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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標號[3],代表前有[1]、[2],或許後頭還有[4]、[5]、....謝謝收看~這一系列文章,算是期末報告的內容,欲轉載者請先告知!
[1] 給了一些關於形上學入門書籍的資訊,
[2] 則是課堂報告上的宇宙論論證摘要,
[3] 我想要談一下形上學中的"ontology"(舊譯:本體論,新譯:存有論,本文沿襲筆者習慣而採取舊譯),也就是舊稱「本體論」,在其他領域上是如何地被應用。這麼做是為了增加哲學與其他學科之間的親密感,呵呵

ps.沿用舊譯名-本體論,純粹是因為「先入為主」地習慣了舊稱呼,而且採取「存有」兩字總讓我覺得有種「歐陸哲學」的味道,為免我打字時分心胡思亂想,還是沿用舊譯名吧!
本體論(ontology)是形上學內的核心學問,主要在探討「存在」、客觀事物的存在與其本質為何。本體範疇、本體分類論,也就是ontological categories,涉及萬事萬物的分類與歸類,如何劃分及劃分成如何的層級,將萬物一一丟進龐大的結構中去卡該卡的位。
本體論的議題包含:
—共相、殊相與固有性 (Universals, Particulars, and Properties)
—實體 (Substances)
—命題、事實、事態、事件 (Propositions, Facts, States of Affairs, Events)
—特定時地的共相例證(Tropes—或譯作“殊相化的性質”(Particularized Qualities)或“抽象的殊相”(Abstract Particulars))
—可能性 (The Possible)
而,根據wikipedia,本體論可以提出的問題包括:
■什麽是存在?
■什麽是物質物體?
■什麽是物體的基本屬性
■用什麽區別確定一個物體?
■「物質物體存在」的基本定義是什麽?
■物體的特性是什麽?
■存在的特性是什麽?
■什麽時候物體不再存在?並不僅僅是變化。
■為什麽物體可以相對於虛無存在?
於本體論領域的討論過程內,可以幫助我們形成與確立對於事物的「概念」。例如:在事物「共相」與「殊相」的討論中,我們可以學會掌握事物的共通本質與個別特質。建立一個個的概念後,並能比對概念的異同,同處可以將事物併為一類,異處可以將不同類岔開成分支,在水平與垂直兩種向度上延展,以搭建出整個大結構,經過這樣的過程,就可以達到學習的效果。
EX:將車子分類,這是汽車,那是貨車....再進一步,這是汽車中的跑車?還是敞篷車?還是房車?那是貨車中的罐式貨車?還是框式貨車?....對事物的認識與整個架構被建立之後,你在過程中學習到的知識就達到系統化,並且,系統化的知識結構可以幫助擁有不同知識系統的A與B去溝通,去比對、釐清彼此的概念,達到不同知識系統間的轉譯。這樣的好處就是其他學門聚攏來利用本體論的起點。
本體論被其他門學問所賴以應用的,主要是「概念」與「分類」兩部分。無論是資訊科學、圖書管理(知識管理)學等,都需要以本體論的「概念」與「分類」作為其學門賴以分析、活用的工具。在其他學科的眼中,所謂的本體論即是將事物做分類,並描述事物與事物之間的關係,以結構化的方式去表達知識。而,這樣的過程,涉及符號與規則的運用,用符號去表示某一事物的概念,用規則釐清關係與建立架構。順帶一提地是,在其他學科所使用的本體論,與哲學上的本體論會有些許出入,因為本體論算是被其他學門給「轉借」了,會有內容上的變化。
一,資訊科學領域,本體論的應用:
資訊科學方面,將知識模組化,用本體論的方式來定義資料的字彙與規格,劃分其階層、類別,及訂立資料與資料之間的關係,以整合資料。應用本體論讓資訊的可分享性成為可能,使得資訊系統代理人處理資訊的溝通上更為便利。
另外,在網路資料的處理上,也會用到本體論喔!例如,用在網頁內容管理上,引進本體論,針對網路上大量網頁的內容,定義好關鍵詞,也就是將符碼連結到語意去表達概念,電腦會在概念與概念之間進行邏輯推演並釐清語意與語意之間的關係,進一步建立語意網路的知識庫。電腦利用RDF(資源描述架構, 描述網頁裡的知識內容)與URI(通用資源標誌碼,網頁的位址(http)就是一種標誌碼)連結到相關網頁資料再找到關鍵詞,於是,利用在網路搜尋上,可以由電腦自動判斷使用者輸入字詞的意義,進而經機器處理、解析,以龐大的知識庫中快速搜尋而得到使用者想要的精確資料。
簡而言之,網頁資料裡面,每一個詞的定義及其代表的知識範圍與架構,就是這個網頁的知識本體。用機器本身可閱讀的語言去表達外在事物的概念,就可以進一步利用機器來管理我們的知識庫。
二,圖書資訊管理學(知識管理)領域,本體論的應用:
圖資與知識管理方面,也是把概念當成知識的單元,概念有其所指涉的事物,而,概念本身是語言符號的意義,語言符號就是概念的名。類似於資訊科學,利用本體論在知識管理的領域是為了做好資訊檢索與組織知識之類的工作。一樣地,知識管理上的本體論,架構上是以樹狀分列為概念(concept)、關係(relation)與實例(instances),然後,概念(concept)、會有classes就有了Sub-Concept of Concept,另外,概念與概念間也有其relation與domain;關係(relation)下則有domain之分;實例(instances)下有個別實例(instance)外還有instance與instance之間的relation、及domain之分。
論概念與概念之間的關係,到底可以有哪些種類的關係呢?例如:等同關係上,會有同義、類同義(相近、或雖然相異但在索引上視為同義)、組代(幾個詞組合起來代表某一概念);層級關係上,會有普通與特殊概念之分(例:飯與糙米飯)、整體概念與部分概念之分(例如:嘉義大學與嘉義大學XX校區)、...等;聯想關係上,會有同一範疇(含意部分重疊但不同義)、不同範疇(有提示效果但屬不同概念,例:貸款與保險)。
大抵說明到這裡,類似的模式還是可以繼續應用到更多的領域上,作為知識資料庫的建立以及資訊溝通的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