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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31, 2006

劉益誠敬答吳牧青--寶藏巖公社與社會運動


原文網址:http://www.wretch.cc/blog/bluesharp&article_id=7113268



坦白說,衛紅這篇[寶藏巖公社連意識形態也不是]文章,我的確是完全沒有回應的意願。頂多寫了一些酸溜溜的賤文譏諷作者。而且我也不曾來破報的網頁看這篇 文章,直到今天發現這篇文章竟然在這裡還有一些討論,而且討論到的還是我長期以來關心的社會運動議題。所以我很願意在這裡針對你的疑問逐一解答。當然,我 不能代表公社的立場。公社真的是一個很鬆散的「組織」,截至目前為止,除了公社網頁的那篇[寶藏巖公社就是要聚落保存]與[寶山爆炸]兩篇文章是以公社的 立場發表外,大部分的文章真的都是個人的行為。

你的大部分回應可以分成以下三個部份:首先、你提到「若你們真是自認為從事一場「社會運動」的話,希望你們拿出一點guts,陳述一下公社對社區住民共享 與co-op的具體事實和計劃,以事實來駁斥,這樣才有說服力。」;其次、你以康樂里運動者與居民一起抗爭的例子質疑「寶藏巖除了兩個人簽了你們律師的委 任書之外,其他社區住民在哪呢,他們怎麼看待你們的行為呢?」;第三點你質疑楊子頡的發言。

除了第三點必須揚子頡親自回應你外,前面兩點我都願意說說我的看法。我分三點來說明。

一、 搞社會運動與社區居民的公共參與

讓我們先定義一下什麼是社會運動吧。城鄉所學生必定反覆背頌的「夏氏家訓」中是這樣定義(都市)社會運動的:「(都市)社會運動就是(都市)意義的鬥爭與 競逐場域。」拿寶藏巖來說好了,原本這個地方是要拿來做公園的,用黃孫權的講法就是「綠色推土機」的邏輯,它的意義在於把窮人從底層社區趕出去,只為了滿 足中產階級的癖好。所以推動寶藏巖的保存運動是為了翻轉這個意義,至少讓所謂的「第三世界都市化過程中集體消費不足的歷史之債」,有一個苟延殘喘的機會。 這的確是都市意義的翻轉,當然,也是社會意義的翻轉。

這個講法沒什麼不好,不過這個定義背後有個基本假設:社會運動要翻轉意義。而且一開始就已經有一個很清楚的目標指引著運動者往特定方向前進。而且,運動的 方向是清楚的、是不可違逆的。好比今天OURs嘴巴上說要搞聚落保存,其實大家都知道這只是他們誆騙文化局的藉口,他們滿腦子想的其實是社會福利家園。既 然運動的目標是社會福利式的public housing,所以他們的策略就會一直停留在留駐條件、弱勢住戶界定這些枝節上。這個運動的方向是沒辦法轉換的。


「夏氏家訓」對社會運動的定義,使得運動的能量與方向得以聚焦(這是好事);但是也會使得運動者拒絕看到運動場域中其他的社會意義冒出來的可能性(這就不一定是好事了)。

這些年來在寶藏巖的經驗,讓我如此定義社會運動:這是一個不斷把非主流的觀念、意見、人群集合(請注意,我不會用「組織」這個字眼)起來的社會生活過程。 每個人都要在這個社會生活過程中,學習建立自己的主體位置。確認自己與主流社會的關係與互動方式。而且這個過程永遠不會停,這個過程會主動要求有越來越多 不同的聲音加入,希望有更多不同生命經驗的人群加入這個過程。所以,這個運動是不會停的。

我的定義並不是什麼新鮮東西,印象中,Melucci將此界定為社會運動中集體身分認同的建立;Touraine則將此定義為運動主體的 historicity;Mouffe與Laclau卻主張這就是基進民主;Slavoj Zizek則會說這個東西叫做sublime object。不論他們的概念有什麼差異,他們都同意一點:社會運動所追求的民主生活,是一個永遠不會停止的過程。不斷地要有新的成員加入,每個人都能意 識到自己的差異,是構成社會整體生活的重要成分。既然如此,並沒有什麼絕對明確的運動目標能在運動之前就被設立。它不斷地被修正、不斷地被檢討、不斷地連 結新的意義、不斷地處裡各種各樣的對立(antagonism)。

