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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 法律講堂    檢視方式: 列表 摘要
October 5, 2009

有時候我覺得當老師真的是一項需要很多運氣的工作,我們教過的學生愈多,累積的人脈愈廣,可以幫助的人就愈多。這就像是系統動力學裡說的「滾雪球」效應,是有正向影響的連動關係。

 

好幾次我的學生出了事需要幫助,就剛好之前我會有朋友或學生跟我提到同樣的事讓我留意,若說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我更相信是「天佑善人」,若心存善念要幫助人,許多資源自然會循著天意來到你身邊。

 

兩個星期前,下了班跑完步後要準備回家,一個陌生的電話響起:『老師,你還有在學校裡嗎?』

 

對方沒有告訴我他的名字,但可以肯定一定是學生,而且很久沒有和我聯絡,所以我才會無法從他的聲音猜出他的身分。我告訴了他系辦的位置,腦海裡一直在搜尋著這個似曾相的聲音,但仍是徒勞無功。

 

等到系辦的門打開,看到久違了的身影,才認出是多年不見的小涂,小金門他們當年的學長,我的專題指導學生。當年他畢業後去當憲兵,退伍後也去從事了一陣子不如意的保險工作,之後就沒有他的消息,原來他去當警察了。

 

根據小涂的說法,不知道為什麼,這幾年工作愈忙碌的時候,就愈會想起學生時代的回憶,所以這次洽公回嘉義,就有股衝動想要回學校來找我,剛好我就那麼湊巧留在學校還沒走。以我這種三天打漁兩天曬網的減肥跑步行程,下午五點半後在學校的機率是微乎其微,偏偏他的衝動就剛好碰上了我想減肥的衝動,只能說這也是天意。

 

其實我很喜歡這種感覺,就是學生回學校找你,沒有什麼特殊的理由,不是要你跟他買保險(說實在的因為這個理由回來的學生還真的不在少數),而只是很單純的「想看看你」,這會讓你有一種打從心裡溫暖起來的感覺。

 

我很難想像學商的孩子最後決定去當警察,中間經過多少的轉折與掙扎,不過只要他現在過得很好,那就好了。

 

『老師,我現在管的大部分和家暴有關,所以也看到很多不幸的家庭,因為我知道你常要幫你的學生解決問題,所以如果以後若是有關於申請保護令或家暴的問題,你可以打電話來問我。』有時候在助人的過程中,真的很需要這方面的專業資源,像法律問題我有我老妹和他當律師的老公幫忙,在警察執行公權力的這一部份的確是沒有什麼人可以問。幾年前處理阿文的家暴問題,只憑著剛當老師的那種熱血和衝勁就找他老爸來談判了,現在想起來當時可以圓滿解決真的很幸運。要成功的幫助學生,除了更多的資源,也需要更多的人脈。

 

當時我跟小涂連聲道謝,心裡卻期望著希望不會有拜託他的一天。沒想到,兩個星期後的今天,我的學生小廷就遇上了家暴的問題了。

 

會使用暴力的父親長年在大陸經商,有了小老婆,回台之後因故打傷小廷的母親,導致她母親帶著她們六個小孩逃了出來不敢回家,申請保護令之後,目前正準備打離婚官司。因為小廷家的經濟來源是父親,母親本來就沒有工作,現在很擔心在打離婚官司時,法官會把小孩的監護權判給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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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19, 2009
記得上次才寫過我的好友小k飛髮廊裡的設計師媞娜與娜塔莉在奇摩拍賣上買手機遭詐騙的事情,沒想到沒隔多久,媞娜又再度因為奇摩網拍再度出事。(如果我要幫媞娜批流年的話,一定要送她「流年不利、犯官符」七個字。)

 

  這次出事的原因,在於媞娜的朋友去大陸回來,買了一個仿的名牌水桶包送給她,不過因為她覺得揹起來不好看,所以就決定放在奇摩拍賣賣場上以一千元的價格出售,沒想到被警察以釣魚的方式約面交,當場被扭送警察局。可以想見年紀輕輕、沒見過世面的她,在做筆錄時就只有掩面哭泣的份。

 

  沒多久媞娜接到了法院的傳票,開庭的時候列席被告,之後就回店裡等候判決書的寄達。因為法官在法庭上有提到她違反的是商標法,所以她向我詢問可能會有什麼樣的罰責。

 

  為此我上網查了一下,發現這些年來因為賣仿冒名牌被判刑的人還真是多,不過結果都差不多,都是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得易科罰金。當我告訴媞娜我有看到有人被罰「九萬」元的案例時,媞娜嚇得當場就哭出來了。為了善盡一個老師應有的責任,我只好認真的為她做了一下功課,才知道違反商標法真的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法官判決的結果也不見得會因為仿冒品本身的價值高低來決定刑罰的輕重,所以我請媞娜直接去找「法律xx基金會」請求協助,沒想到她去了之後,根本不知道該問什麼,也不知道對方能幫她什麼,基金會的人只要她花錢買了一份空白訴狀後,要她自己寫一寫,看看能不能爭取到「緩起訴」,當然她也不會懂什麼是緩起訴,因為連我也不懂。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法律xx基金會不是免費義務幫人家解決法律問題的,像媞娜這樣的案例,給你狀紙你不會寫,就會有人花錢請他們幫忙寫,這個社會上,真的是什麼智慧都可以賣錢。

 

  所以,我上網找了法條,幫媞娜寫了聲請狀,請她隔天就交到地方法院給檢察官,希望能爭取到緩起訴的機會。

 

  這幾年來我自己也是為了稅務的案件和國稅局幾次對簿公堂,深深的覺得現代人沒有法律常識真的會讓自己吃大虧,所以藉此文也和所有朋友們分享這次事件讓我學到的經驗。

 

  刑事訴訟法為配合由調職權主義整為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乃採行起訴猶豫制度,於同法增訂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許由檢察官對於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之案件,得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為適當者,予以緩起訴處分,期間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以觀察犯罪行為人有無施以刑法所定刑事處罰之必要,為介於起訴及微罪職權不起訴間之緩衝制度設計。

 

  法條落落長,簡單的來說,就是檢察官對你的罪刑暫不起訴,若是在一定期間內你沒有再犯,可能就去罰勞動服務或寫悔過書什麼的就可以解決,而不用判刑或拘役。

 

  聲請緩請訴有其時效,像媞娜已經開過庭,那就要爭取時間儘快將緩起訴的聲請遞交檢察官,免得判決書出來,就無力回天了。當然,要告訴大家的是,就算仿冒的包包所有權是自己的,也不能在網路或商店公開販售,否則就是違反商標法,小心被便衣警察釣魚抓包了。

 

  以下是我幫媞娜寫的緩起訴聲請狀,內容有參考網路上的一些範例,如果各位朋友(或是你的親人、朋友)以後遇到同樣的問題,可以用這種方式幫助你的朋友或親人,不要乖乖的在家等判決書「引頸就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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