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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引用自Flickr
好像每年都要過的節日,現在被我當成逃難的日子,想來真是難捱啊。有情人跟沒有情人到底差別在哪裡?我始終想不透。情人節沒有特殊意義,如果有工作在身,自然想把所有心思都放在工作上,根本就忘了要過情人節。感情,說實話也不見得那麼重要;萬一交往了,卻沒有結成婚,那是不是白白浪費了青春?
年紀大跟有沒有情人一起過情人節有什麼相關?情緒上是容易受到這節日的影響,走在街上會不經意看到有情侶刻意穿情侶裝,深怕別人不知道似的,我就從來不會在情人節這天,要求換上情侶裝,看起來會特別礙眼;如果有情人硬性規定要穿,我也會抵死不從。感情是兩個人的事管其他人什麼事,為什麼一定要公開給人知道。難道談了戀愛就可以多活一天或者領什麼獎狀或者獎品嗎?
像我這樣單身的人,在情人不在的日子裡,寂寞根本不算什麼,有其他要事忙,就不覺得孤單了。
戀愛時,會覺得每天都有被愛與愛人的強烈感受,想跟對方每天都膩在一起, 雖然知道不可能,戀愛不能當飯吃,生活還是得照樣過。親密關係不ok,感情也就跟著宣告結束,那時期的自己需要花一段相當的時間才能讓生活取得平衡, 再以單身的姿態面對。
期待戀愛可以帶來不一樣的未來,這種夢我也作過;只是單身時的自己跟不是單身時的自己,似乎沒有太大的轉變,頂多要多花心思在兩個人的事上,有時還是會覺得委屈,對方卻樂得自在。
情人的表現在情人節這天並不會特別突出,就是把約會的事看得很重,也吃特別不一樣的晚餐,禮物也會送到對方的手中,看著情人感激收下的表情,我反而覺得那像是在做件「好事」──花了錢,買了對方喜歡的東西,當成禮物雙手奉上,拆開禮物時的表情,只有幾秒的時間,接著我們的關係還是為因某些問題而產生,爭執也沒有因此而減少。
情人是沒有豁免權的;真要不適合,還是早點說清楚,和平協議分手的好。就選在情人節這天,會不會太不給對方面子了?我反問自己好多次,對愛情愈是執著,真的會比較快樂嗎?我的不快樂全是情人這件事讓我不知該如何拿捏?無言的結局一開始就發生了,說再多對方不想聽到的話,解釋再多也是白費力氣, 乾脆閉嘴算了。
有情人時的自己跟沒有情人時的自己,都像是個急性子,情人讓我看到我對自己是那麼的殘酷,一點都不像是沉浸在戀愛之中的情人,似曾相識的感覺,讓我始終猜不透到底情人節的用意何在,是提醒自己虧待了對方還是自己呢?
在一起時,愛沒有增加,倒是多了與自己競爭的敵手,就是情人。熱衷說自己的事,希望對方能夠配合自己那簡直不可能。夢想中的情人類型也因現實與理想不符而幻滅,聽對方說比聽自己說更多。只能說情人的角色我演膩了,我想做些突破──演自己──那個自己可能不是個滿分的情人,但對自己是做足了功夫,也有了交代,不是嗎?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