也因此,跟「夏氏家訓」完全不同:我完全不假設一個預先存在、並且需要眾人一起努力達成的運動目標與價值;取而代之的,是一個不斷把更多的人捲入其中、藉由公共生活追尋行動者自身與社會的關係、自己如何建立主體、甚至自己如何與他者相處的溝通能力與價值判斷。

我知道你說「陳述一下公社對社區住民共享與co-op的具體事實和計劃,以事實來駁斥,這樣才有說服力。」是一種善意的提醒:公社應該說一下與居民的互動,證明公社能與居民「共同」處裡公共事務。這樣才具有發言的正當性。

但我也必須提醒你,你的善意提醒預設了要有一群「具有公共討論能力、能夠理性論辯、甚至有點空閒時間關心公共生活」的「公民」。我想你會同意,要是社區居民沒有這種「能力」,公社再怎麼努力也沒辦法跟社區住戶共享或是co-op任何事情。

我想沒有人比城鄉所或OURs對這個說法更能感同身受才對。為了實現所謂「參與式設計」的理想,他們在社區辦了多少次的規劃說明會,問題是居民的討論品質 如何?溝通的成效如何?是真的能促進專業者與在地居民的真誠對話並達成超越性的進步意見?還是淪為規劃者的自說自話然後找樣板居民簽名背書?如果規劃者夠 誠實,相信他們會給你令人失望的負面答案。

所以我要很遺憾地告訴你,至少就我自己的立場來說(再一次地,我要提醒你,我是以公社成員的個人身分與你討論,我不是代表公社告訴你標準答案),與社區居 民共享或合作某項公共事務,根本不是現階段社會運動的手段或目標。但我會同意,藉由公社,隨著這群不太一樣的「寶藏巖社區居民」(不管你同不同意,我就是 認為公社是寶藏巖的社區居民)的進駐,寶藏巖變得活潑了,寶藏巖的衝突增加了,寶藏巖的矛盾被挑起了,更重要的是,寶藏巖的公共意見變得豐富了。公社的成 員,藉由對寶藏巖保存議題的介入,更了解自己在寶藏巖的意義;反過來說,我們也希望因為公社成員的加入,寶藏巖的原有住戶乃至社會大眾,對於原本已經認為 無可改變、盡善盡美的「寶藏巖共生聚落」計畫,能夠有新的想像、有新的討論。

如果社會運動與基進民主的目的是不斷尋找不服從的other voice,那公社現在就正在扮演這樣的角色。而且我們不斷歡迎新的聲音加入、歡迎新的成員或住戶加入。寶藏巖的歷史就是各種社會邊緣人自由進出這個抵抗 空間的歷史,我們一方面藉由公社的集體行動實踐這個歷史特色,另一方面也實踐了基進民主的主張。

你或許會覺得我在規避你的問題,但我認為,那是因為我對於社會運動的定義與你不同,我一開始就不同意要有一個「共同的目標或意義」值得公社與原住戶一起追 求;我也不同意,寶藏巖已經存在一群受過布爾喬亞民主制訓練、馬上可以丟到社區會議跟規劃者「公共討論」、「社區營造」的社區居民。

我一點都不在乎公社人數的多少、也不在乎公社是否能爭取「多數居民」的認同或合作。那是無聊的民主代議制所追求的「比人頭政治」。我真正希望的,反而是有很多人不同意我們,但是還是願意加入這場惡戰。有越來越多不同的人與聲音,寶藏巖會發展出更有進步性的社會生活。

這是我對寶藏巖、對社會運動最深刻的期望。

二、 康樂里的個案與寶藏巖完全不能類比

康樂里的狀況與寶藏巖是完全不同的。

康樂里當初最主要的爭議是陳水扁沒能做到「先安置後拆遷」的承諾,所以城鄉所幾乎投入了所有的人力物力,要求市政府就居民安置問題提出對策。而也因為陳水扁強硬的執法立場,導致了康樂里的抗爭。

寶藏巖今天根本不是拆遷安置問題。寶藏巖的爭議是文化推土機的問題。

寶藏巖今天最大的矛盾在於這個號稱「違建住戶有史以來最優惠待遇」的「寶藏巖共生聚落」,根本是個掛羊頭賣狗肉的文化推土機(至於文化推土機的定義,公社 網誌中已有定義,這裡就不詳述了):文化局與規劃者以福利家園的名義保存社區,但是僅留住少數被官方與專業者定義為具有資格的居民(不論他們怎麼在數字上 大玩遊戲,試圖證明大多數居民都已經獲得留駐資格。但是那也只是因為他們藉由層層身分限制把分母縮小後所得得到的膨風的百分比而已)。這種做法讓人搖頭嘆 息,也激起了公社的憤怒。

既然寶藏巖的問題不是拆遷安置,那你要我怎麼拿寶藏巖來類比康樂里呢?

