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
自由欄位
Google 網上論壇試用版
寶藏巖流亡公社
造訪此群組
串連icon 讓樂生人權決定我們的總統
人氣指數
當日人次:
累積人次:
記事分類
treasure_hill的最新的回應
好時光貼曆
自由欄位
我推薦誰
目前無名單
誰推薦我
誰來我家
RSS 訂閱
RSS2
ATOM
贊助商
其它資訊
本部落所刊登之內容,皆由作者個人所提供,不代表 yam天空部落 本身立場。
CC授權
著作權說明文字
POWERED BY
POWERED BY
會員登入免費註冊
    推薦這個部落格: 8
目前分類: 核心思想「中心」    檢視方式: 列表 摘要
March 8, 2007

        作為一個台北市的文化居民,我們原本期待帶著,新任的文化局長,會給這裡帶來一種不同的文化思維。然而,現實的結果,卻讓人失望了,新任的台北市文化局長,李永萍小姐仍然拿著過時的法令,來對人民主張粗暴的公權力。

  正如同公社的成員在「寶藏巖公社就是要聚落保存!!!」一文所強調的,正因為北市府文化局與規劃者對於「掠奪文化資產」的貪婪,所以他們始終將關注焦點放在「聚落所有權」的取得。而他們取得所有權的法律過程,是有爭議的。 



觀看全文...
March 7, 2007
      當中正廟圍牆突然被台北市文化局宣布成為「暫訂古蹟」而不能拆除圍牆,但同時又傳來台北市捷運局打算近期對樂生療養院動手「拆屋趕人」的一刻,相信不少文史工作­者、藝文團體或進步知識份子正在拍桌痛罵。好比「活人的家比不上死人的牆」、「台北市之前拼命拆古蹟,結果中正廟的牆倒是保護得很有效率」 等等,類似的批評這幾天真是漫天飛舞。

        但身為郝龍斌與李永萍上台後第一個遭殃的寶藏巖公社裡的成員,倒是終於認識到了郝龍斌與李永萍的苦心孤詣。在此寶藏巖公社忍不住要為他們兩位說點公道話。 



觀看全文...
March 6, 2007


                 寶山爆炸(1)

「聚落活化」之謊言拆穿的引爆點

寶藏巖公社

    任期將屆的馬英九市府團隊,日前將寶藏巖社區居民強制驅離的時間,由市長選舉前的1031日延至選舉後的1222日,主事者似乎想在任內避開寶藏巖山城聚落保存居民安置/拆遷問題的燙手山芋;而將這顆燙手未爆彈丟給繼任的郝龍斌先生拔硝。

 

 

 

寶藏巖淪陷日:20061222

 

    根據北市府都發局公告( 2)因北市府工程進行,寶藏巖住屋將於1222日上午十點前斷水斷電,中正二分局亦將派14名警力強制驅離居民。然而寶藏巖社區早已於2004年經「文化資產保存法」認列成為受保護的歷史聚落(3),是以寶藏巖之拆遷事件並非只是另一個台北市違建社區拆除之案例、不可與歷史上其他違建社區的拆除案例概括比擬。

 

 

 

    雖不同於以往所知的拆遷案例,但我們同樣在寶藏巖的拆遷政策中發現政府與財團的介入,導致屬於台灣人民共有的歷史記憶與資產遭到摧毀!自許為進步思想的政務官、學者和所謂的專家及專業團隊,在號稱寶藏巖社區進行「歷史聚落保存」的過程中,以「藝術與文化」作為其包裹謊言泡泡的燦爛糖衣。

 

 

 

    文化局及其委託單位以「聚落保存」為主軸規劃寶藏巖,聲稱寶藏巖為台北市第一個成功的違建社區保存案例。但在經濟開發價值大於歷史文化價值的現狀下,專業者的介入,是否真達成其所聲稱的「聚落活化保存」?並且經過文化局包裝、委託單位抬轎後的「歷史聚落」,最後是由市府委託給那個財團?在一連串的謀略後,誰可從中獲取最多利益?

