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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化郵票圖案設計徵選活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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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公司行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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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徵者請逕行撥打活動專線向承辦單位確認作品送達。 作品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損傷,以致於影響評審成績,應徵者不得有異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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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題自訂,以溫馨、祝福、勵志及可表現臺灣自然、人文之美為主,整組主題應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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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優不逾10名(由評選委員視作品水準決定得獎組數,無者從缺),入選特優之作品分階段給付獎金及酬金: | |||
| (一)公佈日期:98年8月21日。 (二)公佈方式:將於下列網站公佈名單。 (三)通知方式:由專人撥打電話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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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所有應徵作品均不退件,未入選者亦不另行通知,應徵者請自留底稿。 (二)著作權約定:入選特優獎之初階得獎者須出具授權書,同意無償授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得將其作品應用於相關產品 印製與宣傳,包含平面廣告、DM、海報、電視宣傳、網路宣傳、戶外媒體、書報雜誌及其他任何型態之宣導與使用。 入選特優獎之晉階得獎者應將其作品著作財產權之全部讓與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得獎者並應書面承諾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 (三)應徵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外,一切法律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四)所有應徵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視同接受上述有關著作權之約定。 (五)評選委員得不解釋任一作品未入選原因,及視徵選作品之水準,訂定作品名次與從缺。 (六)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活動專線02-25773945洽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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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9, 2009
June 3, 2009
招標機關:國立高雄餐旅學院
標的名稱:整體視覺識別系統(VIS)規劃設計
案號:KHC1521_9812
領標方式:
(一)網路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ww.gp.gov.tw/)申請免費加入會員,
登入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及廠商型錄系統」(http://www.geps.gov.tw/index4merchant.htm)「領標作業」項下電子領標。
(二)郵購:自即日起至98年6月16日下午17時00分止,以限時掛號以上郵件寄達本校
(國立高雄餐旅學院: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一號)郵購。 郵購時請寫明回件地址、
案號、標的名稱,並附寄文件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整、回郵郵票新台幣100元整)及回郵信封26*36公分以上,並請自行估算郵遞時間。
(三)自購:自即日起至98年6月18日上午10時止至本校(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一號)
於上開日期上班時間內向總務處事務組洽購,文件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整,以現金繳交。
────────────────────────────────────────
詳情可洽/ 高雄餐旅學院研發處校發組 行政助理江宜珍
電話:(07)8060505#1631 E-mail:zhenet@mail.nkhc.edu.tw
標的名稱:整體視覺識別系統(VIS)規劃設計
案號:KHC1521_9812
領標方式:
(一)網路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ww.gp.gov.tw/)申請免費加入會員,
登入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及廠商型錄系統」(http://www.geps.gov.tw/index4merchant.htm)「領標作業」項下電子領標。
(二)郵購:自即日起至98年6月16日下午17時00分止,以限時掛號以上郵件寄達本校
(國立高雄餐旅學院: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一號)郵購。 郵購時請寫明回件地址、
案號、標的名稱,並附寄文件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整、回郵郵票新台幣100元整)及回郵信封26*36公分以上,並請自行估算郵遞時間。
(三)自購:自即日起至98年6月18日上午10時止至本校(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一號)
於上開日期上班時間內向總務處事務組洽購,文件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整,以現金繳交。
────────────────────────────────────────
詳情可洽/ 高雄餐旅學院研發處校發組 行政助理江宜珍
電話:(07)8060505#1631 E-mail:zhenet@mail.nkhc.edu.tw
June 3, 2009
本項比賽是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 屬於數位動畫類第一等級競賽項目。 所有獎項及獎金之核定依據教育部召開審查委員會而定。
一、官方網址:
http://www.interfilm.de/ festival_2009_eng.php
二、比賽簡介:
德國柏林短片影展是短片發佈的平台。從1982年開始, 德國柏林短片影展就確立了其自身在歐洲電影節中重要的地位。 柏林短片影展悠久歷史,並且每一年都持續不斷的擴大影響力, 吸引更多不同文化背景的參賽者和短片參展。
在為期6天的影展期間,將放映超過400部短片及影片, 預計有100部入圍片會共同角逐競賽獎項,總獎金高達4萬歐元( 約6萬美元)。除了競賽之外, 今年的影展的焦點會放在俄羅斯和荷蘭這兩個國家。此外, 影展期間會播放歷史性節目、動畫片、實驗短片、音樂短片、廣告、 紀錄片與電腦動畫,也將提供影片市集,並舉辦相關主題的研討會、 座談會與派對。
上屆(第24屆)德國柏林短片影展約有九十個國家、 四千件作品參賽。
三、參賽條件及相關規範:
四、收件期限:
2009年6月26日。
五、參賽費用:
六、競賽分類:
七、評審標準及獎項:
八、作品寄送地址及聯絡方式:
interfilm Berlin Management GmbH
internationales Kurzfilmfestival und Kurzfilmverleih
Tempelhofer Ufer 1a
10961 Berlin
電話:+49 (0)30 - 25291322
傳真:+49 (0)30 - 6932959
e-mail信箱:interfilm@interfilm. de
資料來源:台灣師大 設計戰國策
觀看全文...
