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4, 2009
tonywu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5:28:30 |
最後14週大學部的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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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空間中找尋隱含的權力結構,使人不再對身處的環境產生理所當然的認知,這是一種提升自己對周遭事物「細膩化」的觀察方式,並且進而能夠掌握不同情境下人際互動時的分寸。
一個更明顯地展現空間與權力關係的是「地圖」,這個無論是出現在從小看到大的地理課本,或是到異地觀光時的指引媒介,其實都不只是一張紙和紙上的圖那麼簡單而已。
一個遊樂園的地圖,會告訴它的讀者不同遊樂區在哪裡,以及洗手間、吃飯的地方和商品販賣部的「正確」位置,這個地圖的功用在於吸引遊客進行娛樂與消費,它的背後是商業的目的。地理課本上的地圖畫滿山、水、城鎮(甚至物產、古蹟),有助於讀者了解該地區的的人文現象,它是配合文字,共同具有教學目的的,所以你不會在這樣的八里地圖上,看見「八仙樂園」的標示。指引駕駛人的道路地圖,畫滿了城市錯綜複雜的街道,以及能夠引起共鳴的地標物,至於山脈的起伏和水文的分佈,也許就不會被特別註明或強調。因此不同的地圖提供了使用者不同的利用價值。
然而,在商業、教育、工具性之外,地圖更隱藏著明顯的政治權力。各個國家出版的世界地圖,其中心點都有可能不一樣(請參考台灣的世界地圖中,台灣的位置),無論歐洲、美國、中國,當權者都難免以意識型態與價值觀去影響製圖者,再影響大眾。因此地圖是客觀的嗎?未必,請回憶過去念書時,對中國大陸三十五省以及外蒙古的印象,再對比他們的「真正」政治現狀。但地圖確實建構了人們對世界的認知。在建構的過程中,也難免有犧牲和排除,正如在某些國家的世界地圖上,搞不好連台灣島都沒有,這代表著台灣對這些國家的重要性其實微乎其微,這便反映出權力的爭奪,以及爭奪後的勝負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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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義(Feminism)從二十世紀的興起(第一波)、蓬勃,到轉變成多樣化學門的發揚光大(第二波),挑戰了千年以來父權體系下的「第二性」地位,向男人爭權力(與權利)變成了理所當然的行為,畢竟世界上有二分之一人口是女性,於是激進的(radical)、女同志的(lesbian)、黑人的(black)、精神分析的(psychoanalysis)……,百花齊放,數十年來,不僅女性對女性的觀念改變,也間接促使男性對女性的看法、對待改變。第一波女性主義要求與男人平起平坐的「爭權力」,雖然確實吸引了注意與關愛的目光,可是男女之間生理上的差異,同時也就更為突出。到底女人能不能各方面都和男人一樣呢?我想答案絕對是否定的。女人如果能明白兩性之間的差異,利用這樣的差異馴服(不是「征服」)男人,未嘗不能達到供需上的平衡,也不一定永遠吃虧。
儘管如此,會令女性主義者大加躂伐、四處宣揚理念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大眾媒介的廣告就是令她們火大的原因之一。女性在廣告裡除了充滿永遠的性象徵和性暗示之外,還被分區肢解,從頭髮(洗髮精)、眼睛(睫毛膏)、臉(化妝品)、胸部(胸罩、隆乳醫術)、腹部(妊娠紋除紋霜、小腹剋星)、陰道(衛生綿)、腿(絲襪)等等,廣告總是透過男性的眼光去判定、型塑一個「標準」的女性應該有的樣貌和姿態,做為審美的參考(胸部大、腰圍細、屁股小、腿長而且直)。對女性而言,廣告提供一個個範本,告訴你這樣是對、那樣是錯,去追求那現實裡不到千分之五的「完美」。廣告狡猾的地方是,它不斷透過精緻(而且是越來越精緻)的視覺語言數落觀眾自己的缺點有多少,然而觀眾卻心甘情願上當受騙花錢買罪受,還一看再看,樂不可支。
被物化的女性也充斥在各種商品裡,可以是身體曲線的酒瓶,或是乳房形狀的蛋糕,女人的身體(多半也只有身體)變成和洗衣機、電鍋、沙發椅一樣可以被販賣、透過金錢交易而獲得。廣告的魅力或許更加強了哥本納(Gerbner)的涵化理論,電視可以建構閱聽人的世界觀,而廣告更甚。我開始懷疑就我一個男人的立場而言,我所追求的女性目標典型也是充滿著廣告型塑出來的意識,某種髮型、某種樣貌(眼睛、鼻子、嘴巴)、某些身裁比例(手臂、胸圍、腿),這完全都是大量器官部位的片面訊息的合成,除了數位化的拼湊,能夠期待這麼一個「完美」的女人出現嗎?就算出現了,我的眼光是應該要用特寫去欣賞各個部位,抑或用是從頭到腳的遠景看她的整體美呢?這樣肢解的重構,算得上「美」嗎?我的「美」是真的美嗎,還是那也只是廣告建構的審美觀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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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記者工作權的問題,雖然勞工法確實寫有保障的範圍包括「大眾傳播業」,但是一般而言,記者很難遵照大部份的勞工那樣工時穩定,因為新聞的採訪往往是以突發性為主的,加上後製與編輯的作業,超時更是稀鬆平常。加上記者的身份是一種無形的光環,它使得自我價值的定位超越了普視的勞動階層,傾向於高等的知識份子或是所謂「白領階級」,當拿著麥克風可以質問國家的部長,扛著攝影機可以在群眾之間獲得崇敬的眼光時,這樣的「勞工」身份其實是很弔詭的。
有知識份子的精神、超過公務員的薪水,和玩弄政治人物或演藝人員的本錢,當記者宣稱自己是「勞工」時,這樣的意圖往往是衝著資方來的。這一、二十年來記者與媒體老闆之間爭取權益的攻防歷史,從中國時報到民視工會,似乎記者在理想性的抗爭之中,從來沒有真正地贏過。到底人有沒有可能做一個永遠的抗爭者、反對派?也許人永遠都得服膺於一些權威之下,父母(之於小孩)、老師(之於學生)、老闆(之於員工)、總統(之於百姓)、美國山母叔叔(之於台灣)、自然天地(之於人為的世界),不為別的,只為生存。
參考課目:媒介批評、當代傳播問題、傳播專題講座
(二○○三年三月 原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