 

 

 

    12月22的市府強制驅離將會是寶藏巖歷史聚落一連串隱而未顯的問題浮出檯面的關鍵日期!若當日驅離成功,消費性商業利益的開發將可實際一步步具體侵入聚落發展的規劃中。

 

   

 

    即將到任的新市長郝龍斌,曾在競選政見中提出「推動視覺親水生活化策略」的文化政見;我們將拭目以待郝市長如何接手寶藏巖的考驗,如何推動寶藏巖聚落的保存,如何讓寶藏巖不成為()()()



觀看全文...
March 5, 2007

希望各位參考這篇刊載於《典藏‧今藝術》,172期(2007.01的文章,以了解目前寶藏巌紛紛擾擾的爭議中,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與寶藏巌公社的差別。但我們必須指出,這只是兩個民間團體之間意見的分歧,充其量也只能說是「內部矛盾」。蠻橫粗暴的國家機器,只見歷史建築而不見活在其中"人"的文化政策,才是人民的大敵。(寶藏巌公社  楊子頡)

以下為全文

寶藏巖共生聚落在月前辦完開園活動之後,居民與藝術家們已陸續遷出,文化局將花兩年時間修繕改建,朝向「寶藏家園+藝術村+國際青年旅舍」三合一的未來目標。負責規劃執行的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早先爭取寶藏巖從公園用地變更為古蹟保存區及歷史聚落,以提供原居民在日後繼續留在這裡「現地安置」的新選項(而非以往只能選擇領72萬元行政救濟金,或遷至國宅、民宅等),之後提出現地興建「中繼住宅」的方式,讓選擇現地安置的原居民及弱勢租客,能在工程期間暫時居住。目的均是為了回應對於弱勢社區「先安置後拆遷」、「原地安置」的原始訴求,希望能透過鄰里網絡的確保,來妥善安置那些因都市計畫變更而面臨生活問題的拆遷戶。

 

 

 

200656月之際,市政府開始推動安置作業,接受符合資格的原居民及租客依個人意願申請各項方案。截至目前為止,總數50餘戶之中有約20戶選擇現地安置,希望在日後繼續居住於寶藏巖,未來他們將向政府承租屋舍,這段時間他們可以選擇入住中繼住宅,或領取36萬「等候期間自行安置補助津貼」。其餘近半數要遷出的人,不是選擇領取72萬元行政救濟金,或已承購國宅者,就是未符合申請資格。截至發稿為止,還包括有三、四戶尚未做出最後決定。

 

 

 



觀看全文...
March 3, 2007
政府究竟錯在哪?
這些抗爭的人到底要什麼?

看清楚再來質疑會更有討論的空間。



箭頭後加上居民李俊興的補充

1. 文化局打著共生社區的口號,對於弱勢社區施予無情的解離,變成共死社區。明顯違犯社區主義 社區意識和社區文化的普世價值。

→以文化之名行廉價搶奪「人民土地」之違逆文化根本價值的作為,吃乾抹淨後「共生」兩字無非是對無法續住之原居住者本身最大的諷刺。


2. 寶藏巖社區已被列為歷史建物,文化局將其修繕後作為承租國宅,已明顯矛盾。

→違建可以不必拆遷,就地合法為「歷史建物」,原居住者之居住權卻為能以先進國家之進步概念就地合法。主事者強烈主觀意識下狹義的文化管制、限制之作為,無非只膨脹了自身之權力。只意願作「文化」的表面功夫,卻足以造成文化災難。而在「文化之名」的浩偉之下,我們成了文化難民。


3. 北市文化局在安置寶藏巖社區住民過程中,一而在的假藉文化之名,讓藝文界背負驅離居民流落街頭的惡名。

→七十二萬只能買到幾分之幾的房子?