- 競賽展覽日期:2009年11月3日~2009年11月8日。
- 競賽展覽地點:德國柏林 (Berlin,Germany)。
- 報名截止日期:2009年6月26日。
一、官方網址:
http://www.interfilm.de/
二、比賽簡介:
德國柏林短片影展是短片發佈的平台。從1982年開始,
在為期6天的影展期間,將放映超過400部短片及影片,
上屆(第24屆)德國柏林短片影展約有九十個國家、
三、參賽條件及相關規範:
- 主辦單位建議使用www.shortfilmdepot.com
上傳參賽影片及報名資料。 - 參賽影片需為2006年後完成之影片作品。
- 片長不得超過20分鐘,記錄片片長不得超過30分鐘。
- 報名表(請至官方網站下載填寫)、相關資料 (劇照、對話腳本、導演簡歷、導演曾參與拍攝的所有影片目錄、
新聞稿等) 及參賽DVD必須在2009年6月26日前寄送。 - 每部影片請分開填寫報名表。報名表上每項欄位均需詳細填寫,
並請在報名表最下方簽名。 - 報名參賽的影片可能會被主辦單位重新歸類到更合適的競賽項目。
- 所有參賽作品DVD會存放在Interfilm檔案庫,
並在影展期間供參展人士觀賞。 - 報名即代表同意參賽作品於影展中放映。
報名前請務必取得相關人員之同意及授權。 - 本影展入圍與否會在2009年9月以email通知,
因此請務必在報名表上填寫正確的email地址。 - 入圍放映用的影片格式必須為35mm或BetaSP (PAL)。
- 入圍作品的語言若非英文及德文,則必須打上英文字幕。
- 入圍放映用的影帶最晚必須在影展開幕的10天前(2009/
10/23)寄達柏林短片影展主辦單位,否則將喪失參賽資格。
四、收件期限:
2009年6月26日。
五、參賽費用:
- 無(免報名費)。
六、競賽分類:
-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國際競賽類
- Documentary Competition紀錄片類
- Confrontations - Against Violence and Intolerance反暴力與偏見影片
- German Competition德國短片
- Eject ‘The Long Night of the Unexpected’觀眾票選
- Forward – Viral Video Award最佳影片
七、評審標準及獎項:
- 無資料。
八、作品寄送地址及聯絡方式:
interfilm Berlin Management GmbH
internationales Kurzfilmfestival und Kurzfilmverleih
Tempelhofer Ufer 1a
10961 Berlin
電話:+49 (0)30 - 25291322
傳真:+49 (0)30 - 6932959
e-mail信箱:interfilm@interfilm.
資料來源:台灣師大 設計戰國策
觀看全文...
May 26, 2009
台灣國際平面設計競賽
徵選目的:
經濟部商業司為有效提升台灣商業設計之能力,推動我國商業服務設計界與國際互動、交流的機會,特舉辦「台灣國際平面設計競賽」,公開徵選傑出及國際化之創作。競賽共有兩類獎項,分別為「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以及特別強化商業價值應用之「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期能提升我國設計能量能見度,促進設計視野開創及國際化。
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執行單位:中國生產力中心、台灣海報設計協會、中華平面設計協會、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協會、高雄市廣告創意協會
國際社團合作:國際平面設計社團協會(ICOGRADA)、申請日本平面設計師協會JAGDA認可中 徵選對象:不同地區及國家的設計師均可報名參加
甄選類別: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
1.特定主題:人與自然間的合諧關係(A類)
2.自由創作:商業、推廣用途(B類)
3.參賽作品日期須為2007年6月後之創作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
1.企業識別:各種企業機構、單位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C類)
2.活動識別:各種商業性活動等標誌及系列應用作品。(D類)
3.參賽作品日期須為2007年6月後之創作
鼓勵措施: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
全場大獎 (1 名): US 5,000
金獎(2名):US 2,000
銀獎(2名):US 1,000
銅獎 (2名):US 500
評審特別獎 (共5名):獎牌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
金獎(2名):US 2,000
銀獎(2名):US 1,000
銅獎(2名):US 500
ICOGRADA Excellence Award:獎牌
JAGDA Excellence Award: 獎牌
國內新秀獎(2名):獎牌
評審特別獎(共5名):獎牌
*凡得獎作品均由主辦單位頒贈獎牌一面,得獎證書一紙公開表揚,以及辦理展出和編錄獲獎作品專輯宣傳。
*「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ICOGRADA Excellence Award」、「JAGDA Excellence Award」獲金獎者將安排企業識別設計交流事宜。
獲獎作品應用:
1.得獎作品將放入《台灣國際平面設計競賽》專刊
2.得獎作品將在「商業服務設計發展計畫」網站及相關的宣傳資料中刊登。
3.得獎作品將於計畫推動之相關展覽展示。
報名截止日期:
2009年8月31日截止報名
報名表與授權同意書下載
作品說明標籤下載
受理方式:
1.線上報名:包含參賽個人資料及作品資料,作品圖檔上傳。網址http;//98.cdip.org.tw/competition
2.書面報名:填具作品報名表、授權同意書及作品說明標籤,並與作品一併繳交。
3.參賽作品寄送:參賽作品於2009年8月31日以前,以郵寄方式繳交(以郵戳為憑)。為確保作品方便辨識,將作品編碼標示於寄送物品及運輸包裝上。
4.繳交地點:
中國生產力中心「台灣國際平面設計競賽」徵件小組。
地址:106臺北市信義路四段189號6樓之二。
Tel:02-26982989轉2073、2401、Fax:02-26989335。
Email:2073@cpc.tw、2401@cpc.tw。
聯絡人:朱小姐、蕭小姐
評審時間: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2009年9月27日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2009年9月28日
評審標準: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創意、構圖完整度及嚴謹度。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商業性、原創性及主題精神傳達。
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依照競賽類別遴選國內外專業名家公開評選。預計委員名單如下列: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
