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8, 2009
viatorcha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21:30:06 |
心靈健康站
鼓勵此網誌:0
約伯覺得自己可憐又無辜,既然這樣,他歸屬於上帝又有什麼意義?他寧可是因死亡而仍能讚美神,因他活著是不能讚美神的。
約伯記是個古老的書卷,寫作期間最早可上溯到亞伯拉罕時期,約西元前兩千年。但也有人根據內容文體,判定是在所羅門之後,甚至是以斯拉時期,就不會更晚了。總之,最少是西元前600多年的書卷。一般說到約伯記,就會想:是在闡述人生中苦難的問題。當然,苦難是主軸,但其中有更多人生觀及真神信仰的細膩論說。約伯記不在講教義,而是深度的靈修材料,適合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處境。
約伯記是用詩歌、諺語、對話幾種文體組成的經卷。中文和合本看不出來詩歌箴言體,只顯出對話錄。約伯,是個古代中東普通的名字,就如耶穌這名字也不是少見的。在東方烏斯地,這樣子的故事起頭,就像我們說在台灣東部花蓮某地方一樣,沒有確切地點。第一章是故事序言,是敘事體,先說明這故事如何發生。約伯並非真有其人,而是虛擬故事主角,如同他三個朋友和以利戶,是為了故事產生的人物。
約伯記是一篇對人及神的思考辯論。藉著人物及事物情節來比喻真理。也是一部曠世文學作品。
首先登場的是約伯的生活。這是為故事張力所做強烈對比的預備。約伯代表的是:信仰堅定、道德高尚、為人正直、治家有方。因而按照人的理想,他物質豐盛、兒女滿堂、奴僕成群、六畜興旺。所有的幸福都集中在他身上。這是人生的渴望,生活的模範。然而,這典範必要被打破,因那不是真實的人生。真實的人生,是有苦難參雜的,真實的人生是不如意的。換句話說,約伯記要討論的是:為什麼人一定要有苦難,為什麼人不能持續的在喜樂當中?相對的是:創造主對受造的人心意何在?若創造中帶有罪惡苦難,按照人對神公義慈愛的認知,是否有矛盾?人生幸福喜樂才是對的、正面的嗎?
約伯在瞬間失去兒女財產,他不知為什麼,雖然痛苦,但仍相信神的主權,只有說(約伯1:21) 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有一種心理學,是說人遇到突然的驚嚇,不能接受事實,就在自己原先的世界中解釋現狀。約伯不相信他的苦難出自神的作為,甚至為神是賜予喜樂平安幸福的神來自我辯護,免得信心及自己的信仰世界觀崩潰。
依照考據,猶太思想中起先沒有魔鬼的觀念,只有偶像假神的觀念。要到了以斯拉寫歷代志時,才有魔鬼的概念。所以說約伯極有可能是被擄時寫成的書卷。魔鬼是受造物,同眾天使侍立在上帝面前,來去自如。我們今天的魔鬼解釋大概不能接受這樣子的光景。如此,是否可以說:約伯記純是個寓意辯論對話故事呢?回到約伯記,魔鬼沒有主動找約伯麻煩,兩次都是上帝提起約伯的信心堅強,激起魔鬼就約伯的信心向上帝挑戰。我常在想,為什麼上帝要找約伯麻煩,弄縫弄洞(台語)呢?這裡有一點正面思考:苦難是出於上帝,但不是說上帝本性是惡的,而是說上帝依他的主權行事。幸福是人喜渴望的,歸於善;苦難是人所逃避的,歸於惡。我們看托爾斯泰的小說,可知幸福對人不一定好,苦難對人不一定壞,這也是許多人的經驗。那約伯的遭遇又為的是哪一樁呢?當約伯說:「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他確定禍福善惡都在神手中。
然而,人在極大苦難中,仍會如台語詩歌所說的「失志」,王明道牧師的經歷正是如此。約伯在第三章的發言,喪失對神的信仰,詛咒自己這受造且被神管顧的生命。他的總意,是說因為有了生命,才有痛苦的事實和感覺;如果沒有出生,就不會遇見這些壞事情。約伯三章20—26「受患難的人為何有光賜給他呢?心中愁苦的人為何有生命賜給他呢?他們切望死,卻不得死;求死,勝於求隱藏的珍寶。他們尋見墳墓就快樂,極其歡喜。人的道路既然遮隱,神又把他四面圍困,為何有光賜給他呢?我未曾吃飯就發出歎息;我唉哼的聲音湧出如水。因我所恐懼的臨到我身,我所懼怕的迎我而來。我不得安逸,不得平靜,也不得安息,卻有患難來到。」約伯開始否認自己的存在價值。人都恐懼災難,因災難帶來痛苦,人受不了痛苦,討厭痛苦,避免痛苦最快的方法,就是結束生命。台灣及四川大地震,失業問題,常導致這樣的後果。