4. 社區住民誤以為寶藏巖社區要作為藝術村,才會將他們趕走,我雖未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身為一位藝文工作者,或是一位旁觀者,難道不該挺身而出,去污名化。

→曾經他們將原居住者污名為冷漠、雜亂…之無文化水平的劣民,以合理化他們的「侵占」行為。不給予相關的權利教育、只給予有限的訊息,並消極的完成每一個制式的社區參與步驟(如早期只在山下少數人的地方貼佈告)。在如此微弱無效的公民參與基礎之上,我們有權否決他們所謂「多數決」所做出之任何結論。只提供選擇性的「安全資訊」所作之任何溝通形同欺騙


5. 安置方案漠視長期短期承租居民,或作種種設限。


6. 文化局掌管文化業務,卻介入社會福利政策,簡直牛頭不對馬腳,外行人幹外行事,造成敗局。

→而原居住者中之弱勢資格限制,在未來的新社區中只是突顯出人們弱勢身分的尷尬地位,成全了文化局偽善的虛飾、卻只成為點綴品!


7. 文化局花數百萬辦社區居民看不懂的藝術活動,將開辦獨立書屋、pub、國際青年旅社,對安置住民卻吝嗇不堪,把原本詳和的社區搞的分崩離析,烏煙瘴氣。利用不肖學者教授背書,企圖掩飾非法營利行為。

→用每戶七十二萬半哄半騙、取得公館精華地帶旁已非違建的合法「歷史建物」的所有權,卻也許將變調為以營利為主的規劃方向。他們像財團炒地皮一樣惡劣!?


8. 欺騙原駐村藝術家,施予小惠,只是當作市府宣傳的工具。

→當文化局或管理單位的權力愈大,自由主義之多元創新能力將愈弱小……順我者生,逆我者亡的遊戲規則,不適合於文藝項目之內,適合搞政治之人,請別污染且主管文化事業。
  沒文化沒想像力的人能做的才只是不斷地管制和限制。因為那事關廣義的政治權力的掌握和更多結黨營私之可能。


9. 對於原駐村藝術家也施予鐵腕作風,約滿趕人,呼之即來揮之即去,完全玩弄藝術家於股掌之間,視之無物。

→漠視原居住者中搞創作的人的存在,部份以搬遷。


Joe
2006/11/13




我們的訴求:

立即擱置現行處置方案

讓住民保持現狀,不得強行驅離

讓新任市長,市議會,住民再議

March 1, 2007

寶藏巖公社就是要聚落保存!!!

文化推土機,實現297(1)

作為台北市第一個被指定為歷史聚落的寶藏巖社區,原本應該「中正區中正297號公園預定地」的都市更新惡夢中解放出來。但不幸地,這不過是另一個更高明、更洗鍊的政治工程:以文化推土機取代綠色推土機的結構性共謀。在這個共謀中,惺惺作態的北市府文化局主導全局;虛左實右的空間專業者側翼幫兇;社區中的居民卻擺盪在已逝過往,與未知將來的歷史分岔點靜待審判。

 

在此我們要沈痛地指出:由文化局與規劃者創造出的「文化推土機」,不過是「綠色推土機」的複製品,兩者同樣扮演著瓦解社區文化、摧毀社區歷史的角色。

 

「綠色推土機」,意指藉由綠地公園的建設,將都市底層人民自違建社區驅趕出去的都市更新過程。一開始被規劃為「台北市297號永福公園預定地」的寶藏巖社區,自從被確認為值得被推動文化保存的歷史聚落後,原本我們以為這裡豐富的社區生活、多樣的人群分類有機會從「綠色推土機」的邏輯中逃脫出去。但很遺憾地,我們即將失望了。

 

以文化局為主導的寶藏巖共生聚落計畫,實際上透過完全脫離社區脈絡的居民篩選過程,刻意排除了在社區中實際存在的多樣性居民身份,僅選擇性地挑選了規劃者與官員認定的所謂「違章建築所有權人及非臨水區的弱勢身份」住戶。我們在此要指出,這些有幸「雀屏中選」的住戶,只不過是這個社區中多樣性居民身份的部分,只保留了這些特殊居民,根本無法體現原本寶藏巖社區帶給我們豐富的文化意涵。