1.蘇宗雄:台灣,檸檬黃設計公司藝術顧問、中國文化大學美術系教授。
2.廖哲夫:台灣,楓格形象設計公司藝術總監、資深知名設計人。
3.劉小康:香港,香港設計中心董事局副主席,靳與劉設計顧問合夥人。
4.Fons Hickmann:德國,「黑格曼23工作室」經營者。
5.Martin Woodtli:瑞士,伯爾尼藝術學院和盧塞斯藝術與設計學院教師。曾獲〝瑞士聯邦設計獎〞。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
1.何清輝:台灣,BBDO黃禾廣告公司營運董事、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系兼任副教授。
2.何見平:德國,多家設計雜誌的專欄作家,並出版大量有關世界平面設計師和歐洲設計教育的書籍。
3.佐藤卓:日本,現任「佐藤卓設計事務所」負責人,曾獲東京TDC獎及紐約ADC銀獎等獎項。
4.Vince Frost:澳洲,現任「Frost Design」負責人。
5.Debbie Millman:美國,現任「Sterling Brands」合夥人。
作品交件規範: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尺寸不得小於36.4cm x 51.5cm,不得大於180cm x 120cm,寄件時請連同高解析300dpi圖檔光碟(tif或eps格式之pc或mac檔皆可)一同寄出。
1.特定主題:作品以印刷或彩色輸出品2件(依報名件數計每件作品需繳交相同2件),並繳交光碟1式。
2.自由創作:作品必須印刷品2件(依報名件數計每件作品需繳交相同2件,不可為數位印刷)及光碟1式。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請將識別系統及應用作品裝裱於A2格式上(42cmx60cm),以直式格式排列至多4張方式提交,寄件時請連同高解析300dpi圖檔光碟(tif或eps格式之pc或mac檔皆可)一同寄出。
(三)作品說明標籤:以英文為主,中文為輔。對於每件參賽之設計作品說明標籤,應以英文詳細填寫設計作品之設計主題、說明、公司及設計師名稱等,並將以上之說明標籤張貼於背面右下方。
注意事項:
(一)若為中華民國國籍參賽並榮獲全場大獎、金獎、銀獎及銅獎之作品,另由主辦單位專案輔助提交參加國際設計競賽。
(二)獎金以舉辦國當地發放為原則,且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稅(外國國籍者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5%)。
(三)得獎名單以評審委員最後決定為最終決定,執行單位將於評審後15日內通知各獲獎者。
(四)參加甄選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甄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規定。
(五)本設計活動有關參賽報名、獲獎之展覽及專刊刊登皆不收取費用(由執行單位負責)。
(六)爲方便國際評審進行甄選作業,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英文的作品說明標籤,供評審委員參考。作者需填寫「授權同意書」,聲明設計作品以不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七)執行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應用作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不另支付費用。
(八)評審委員之個人及所屬公司之設計作品,建議限制不得參與設計競賽。
(九)入選作品如發現有下列情況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有關法律問題由其本人自行負責:
1.提交之作品,自2007年6月之前創作並公開發表過之設計作品。
2.抄襲他人作品者。
(十)所有參選作品均不退件,凡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將另通知提供檔案及相關資料作為輸圖展出、編錄專輯使用,另配合國際競賽將依其規定提供必要檔案資料及實品。
徵選目的:
經濟部商業司為有效提升台灣商業設計之能力,推動我國商業服務設計界與國際互動、交流的機會,特舉辦「台灣國際平面設計競賽」,公開徵選傑出及國際化之創作。競賽共有兩類獎項,分別為「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以及特別強化商業價值應用之「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期能提升我國設計能量能見度,促進設計視野開創及國際化。
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執行單位:中國生產力中心、台灣海報設計協會、中華平面設計協會、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協會、高雄市廣告創意協會
國際社團合作:國際平面設計社團協會(ICOGRADA)、申請日本平面設計師協會JAGDA認可中 徵選對象:不同地區及國家的設計師均可報名參加
甄選類別: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
1.特定主題:人與自然間的合諧關係(A類)
2.自由創作:商業、推廣用途(B類)
3.參賽作品日期須為2007年6月後之創作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
1.企業識別:各種企業機構、單位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C類)
2.活動識別:各種商業性活動等標誌及系列應用作品。(D類)
3.參賽作品日期須為2007年6月後之創作
鼓勵措施: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
全場大獎 (1 名): US 5,000
金獎(2名):US 2,000
銀獎(2名):US 1,000
銅獎 (2名):US 500
評審特別獎 (共5名):獎牌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
金獎(2名):US 2,000
銀獎(2名):US 1,000
銅獎(2名):US 500
ICOGRADA Excellence Award:獎牌
JAGDA Excellence Award: 獎牌
國內新秀獎(2名):獎牌
評審特別獎(共5名):獎牌
*凡得獎作品均由主辦單位頒贈獎牌一面,得獎證書一紙公開表揚,以及辦理展出和編錄獲獎作品專輯宣傳。
*「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ICOGRADA Excellence Award」、「JAGDA Excellence Award」獲金獎者將安排企業識別設計交流事宜。
獲獎作品應用:
1.得獎作品將放入《台灣國際平面設計競賽》專刊
2.得獎作品將在「商業服務設計發展計畫」網站及相關的宣傳資料中刊登。
3.得獎作品將於計畫推動之相關展覽展示。
報名截止日期:
2009年8月31日截止報名
報名表與授權同意書下載
作品說明標籤下載
受理方式:
1.線上報名:包含參賽個人資料及作品資料,作品圖檔上傳。網址http;//98.cdip.org.tw/competition
2.書面報名:填具作品報名表、授權同意書及作品說明標籤,並與作品一併繳交。