如果你真的硬要拿康樂里來類比寶藏巖,那我會建議你更仔細地去看看這兩個社區抗爭過程中規劃者的角色。在前者的個案中,規劃者是站在國家機器與警察的對面 與居民站在一起;在後者的個案裡,規劃者竟然是站在警察後面,一手跟國家機器拿錢,另一手卻在社區內從事分化社區居民的惡劣行徑。

不是嗎?

老是拿著以前297號公園的拆遷安置當雞毛令箭,忙不迭地幫市政府爭奪寶藏巖產權的不正是這些規劃者嗎?挖空心思在多樣性的居民中挑選出部分人選進行社區 在地安置、卻無視於更多因為身分不符而默默離開寶藏巖的居民,不也是這些規劃者嗎?當公社的寶藏巖居民跟某些居民(對,目前只有一戶)聯合起來企圖以法律 行動跟運動抗爭對抗文化局時,又是誰幫著文化局勸服居民離開的,難道不一樣還是這些規劃者嗎?

這哪是上個世紀還站在警察對面與市政府對幹的規劃者?

今天公社面對的,不只是更洗鍊高明的文化推土機,還要同時面對一個跟國家機器拿錢辦事、同時在社區裡面處處掣肘的空間規劃者。公社還能拉到一戶願意出面跟市政府打官司,我還覺得公社已經很了不起了。

我承認,在學術上我也在寶藏巖進行社區分類的工作。但是至少在運動上,我始終主張任何不同的寶藏巖居民都有同樣的留駐權,我不會像市政府跟規劃者那樣驅趕某些人、留下某些人。

最後,我要說的是社會運動永遠是少數人發聲的集體行動。我不會因為我們只有一戶「原住戶」站在公社這邊就覺得我們比較理屈;更不會因為市政府跟規劃者那邊好像看起來「人比較多一點」就卑躬屈膝。

就算寶藏巖真的被郝將軍再一次「攻下山頭」,我也不會認為公社的觀點是錯的。我們只是輸給權力的支配者而已。

三、 居民怎麼看待我們

這真是個好問題。還需要懷疑嗎?原住戶討厭我們討厭死了!但我很希望原住戶在討厭我們這些新住民之前,先想一想,以前的寶藏巖到底是什麼樣子。

坦白說,我很感謝「寶藏巖文化協會」。他們在OURs(順便感謝OURs)的「寶藏巖共生聚落」網頁中登出的居民連署聲明裡,說「我們竊水竊電、破壞建 物、到處塗鴉、嚴重影響住戶生活,並造成獨居老人不安」。我們也要感謝文化局,他們在接受自由時報採訪時說「為了鼓動原住戶開抗爭會議,讓安排穿著清涼的 年輕辣妹挨家挨戶拜訪老先生,還傳出有藝術家不顧社區安寧,恣意在深夜喝酒、喧嘩,甚至吸毒,讓當地住戶不堪其擾」。

他們的抹黑讓我們有機會重新思考寶藏巖的意義。

竊水竊電,城鄉所跟OURs當初在底下成立三號工作室時,好像水跟電也是跟隔壁偷接的。怎麼他們就忘記了呢?

破壞建物,難道在底下蓋那個醜到爆表的中繼住宅不算破壞歷史聚落的整體景觀?

到處塗鴉?當初我們一起在李家的牆壁搞家庭電影院時,粉刷牆壁、還寫上「家庭電影院」幾個大字,那個電影牆現在還在,字也都還在,不知道這算不算到處塗鴉?

至於影響住戶安全、造成獨居老人不安。要是沒記錯,以前寶藏巖不只是租戶、還包括原住戶晚上都在喝酒夜宴(不知道這算不算轟趴?),我到現在都還記得當初 陳鄰長前的小涼亭還在的時候,那裡幾乎每隔一兩天大家就要在那裡喝到凌晨兩三點。我常常不勝酒力跑去睡覺,凌晨出來抓兔子時還看到社區的老先生、老太太們 依舊在那裡酒酣耳熱。怎麼那時候就沒有人指責這是破壞社區安寧?