 

這個「挑選部分居民、排除其他居民」的篩選過程,就是我們所要批判的「文化推土機」。如果「綠色推土機」是透過建公園將居民從社區趕出去;那「文化推土機」就是藉由設立各種留駐條件的限制、身份條件的區隔將大部分居民從寶藏巖趕出去。構成社區文化的主體就是這裡數十年來多樣性的人口結構所合力創造的,官員與規劃者「去脈絡」地驅趕了大多數不合資格的居民,實際上就是破壞了這裡的社區文化。這樣粗糙的都市政策,又怎能侈言所謂的「文化保存」呢?

 
我們要恭喜文化局與規劃者,你們發明的「文化推土機」,實現了297號公園「趕走居民、謀奪社區」的原始構想。你們不是文化局,你們不過是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底下的文化科;你們在執行的,是一個變態的297號公園。

 

 



觀看全文...
January 30, 2007

惡法非法,人民有抵抗不公的權利

市府奪產權

作為一個台北市的文化居民,我們原本期待帶著,新任的文化局長,會給這裡帶來一種不同的文化思維。然而,現實的結果,卻讓人失望了,新任的台北市文化局長,李永萍小姐仍然拿著過時的法令,來對人民主張粗暴的公權力

  正如同公社的成員在「寶藏巖公社就是要聚落保存!!!」一文所強調的,正因為北市府文化局與規劃者對於「掠奪文化資產」的貪婪,所以他們始終將關注焦點放在「聚落所有權」的取得。而他們取得所有權的法律過程,是有爭議的。

首先,就市府團隊一直所強調的『寶藏巖聚落的建物,已於83年間依據「台北市舉辦公共工程對合法建築及農作改良物拆遷補償暨違章建築處理辦法」,向違建戶辦理補償作業完竣,市府取得建物處分權利殆無疑義且依據土地法規定,住戶已領取建物補償費,對建物的法律上權利即已消滅,自無訴求返還之由。』[1],我不知道市府此項見解是從何而來的,但翻遍土地法全文,並無任何條文規定主管機關在發放拆遷處理費之後,即取得違章建物處分權之規定,唯一相近的條文僅有土地法第235條規定:「被徵收土地之所有權人,對於其土地之權利義務,於應受補償發給完竣時終止,在補償費未發給完竣以前,有繼續使用該土地之權。但合於第二百三十一條但書之規定者,不在此限。」[2],但此條文所指的是合法徵收,而違章建築既然沒有徵收,又如何能依據該條文之規定,而由市府主張取得所有權或處分權呢?




觀看全文...
November 12, 2006

北市文化局對於寶藏巖社區的處置爭議

 

1. 文化局打著共生社區的口號,對於弱勢社區施予無情的解離,變成共死社區。

明顯違犯社區主義 社區意識 社區文化的普世價值

2. 寶藏巖社區已被列為歷史建物,文化局將其修繕後作為承租國宅,已明顯矛盾。

3. 北市文化局在安置寶藏巖社區住民過程中,一而在的假藉文化之名,讓藝文界背負驅離居民流落街頭的惡名。

4. 社區住民誤以為寶藏巖社區要作為藝術村,才會將他們趕走,我雖未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身為一位藝文工作者,或是一位旁觀者,難道不該挺身而出,去污名化。

5. 安置方案漠視長期短期承租居民,或作種種設限。

6. 文化局掌管文化業務,卻介入社會福利政策,簡直牛頭不對馬腳,外行人幹外行事,造成敗局。

7. 文化局花數百萬辦社區居民看不懂的藝術活動,將開辦獨立書屋pub國際青年旅社,對安置住民卻吝嗇不堪,把原本詳和的社區搞的分崩離析,烏煙瘴氣。

利用不肖學者教授背書,企圖掩飾非法營利行為。

8. 欺騙原駐村藝術家,施予小惠,只是當作市府宣傳的工具。

9. 對於原駐村藝術家也施予鐵腕作風,約滿趕人,呼之即來揮之即去,完全玩弄藝術家於股掌之間,視之無物。

 

我們的訴求:

立即擱置現行處置方案

讓住民保持現狀,不得強行驅離

讓新任市長,市議會,住民再議



觀看全文...

