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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課時談到了該如何創造國家的城市經爭力,就想到在新聞中長可以看到幾個縣市間不斷的想要在之中稱頭,想要和國際接軌,想要有世界級的水準。不可否認這樣的追逐是一個現代化的進步,然而過程是否又能讓大家認同呢?
我們該用什麼態度去面對?幾年前當同學問我:「台中要蓋古根漢美術館你支不支持?」我回答不出來,因為在我心中懸繞著一個問題,那就是「國際化」與「本土性」之間該怎麼平衡?當然之中也有經濟上的考量。
只是,即便眼前已有西班牙畢爾包因為古根漢而成功振興城市與創造經濟的真實案例存在,仍然很難讓我大聲的說「支持」,因為不知道這樣的作法真的是「適合」或是能夠「幫助」台灣在世界上角逐嗎?有了國際性的同時,獨特性還在嗎?一昧的複製其他城市的經驗,如果失去了獨特性,我們的城市競爭力還在嗎?
另一方面台灣幾年前推廣的「城鄉新風貌」計畫,期望透過改造觀光景點而促進觀光經濟,大開觀光門戶,藉助國際性競圖使台灣在國際上亮相,過程的精采不可否認,藉助大師級的建築師來為台灣觀光加持的功效也是有可行性存在。儘管如此,卻僅少看見國際大師談論著各個鄉鎮城市(觀光城市)的本質與特色該而加以發展,觀光景點的價值是否能夠因為蓋了幾個新的「國際化建築」就能被振興了呢?還是我們應該認真的去思考如何以「永續性經營」的方法,突顯觀光地區的特色及品質才能細水長流呢! 若真的因為這些建築大師及他的偉大建築和國際接了軌,台灣地域性的獨特性質似乎便也在慢慢的在消失中,我們是不是在國際化的同時卻也被同質化了呢?
從我有意識至今,觀光區最令我不解的便是「紀念品」,印著「淡水老街」的陶笛與印著「日月潭」的背心所存在的意義是什麼?顯然這件事也相同的存在國際上各大城市的「紀念品店」,背後印著made in China的紀念商品層出不窮,而這樣的觀光價值是否就是我們所要創造的?
西班牙畢爾包所建的古根漢博物館為例,法蘭克蓋瑞的作品不但受到國際上所廣泛的討論,還以觀光收入復甦了城市經濟,更被倫敦《泰晤士報》譽為「全世界最精采的建築作品」,但另一方面便可以發現,城市的價值或是文化並未突顯,被突現的反而是建築師的風采,而這些真的是我們所要的嗎?
(參考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fleishmannfan/article?mid=1222&prev=1368&next=1187)
當城市不斷的企圖與國際競爭時,我們從很多國際城市中學習與仿效他們的城市經驗,並且多數經驗告訴我們,藉由「建築」可以創造城市意像、創造觀光經濟、改造生活品質。不可否認的是台北101成功的成為台北地標,成為觀光的重要景點,成為台灣站上國際版面的一項利器,創造高級的生活品質,但每當建築人討論著所謂的「台灣的生活空間價值」時從未有人以信義計畫區為討論的前提。另外,前陣子台灣推行的「城鄉新風貌」計畫,期望透過改造觀光景點而促進觀光經濟,藉助國際性競圖,讓台灣在國際上亮了像,競圖過程中的精采我們不可否認,藉助大師級的建築師來為台灣觀光加持的功效也是有可行性存在。儘管如此,過程中幾乎看不見有人積極的談論各個鄉鎮城市(觀光城市)的本質與特色,當地之所以成為觀光景點的初衷及如何「永續性經營」的方法。倘若我們真的因為這些建築大師及他的偉大建築和國際接了軌,台灣地域性的獨特性質似乎便也在慢慢的在消失中,我們是不是在國際化的同時卻也被同質化了呢?
另外,從我有意識至今,台灣觀光區最令我不解的便是「紀念品」。印著「淡水老街」的陶笛與印著「日月潭」的背心所存在的意義是什麼?顯然這件事也相同的存在國際上各大城市的「紀念品店」,背後印著made in China的紀念商品層出不窮,而這樣的觀光價值是否就是我們所要創造的呢?
