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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成為「博客來」的會員是這麼沒有保障、這麼沒有人身安全、這麼沒有價值的。
而且金馬主辦單位也裝傻、推卸責任的,發表了一篇公告之後,也靜靜地觀望中。
現在是怎麼樣金馬單位真的都沒有責任嗎?
金馬單位不是信誓旦旦說:「對於觀眾權益受損,我們在此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並允諾定會繼續替觀眾積極向博客來爭取應有的權益與補償。造成各位影迷的不便,我們深感惶恐與抱歉,尚請大家見諒。若您有任何疑問,歡迎您來信或來電讓我們知道,我們必會盡力為大家服務。台北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再次向所有觀眾致上最深的歉意!」
現在呢?只聞樓響,不見人影,這樣叫做會積極爭取?
最近想了很多,反覆思量的結果,已經很清楚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
「博客來」公開道歉,工程師、同組人員都要出來致歉。
博客來確實欠我們一個道歉,不要在像搓湯圓一樣,隨便丟些文字就算了,做錯了就是要道歉、要承認,承擔一切的後果不是嗎?資料洩漏了就是洩漏了,不是洩漏一項資料而已就不叫洩漏,難道是洩漏身份證字號才能算是洩漏資料嗎?請「博客來」不要再玩無聊的文字遊戲了。
切結書
我實在很在意已經外洩的資料是否還會被二次洩漏,如果真的不小心流出去了,博客來又能保證、保障什麼嗎?雖然也許有人會覺得資料被外洩就已經很倒楣了,居然還要簽什麼鬼切結書,可能有人會覺得受到不公平待遇,但是為了確保四百多人當中,不會有任何人不小心又流了出去,所以切結書應該是有必要的。
From:----*質素な繆思~しおり*----
這當中有很多熱心的朋友提供很多的資訊、意見、看法等等。
在此一一放上來,為了怕到時候金馬影展部落格被洗版,同時也想將一切經過記錄下來。
所以將部分留言保留下來,貼在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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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連道歉信都沒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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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h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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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註冊成功通知的信件整個傻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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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6 11:15 AM 留言IP:61.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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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ell scell sce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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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E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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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e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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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6 11:56 AM 留言IP:218.16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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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博客來發小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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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影展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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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部分收到錯誤信函 但尚未收到道歉信函的影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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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6 12:30 PM 留言IP:60.2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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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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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受害者之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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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接到博客來客服的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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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6 12:41 PM 留言IP:210.6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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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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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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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條 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當事人權益受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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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6 02:11 PM 留言IP:203.7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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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採取行動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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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e!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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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氣憤的大家請致電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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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6 02:21 PM 留言IP:218.16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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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被外洩的受害者集結起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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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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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買金馬套票被博客來外洩資料的受害人,但是我完全不懂法律,剛才詢問了在民進黨工作的友人,他說我們可以和消保官申訴,由台北市議員幫忙開記者會,將事情交由社會公評。需要擬一份受害者聲明,提出具體要求(賠償或道歉等等),請受害者共同聯署,由幾位受害者代表拿連署書開記者會,要求博客來負起更大的責任(比五百元折價券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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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6 02:29 PM 留言IP:59.11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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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的金馬主辦,請發個聲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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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ell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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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金馬主辦單位,你真的不發聲嗎?或許這件事情不是因為你,你也是受害者之一,那麼是不是該站出來,和被外洩的觀眾們站在同一邊呢?或許你不想當壞人,你想當個低調的受害者,但是對於受害的觀眾們,你扛著可以大聲抗議的牌子,是不是可以請你在這個時間,出個聲、回個應,表示你低調地正在“請”博客來正視受害者的那已受損的權益呢!11/10劃位日子逼近,除了受害者外,還有那些手上也有擁有套票但不知所措的觀眾們,在該不該上網註冊正在擲骰子和問神明之間,你可以也出個聲嗎?4000套的套票擁有者都在等你、盼你做出回應,請讓我們聽聽你的聲音,指引我們接下來的程序和步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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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6 03:38 PM 留言IP:140.10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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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個資是否有被外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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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受害者m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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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過所有關於個資外洩的留言,但是好像還沒看到有和我同樣情形的朋友們.所以我大概敘述一下我的情形. 我收到了博客來發出的套票註冊成功信,但是抬頭並不是我,信件裡包含的個資共87筆也沒有我自己的, 但是,我卻也收到了博客來的致歉信函(包含e-coupon NT500). 我看前述一些朋友的情形,似乎都有收到包含自己個資的確認信函,某些人收到的個資數量似乎也不同.由於大家的情形不一,我自己也無法很確認自己的個資是否有被外洩. 我個人的立場是傾向於,如果個資有被外洩的話,會向消保會提出申訴,但由於不能非常確認自己的受害情形,所以不敢草率行事. 想請問是否有人有和我同樣的情形,或是有不同的狀況可以分享,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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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6 05:16 PM 留言IP:61.22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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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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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h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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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狀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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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6 05:48 PM 留言IP:203.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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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權益只能靠自己爭取!TO怪獸、w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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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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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眾多受害會員ㄓㄧ,請各位跟我一樣的受害會員不要再沉默了,大家站出來!自己的權益只能自己爭取!你們不生氣嗎,經過了今天一整天,主辦單位和博客來到底做了什麼!大家努力留言灌爆,我看他們還能沉默到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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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6 05:48 PM 留言IP:211.76.