3.參賽作品寄送:參賽作品於2009年8月31日以前,以郵寄方式繳交(以郵戳為憑)。為確保作品方便辨識,將作品編碼標示於寄送物品及運輸包裝上。
4.繳交地點:
中國生產力中心「台灣國際平面設計競賽」徵件小組。
地址:106臺北市信義路四段189號6樓之二。
Tel:02-26982989轉2073、2401、Fax:02-26989335。
Email:2073@cpc.tw、2401@cpc.tw。
聯絡人:朱小姐、蕭小姐
評審時間: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2009年9月27日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2009年9月28日
評審標準: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創意、構圖完整度及嚴謹度。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商業性、原創性及主題精神傳達。
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依照競賽類別遴選國內外專業名家公開評選。預計委員名單如下列: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
1.蘇宗雄:台灣,檸檬黃設計公司藝術顧問、中國文化大學美術系教授。
2.廖哲夫:台灣,楓格形象設計公司藝術總監、資深知名設計人。
3.劉小康:香港,香港設計中心董事局副主席,靳與劉設計顧問合夥人。
4.Fons Hickmann:德國,「黑格曼23工作室」經營者。
5.Martin Woodtli:瑞士,伯爾尼藝術學院和盧塞斯藝術與設計學院教師。曾獲〝瑞士聯邦設計獎〞。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
1.何清輝:台灣,BBDO黃禾廣告公司營運董事、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系兼任副教授。
2.何見平:德國,多家設計雜誌的專欄作家,並出版大量有關世界平面設計師和歐洲設計教育的書籍。
3.佐藤卓:日本,現任「佐藤卓設計事務所」負責人,曾獲東京TDC獎及紐約ADC銀獎等獎項。
4.Vince Frost:澳洲,現任「Frost Design」負責人。
5.Debbie Millman:美國,現任「Sterling Brands」合夥人。
作品交件規範:
(一)「台灣國際海報設計獎」:尺寸不得小於36.4cm x 51.5cm,不得大於180cm x 120cm,寄件時請連同高解析300dpi圖檔光碟(tif或eps格式之pc或mac檔皆可)一同寄出。
1.特定主題:作品以印刷或彩色輸出品2件(依報名件數計每件作品需繳交相同2件),並繳交光碟1式。
2.自由創作:作品必須印刷品2件(依報名件數計每件作品需繳交相同2件,不可為數位印刷)及光碟1式。
(二)「台灣國際企業識別設計獎」:請將識別系統及應用作品裝裱於A2格式上(42cmx60cm),以直式格式排列至多4張方式提交,寄件時請連同高解析300dpi圖檔光碟(tif或eps格式之pc或mac檔皆可)一同寄出。
(三)作品說明標籤:以英文為主,中文為輔。對於每件參賽之設計作品說明標籤,應以英文詳細填寫設計作品之設計主題、說明、公司及設計師名稱等,並將以上之說明標籤張貼於背面右下方。
注意事項:
(一)若為中華民國國籍參賽並榮獲全場大獎、金獎、銀獎及銅獎之作品,另由主辦單位專案輔助提交參加國際設計競賽。
(二)獎金以舉辦國當地發放為原則,且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稅(外國國籍者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5%)。
(三)得獎名單以評審委員最後決定為最終決定,執行單位將於評審後15日內通知各獲獎者。
(四)參加甄選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甄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規定。
(五)本設計活動有關參賽報名、獲獎之展覽及專刊刊登皆不收取費用(由執行單位負責)。
(六)爲方便國際評審進行甄選作業,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英文的作品說明標籤,供評審委員參考。作者需填寫「授權同意書」,聲明設計作品以不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七)執行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應用作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不另支付費用。
(八)評審委員之個人及所屬公司之設計作品,建議限制不得參與設計競賽。
(九)入選作品如發現有下列情況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有關法律問題由其本人自行負責:
1.提交之作品,自2007年6月之前創作並公開發表過之設計作品。
2.抄襲他人作品者。
(十)所有參選作品均不退件,凡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將另通知提供檔案及相關資料作為輸圖展出、編錄專輯使用,另配合國際競賽將依其規定提供必要檔案資料及實品。
May 11, 2009
2009年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商業應用競賽辦法
一、競賽目的
本競賽之宗旨係在推廣數位典藏成果之加值應用,鼓勵數位典藏公共近用,並促成數位典藏內容與技術融入產業、教育與人文社會發展的目標。期能彰顯台灣數位典藏內容多元豐富的價值,活絡台灣商業設計之能量,進而開創商機,並達成全民共享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資源之願景。
二、舉辦單位
(一) 指導單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二) 主辦單位:數位典藏與學習之學術與社會應用推廣計畫
三、競賽說明
(一) 競賽規則
1. 凡有興趣運用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資源,進行商業加值設計者,均可報名參賽。
2. 創作者於學期間或教學機構學習期間完成之作品,皆可參賽。
3. 作品內容必須能夠傳達出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之人文社會、產業經濟、教育理念、商業應用等層面之創意概念之數位加值作品。
4. 前項所稱之數位加值作品,係指採用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素材應用衍生之作品。參賽者可參考:
A. 典藏,數位,台灣!成果入口網 http://digitalarchives.tw
B. 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http://teldap.tw
C. 拓展台灣數位典藏計畫http://content.teldap.tw
D. 數位101公共展示系統 http://digital101.ndap.org.tw
E. 數位島嶼http://cyberisland.ndap.org.tw
