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月後人厝 搭上搬家潮
現在準備是時候
記者林韋任/專題報導(95/8/26聯合報)
預售屋推案這三年不斷創高峰,今年是許多建案的完工交屋年,但今年遇上雙鬼月,不少人耐著性子等了一個月,在周四等到第一個鬼門關,就趕著搬家入厝,也有人打算等閏7月結束後再搬家。
根據主計處統計,上半年有超過22萬件的建物買賣移轉,扣掉兩成左右的投資置產,估計上半年至少有十幾萬戶要搬家,但不少卡在閏鬼月不敢入厝,市場估計,等鬼月完全結束後,會有一波遞延性的「搬家潮」,搬家公司說,搬家大約需要一個月準備,想等鬼月結束後搬家的人,現在是開始準備的時候。
搬家要注意什麼呢?
二、看清合約中的計費方式,是以車為單位,還是以搬運人數為單位?
三、到府估價,看清楚再簽約。
四、搬家前除了電話估價外,最好請搬家公司到府估價,並仔細看好合約再簽約。在搬運過程中遇有糾紛,也要留下契約當作證據,才能夠確實保護到自己的消費權益。
搬家業者指出,台灣搬家公司有兩種估價方式,一是「電話估價」,消費者打電話去搬家公司,針對物品、樓層、步行距離、廢棄物丟棄等需求,請搬家公司估個價錢。另一種是到消費者舊家,實際評估的行為稱作「到府估價」。
不論哪一種估價方式,搬家公司都要提供足夠的資訊讓消費者了解、評估整個搬運過程及計價方式,避免雙方事後對服務內容期待的不同而產生落差,是優質搬家公司應提供的服務。
在台北,平均一個家庭約三年到四年搬一次家,台北以外縣市,因居住習慣的緣故,搬家次數、時間會再拉長。普遍來說,消費者對搬家流程與契約書的簽定不太熟悉。
因此,搬家公司是否在搬運之前簽約,是否讓消費者清楚契約的內容、權利以及義務(如:一方違約時需支付另一方違約金),雙方任何口頭上的約定是否確實加註於契約上,都是評估搬家公司的選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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