還有至少三間以上的麻將賭場。最狠的一家打的是「一底三百、一台一百」(再透露個八卦,這個賭場的主持人就是城鄉所一直當作『自力造屋、社區網絡鄰里』楷 模的某五兄弟中的老三)。而且社區裡的麻將賭場常常因為金錢糾紛或詐賭風波而迭起「紛爭」。怎麼這些滋擾社區安寧的治安事件,還會被規劃者在報告書中美化 為「家庭麻將社交生活」?我真想問一下:公社難道有比這些賭場更危害社區秩序?

至於被指責為「清涼辣妹」的公社成員,則對此非常憤慨!「老娘就是喜歡這種俗艷的打扮,礙到你們了嗎?」她這樣說:「幹嘛把我說得像要去色誘老人家一 樣?」可不是嗎?2006跨年晚會也是一堆清涼辣妹在市政府前狂歡亂舞,怎麼在郝龍斌前面叫做青春活力美少女,到了寶藏巖就變成色情下流阻街女郎?

另外吸毒,我會建議指責的人直接報警來抓吸毒的人。不要把全部的公社成員拖下水。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這就是抹黑。

回顧這些社區裡的生活經驗,我不否認,說心中沒有恨,絕對是騙人的。但難道只是因為公社沒有土地所有權,沒有被市政府或規劃者定義的留駐權,並且沒能「融入既有社區網絡」,我們就應該被如此地侮辱與汙名?

所以我們對於土地所有權是如此戒慎恐懼、我們對於由官方與規畫者定義的居民身份如此嚴厲批判。如果寶藏巖真的已經是全體市民的歷史資產,我們希望這裡徹底擺脫土地所有制的重重限制,讓寶藏巖真正為這個無聊的城市提供一個進步社會的實驗可能性。

正是因為我們對於朝向一個更民主、更多元的社區生活有所期待,所以我們真正期待的,是不斷地有新的人進入這個社區,雖然我們不斷地遭受沒來由的污名打擊,但我們會把這一切當作是缺乏溝通的無奈。

如果大家都誠實地面對寶藏巖的歷史發展,公社真的不該被如此對待。

後記:

這篇文章我討論了好幾個不同層次的問題:透過社會運動的重新定義與基進民主概念的引進,我們期待一個意義被無限開放的寶藏巖,而不是被當作落日條款般安置 的寶藏巖;藉由對康樂里與寶藏巖的去脈絡比較,我們看到昨是今非的規劃者怎樣操弄社區、分化社區;至於社區居民看待公社的方式,讓我們更清楚看到,缺乏土 地所有權與社區既有網絡支持的少數新住民,是如何地遭受不公平的對待。

還是那句老話:這個社區還需要更多的聲音與力量介入。越多的打擊會讓我們相信,我們的存在刺激了更多的討論。這正是我們要的,也是實踐基進民主的契機。我 們不會那麼快被這些無聊的抹黑與打擊所擊垮,雖然我們只是一群耽於逸樂、熱中轟趴、喜歡喝酒胡鬧的廢物,但我們真的還沒有放棄或被收編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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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6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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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to 郭:

你的問題其實很好回答,請您先思考一下,甚麼叫台北人,以及你對台北人的定義會不會受到你跟房東之間的租約糾紛而受影響,答案自然清楚了

法律上的糾紛,自然有法院來解決,可是一個人能不能居住在那裡,不是行政機關單方面可以決定的

至於原居民單純改善居家品質之需,當然很重要,公社也很尊重,但這並不代表他們有權排除其他人居住在此的權利,特別是那些早已被趕出去的八十幾戶居民 以及沒有所有權的租戶
 
treasure_hill Jan 31, 2007 留言 |
65.
只要你曾經居住過寶藏巖,你就有主張你作為 「寶藏巖人」的權利。人對於居住地點的身份認同,不應該由你是否具有土地權或房屋權來決定(好比你是否是違建所有人)...