5. 活動合作單位於網站所提供之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素材,其下載與使用僅限應用於「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商業應用競賽」。任何其他重製或意圖營利之用途,皆不在上述授權合法下載之列。
(二) 競賽分組
本次競賽共分為「文化藝術設計組」與「人物玩偶設計組」。
1、文化藝術設計組:參賽者應利用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之典藏內容,設計應用玩具、工藝商品、民生育樂及家庭用品等作品。
2、人物玩偶設計組:參賽者應利用前項所述之數位典藏資源,自行設計人物玩偶,以傳達台灣歷史文物、傳統藝術、自然生態中之人物與情境故事,或者重新賦予其創新之形象。
四、參賽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 參賽者可以個人、團隊名義參賽,但團隊成員人數以五人為限。
(三) 個人及團體之參賽件數不限,惟跨組參賽、或報名同組之多件作品,需另重新填寫報名表格,即一件作品需填寫一份報名表格。
五、報名費用:免費參加。
六、競賽相關重要日期
(一) 工作坊參與:2009年5月至7月將舉辦數場工作坊,屆時邀請文創設計相關廠商及設計師與參賽者分享數位典藏加值商品化經驗,歡迎參賽者踴躍參與。
(二) 線上報名及收件截止時間:2009年8月28日星期五 下午17:00 (以郵戳為憑)
(三) 第一階段初選結果公告:2009年9月底
(四) 提交入圍決選之參賽成品期限:2009年11月27日星期五 下午17:00(以郵戳為憑)
(五) 決選審查日:2009年12月
(六) 第二階段決選結果公告:2009年12月中
(七) 頒獎典禮暨得獎作品成果展:2010年2月
七、參賽程序
線上報名 → 工作坊參與(鼓勵參與) →繳交初選作品及資料 → 初選結果公告 → 繳交決選作品 → 得獎名單公告
(一)報名及初選作品提交
參賽者於第一階段初選時應繳交:
1. 智慧財產聲明書。(所有作者簽名之正本,請至下載專區下載)
2. 報名表格:一律採取線上報名,請至「數位典藏與學習之學術與社會應用推廣計畫」網站(http://aspa.teldap.com)線上報名,報名完成後列印報名表。以參賽作品為單位,每一份作品須有一份報名表。
3. 作品資料光碟:請註明參賽類別、作者名稱及光碟內容,同時必須清楚標示作品及檔案名稱。
(1) 作品說明書,內容應包含:作品名稱、作品簡述、創作理念、作品特色、所使用之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素材來源等文字說明,以及作品設計表現圖。以說明設計此項作品的靈感來源、創作意涵及作品與數位典藏素材之連結關係。其中「作品名稱」與「所使用之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素材來源」為必填欄位,作品與典藏素材之連結度為重要評分標準,未填寫者視為未繳交作品說明書,取消參賽資格。
作品說明書中不得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標示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包括但不限於創作者之姓名、學校、公司行號名稱、Logo等,說明書格式請至下載專區下載。
(2) 作品圖片3張:可採用tiff格式、或JPEG格式、或CMYK模式,尺寸 2016 x 3024,解析度 300 dpi以上。
※ 繳件方式:
請各組參賽者上述資料(報名表、作品說明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如有必要)及作品部分等)一同裝入信封,信封上註明『參加第四屆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商業應用競賽』,於收件截止日前,以掛號、快遞或親送方式繳交。逾期恕不受理。主辦單位待收到上述資料後將以E-mail(確認函)告知參賽者。各參賽者至此始完成所有報名手續。
郵寄地址:10617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317室
商業應用競賽籌備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二)決選作品提交
入圍決選之參賽者於接獲主辦單位之Email或電話通知後,請依上述繳交方式,以1:1實際比例製作完整作品至本單位,以參加第二階段決選,逾期則視同放棄比賽資格。如參賽者之決選作品就初選作品有所修改,則須重新繳交作品說明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如有必要)於主辦單位。
※決選成品製作費補助:
本單位提供決選成品製作費補助,入圍決選之參賽者可憑發票申報,每組實支實付最高金額伍千元,補助細節詳見網站公布。
八、評審標準
本次評審標準以利用數位典藏內容或原創設計之理念,是否傳達出人文社會、產業經濟、商業價值等層面之創意為主。評審之標準如下:
作品與典藏素材之連結度關聯性 30%
創意 20%
美感 15%
圖面表達及作品情境、背景故事 15%
商業化可行性/市場需求 20%
十一、注意事項
(一) 關於參賽者
1. 所有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而具原創性的作品,未在其它公開競賽獲獎為原則,並嚴禁抄襲或仿冒他人著作或作品。
2. 若參賽作品中使用他人之智慧財產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著作權授權同意書請至下載專區下載)
3. 參賽者及參賽作品如使用數位典藏素材時,僅得於原典藏素材授權範圍(合於本競賽目的且非營利)內為之。若欲為超出該授權範圍以外之利用(包括但不限於,如商品化或予以量產),原參賽者應逕洽各典藏單位洽談原數位典藏素材授權之相關事宜,例如:權利金額度等,並簽署授權契約。
4. 參賽者於競賽期間所提出之作品及說明書等各項資料,其智慧財產權為原參賽者所有,但須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或其指定之第三人使用,包括但不限於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5. 所有繳交之資料與作品可因應參賽者所考量之商業機密因素,刪除部分內容,再無償授權予活動合作單位。
6. 所有參賽作品,請參賽者自行妥善包裝後寄送,若郵寄途中因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任何損失,活動合作單位恕不負責;評選工作將以參賽作品送達時之狀況評選之。
7. 活動合作單位取得所有參賽實品之所有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不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
8.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承認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不另行通知。
9. 所有的競賽規則及辦法將以網站的最新公告為準,請隨時上網查看。
10. 參賽者於報名期間填寫之個人資料,除提供本競賽聯繫使用外,將作為與本計畫相關之學術統計、學術研究參考資料。
(二) 關於得獎者
1. 得獎者須配合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及展示之用,並同意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主辦單位得於競賽、評選過程或之後的廣告宣傳活動之中,使用得獎者之作品、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做為宣傳及推廣本次活動和相關活動之用。
