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5, 2009
九○年代的台灣前後出現了兩種新的室內休閒娛樂,它將習慣戶外活動的人從郊外山野的注意力拉回到自己居住的城市叢林裡,也拉著足不出戶的牌友由麻將桌轉到精緻舒適的包廂中。MTV與KTV的興盛,給予休閒人口一種介於戶外和室內的模糊空間,它既是讓人走出了家門,卻依然不必擔心風吹日曬,得以舒舒服服地安坐享受;尤其是,它不像在電影院裡必須聚精會神地參與一個也許進場十分鐘後就感到乏味的影像演出;更重要的,消費者有絕對的主動權去主宰活動的內容和品質。
KTV的後來居上取代了MTV,成為九○年代末期六、七年級鬆弛壓力和藉口同樂的首選;然而它能夠獨領風騷、越發風靡而不退潮,與流行唱片市場脫不了關係。音樂原本是「聽覺」的媒介產物,尤其以古典樂最為明顯,當你在國家音樂廳欣賞樂團演出的時候,這段特定的時間裡,本質上是著重聽覺的刺激或紓解,目力所及的指揮及樂手並不是那麼重要。然而,KTV的興起卻養大了群眾的胃口,泳裝小姐或是名不見經傳的模特兒表演已經無法滿足,於是流行音樂從聽覺的餘音繞樑跨行到了視覺的目眩神迷,推出了MV(Music Video)以鞏固市場。過去,歌曲呈現的大眾化管道只有廣播;一旦歌曲的不再是靠耳朵接收,而是憑藉眼睛獲得時,透過電視的播出,傳散的力量更加迅速。廣播有個人化(屬於私人收聽的)、時間性(一般人只會在特定的時段收聽)的特質束縛,它常是工作時的配角(一邊開車一邊聽);而電視卻是屬於家庭共同所享有的,而且頻道多、選台方便,節目導向也強,甚至是家庭活動的目的(看HBO的電影)。
MV的製作使歌曲的視覺效果凌駕其他的感官之上,當說到劉德華的「真永遠」時,也許第一個回想到的記憶不是曲或詞,而是他裸身抱石頭的畫面;越來越多的MV採用故事性的手法與電腦動畫方式走精緻化的製作路線,以比擬連續劇或電影,取代過去只有電視劇的主題曲才有連接畫面和視覺的效果。然而,在MV大量泛濫的年代,歌曲本身所欲傳達的意涵與畫面表現出的情節常有背道而馳甚至風馬牛不相及的情況,不少的作品也打碎了剪接的邏輯,成為僅只畫面的堆砌。MV有時也反應了唱片歌手的銷售量,從一張專輯的「打歌」量(MV拍攝的多寡)可以看出端倪。如果你是不常聽廣播而常看電視的大眾媒介使用者,便更能清楚感受到,當一個歌手沒有MV出現時(不少方言唱片的歌手是如此),你甚至不知道他有出新唱片;反過來說,許多出道的新人正是透過MV的宣傳,使觀眾認識他們。俊男美女、令人印象深刻的劇情,加上有錢的唱片公司做後台支持,每天不停地在眾多頻道整點或半點的固定時段中播送,便會如廣告一般造成低涉入感的催眠效果,屆時歌曲本身的好與不好已經不是重點了。
KTV使默默無名的大多數人與偶像歌星的光環接近、混合甚至錯亂,在短暫的時間和狹小的空間內,唱他們的歌曲,模仿他們的唱腔、口音、抑揚頓挫,乃至握麥克風的手勢;再配合著包廂周邊設備的燈光、迴音、罐頭掌聲,彷彿自己就是專業歌手、大明星。這種飄飄然不自覺的角色移轉,使得1995年後的國語流行唱片市場,年復一年地滋生出許多年輕的新人。KTV讓年輕的「平民」有管道練唱歌曲,發掘自己歌唱的天賦(常常是自以為是的天賦),練就一身演唱的架勢和敢秀的心態,變成「天王天后」。
KTV把從前只在浴室洗澡時的自我陶醉、邊走邊哼的自我消遣變成有目的的活動,「唱歌」這個符號不再是休閒的附屬品,而是休閒本身。有的時候還會變成了工作時的壓力,譬如為了拉攏年輕族群的政府官員,可能有時必須在某些公眾場合演唱流行歌曲,為了避免出糗則要先到KTV練習;或是談生意的商人為了迎合上司、老闆及國外來的金主,得去KTV這樣的場所交際。KTV的大眾化在酒家和野台歌場之間,大搖大擺地佔定一席之地,道理很簡單,野台式的卡拉OK有點像歌唱比賽,演唱者獨自在台上面對台下幾乎都不認識的云云眾人,自然有不小的壓力和隱私被剝奪的恐懼感(被不認識的人品頭論足);而酒家又象徵著高消費、特種行業、黑道、淫亂等負面意涵,唯有KTV頂著「正當」休閒活動的名義,不令人有見不得人的羞恥,同時又兼顧了隱私(包廂式的區隔),消除了壓力(多半是朋友、同學、家人的同歡行動)和給予了相同尊貴的待遇(一按服務鈴就有專人供使喚)。最重要的是,價格不高昂與減價時段的優惠,確實吸引大量的年輕族群上門消費。