 在對寶藏巖的是非曲直是一概無知的情況下 昨日帶著研讀設計的女兒初訪寶藏巖 欣喜於台北也有一個近似於九份金瓜石之寶地 也在探險途中思及保存的可能性 及至今日 上網查詢寶藏巖之相關資訊 方知此處早已吵的是沸沸揚揚了
 看完您整篇文章 心中興起了一股感動 及至看到上段文案 以所接受之教育與智識 卻是無法同意該論述 這也是該文引來眾多意多含諷刺之入住留言之故吧!
 我不解的是 
1.若非原住戶而為據有租約之租戶者是否未來亦無權遷進?
2.即使1項答案為是 那麼 在未來是否必然無法入住呢?
3.你們是否為非原住戶亦為無租約之私自進駐戶嗎?
4.如上題為是 那麼自然會流於強佔非自有財產之名 又如何能以藝術 文化 或社會運動為名 而留駐不離呢?
5.無論已同意市府整修之原居民在學術上是否與你們同類 又怎能單以你們優質學術之需 而忽視長久居住當地的原居民單純改善居家品質之需呢?

 僅以上述留言一表我個人之淺見與疑慮 還望能不吝告之 以解我與女兒之惑 謝謝!   
 
郭 於 Jan 31, 2007 留言 |
64.

希望運用文化法規來達成保障弱勢住民居住權的問題
似乎是城鄉所常用的策略
但是這種策略的隱憂 也在寶藏巖的例子中看出來
還是會受到專業介入者的文化想像影響
產生與原先願望偏離的結果

那是不是應該正視這個問題 尋找正確的部門 產生正確的法令呢
讓沒有文化保護傘的弱勢住民
都有相關的配套可以獲得居住的權力呢
這樣也許就不必忙著戳破別人的文化謊言 以及陷入口水旋渦
而可以從根源把問題解決

當我到日本大阪城公園時 我發現有很多人就在公園理住著藍色帳棚
而最近法國巴黎也有這樣的現象與議題 「唐吉訶德之子」這個團體因此以三千歐元購置印有「無家可歸」字樣的專用帳篷 發起體驗遊民生活活動 並以絕食方式要求政府實踐他們擬具的「聖馬丁運河憲章」 憲章要求收容機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廿四小時全天候開放、設立提供臨時住房的機構、設立更多的社會福利住房以及發展另類居住形式。
http://news.pchome.com.tw/internation/chinatimes/20070107/index-20070107020723241300.html

以上的例子顯示
是不是可能把公園轉化成為具有這樣功能的場所
提供帳棚族基本需求的設施
並建立安全秩序的相關配套
像是清潔自律公約
或是有相關的派出所負責安全
以減低中產階級安全感的疑慮

如果經費來源有問題
是不是能找宗教團體協助 結合公民信託的制度來運作這個理想
因為台灣很多所謂社會公益的捐贈 有很大的比例都在宗教團體
與其讓他們一直蓋金碧輝煌的寺廟或分院
不如說服他們從事這樣的義舉
是不是更好

當然以上只是初步的設想與建議
或許還有一些我沒想到的細節
請大家指教

 
無名 於 Jan 16, 2007 留言 |
63.
笨 舔屁眼在台灣拿不到博士所以要跑去美國拿
 
美國屁眼 於 Jan 13, 2007 留言 |
62.
除了屁眼,馬眼也一定要的啦
 
給樓下的 於 Jan 13, 2007 留言 |
61.
來舔社運圈的屁眼,喔...喔...
 
用屁眼部落格 於 Jan 13, 2007 留言 |
60.
有人打一輩子嘴砲也拿不到博士
 
說實在的,真的不是酸的 於 Jan 13, 2007 留言 |
59.
惡搞公社
 
惡搞 於 Jan 12, 2007 留言 |
58.
惡搞公社靠屁眼部落格
 
惡搞公社靠屁眼 於 Jan 12, 2007 留言 |
57.
也許會打嘴砲就是拿博士學位的方法

 
路人 於 Jan 12, 2007 留言 |
56.
也許這就是台灣社運圈現在的困境吧....
 
