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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聖弘/口述 陳芸英/整理
七月我去參加一項研究會,會中針對一些身心障礙的議題廣泛交換意見,其中「陪同身障者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者應不應該給予優待」,也在討論範圍之內。
當天的會議並沒有做出具體結論,但留下「陪同者是否該享有半價優待,應該經過需求評估」的伏筆。
於是下一次再度召開會議時我們就進一步討論這議題。因為身心障礙保障法在去年通過時要求很多的福利都需要透過「需求評估」才能決定給或不給,這法有五年的緩衝期,換言之,從去年七月十一日通過到現在只剩下四年了。在這場研究會議中,政府部門的與會者收集了很多國外的資料,像是美國、歐洲、日本等等,並指出這些國家哪些有優惠哪些沒有,還說他們有優惠部分的制訂標準其實滿嚴格的,頗有「陪同者不需要享有半價優待」的弦外之音。但國外的資料對我們不盡然有參考價值,因為他們的社會保險和照顧身心障礙者的措施做得很完善,很多國家本身就有生活津貼,所以並不需要額外的福利。
會議中之所以會談到「需求評估」這件事,是因為國際上流行一種新的制度,這概念叫ICF(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ICF),就是身心障礙者因為其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且因此影響其社會功能,這社會就有責任讓這些人在參與社會的過程中沒有困難,為了瞭解哪些人有困難所以有ICF這個機制,讓這些人有平等參與社會的機會,因為他們認為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體系是一種「權益」,由於社會沒有做好才造成他們問題,所以要給他們一些輔助。
但在台灣並不是這樣的思考邏輯,甚至讓我們覺得政府在談這件事的出發點是以「省錢」的角度來討論,很多主事者認為過去身心障礙者用了社會太多的資源,所以不斷強調用需求評估的方法把資源「用在最需要的人」身上;然而,誰是「最需要的人」呢?在會議上就不斷有類似的聲音出現:「這種人他需要嗎?」「你確定他真的需要?」這些質疑也讓現場有不少火爆氣氛。而我的觀念是,「這本來就是人家的權益,為什麼要質疑呢?」當天的討論多花在「追問」為什麼身心障礙者花了社會太多的錢?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好像身心障礙者用了政府太多的資源,所以政府才需要去縮減,於是現場有人就直接問,「到底我們身心障礙者一年花了你們政府多少錢?」與會的政府官員拿出資料說,「一年花了四十四億」;乍聽之下好像很多錢,但現場就有人分析,台灣一年有一百零二萬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視障者佔五萬多),算的人把尾數去掉以一百萬人計,平均每個人一年花政府四千四百塊,一天的花費則是十二塊,有人開始嘀咕,「一天才花十二塊,居然嫌花太多錢!」
我當場有一種感受,台灣社會有時候真的是比拳頭和比政治實力的地方。怎麼說呢?在台灣比較不把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這種事情當作一種權益,而是把它當作一種福利,因為當成福利,所以會去看到底花的錢會不會太多,政府的觀念是「我口袋沒那麼多錢,你們不應該再跟我拿錢了,」因為是福利嘛,有「給予」的意思,講難聽一點有一點「施捨」的味道啦!福利好叫做「多照顧你一點」,福利不好就是「我也沒辦法多照顧你一點」,可是這些人是因為這社會沒做好一種好的參與環境所以讓他們沒辦法參與啊,照道理,這些人比來就有權益去享有這些東西啊!
我為什麼說這社會看拳頭呢?四十四億很多嗎?七月中立法院才剛通過「國民年金法」。國民年金把其他沒有參加社會保險的還有農保的人全都納進來,後來農保就要脫勾,脫勾的意思就是不管是不是農民都可以領有津貼,這津貼每一次遇到選舉就加碼,一千一千的往上加碼,這些農民我不能說他們不需要,但他們也沒有特別的付出或貢獻,為什麼可以享有這些待遇?即使不種田一樣可以領有津貼,這是有道理的嗎?有人去想過這樣的加碼會拖垮政府嗎?沒有啊!