2. 除了在活動網站公佈外,主辦單位將以通訊方式通知競賽結果。
3. 得獎者之獎金須依照我國規定扣稅: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稅額。
(三) 關於資格取消
若參賽作品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有不符合本比賽辦法規定、或涉及仿冒或抄襲等情事者,如經查證屬實,活動合作單位有權隨時取消參賽者或得獎者之資格及展覽之相關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參賽者對其涉及仿冒或抄襲之作品,須自行負擔一切法律責任。
十二、關於商業應用競賽成果展
預定在2010年2月辦理,詳細時間、地點將另行公佈。
十三、聯絡方式
2009年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商業應用競賽
聯絡人:許小姐
電話:(02)3366-3721
傳真:(02)2365-3457
地址:10617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317室
E-mail:TELDAPIV@gmail.com
競賽網址:http://aspa.teldap.com
九、評選程序:
本競賽將聘請專家、學者與文創設計相關廠商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兩階段之評比。第一階段初賽採書面資料審查,入圍之作品方可進入第二階段決賽。決賽評審時將視情況增加現場報告與發表,以確認最後之得獎名單,如無法出席決賽則視同放棄,亦不進行遞補。得獎名單係以第二階段決賽之成績單獨計算之,即第一階段初賽之成績不列入得獎名單之參考。
十、比賽結果公佈與敘獎方式
得獎名單將於決選結果確定後,將公告於「數位典藏與學習之學術與社會應用推廣計畫」網站(http://aspa.teldap.com),並以Email通知得獎者。網站僅公佈比賽名次結果,不公開評審成績。
請隨時上網注意本單位網站http://aspa.teldap.com 留意相關最新公告訊息。
錄取名額及給獎方式如下
第一名:每組各錄取一名,可得獎金新台幣8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第二名:每組各錄取一名,可得獎金新台幣5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第三名:每組各錄取一名,可得獎金新台幣3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佳 作:每組各錄取三名,可得獎金新台幣1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入 選:每組錄取若干名,可得精美紀念品一份並頒發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 優秀得獎作品,將優先推薦給主辦單位或其指定之其他相關計畫單位辦理相關活動展出,並協助輔導得獎者與廠商洽談合作開發商品事宜。
※ 為維持本次得獎作品之水準,若作品水準或件數不足,主辦單位可視繳交作品情況調整名額、獎項,或依評審意見予以從缺。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詳細活動訊息以網站公布訊息為準,不另行通知。
一、競賽目的
本競賽之宗旨係在推廣數位典藏成果之加值應用,鼓勵數位典藏公共近用,並促成數位典藏內容與技術融入產業、教育與人文社會發展的目標。期能彰顯台灣數位典藏內容多元豐富的價值,活絡台灣商業設計之能量,進而開創商機,並達成全民共享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資源之願景。
二、舉辦單位
(一) 指導單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二) 主辦單位:數位典藏與學習之學術與社會應用推廣計畫
三、競賽說明
(一) 競賽規則
1. 凡有興趣運用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資源,進行商業加值設計者,均可報名參賽。
2. 創作者於學期間或教學機構學習期間完成之作品,皆可參賽。
3. 作品內容必須能夠傳達出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之人文社會、產業經濟、教育理念、商業應用等層面之創意概念之數位加值作品。
4. 前項所稱之數位加值作品,係指採用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素材應用衍生之作品。參賽者可參考:
A. 典藏,數位,台灣!成果入口網 http://digitalarchives.tw
B. 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http://teldap.tw
C. 拓展台灣數位典藏計畫http://content.teldap.tw
D. 數位101公共展示系統 http://digital101.ndap.org.tw
E. 數位島嶼http://cyberisland.ndap.org.tw
5. 活動合作單位於網站所提供之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素材,其下載與使用僅限應用於「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商業應用競賽」。任何其他重製或意圖營利之用途,皆不在上述授權合法下載之列。
(二) 競賽分組
本次競賽共分為「文化藝術設計組」與「人物玩偶設計組」。
1、文化藝術設計組:參賽者應利用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之典藏內容,設計應用玩具、工藝商品、民生育樂及家庭用品等作品。
2、人物玩偶設計組:參賽者應利用前項所述之數位典藏資源,自行設計人物玩偶,以傳達台灣歷史文物、傳統藝術、自然生態中之人物與情境故事,或者重新賦予其創新之形象。
四、參賽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 參賽者可以個人、團隊名義參賽,但團隊成員人數以五人為限。
(三) 個人及團體之參賽件數不限,惟跨組參賽、或報名同組之多件作品,需另重新填寫報名表格,即一件作品需填寫一份報名表格。
五、報名費用:免費參加。
六、競賽相關重要日期
(一) 工作坊參與:2009年5月至7月將舉辦數場工作坊,屆時邀請文創設計相關廠商及設計師與參賽者分享數位典藏加值商品化經驗,歡迎參賽者踴躍參與。
(二) 線上報名及收件截止時間:2009年8月28日星期五 下午17:00 (以郵戳為憑)
(三) 第一階段初選結果公告:2009年9月底
(四) 提交入圍決選之參賽成品期限:2009年11月27日星期五 下午17:00(以郵戳為憑)
(五) 決選審查日:2009年12月
(六) 第二階段決選結果公告:2009年12月中
(七) 頒獎典禮暨得獎作品成果展:2010年2月
七、參賽程序
線上報名 → 工作坊參與(鼓勵參與) →繳交初選作品及資料 → 初選結果公告 → 繳交決選作品 → 得獎名單公告
(一)報名及初選作品提交
參賽者於第一階段初選時應繳交:
1. 智慧財產聲明書。(所有作者簽名之正本,請至下載專區下載)