楊子頡 於 Jan 12, 2007 留言 |
55.
依本人淺見,大部分人的留言好像立法院開炮一樣,沒建設性又好像很沒有水準咧,失望
 
路人 於 Jan 12, 2007 留言 |
54.
此篇為私密留言
楊友人你做這種事還是匿名對你比較好喔 於 Jan 11, 2007 留言 |
53.
啊 上面這麼多楊友仁的流言是博士喔,哀!哀!難怪台灣沒希望了真是狗嘴吐不出象牙
 
路人 於 Jan 11, 2007 留言 |
52.
教大家去社區幹砲
 
幹砲才是社會運動 於 Jan 11, 2007 留言 |
51.
大家好,我沒參與過寶藏巖的運動,只去那裡看過一次電影,但是對寶藏巖的事情一直略有耳聞,再加上衛紅的那篇文章,讓我很好奇的追蹤這一系列(主要是破報跟這裡)的回應。不過現在除了一些口水戰,看不到更進一步的討論,覺得很可惜,所以我想提出幾個問題請教一下諸位,也回應一下劉益誠先生。

首先,我也不同意「夏氏家訓」(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這麼一條家訓,不過就照您引用的話來談),即「(都市)社會運動就是(都市)意義的鬥爭與競逐場域」。我不同意,主要的原因在於需要鬥爭與競逐的遠不只是「意義」而已,更多實質的空間、資源也非常重要(如果不是更重要的話)。基於此,我也不同意您的定義:「(社會運動)是一個不斷把非主流的觀念、意見、人群集合起來的社會生活過程」。誠然,您自認與夏氏家訓最主要的歧異在於:「『夏氏家訓』對社會運動的定義,使得運動的能量與方向得以聚焦」,而您認為上述您所謂的「社會生活過程」則會「主動要求有越來越多不同的聲音加入,希望有更多不同生命經驗的人群加入這個過程」。

雖然我從您引用的「夏氏家訓」中看不出有何根據可以推論出您的詮釋(按:「夏氏家訓」對社會運動的定義,使得運動的能量與方向得以聚焦),意義的鬥爭與競逐為什麼一定會蘊含著「使得運動的能量與方向得以聚焦」?或者「假設一個預先存在、並且需要眾人一起努力達成的運動目標與價值」?這兩個詮釋好像都沒辦法從您引用的「家訓」中推導出來。

不過沒有關係,原本我看您的定義其實和「夏氏家訓」沒什麼兩樣,但您既然已盡力同中求異,引用了好幾位洋人的詞彙,詮釋出兩者的不同,我們就以此為基礎來討論吧。

正因為需要鬥爭與競逐的不只是「意義」,或您所謂的「非主流觀念、意見、人群」,所以(經由您詮釋後的)「夏氏家訓」反倒比您的定義來得好。我們當然都知道不會有一群「具有公共討論能力、能夠理性論辯、甚至有點空閒時間關心公共生活」的現成「公民」存在;我也能體會您對城鄉所在論述與實作之間落差的不滿,但不能因此便率爾認定「公社再怎麼努力也沒辦法跟社區住戶共享或是co-op任何事情」,於是更進一步採取「我一點都不在乎公社人數的多少、也不在乎公社是否能爭取『多數居民』的認同或合作」這樣的姿態。

這樣的姿態怎麼會是尋找「other voice」的態度呢?老實說,各位不必到寶藏巖,您們的voice就已經比很多人都大了。如今有一群您所謂「沒受過布爾喬亞民主制訓練」的弱勢居民,又由於您變成「他們的鄰居」而更加沒有聲音,請問還有什麼other voice得以因此發聲嗎?我能同意您的期望,也就是「因為公社成員的加入,寶藏巖的原有住戶乃至社會大眾,對於原本已經認為無可改變、盡善盡美的『寶藏巖共生聚落』計畫,能夠有新的想像、有新的討論」。只不過這個新的討論、想像是誰的討論、想像?我不是教條的說原住戶提出的討論、想像才有正當性,公社成員就沒有提出討論、想像的權利。追問是「誰的」,意思是說提出想像、討論的主體是不是原住戶和公社成員共同形成的?還是原本就是voice極大的「論述大師」去越俎代庖而已?若是後者,那才真的是「無聊的民主代議制」。

另一方面,問是「誰的」討論和想像,也意味著這個討論和想像是「為了誰」而提出的?或許礙於現實情況的種種限制,想要原住戶和公社成員「共同」提出討論和想像是困難的,但這些想像和討論是否有利於往後兩者共同體的形成?是否能增加兩者彼此溝通、合作的可能?公社者也,不正是您所謂「藉由公共生活追尋行動者自身與社會的關係、自己如何建立主體、甚至自己如何與他者相處的溝通能力與價值判斷」。既然要「學習與他者相處、溝通」,又為何會對原住戶以「一點都不在乎公社人數的多少、也不在乎公社是否能爭取『多數居民』的認同或合作」這樣的態度咧?