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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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ANN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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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受害者之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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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希望由博客來出面,在公正第三者監督之下和所有收到誤發信件的會員連絡,請所有人以簽名切結回函,切結不會外洩收到的誤發資料(願意配合的會員須給予除賠償金外額外的鼓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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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6 05:54 PM 留言IP:210.6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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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Annie 和400受害者之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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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h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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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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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6 06:01 PM 留言IP:203.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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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達個人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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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烈士之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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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們的感受與想法是不是都沒有傳達到主辦單位與博客來的主事者心裡?否則一整天過去大家在這裡罵也罵了留言也留言了,更表達了受害者訴求,他們卻一點動作也沒有!好像那封道歉信與500折價卷就是所有問題的答案,其餘的一切就像雨過天晴一樣什麼都不用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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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6 06:53 PM 留言IP:61.3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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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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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受害人之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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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到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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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6 06:53 PM 留言IP:210.6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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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法律途徑請聯絡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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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h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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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和怪獸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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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6 09:37 PM 留言IP:125.23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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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從此思考行動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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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h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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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引用怪獸跟我說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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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6 10:34 PM 留言IP:125.23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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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來又發出了致歉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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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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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剛剛我又收到了博客來的第二封致歉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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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6 10:54 PM 留言IP:125.22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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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件僅係作業疏失之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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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K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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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來在第二封道歉信 第十八條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電腦處理,非有特定目旳,並符合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之: 一、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 二、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而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之虞者。 三、已公開之資料且無害於當事人之重大利益者。 四、為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無害於當事人之重大利益者。 五、依本法第三條第七款第二目有關之法規及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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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7 12:56 PM 留言IP:61.2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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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主辦請你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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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ell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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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公告-<金馬執委會針對「博客來會員資料外流事件」公開說明>和下一則-<金馬套票熱賣 影迷徹夜排隊>,二則新聞公告,真是形成強烈的對比,令人發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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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7 01:01 PM 留言IP:140.10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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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主辦請你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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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ell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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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原貼的那篇沒有空好行,怕造成大家閱讀不便,所以,再貼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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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7 01:07 PM 留言IP:140.10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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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沒藥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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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受害人之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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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向博客來要求有一個「公開道歉的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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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7 02:40 PM 留言IP:210.6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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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不懂認錯的博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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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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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博客來幾年的會員,但最近以來我已經不想跟他們購買東西了,因為他們每次出問題,都說是(個案)來堂塞消費者,內部電腦系統標示庫存量跟實際存量可以差距十倍,還很強硬的跟我說這只是個案?讓我感覺到一點都不被重視,還被打成小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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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7 04:13 PM 留言IP:123.25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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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寄信給cla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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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h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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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幾位都已經陸續和clare聯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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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7 06:11 PM 留言IP:203.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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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法律途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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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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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re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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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下面提到的那個clare,在此作一點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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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7/11/07 08:51 PM 留言IP:123.1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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