所以我們國家顯然在花這些錢上面不管是身心障礙者或者這些農民,他看來都是一種「福利」的概念,不是一種需求,他不是真的一種需要,這是不是他的權利,不是看這個角度,而是看「福利」,福利當然是比拳頭啦,拳頭大的人他拿的福利就多,所以福利的背後就會牽扯到一種概念叫做「需要」跟「想要」,有些人真的需要但他的力量不夠大,人家(政府)絕對不會看到這群人,即使看到也只會給零頭;「想要」的人就會用很多政治力量去影響,把那些錢通通拿走,而他們真的需要嗎?不一定,他們只是很想要。可是餅就這麼大,想要的人拿得多但他們不一定需要,需要的人不一定拿得到,因為他們的力量不夠大。
所以當天開會的時候我聽到四十四億,而且一算下來一天不到十二塊,我就會想到國民年金跟農保脫勾,以後不知道會不會五千加六千加七千,一直往上加,可是也沒有人去檢討「為什麼要這樣加?」有些農地不耕種一樣可以領到津貼,可是身障者他想要工作並不一定有工作,因為社會沒有提供他一個好的環境,雖然有一百零二萬身心障礙者,但沒有人把他集合起來變成一股政治力量,所以身障者的政治實力就會不斷的往後退。
就像七月中旬我們開了另一個會,會中談到「定額晉用」的問題,有一些公部門就提出來說他們不適合用身心障礙者,他們不能比照晉用。現場就有人問「為什麼不能比照?」他們說,這些職缺是需要巡防、出勤,所以不適合,這種說法某種程度是對的,對行動不便的人來說的確不適合;可是身心障礙類別很多,也許肢障和視障不適合但顏面傷殘者適合啊;還有警政機關也說不適用,但是他們難道沒有內勤的工作嗎?但他們卻不斷的提無法晉用,要摒除在外。
沒想到身障團體很可愛,很善良,竟然也幫他們找理由說,「對啊,人家講得有道理啊,我們就不能一直逼他說一定要用我們啊!」而且說這話的還是很重要的團體代表。但我不這麼看待,當政府公部門提出他們無法晉用身障者時,我認為他們要提出「為什麼不適合任用」的理由來。
這個結構很有趣。當這個社會普遍(尤其是政府公部門)不是用權益的角度而是用福利的角度去看待什麼給什麼不給時,身障者的議題就沒有理性的討論空間,結果也就很難讓人滿意了。
Copyright ®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更新時間:2008年05月31日




































還記得曾經有個人,為了爭取農民的福利,不惜在火車上等的公共場所放置炸彈!後來呢?雖然人是有抓到,但反到成為社會的英雄,民族的救星!還被社區大學聘為講師,選課的人還很多喔~~現在人家日子過得好好的,受到社會大眾的敬重!
那是不是,為了爭取身障者權益,也來創造一個這樣的人物吧!把哪個政府官員也當成目標,讓他們「深刻體會」到身心障礙者的難處,或許,台灣的高官們,會制定比較好的政策,讓身心障礙者社會參與更便利?反正我們也找不到工作,走投無路的情況下,難道沒有人願意挺身而出嗎?!
再不然,哪個有力量的人,去從政吧!去參選吧!成為一個政治人物後,不論你是議員,委員或是什麼長的,只要會作秀,會創造社會話題,會炒新聞,會搞群眾運動,那台灣的百萬身障者就有救了!我們也可以百萬群眾上街頭,推著輪椅拿著手杖,甚至用爬的,也要佔據凱達格蘭大道,癱瘓台北車站,大聲呼口號!我要工作!我要活下去!!
站出來吧!偉大的身心障礙朋友!站出來吧!可憐的台灣身心障礙同胞們!拿出你們的勇氣,拿出你們面對生命挑戰的力量,拿出你們抵抗社會不公的堅持吧!跟這畸形的台灣社會機器作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