November 12, 2006

守護寶藏巖社區運動簡介

反對驅離 守護家園

緣由:

1. 寶藏巖社區被認定是典型的眷村,歷經拆遷的恐嚇,已達10年以上。

2. 龍應台擔任文化局長時,就本社區特殊的情況,曾提出貧窮藝術村的構想,引發迴響;其後,龍應台因故辭官,即不了了之。廖咸浩繼任文化局局長後,委託台大城鄉所暨城鄉基金會作研究規劃,並提出解決方案。

文化局的現行處置方案:

共生社區

1. 強烈手段:威脅勸誘欺騙社區居民遷離家園。

2. 軟性手段:30戶樣版共生社區住民遷入中繼屋,2年後返回自己原來的房子,但必需付租金租自己的房子,且只限租12年。

福利家園

1. 文化局預計於2年內,修繕老舊房屋,將來提供北市弱勢家庭入住。

2. 企圖以本社區侷促有限低矮空間,解決北市中低收入戶住宅問題,無疑是緣木求魚,只爲彰顯政績。

藝術村構想

1. 假藉藝術家短期駐村及辦理展演活動,美化市府文化局的藝文政績。

2. 事實上,全篇規劃案並未提到完整的藝術村計畫內容。

社區現況:

l 不得已而領72萬放棄家園的住戶,抱怨不已。

l 中繼屋者坪數太小。

l 短期長期租屋者不受重視,仍有未遷離者。

l 不願搬遷者仍頑固的守在家園。

 

 

 



觀看全文...
October 17, 2006


從文化保存邁向社會改造--論寶藏巖社區對文化多樣性的可能貢獻
座落於台北市公館商圈的寶藏巖社區,自從2001年臨水區被拆除卅八戶住宅、且強制搬遷居民後,又歷經了搬遷老人死於安置國宅、居民持續陳情遊說、規劃團隊與市政府翻臉對抗等事件,終於在2004年獲得被指定為台北市歷史古蹟而免於被拆除的命運。照理來說,從此王子與公主就該在寶藏巖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遺憾的是,歷史總是要發生兩次,只不過第一次以悲劇的形式出現;第二次卻是鬧劇。可是與馬克思的主張不同;以前寶藏巖經歷的抗爭如果是由社區居民、文化界人士與規劃團隊合力演出的鬧劇,那十月底即將由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輕人與社會殘渣接力演出的抗爭,恐怕就真的是寶藏巖的悲劇了。而這一切,都源自於對寶藏巖社區的錯誤認識、對文化保存的保守觀念。本文的目的,就是要證明上述兩點,是如何把寶藏巖社區豐富而多層次的社會分類與文化生活,一步一步地推向毀滅的邊緣。
一、 寶藏巖是華人封建社會與現代化接軌下的特殊歷史建構,不是第三世界都市化下集體消費不足的歷史之債
細究寶藏巖社區內社區居民的社會組成,可以將其粗分為兩類:一類是原本戶籍地在此、注重傳統社區網絡以及家庭生活、強調人際關係遠近親疏的「原住戶」;另一類是戶籍在外、從傳統社區以及家庭中游離出來、只能建立起短暫社會交往關係的「承租戶」或「佔用戶」(筆者通稱為「佔租戶」)。
前者所建立起的一切鄉親鄰里等家庭、社會關係與網路,皆導因於他們在寶藏巖社區具有合法的土地關係,而這個人與土地間的從屬關係,又被國家機器(以及後來的規劃者)所同意且保障。這群人不一定是傳統的福佬人,也包括了國共內戰時期搬遷來此,後來也在此具有戶籍的外省老兵。
而佔租戶則因為欠缺機會與財力「合法地」在寶藏巖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只能藉由租用、佔用這裡的土地,短暫地在這裡安身立命,也因此不論他們本身,或是他們在此短暫建立起的社會關係,完全不被國家機器與規劃者所祝福與認同。這群人,不但不被視為是寶藏巖社區中的一份子,甚至一度成為規劃者與政策執行者眼中破壞社區秩序的魑魅魍魎。很不幸地,不論是制訂政策的文化局,或負責規劃的專業團體,他們的眼中都看不到這兩個完全不同性質的社會分類,是如何在這個都市邊緣的小舞台動態地維持著微妙而細膩的互動關係。更遑論體認到,這兩種不同的人群組織原則是怎樣地讓我們看到華人社會從封建社會過渡到現代社會中所可能體現的種種社會、文化、經濟與政治上的轉變。他們通常很快速地將以前錯誤而失敗的都市計畫經驗(多半是十四、十五號公園),完全錯誤而沒有脈絡地拿來套用在寶藏巖的身上。然後生硬地指稱寶藏巖反映的是「第三世界都市化中的種種發展上的矛盾與錯誤」,接著一頂一頂的大帽子就扣將下來,好比「集體消費不足」、「歷史之債」等等炫麗但無來由的學術指控。
這些生硬地移植歐美學界的概念,使得規劃者與政策執行者,完全無法從在地與歷史的角度,來理解傳統華人社會與現代社會文化交會過程中所經歷的各種動態變遷。遺憾的是,這個動態的過程,正是寶藏巖社區最精彩、最生動,也最能為我們理解華人社會組織原則做出最大貢獻的所在。當我們忽視了這個社區內特殊而多樣的人群組織原則,我們也失去了藉由文化保存維持社區內文化多樣性的可能。