KTV有著個人主義與團體主義的矛盾衝突,一方面它絕對是個人主義的,它使每個消費者都可以選擇自己想唱的歌、從頭到尾唱完自己喜愛的歌,讓每個人都擁有成為大歌星的幻想,沒有上限的點歌系統(儘管我們都知道,越晚點的歌曲越唱不到,越冷門歌的反而比越新的歌出現得快)滿足普通人與歌星一樣可以開「個人演唱會」的虛榮。但是KTV無疑地也是團體性的活動,畢竟單獨去唱歌的人還是少數,「去唱歌」已蔚為一種流竄在各個行業中呼朋引伴的儀式;而包廂內不只一支的麥克風,使普遍獨唱的歌曲勢必變成團唱的歌。因此,「對唱」和「較勁」的意味與機會顯然比唱獨角戲來得大和多,尤其如果刻意點只有自己會唱的歌,反而會分散其他人的注意力,增加最後被「切歌」的機會;然而在一首首歌曲播放的同時,這樣的矛盾竟在高分貝的嗓音中被掩飾得天衣無縫。
如上述曾經談到的,KTV改變了歌曲行銷宣傳的方式(由「聽」轉「看」),進而左右了消費者和歌迷對於歌曲的認識途徑。就歌曲本身而言,KTV似乎也改變了其重要性。照理說一首歌曲的完成,詞、曲、編曲、合聲和演唱等都是不可或缺的要素,而KTV最基本地完全刪除了演唱的部分(原音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消費者的聲音),使編曲與合聲變成僵硬死板、無足輕重的部分(沒得改變,頂多只是換換key罷了),加上不可或缺的字幕(大眾不再注重與記憶歌詞內容所指),層層剝皮之後,僅剩下「旋律」被注意。單一部分相對被特別強調的結果,使得流行歌曲在作曲以外的環節常遭受到忽視,最嚴重的是一大堆言不及義、不知所云的爛歌詞充斥(雖然沒有KTV出現,歌詞的質也不一定會提升),也令人將一首歌曲的優劣常只著眼於歌者技術性的好壞(例如:音準、音色、節拍等)。
藉由KTV發揮「聯誼」的功能,恐怕比原來歌唱的目的來得大得多。定期的家族聚會、好久不見的老同學、班遊等都可能以KTV為舉行的目的地,它既包含了傳統吃飯的橋段,又沒有正襟危坐的尷尬,不但提供無人干擾的聊天敘舊環境,更兼具娛樂的本質;然而在開銷上,亦沒有多昂貴到哪裡去。KTV在當今的社會上也扮演著救贖的角色,它能夠讓你亢奮、放輕鬆,轉移你的焦點,暫時幻想自己是歌星,獲得操控的權柄(點歌、催歌、切歌),如果你要紓解日夜拼搏或是讀書考試的壓力,這是毒品以外的選擇,只是不能保證你會不會上癮。
在唱KTV的過程裡,也暗示有「性」的符號存在。當人人自得其樂地拿著麥克風的時候,如此的動作與手握男性陽具的行為頗為相似。掌握男性陽具一直是擁有權力的展示,不難想像的是,誰握有麥克風在手上時,誰的聲音將隨著擴音器、空氣被傳散到別人的耳朵裡,別人被迫去接受那個人的聲音,他即站在了主控的位置。另一方面,手握陽具也是自慰的象徵,這和三五好友共同歡唱,或是一人開「個人演唱會」的說法都沒有抵觸。你也許幻想自己正是張惠妹、王菲、周杰倫等歌星,也許幻想自己到了中山足球場、紅勘體育館、百老匯開演唱會,當你聲嘶力竭地盡情高歌,甚至緊抓著麥克風不放時,基本上這也是自我操弄下所得來的快感,而且還有可能是集體操弄造成的快感,只是這樣的快感是心理層面的,而不是生理上的;它能夠持久,但仍有限度,你可以不吃威而剛,卻免不了要來一壺「澎大海」。
KTV平凡地製造了夢想,然而它帶來的現實面也是殘忍的。當結帳過後,電視螢幕出現「謝謝光臨」時,出了包廂的你還是你;你可能聽見二十個唱起歌來像張學友的人,但實際上歌壇卻不會因此多出二十個張學友。不過,這樣的角色移轉經常無法讓人理解和釋懷,因此就有越來越多歌唱比賽、越來越多的歌壇生力軍、越來越多的唱片,和越來越爛的流行歌曲與流行歌手;於是,流行歌曲與歌手也越來越與「爛」劃上等號,因為「我都唱得比他好聽!」每個想去和去過KTV的人,都不免這麼想過。
(二○○二年八月 原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