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8, 2008
續上篇,不愛「管人」的下場,免不了常被烙下一句「妳不夠在乎我」。
更嚴重的指控是「妳不在乎愛情」。
心裡充滿很多辯解,嘴巴張開,又閉上,又張開,終究又合上。幾秒鐘之後,心裡想,好吧,既然這不是你要的愛,那就let it go。我想不出還有什麼比這更體貼的事,你說你不想在一起了,我就放你走,還祝你幸福。誰知體貼非但沒有獎勵,反倒獲得一句「看吧妳真的不在乎」的回馬 槍,如果我曾經掉過眼淚,說真的,受冤屈的成分遠遠大過於其他。
張愛玲說:「對於大多數的女人來說,愛的意思就是被愛。」其實何止是女人?很多人嘴裡說在乎對方,其實是在乎對方夠不夠愛自己,在乎自己是不是個值得被愛的人。
當愛情變成一種藉由別人的愛來證明自己價值的行為,可想而知是不會快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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