2. 報名表格:一律採取線上報名,請至「數位典藏與學習之學術與社會應用推廣計畫」網站(http://aspa.teldap.com)線上報名,報名完成後列印報名表。以參賽作品為單位,每一份作品須有一份報名表。
3. 作品資料光碟:請註明參賽類別、作者名稱及光碟內容,同時必須清楚標示作品及檔案名稱。
(1) 作品說明書,內容應包含:作品名稱、作品簡述、創作理念、作品特色、所使用之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素材來源等文字說明,以及作品設計表現圖。以說明設計此項作品的靈感來源、創作意涵及作品與數位典藏素材之連結關係。其中「作品名稱」與「所使用之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素材來源」為必填欄位,作品與典藏素材之連結度為重要評分標準,未填寫者視為未繳交作品說明書,取消參賽資格。
作品說明書中不得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標示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包括但不限於創作者之姓名、學校、公司行號名稱、Logo等,說明書格式請至下載專區下載。
(2) 作品圖片3張:可採用tiff格式、或JPEG格式、或CMYK模式,尺寸 2016 x 3024,解析度 300 dpi以上。
※ 繳件方式:
請各組參賽者上述資料(報名表、作品說明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如有必要)及作品部分等)一同裝入信封,信封上註明『參加第四屆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商業應用競賽』,於收件截止日前,以掛號、快遞或親送方式繳交。逾期恕不受理。主辦單位待收到上述資料後將以E-mail(確認函)告知參賽者。各參賽者至此始完成所有報名手續。
郵寄地址:10617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317室
商業應用競賽籌備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二)決選作品提交
入圍決選之參賽者於接獲主辦單位之Email或電話通知後,請依上述繳交方式,以1:1實際比例製作完整作品至本單位,以參加第二階段決選,逾期則視同放棄比賽資格。如參賽者之決選作品就初選作品有所修改,則須重新繳交作品說明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如有必要)於主辦單位。
※決選成品製作費補助:
本單位提供決選成品製作費補助,入圍決選之參賽者可憑發票申報,每組實支實付最高金額伍千元,補助細節詳見網站公布。
八、評審標準
本次評審標準以利用數位典藏內容或原創設計之理念,是否傳達出人文社會、產業經濟、商業價值等層面之創意為主。評審之標準如下:
作品與典藏素材之連結度關聯性 30%
創意 20%
美感 15%
圖面表達及作品情境、背景故事 15%
商業化可行性/市場需求 20%
十一、注意事項
(一) 關於參賽者
1. 所有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而具原創性的作品,未在其它公開競賽獲獎為原則,並嚴禁抄襲或仿冒他人著作或作品。
2. 若參賽作品中使用他人之智慧財產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著作權授權同意書請至下載專區下載)
3. 參賽者及參賽作品如使用數位典藏素材時,僅得於原典藏素材授權範圍(合於本競賽目的且非營利)內為之。若欲為超出該授權範圍以外之利用(包括但不限於,如商品化或予以量產),原參賽者應逕洽各典藏單位洽談原數位典藏素材授權之相關事宜,例如:權利金額度等,並簽署授權契約。
4. 參賽者於競賽期間所提出之作品及說明書等各項資料,其智慧財產權為原參賽者所有,但須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或其指定之第三人使用,包括但不限於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5. 所有繳交之資料與作品可因應參賽者所考量之商業機密因素,刪除部分內容,再無償授權予活動合作單位。
6. 所有參賽作品,請參賽者自行妥善包裝後寄送,若郵寄途中因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任何損失,活動合作單位恕不負責;評選工作將以參賽作品送達時之狀況評選之。
7. 活動合作單位取得所有參賽實品之所有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不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
8.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承認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不另行通知。
9. 所有的競賽規則及辦法將以網站的最新公告為準,請隨時上網查看。
10. 參賽者於報名期間填寫之個人資料,除提供本競賽聯繫使用外,將作為與本計畫相關之學術統計、學術研究參考資料。
(二) 關於得獎者
1. 得獎者須配合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及展示之用,並同意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主辦單位得於競賽、評選過程或之後的廣告宣傳活動之中,使用得獎者之作品、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做為宣傳及推廣本次活動和相關活動之用。
2. 除了在活動網站公佈外,主辦單位將以通訊方式通知競賽結果。
3. 得獎者之獎金須依照我國規定扣稅: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稅額。
(三) 關於資格取消
若參賽作品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有不符合本比賽辦法規定、或涉及仿冒或抄襲等情事者,如經查證屬實,活動合作單位有權隨時取消參賽者或得獎者之資格及展覽之相關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參賽者對其涉及仿冒或抄襲之作品,須自行負擔一切法律責任。
十二、關於商業應用競賽成果展
預定在2010年2月辦理,詳細時間、地點將另行公佈。
十三、聯絡方式
2009年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商業應用競賽
聯絡人:許小姐
電話:(02)3366-3721
傳真:(02)2365-3457
地址:10617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317室
E-mail:TELDAPIV@gmail.com
競賽網址:http://aspa.teldap.com
九、評選程序:
本競賽將聘請專家、學者與文創設計相關廠商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兩階段之評比。第一階段初賽採書面資料審查,入圍之作品方可進入第二階段決賽。決賽評審時將視情況增加現場報告與發表,以確認最後之得獎名單,如無法出席決賽則視同放棄,亦不進行遞補。得獎名單係以第二階段決賽之成績單獨計算之,即第一階段初賽之成績不列入得獎名單之參考。