第一輪的辯論,控方上場,就是好友以利法。他先稱讚約伯遭難之前的優點,很好的辯論策略,他說:原先堅定信神,為何對神要懷疑呢?約伯四章3—5 「你素來教導許多的人,又堅固軟弱的手。你的言語曾扶助那將要跌倒的人;你又使軟弱的膝穩固。但現在禍患臨到你,你就昏迷,挨近你,你便驚惶。」基於此,以利法提出人在痛苦時應該知道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降雨在地上,賜水於田裡;將卑微的安置在高處,將哀痛的舉到穩妥之地;破壞狡猾人的計謀,使他們所謀的不得成就。他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使狡詐人的計謀速速滅亡。他們白晝遇見黑暗,午間摸索如在夜間。神拯救窮乏人脫離他們口中的刀和強暴人的手。這樣,貧寒的人有指望,罪孽之輩必塞口無言。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因為他打破,又纏裹;他擊傷,用手醫治。」(約伯五章9—18節)這裡提出了德國神學家萊布尼茨的神議論:在上帝全知全能全善的創造中,受造物可能產生不完美的選擇,在所有的可能性中,人的罪性讓上帝容許惡和痛苦的存在,但這全在上帝的公義的管理中。另外,也牽涉到神救恩的問題,也就是加爾文的鬱金香預定論:TULIP—T人完全的敗壞,U神無條件的揀選,L上帝有限的救贖,I人類不可抗拒的恩典,P聖徒永恆的忍耐。這兩種複雜的神學觀,就像以利法的話語,可以單純的相信,但仍有許多矛盾在其中。因此約伯,也就是我們,要繼續辯論下去。
第六章開始,約伯經過以利法的指責,隱約發現到事出於神,如果他的苦難出於神,那他覺得是神要攻擊他,尚不知是魔鬼攻擊他(到底是誰攻擊約伯,由一、二章看到的是模糊地帶)約伯六章 2—4節「惟願我的煩惱稱一稱,我一切的災害放在天平裡;現今都比海沙更重,所以我的言語急躁。因全能者的箭射入我身;其毒,我的靈喝盡了;神的驚嚇擺陣攻擊我。」約伯抗辯,按人之常情,只有在得福氣領受恩典時,才會感謝讚美。在受苦不順時,怎麼讚美感謝攻擊他的神呢?這就是約伯六章5—7節所說的:「野驢有草豈能叫喚?牛有料豈能吼叫?物淡而無鹽豈可吃麼?蛋青有甚麼滋味呢?看為可厭的食物,我心不肯挨近。」
約伯覺得自己可憐又無辜,既然這樣,他歸屬於上帝又有什麼意義?他寧可是因死亡而仍能讚美神,因他活著是不能讚美神的。(比較約伯第一次申訴)這其實也是我們基督徒的光景,只是我們能知道整個約伯記辯論思想,而學習受苦時讚美神。你看約伯「惟願我得著所求的,願神賜我所切望的;就是願神把我壓碎,伸手將我剪除。我因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就仍以此為安慰,在不止息的痛苦中還可踴躍。我有甚麼氣力使我等候?我有甚麼結局使我忍耐?我的氣力豈是石頭的氣力?我的肉身豈是銅的呢?在我豈不是毫無幫助嗎?智慧豈不是從我心中趕出淨盡嗎?」(約伯六章8—13節)在矛盾疑問中,約伯渴望稱頌神,但自己的問題如何解決而能真心的稱頌神呢?
約伯此時需要的,是神和人的同情與憐憫,他自己是已經承受不住了。「那將要灰心、離棄全能者、不敬畏神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約伯六章14節),又「正直的言語力量何其大!但你們責備是責備甚麼呢?絕望人的講論既然如風,你們還想要駁正言語嗎?你們想為孤兒拈鬮,以朋友當貨物。現在請你們看看我,我決不當面說謊。請你們轉意,不要不公;請再轉意,我的事有理。我的舌上豈有不義嗎?我的口裡豈不辨奸惡嗎?」(約伯六章25—30節)一般認為這是約伯的自義,認為自己是義人受害。但由上下文來看,約伯從來就沒有自以為義,而是發出痛苦的哀嚎。他不只是因身體疾病的痛苦,更是因信仰系統被擊潰而痛苦。神為什麼憑白要攻擊他呢?在傳道書中,所羅門王享盡榮華富貴後,宣告一切都是虛空。約伯兢兢業業的過日子,卻遭受無比災難,他也想到這一切都是需空。就像約伯所說:「我不禁止我口;我靈愁苦,要發出言語;我心苦惱,要吐露哀情。我對神說:我豈是洋海,豈是大魚,你竟防守我呢?若說:我的床必安慰我,我的榻必解釋我的苦情,你就用夢驚駭我,用異象恐嚇我,甚至我寧肯噎死,寧肯死亡,勝似留我這一身的骨頭。我厭棄性命,不願永活。你任憑我吧,因我的日子都是虛空。」(約伯七章11—16節)約伯已是走頭無路了!對他而言,如果沒有神的同在,以及人的真心安慰,活著毫無意義。
約伯承認神是公義的,但自己無法承受神的公義所產生的痛苦,因此就像約拿一樣,在神面前求死,一了百了。「鑒察人的主啊,我若有罪,於你何妨?為何以我當你的箭靶子,使我厭棄自己的性命?為何不赦免我的過犯,除掉我的罪孽?我現今要躺臥在塵土中;你要殷勤地尋找我,我卻不在了。」(約伯七章 20—21節。從約伯的呼求中,我們思想:我們微小的人在神面前要謙卑,知道生命在神手中,遇到艱難,雖然常不明白為什麼,但學習因著相信,仍依靠神,仰望神,雖覺得有時想了結生命,但把握尚存的信心與生命,奮力仰望上帝,走向明天,雖然不知明日會如何。神的歷史已是千萬年了,我們不過滄海一粟,死了或活著對世界及歷史的整體並無意義,不如把握神在我們個人身上創造的旨意,用心活每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