在我認為,一個有價值的觀光區域,並非需要大規模的建設或是「統一性」或「一制化」的「整齊地景」,畢竟這樣的原則本來就不屬於台灣文化中的特質,而地方上許多觀光區域原有的價值或是產業才是應該要被「建設」的,如此一來所創造出來的永續性觀光經營,才能為當地人建立出在地的經濟效益。另外,地域的獨特性並非是被我們一時所定義下來的,城市應該也要有持續延伸發展的空間,才是能永續城市的魅力。
當然我們不可否認的是,工業化之後很多手工藝等地域性產業慢慢的被工廠取代,因此許多城市便失去了其原來的定位與特色,但若這樣產業可以被借用來轉化成觀光手段,不知道會不會是幫助觀光與找尋城市定位的方法,有待我們繼續思考。
美術館
許多城市在促進更新大肆規劃之下,推廣的第一步總是以建造象徵性的建築物為其首要目標,認為創造出知名度高的建築物可以帶來成是極大的光觀效益。
從古根漢美術館到故宮南院這樣大型的建築計畫,即便有著偉大的前瞻性目標,讓我質疑的卻是他們所存在的必要性,因為並非蓋幾座知名的建築物就能推廣觀光產業,時間一但久了,真正的價值還是會存在於建築物之中的內容物或是其運作方式,畢竟「現代建築」並不再如此「獨特」或是可以成為時代的「經典之作」。倘若我們要推廣的是文化,就必須重視館內所能陳列的文物與推廣台灣的藝術作品,但若我們要推行的是國際性觀光,那勢必也得要有一項「鎮殿之寶」,例如,法國巴黎羅浮宮的「蒙娜麗莎的微笑」,義大利佛羅倫斯藝術學院美術館的「大衛像」,就連台北故宮博物院都要有「翠玉白菜」作為其賣點,怎可能單以建築物就成為其觀光賣點呢?這樣的公共建築的永久性是應該被質疑的。
以台中正當紅的古根漢美術館來說,不可否認ZAHA建築作品的獨特價值性,不論是在建築工法或是空間形式上都有及時代上的經典意義,假若順利座落於台灣,其中所帶來的經濟效益與國際性的討論一定不可小覷。例如,可能帶動的觀光經濟價值,另外更有可能因為國際性的合作關係推動藝術或是建築方面等技術提升或是視野上的進步等,不可否認其國際性仍有優點存在。但在另一方面,我認「地域的獨特性」仍是我們不可忽視的議題,即便只是空間內的軟體(展覽物等),都有可能成為我們平衡國際性與地域性的方式。以西班牙畢爾包所建的古根漢博物館為例,法蘭克蓋瑞的作品不但受到國際上所廣泛的討論,還以觀光收入復甦了城市經濟,更被倫敦《泰晤士報》譽為「全世界最精采的建築作品」,但另一方面便可以發現,城市的價值或是文化並未突顯,被突現的反而是建築師的風采,而這些真的是我們所要的嗎?
另外,美術館或是博物館真正服務的對象不應該只是觀光客,真正的價值應該回歸到城市中的居民,才能保有公共空間的永續性,畢竟現代的展覽都是以國際巡迴的方式展出,並不會有觀光客為了展覽內容而不辭辛勞的來到台灣,另外台灣的「鎮殿之寶」又不多,我們又該以什麼樣的方式去推廣我們的台灣文化?假若「地方性的文化產業」才可能是個賣點,那我們又真的需要這樣大型的美術館嗎?
荷蘭每平方英尺所擁有的博物館為世界之冠,在阿姆斯特丹就有42座博物館,同時也為知名的藝術家設立博物館,例如林布蘭博物館與梵谷博物館等,其價值在推廣城市的經典特色與藝術價值,每棟博物館規模不算太大,到處座落於城市之中,其所營造出來的文化城市便有非常豐富的有藝術氣息,不但感染了觀光客,也影響的市民的氣息。這是我所認定的美術館價值,也許你說不上建築的偉大,但你一定知道展覽內容的精采。即便只是藝廊,在北歐城市的街道上,不過幾個轉角便能遇見二到三間的藝廊,空間雖小,但多間的藝廊空間被累積在生活經驗之中的能量是非常大的。巴黎城市中的小街道、小畫家空間累積出來的空間氛微,也是一種城市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