條件是,因為家裡沒有兒子,想找一個上門女婿,因此必須是排行第二或小兒子。另外海歸女兒在從事專業工作,女婿的學歷和職業也要與女兒相匹配。



  該公司受到委托,動員50多名婚介經紀人歷時半年多尋找符合條件的男性。今年2月,終于找到了符合要求的東床快婿。



  據悉,該名男子今年40多歲,在家排行第二,從事專業工作。在與A某的女兒交往4個月後,雙方家長于上月舉行相見禮,並決定在年內舉行婚禮。



  該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男方在交往中比較積極,希望二人能喜結連理。”“這段時間以‘懸賞’的方式動員公司婚介經紀人,終于找到了上門女婿。”



March 18, 2009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4+112008071200392,00.html



哪些男人嫁不得 神父教妳七招



中國時報 2008-07-12 【黃文正/紐約時報報導】



 現代婚姻大不易,如何才能找到一個可以託付終身的理想老公?美國新澤西州天主教神父派特.康諾(Pat Connor,79歲),幫人排解婚姻疑難雜症已有40年經驗,他有一套「哪些人嫁不得?」的獨門挑男理論,建議女性在深陷情網前,最好先據此仔細檢驗男方,以免後悔莫及。以下是他的七個忠告:



 首先,「別嫁給沒有朋友的男人,因為他勢必缺乏婚姻所需要的親密能力。」派特諮詢過的男性中,有很多人都沒什麼朋友。所謂物以類聚,從對方交往的朋友,便可約略看出其性情一二。



 其次,「他的金錢觀如何?是否揮霍無度?會不會吝嗇?」婚姻觸礁常因金錢問題,女人勤儉持家,但男人卻有十張信用卡,這樣的婚姻肯定沒辦法持久。



 第三,「他會否過度依戀母親?」當他要做決定時,例如要去哪度蜜月?不找妳商量,卻跑去問老媽。「我聽過不少案例,有人甚至會帶母親一塊去度蜜月。」



 第四,他有沒有幽默感?「我的臨床心理醫師朋友說,大部分婚姻都是被沈默給殺死,而非暴力。」強悍寡言的男人雖然迷人,但終究會對婚姻帶來毀滅性的影響。



 第五,「別嫁給有性格缺陷的人,以為妳可改變他。」現在的他常酗酒,或有其他不良習性,如果娶了一個好女人,他就會安定下來?康諾坦率指出,結婚後,男人還是原來那個人,不僅不會改掉壞毛病,恐怕只會更變本加厲。



 第六,「好好地理性檢視他的家族,」妳會更了解他,以及他對女性的態度。「他的家族是否有人離婚?家人是否有種族歧視、兩性偏見?他的生命價值觀是否與妳相似?」



 最後,「他是否擁有一個好人的性格特質?」例如願意寬恕、讚美、有禮?或者,他可能成為一個騙子?容易失控抓狂?甚至會妒忌妳?行事鬼祟?



 康諾常受邀為情竇初開的高中女生演說,他笑說,聽完他這套理論後,女生常抗議說,若按照他的標準,那簡直沒有男人可嫁了。



 不過,他也沒法度,因為「人生原本就不公平嘛!」



March 18, 2009
  http://news.sina.com/oth/phoenixtv/301-106-106-106/2008-07-21/22433092605.html



天津女子患“彈腿”怪病 常半夜踢夫下床



北美新浪網 2008/07/21



  40多歲的齊大姐得了一種怪病,一到半夜雙腿就不由自主地彈動,嚴重時愣能將丈夫一腳踢下床。



  飽受“彈腿怪病”困擾的女子姓齊,是遼寧人,自從10多年前來天津做生意,就發現自己得了怪病,起初雙腿彈動的範圍很小,頻率也很低,她始終以為是水土不服鬧的。



  但隨著年齡的增長,怪病的發病頻率越來越高,彈動的力量也越來越大,甚至好幾次半夜睡覺時,一下子將丈夫踢下了床。



  經過一系列檢查,醫生終于找到了發病原因。原來,其怪病是因為腰椎間盤突出引起的。第一醫院的林醫生表示,她腰部異常的骨骼壓迫了神經線,導致椎管狹窄,其雙腿才會不受自己控制發生彈動。目前,經過約一個療程的治療,她的病情已經有所好轉,發病次數明顯下降。用她的話說,現在丈夫敢和她同睡在一張床上了。







March 18, 2009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4478730.shtml



他知名高中畢業 靠假結婚吃軟飯



【聯合報╱記者趙容萱╱台中報導】 2008.08.19



內政部入出境及移民署台中專勤隊昨天查獲知名高中畢業的56歲王文塗,6年來靠著假結婚「吃軟飯」,昨天被依偽造文書罪嫌移送法辦,不但斷了財源,還被房東趕出門。



台中市專勤隊昨天查訪王文塗與大陸配偶吳秀芳居所,他們的租屋處零亂不堪,而王姓男子疑似酗酒無法工作,經查證40歲吳秀芳一直在桃園工作,只有辦證件才回台中。



吳秀芳表示,她和假老公說好按月支付1萬5000塊錢,就可以不用住在一起,若不給,假老公就揚言離婚、報警遣送她回大陸,她心力交瘁,如今被查獲,也將面臨被遣返命運。



台中市專勤隊科員發現,王文塗是中市知名高中畢業,但後來升學不順,就因酗酒口齒不清,其貌不揚,才在街頭流浪變成專門當人家的假老公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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