名為「公社」,怎麼會完全沒看到(或刻意忽略)「自身與社會的關係」,把自己跟原住戶放在同一個水平上來論事?除了諸多「意義」、「非主流觀念」、「意見」等等之外,您與原住戶最大的不同,是實實在在的空間和資源上的差異!您的「意義」、「非主流觀念」、「意見」都可以到別處說,在網路上說;去美國的課堂上說,「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所以您當然可以「沒有放棄或被收編的打算」。如果「公社」能帶來的「多元」、「other voice」只是這類來去從容、無後顧之憂的「意義」、「非主流觀念」、「意見」等等,那我寧願當(經由您詮釋後的)「夏氏家訓」的信徒。

 
朱政騏 於 Jan 10, 2007 留言 |
50.
幹炮文化才是庶民文化
 
幹炮就是生活 於 Jan 10, 2007 留言 |
49.
楊友仁你鬧夠了沒!
 
鬧夠了沒 於 Jan 9, 2007 留言 |
48.
0939520345等你喲
 
大奶妹功夫好全套3000 於 Jan 9, 2007 留言 |
47.
我要吃你的ㄒㄧㄠ/
 
射在我臉上吧 於 Jan 9, 2007 留言 |
46.
雞八都腫起來了
 
幹了一個小時 於 Jan 9, 2007 留言 |
45.
我快要出來了....
 
親愛的用力一點 於 Jan 9, 2007 留言 |
44.
跟妳幹兩砲
 
很理性的 於 Jan 9, 2007 留言 |
43.
庶民生活就是文化藝術
 
我愛公社 於 Jan 9, 2007 留言 |
42.
大家一起打手槍
 
多元又包容 於 Jan 9, 2007 留言 |
41.
找ㄒㄧㄠ/吃
 
劉意誠愛舔我的屁眼 於 Jan 9, 2007 留言 |
40.
大便沒擦乾淨很臭
 
我不喜歡插他的屁眼 於 Jan 9, 2007 留言 |
39.
To 好清楚的立場

你繼續抹黑吧
反正你們越回應只是越顯示你們在論述能力的薄弱與面對公共意見的不理性

在寶藏巖這個案子中
OURs自己搞個"假文化保存之名搞福利家園之實"的空殼子
騙得文化局今天裡外不是人
所以才會有公社出現與之對抗
要不是因為OURs的所作所為引起公憤
今天哪會搞到這個田地?

還是OURs真的天真的以為,
這些人是我劉益誠一個人找得來的 ?
你們太抬舉我了

最後
OURs真有種就自己出來收拾這個爛攤子
不要躲在文化局跟警察的背後放這種冷箭

對於類似的冷言冷語
我以後都不會回應了
反正你們再怎麼酸
也無法反駁如今文化局已經不想理你們的事實了
(事實上,他們被你們這些所謂的專業者也真的害得夠慘的了)




 
劉益誠 於 Jan 9, 2007 留言 |
38.
好清楚的立場
這麼基進 這麼反體制
卻還是要跟體制談判 談條件 讓自己有台階下
佩服佩服
---------------
????

實在搞不懂這位先生的發言邏輯

把寶藏巖公社的訴求A(文化多樣性與聚落永續保存)

與政府談判B混在一起談有啥邏輯關係啊?

(A與B有互相矛盾衝突嗎?)

寶藏巖公社從來就沒有拒絕和政府談判啊

你OURs要是有能力一樣可以拿上述訴求跟政府談啊

談得出來就是功勞一件啊

但OURs沒有作,公社代勞,你還有什麼好說嘴的?

結論:OURs或城鄉所能不能派點頭腦清晰、邏輯清楚的人來發言一下啊

不然每次都要從頭教起,很累人ㄟ

 
powerslide 於 Jan 9, 2007 留言 |
37.
好清楚的立場
這麼基進 這麼反體制
卻還是要跟體制談判 談條件 讓自己有台階下
佩服佩服

原來OURS跟體制談判的作法只是因為沒有劉益誠所以是萬惡之源

原來只要有劉益誠就是正正當當

劉益誠萬歲阿

社會運動之神阿 台灣有救了
 
好清楚的立場 於 Jan 9, 2007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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