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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手一樣地細長,一樣地厚實,不一樣的是變得細緻,但一樣的是我仍然喜歡牽他的手,在沒有流手汗的情況之下。
我們還是一樣睡覺時要牽手,雖然不會希望夢中再見面(拜託,每天都見面了,夢中當然要跟些不一樣的人見面呀…),但是種習慣,暫時還不想改變的習慣。
我們還是偶而會在大賣場牽手,雖然現在大多是ken推著推車,我在前頭走著,左彎右繞的看東看西買這拿那往車裡塞,但,三不三時,購物慾沒這麼大的時候,還是會牽一下。
我們一樣跟朋友出門不牽手,因為不喜歡在熟人面前做出過於親密的行為,但,我會挽著他的手,他也開始習慣我這樣挽著他,另外一種親密的行為。
我們現在道歉不會有人主動伸手表示歉意,因為過熟的兩人已經不會再做出如此做作的行為,覺得自己不對,只要先跟另一個人說話,架,就吵完了。所以握手言合這檔子事已經離我們很遠了。
以前坐電梯時兩人也會牽著手,現在他會罵我「攝影機在照啦!這樣會被看啦!」我明白他還是那個害羞的人,不過我還是會因為想看他不自在而硬要牽他的手。
現在走樓梯的兩人不再牽手,反而是用『刺屁股』這個無厘頭且討人厭的方式來代替那甜蜜的舉動,所以常常看見兩個人,在前頭的那個會時時往後看,有時躲避不過則是用飛毛腿來防護,而在後頭的那個則是不停賊頭賊腦的想要找時機進攻得馳,還得閃躲免得被一腳踢到臉。
而在百貨公司,ken曾做研究,發現百貨公司的人很少牽手,因而提議不要再在百貨公司牽手,我想要反駁,但也真的從未在百貨公司上看見情侶牽手,只能放棄。
但在我前天自己去百貨公司敗家時,我竟然看見,而且都看見,情侶們手牽著手在逛百貨公司,雖然不是很稀罕跟他牽手,但就是覺得…有點點點點的x!
照片放上來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