二、 文化保存的目的是為了積極的社會改造與實驗,不是用來包裝土地所有制及身份認同的美麗口號,更不是保守地限制社區人口自由遷移的落日條款
文化保存的意義到底是什麼?令人意外的是,這麼基本的重要問題,從來沒有在寶藏巖的規劃案中被提出來反省檢討。這個嚴重的疏忽其實反映出的是規劃團隊跟市府相關局處對於文化保存概念的錯誤想像。如果按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中的說法,文化多樣性是「人類共同的遺產」,對人類而言,文化多樣性就像生物多樣性一樣重要。雖然沒有直接定義文化保存,但我們可以知道,任何的文化保存工作,是為了要守衛文化樣性。而且,「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中也強調:要防止那些假借文化差異之名把這些文化差異神聖化,從而在進行各種分離行為和基本教義派。
從這個角度來看待寶藏巖規劃案中的文化保存方針,可以發現,很不幸地,整個規劃案就是在包裝特定的基本教義派的意識形態:規劃者跟政策制訂者打從開始就單一化地認定這裡是「貧窮社區」、是「社會福利家園」。在所有的規劃方針上,這裡所要保存的其實根本是一個被美化、被神聖化的傳統社區形象,其目的只是為了用來對抗現代性的、資本主義的、甚至全球化的城市生活。而這種二元對立的文化保存策略,不但沒辦法捕捉到寶藏巖真正的社區文化,更不能幫助我們看到一個動態的、豐富的、充滿文化多樣性的台北。真正進步的文化保存,是要促進各種差異間的對話,為了幫助有著文化認同差異的個人或團體,能全面性地理解他人的生活方式,並且共同進行生活上的創造與發展。這也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中的主張。因此,寶藏巖的文化保存如果要有進步性的意義,應該是一方面保持這裡在社會組織原則上的異質性,除了繼續讓傳統社會的社區組織原則存在,同時也要開放性地歡迎那些從現代社會或家庭生活中抽離出來的人們來到這裡,接著藉由文化政策或社區組織的方式,與社區所有的人共同摸索、創造、並實驗出社會生活的可能出路。這才是寶藏巖社區真正可能的貢獻所在。
我們再次強調:化保存的目的是為了積極的社會改造與實驗,不是用來包裝土地所有制及身份認同的美麗口號,更不應該是保守地限制社區人口自由遷移的落日條款。

