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影劇界的朋友告訴我一個生活小插曲:
某次錄影她打電話叫了無線電計程車回家,下車時計費表上顯示的是一百八十元,
她拿出兩百元給司機,司機默默的收了。
以台北市的計費標準,表上加十五元等於車費,她稍微等了一下,以為司機會找五元給她,
但司機一點動靜也沒有,她想,算了,才五元嘛,就拉開車門下車了。關上車門的那一剎那,
她才恍然想起自己是叫無線電車的,按規矩需再加叫車費十元,是她還欠司機五元才對。
於是她又敲敲前車窗,趕緊把五元再遞給司機。
司機冷冷的搖下前車窗來,說:「哼,虧妳想到了,不然我還以為,連妳這樣一個名人,也想貪我五塊錢的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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