十、比賽結果公佈與敘獎方式
得獎名單將於決選結果確定後,將公告於「數位典藏與學習之學術與社會應用推廣計畫」網站(http://aspa.teldap.com),並以Email通知得獎者。網站僅公佈比賽名次結果,不公開評審成績。
請隨時上網注意本單位網站http://aspa.teldap.com 留意相關最新公告訊息。
錄取名額及給獎方式如下
第一名:每組各錄取一名,可得獎金新台幣8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第二名:每組各錄取一名,可得獎金新台幣5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第三名:每組各錄取一名,可得獎金新台幣3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佳 作:每組各錄取三名,可得獎金新台幣1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入 選:每組錄取若干名,可得精美紀念品一份並頒發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 優秀得獎作品,將優先推薦給主辦單位或其指定之其他相關計畫單位辦理相關活動展出,並協助輔導得獎者與廠商洽談合作開發商品事宜。
※ 為維持本次得獎作品之水準,若作品水準或件數不足,主辦單位可視繳交作品情況調整名額、獎項,或依評審意見予以從缺。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詳細活動訊息以網站公布訊息為準,不另行通知。
May 6, 2009
中國生產力中心執行98年度經濟部商業司「商業服務設計發展計畫」,辦理設計輔導、人才培訓以及廣宣服務,協助企業運用商業服務設計創造價值。
為使有品牌升級需求之企業及商業服務設計單位,精準了解計畫屬性及目的,並促進媒合交流機會,將分別於北中南等三地舉辦計畫說明會,說明會訊息請參考下列網址:http://98.cdip.org.tw/EDM/webEDM.asp?EDMNo=098001。
▓台北場:5月21日(四) ,下午2點至5點,國父紀念館中山講堂(仁愛路4段505號)
▓台中場:5月13日(三) ,下午2點至5點,CPC台中服務處205室(工業區卅八路189號)
▓高雄場:5月14日(四) ,下午2點至5點,高雄蓮潭文教會館402室(左營區崇德路801號)
▓連絡人
蕭小姐 TEL:(02)2698-2989分機2401 E-mail:2401@cpc.org.tw
郭小姐 TEL:(02)2698-2989分機2403 E-mail:2403@cpc.org.tw
傳真:02-2698-9335
計畫網址:98.cdip.org.tw
為使有品牌升級需求之企業及商業服務設計單位,精準了解計畫屬性及目的,並促進媒合交流機會,將分別於北中南等三地舉辦計畫說明會,說明會訊息請參考下列網址:http://98.cdip.org.tw/EDM/webEDM.asp?EDMNo=098001。
▓台北場:5月21日(四) ,下午2點至5點,國父紀念館中山講堂(仁愛路4段505號)
▓台中場:5月13日(三) ,下午2點至5點,CPC台中服務處205室(工業區卅八路189號)
▓高雄場:5月14日(四) ,下午2點至5點,高雄蓮潭文教會館402室(左營區崇德路801號)
▓連絡人
蕭小姐 TEL:(02)2698-2989分機2401 E-mail:2401@cpc.org.tw
郭小姐 TEL:(02)2698-2989分機2403 E-mail:2403@cpc.org.tw
傳真:02-2698-9335
計畫網址:98.cdip.org.tw
March 25, 2009
以下是兩則在台灣創意設計中心波酷網登出的競賽訊息:
2009第一屆『品牌夢工廠』品牌設計競賽 活動辦法
競賽主題~『中友百貨企業吉祥物YOYO創新設計』
競賽內容
1. 重新設計塑造定位中友百貨之吉祥物YOYO圖騰。
2. 設計內容需包含吉祥物YOYO之個性故事描述,並符合中友百貨的產業特性與品牌風格。
3. 將設計完成之吉祥物YOYO發展出創意紀念商品3-5樣(設計稿)。
4. 需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主辦單位:春風小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www.st168.com.tw
金牌獎 各組一名:每名獎金貳萬元、獎狀一只。
銀牌獎 各組一名:每名獎金壹萬元、獎狀一只。
銅牌獎 各組一名:每名獎金伍仟元、獎狀一只。
佳 作 各組五名:每名贈送獎狀一只。
2009第一屆鹿港文化饗宴創意設計競賽
主辦單位
靜宜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贊助單位:百年老店 玉珍齋有限公司www.lukang.org
競賽主題~『鹿港文化伴手禮--祭拜用糕餅』包裝盒設計
金質獎 壹名:每名獎金貳萬元、獎狀一只、玉珍齋購物禮券3000元。
銀質獎 壹名:每名獎金壹萬伍仟元、獎狀一只、玉珍齋購物禮券2000元。
銅質獎 壹名:每名獎金壹萬元、獎狀一只、玉珍齋購物禮券1000元。
佳 作 伍名:每名贈送獎狀一只、玉珍齋購物禮券1000元。
入 選 貳拾名:每名贈送玉珍齋購物禮券100元。
看了真是搖頭,這兩個主辦單位不知道是設計無知還是故意把設計當成廉價勞工?堂堂一個公開競賽,希望越多人參加越好卻是以最廉價方式第一名二萬元的代價要到好作品?得獎作品主辦單位要求著作權讓出,當然也可以堂而皇之拿去使用,拜託這樣子搞春風小鎮、中友百貨、靜宜大學創新育成中心、玉珍齋、台創中心還有好形象嗎?
2009第一屆『品牌夢工廠』品牌設計競賽 活動辦法
競賽主題~『中友百貨企業吉祥物YOYO創新設計』
競賽內容
1. 重新設計塑造定位中友百貨之吉祥物YOYO圖騰。
2. 設計內容需包含吉祥物YOYO之個性故事描述,並符合中友百貨的產業特性與品牌風格。
3. 將設計完成之吉祥物YOYO發展出創意紀念商品3-5樣(設計稿)。
4. 需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主辦單位:春風小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www.st168.com.tw
金牌獎 各組一名:每名獎金貳萬元、獎狀一只。
銀牌獎 各組一名:每名獎金壹萬元、獎狀一只。
銅牌獎 各組一名:每名獎金伍仟元、獎狀一只。
佳 作 各組五名:每名贈送獎狀一只。
2009第一屆鹿港文化饗宴創意設計競賽
主辦單位
靜宜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贊助單位:百年老店 玉珍齋有限公司www.lukang.org
競賽主題~『鹿港文化伴手禮--祭拜用糕餅』包裝盒設計
金質獎 壹名:每名獎金貳萬元、獎狀一只、玉珍齋購物禮券3000元。
銀質獎 壹名:每名獎金壹萬伍仟元、獎狀一只、玉珍齋購物禮券2000元。
銅質獎 壹名:每名獎金壹萬元、獎狀一只、玉珍齋購物禮券1000元。
佳 作 伍名:每名贈送獎狀一只、玉珍齋購物禮券1000元。
入 選 貳拾名:每名贈送玉珍齋購物禮券100元。
看了真是搖頭,這兩個主辦單位不知道是設計無知還是故意把設計當成廉價勞工?堂堂一個公開競賽,希望越多人參加越好卻是以最廉價方式第一名二萬元的代價要到好作品?得獎作品主辦單位要求著作權讓出,當然也可以堂而皇之拿去使用,拜託這樣子搞春風小鎮、中友百貨、靜宜大學創新育成中心、玉珍齋、台創中心還有好形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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