總結:
不能否認,規劃團隊與都市政策的執行者,的確是以相對進步的方式處理寶藏巖社區的問題。但遺憾的是,當雙方都不能正確體認到寶藏巖社區的人群組織、社區生活以及社會分類,並且踏實地根據文化多樣性的原則在此擘劃積極進步的都市政策;卻轉而以不誠實的態度,充滿偏見地將這裡重建成另一個「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的貧窮社區時,這裡的社區規劃,勢必走向令人遺憾的毀滅。因此,我們憂心地提出兩點沈重的呼籲:
一、 寶藏巖社區居民的多樣性,不是簡單的「都市貧窮」問題可以解釋,他的複雜程度必須放在整個華人社會的歷史過程中才能加以理解。
二、 文化保存的目的,應該是要讓這裡維持多樣性的社區生活傳統,並且促進不同人群間的積極對話,進而創造另類社會生活的可能性。
從現在起至十月底,我們還有足夠的時間進行都市文化政策的辯論與檢討。但是當居民離散、工程進行之後,寶藏巖就再也無法回復到以前豐富的社會生活。或許不久的未來後,我們會有一個充滿年輕藝術家、國際旅遊青年、甚至文化商機蓬勃的寶藏巖社區,但是那個寧靜且騷動、傳統又開放、混亂中有秩序、秩序中卻見差異的特殊社區形式,卻會永遠地從台北市的文化地景中消失。


觀看全文...
October 2, 2006

文 化 界 知 識 界 連 署 共 同 聲 明 書

台北市公館商圈的「寶藏巖社區」自2001年台北市政府公園處拆除臨水區38戶住宅,強制搬遷居民後,又歷經搬遷老人死於安置國宅、居民持續陳情遊說、規劃團隊與市政府翻臉對抗等事件。終於在2004年台北市政府文化局透過「文資法」指定為台北市歷史聚落而免於拆除。但文化局所謂「共生聚落計畫」實則侵犯歷史聚落內居民之生活自主權,造成對地方歷史及文化的嚴重傷害,並且使社區居民在2006年12月22日前將被強制驅離。在主管單位數易其主,共生聚落計畫只顧政策不明究理,委託單位草草規劃了結預算的心態下,寶藏巖歷史聚落將是此共生聚落計畫下的實驗祭品。
按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的說法,文化多樣性是「人類共同的遺產」,而寶藏巖社區居民的多樣性及當地歷史價值與意義應同是文化保存的重點,也是全民監督檢驗台北市政府文化政策的重要聚落。
台北市政府是否又再一次步上過往規劃建成圓環、萬華地下街、孔廟圍牆等之失敗計畫?不但浪費公帑,且破壞歷史記憶以及地方文化,地方文史工作者深感憂心而必須對文化局提出幾點要求。

假 文 化 之 名 驅 離 居 民

根據北市府都發局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字第09574185300號,居民皆因工程進行將於12月22日上午10點前斷水斷電強制驅離,且中正第二分局將派14名警力強制執行。

我 們 的 訴 求

一、 文化資產保存法所保障的寶藏巖歷史聚落不能只保留建物本體。
二、 歷史聚落內居民的居住權不應受到法令的限制而只剩十二年的續住期限且有留住資格的差異。
三、 維持多樣性的社區生活傳統,並且促進不同社群間的積極對話,進而創造有機社區生活的可能性。
四、 在歷史聚落裡設置藝術村須從此處的地緣關係和歷史脈絡方面創造有機的異衍文化發生之可能性,形成可培塑具有在地文化意識的創作者之環境。
五、 基於台灣過往移植國外藝術村的草率做法,文化局該有更多的反省思考,並且應包含更多在地居民的參與。
六、 文化局不應將藝術家與藝術創作當成包裹泡泡糖計畫的糖衣。

若您同意以上看法請在回應欄上附上個人姓名與相關單位
並且歡迎您來寶藏巖聊聊



觀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