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
自由欄位
Google 網上論壇試用版
寶藏巖流亡公社
造訪此群組
串連icon 讓樂生人權決定我們的總統
人氣指數
當日人次:
累積人次:
記事分類
treasure_hill的最新的回應
好時光貼曆
自由欄位
我推薦誰
目前無名單
誰推薦我
誰來我家
RSS 訂閱
RSS2
ATOM
贊助商
其它資訊
本部落所刊登之內容,皆由作者個人所提供,不代表 yam天空部落 本身立場。
CC授權
著作權說明文字
POWERED BY
POWERED BY
會員登入免費註冊
January 24, 2007

早知道你會抹黑

陳怡妏、劉添財/台北報導

寶藏巖聚落安置爭議不休,台北市政府與寶藏巖原先達成十九日前搬遷協議已確定破局台北市文化局長李永萍昨日表示,現在還住在寶藏巖中有許多根本不是原住戶而是「強占戶」,接下來將徹底執行公權力,她呼籲強占戶不要抵抗,以免觸犯公共危險罪;而市府今將召開跨局處協調會,針對寶藏巖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台北市長郝龍斌對此也展現強硬立場說,市府要收回寶藏巖是要進行整理而不是拆除,未來整理好了之後,原住戶就可以回來,目前市府對於原住戶的安置都有一套辦法,現在站出來反對的都是占用戶,根本不合法,市府將會在短期之內強力執行公權力,排除這些障礙。
    
李永萍說,寶藏巖全區施工約需2年
時間,整建完成後,所有的原住戶都可以搬回寶藏巖,只是住在中繼住宅未領取何任補助金人可以享有優待,已領取者可搬回但不能享有優待。

     此外,為了落實寶藏巖聚落「活保存」,文化局還將研擬「台北市聚落保存自治條例」,以後所有類似的案例可適用。

    李永萍表示,寶藏巖現存的爭議全都來自於非原始住戶,因為所有原住戶都已接受市府訂出的優惠搬遷條件,因此反對市府接管的寶藏巖公社已失去對住戶的發言權與代表性,是不折不扣的強占戶。

30出頭男不工作 賴著不走

    李永萍說,寶藏巖目前有些拒搬的人都是後期才住進去的人,本月五日市府與居民開協調會時,還有一位年僅30出頭的男子擺明因為不想工作,所以要賴在寶藏巖不走;這樣的人若比照原住戶給予搬遷補助,毫無公平性。

    李永萍說,公社先前與市府達成多項的協議,市府都遵守,文化局也派員在非上班時間加班與住戶溝通,但公社承諾十九日前搬遷卻未做到,完全是扯後腿的舉動。

    李永萍說,寶藏巖是屬大片老舊違建,又在山坡保存地上,保存工作晚一步就難一步,因改建刻不容緩。



北市府的抹黑策略 
嚴正抗議北市府文化局局長李永萍不實言論

寶藏巖公社 2007124

對於文化局長李永萍最近剛剛上台就對媒體發表不實言論,寶藏巖公社必須嚴正抗議台北市政府的說法。

寶藏巖公社承諾有前提的撤離

寶藏巖公社成員於9615與即將上任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局長的李永萍立委,在立委辦公室與文化局相關專員進行協調會。寶藏巖公社實際承諾的事項如下。

(1)市府即日起啟動「聯合服務小組」機制,寶藏巖公社同意協助於下週起配合未遷離住民之作息時間處理相關遷離權益與安置問題。

(2)在台北市政府與未遷移住民達成前項諮商後,寶藏巖公社同意於96119前自動遷離現址,使台北市政府進行相關修繕工程。但前項協商不合理者,不在此限。

(3)未來寶藏巖居民進住方案應考量人口多樣性,文化多元性及保存文化聚落原則。

(4)市府應盡速調查增建中繼住宅需求及所有住戶、租戶於完成修復工程後入住意願。

(5)寶藏巖公社於遷離現址後,仍將持續關注並監督寶藏巖相關政策與計畫。

    (以上內容可至寶藏巖公社相簿查閱原始文件)

    未信守承諾的是台北市政府

    雖然「聯合服務小組」在這兩個禮拜非常盡力要解決寶藏巖居民的問題,但遺憾的是,公社發現是北市府所謂「聯合服務小組」表面說的是一套,私底下做的是另外一套,未遵守協調會的諾言是北市府,以下是公社的對於聯合服務小組背信的說明。

    第 一、公社非常擔心許多年邁與不識字或對於繁複法律問題與居民基本權益無法理解的住戶與租戶,在「聯合服務小組」的協調下會有所顧忌,因而根據協調會公社的 承諾,希望協助居民一同與「聯合服務小組」進行協商,以讓協調過程能攤在陽光下公開進行,讓所有社區居民包括寶藏巖文化村協會能了解市府處理的方式,而公 社根據協調會第一點提出的要求居然被「聯合服務小組」拒絕。

