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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在別人的需要上才能寫下意義,那麼用在愛情裡適不適用?
如果不是那麼迫切,多了反而累贅。
每次談感情不見得要愛得轟轟烈烈,現代人談情說愛已經很不容易了,加上現實生活條件的考量,要遇上「好的情人」(體貼)還真不多見;大部份都有相同的傷口而彼此撫慰,但也容易猜忌彼此,麻煩更多,也更難處理。
每回起爭執時,兩人都沒有共識,就是為情緒不佳而把對方拖下水,吵到厭惡對方為止;雖沒有肢體暴力,可是言語暴力的威力不容小覷。
好不容易可以找到彼此適應的人選,偏偏又為了一些小事起疑,這樣情況算是小吵,也把感情逼到死角,根本無路可退。可以想見意氣用事的後果有多嚴重, 不死也重傷。
愛情就像一座透明的籠子,把兩隻都需要自由空氣的動物關在一處,氣氛也變得異常敏感。本來一個人就能完成的事,現在需要透過兩個人才能更圓滿;少了彼此都覺得是遺憾。不自覺的擺出高姿態,過去平起平坐的和平狀態已不復見。
因著同情心而愛上某個人,包準你吃不完兜著走。容易自憐,同樣自恨更是變本加厲,毫無自制,關係緊繃到不行。
某人可激發父性或母性,好奇心多半支撐不了一年,久了就變成義務,百般忍受感情不同調,如何攜手共度?
「愛情是一時的,關係卻是一輩子的」沒有人願意耗費青春,投注在沒實質意義的目標上──如果愛值得,同步成長才能確保關係不變質。
愛情的確有賞味期限,到底什麼樣的人才懂的?共同生活一段時間,並不一定非要同居不可,我也不鼓勵。請不要誤會我的意思,愛情很迷人的。迷戀某人外貌或者散發的特殊氣質,可列入考慮,請務必想清楚。對方永遠不可能變成你所屬,仍是獨立個體,跟自己的想法絕對有出入,那也是吸引你的最主要原因;只是在許多遮掩之下,一時無法看穿罷了。
理想的狀況是,兩人都有戀愛的心理準備。除了欣賞之外,試著參與對方的生活圈,無論工作型態、人際關係,以及必須獨處的時段;要是像個黏牙的麥芽糖,對方鐵定受不了而逃之夭夭。愛不是整天膩在一起,而是把信任放在溝通與尊重的基礎上。
有時對待情人的態度要跟朋友一樣,無話不談之外,適當距離更能幫助感情加溫。這當中若有第三者介入,也無須驚惶,選擇終究是繞著自己的想法打轉。獨佔對方只會弄巧成拙;如果對方有習慣性的感情出軌或者不忠情事發生,即便對方條件再優,都不值得投入,那代表的是對方面對感情時不夠穩定: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樣的幸福,所以才會亂搞男女關係。跟這樣的人在一起,幸福是難以被成全的,相對的要應付的問題更為複雜實在不利於感情發展。
要找到對方,現代科技可以幫我們做到,持不同號碼可以撥通某人手機;萬一找不到手機的主人,感應的直覺會進行一連串解碼,愛或不愛一目了然。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