    第二、建管處於118發函給其中一位李姓居民(文件原文請參考公社相簿), 目的要讓李姓居民領取自動拆遷行政救濟金,但是居函中卻附上要居民放棄「先訴抗辯權」的保證書。我們嚴重懷疑北市府知法玩法,透過這樣的方式保護的是台北 市政府而非當地居民的權益。若居民認為北市府的處理有問題,在簽署保證書後也不能控告北市府以爭取自己損失的權益,我們嚴重質疑台北市府用盡心機讓居民徹 底離開寶藏巖,讓工程能順利執行。

    第三、19日當天,有不識字的趙姓居民仍未搞清楚來龍去脈,在社區其他居民遊說之下代為簽署相關委託書,並且威脅若19日前再不簽署就會領不到錢,公社義務律師要在這個階段協助居民理解相關權益,卻被聯合服務中心人員硬生阻擋。

    第四、我們聽聞「聯合服務中心」不讓公社人員參與與居民的協商,並且要求部份住戶在家裡不要出面支持公社,並且透過「政府所謂的公權力」在社區中重演政府慣用的分化與抹黑伎倆,破壞公社與社區居民的關係。

    第五、如果文化局要說公社人員是違法佔屋者,請台北市政府拿出合法的產權證明來驅逐所謂違法佔屋者,否則空口說白話到現在沒有人知道合法房屋所有權人是誰。

    第六、居民並非全部皆已辦好戶籍遷出並且領取拆遷補償費,寶藏巖中繼屋仍有許多人雖然般進中繼屋但是仍未將戶籍遷出原本社區,但是市府卻在19日前為了執行工程欺騙部分居民19日前不牽出戶及則無法領取補償費,若是這樣中繼屋中未將戶籍遷出的居民之後也不能領取補償費,如果之後有戶籍還沒遷出者領取補償金,就表示市府涉嫌威脅人民並且有圖利他人之嫌。

    以上皆說明並非公社未信守承諾,而是北市府一直都未遵守諾言,協調會後「聯合服務小組」的處理的方式讓人處處懷疑是否有私底下威脅或欺瞞居民相關事實的行為,因而公社決定不在19日前撤離現址,並且會繼續提供相關法律權益的諮詢協助住戶保護自己的權益。

   目前公社已經準備好刑事告發狀,近日準備告發前任市長馬英九、前任文化局長廖咸浩、李斌、陳冠甫、莊武雄、許志堅、何幼榕等人觸犯公務上侵占、圖利他人罪事。

 

 

 

引用 (你可以針對此文寫一篇屬於自己的blog/想法,並給作者一個通告)
引用
留言 (6筆)
6.
是可以不必再論理明辯的時候了,既然總要低級成愚昧的較量爭執--不妨就拼鬥到底;意氣抑或意志,心識以及心量,終可以水落石出.
 
ahhuan 於 2007-01-26 08:20:40 留言 |
5.
嘿嘿嘿
呵呵呵
 
溜爽爽 於 2007-01-26 04:02:12 留言 |
4.
白癡
自爽

難道自己打電話給自由時報讓人打擊台北市政府就是公正客觀?
 
爽溜溜 於 2007-01-26 01:09:26 留言 |
3.
什麼話?!你們不整天工作著,誰如此坦然‘光明‘無私‘且耐著性子釐清事實,仔細分 辨是非;赤條條勇猛精進!你們是行者,羅漢,修士,定蒙天福!
哪裡像當權了兩天,發熱昏瞶的腦,冰冷無情的心,這廝鬼魅豺狼災殃必將臨頭!!!
 
ahhuan 於 2007-01-25 07:49:19 留言 |
2.
引自中國時報:還有一位年僅30出頭的男子擺明因為不想工作,所以要賴在寶藏巖不走;這樣的人若比照原住戶給予搬遷補助,毫無公平性。

針對上述言論,我覺得所謂的主流言論(不管是否為官方)常常都拿一些似是而非的正義字眼,例如(公平性),或者或明或暗的污名手法(不想工作)去打擊對手:

可是,什麼是公平?
選擇性的公平嗎?許
多人沒有土地,這種不公平沒人說。

不想工作?有很多可能啊
世界上的工作無法發揮我的能力、沒有我喜歡的、老板又難相處…

難道實現自我一定要工作嗎?
很多有錢人不工作你不責備,柿子挑軟的打?

 
歐格 於 2007-01-24 23:29:54 留言 |
1.
順帶一提
公社成員這裡從來沒有接過中國時報的電話打來了解事實狀況
而且報導內容完全只就政府官方一方的角度
完全缺乏報導公正性與事實性
中國時報也做的太明顯了
很多內容一看都是完全亂攻擊
況且居民回來還是得對政府承租房子
這樣子政府的寶藏巖依舊失去原有居民的性質
而聚落保存條例有跟沒有一樣也完全沒有解決問題
況且政府居然還對現住戶的租客進行攻擊抹黑
租客也從來沒有要求補償
而是爭取繼續居住的權利
 
昱安 於 2007-01-24 04:38:38 留言 |
發表你的留言 (字數限制 最多 2000 個中文字)
私密留言:
Name:






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