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0, 2005


希望基金會來函,為下一代營造一個安全的行走空間以文找文

伯軒媽媽:
大人的手與小孩的腳
去年板橋一位六十餘歲長者晨起外出運動,行經某處行人穿越道時,被一輛闖越紅燈疾駛而來的計程車迎面撞擊,又拖行百來公尺後當場死亡,肇事者迅速逃逸;幸現場有二名目擊證人,其中一人以機車尾隨肇事車輛並報警處理,肇事者雖即時被逮,卻絲毫沒有任何悔意,這位長者正是摯友的父親,我受託協助處理善後,但對方車行代表態度蠻橫,一副「人死了你能怎樣?」的態度,當時為之氣結,可悲啊!慨嘆台灣人命真不值錢,目前本案刑事訴訟還正進行中。

我是財團法人希望基金會〈http://www.hope.org.tw
推廣中心主任,我們的董事長是紀政小姐,2005年7月2日配合行政院政令銜紀政小姐之命,帶領「走出健康台灣」健走隊,浩浩蕩蕩數十人由台北中山足球場出發,利用雙腳徒步環島一週,全程一千多公里,人人步行皆百萬步,7月31日一夥人毫髮無傷的平安回到中山足球場, 30天足足徒步千里,我稱之為「感恩之旅」更是「台灣奇蹟之旅」,因為咱們健走隊的成員「人人以足當車」確實的檢視台灣的行路環境,結論是「台灣〝沒人權〞-- 台灣真的沒有行人路權」,自詡為「台灣健走族」走在這塊土地上,不禁深思,我輩能否為「台灣行人路權」盡一份心力?
 
10月15日由同事手中接過中時晚報新聞,由字裡行間第一次認識妳和伯軒還有雅雪老師的故事,不覺熱淚盈眶,心中有股莫名的痛與不捨翻騰;身為人父同時也身為人子,深知有一種痛是不可言喻的,有一種愛是無私的;化悲痛為大愛的慈悲是身為人母,人父最艱苦的考驗與掙扎,但是,我了解做父母對孩子的愛,尤其是「愛」引爆的力量,常會讓人趨向發狂,但是妳卻選擇把愛分享給所有的兄弟姊妹與所有的陌生人,那種大愛的無私與慈悲,對任何一個為人母、人父者皆然。
   
我們一直希望能為孩子們塑造安安全全的行路環境,讓所有行路人不再視馬路為虎口,我們希望能盡一己之力,推動國人共同重視與執行「行人路權」,誠如我們常年在推動「百萬國人日行萬步」一樣執著。
伯軒媽媽還有雅雪老師,只要有我個人或咱們基金會可以使上力的地方請來信告知,這是我寫這封信的動機。
雖然我們只是一個公益團隊,沒有豐厚的財力,可是我們希望藉由公益結盟與群聚的力量,能幫助更多的孩子平安健康的成長。敬祝安好!
財團法人希望基金會推廣中心主任 潘延福 敬啟
台北市中山區玉門街1號(圓山捷運站旁)
TEL:02-2597-8186   FAX:02-2597-6448 

p.s.:紀政小姐特別交代,如有任何需要協助或是支援之處,請不要客氣儘速與我們聯絡。


Posted by at 天空部落 │08:09 │回應(1)引用(1)回應與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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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姊:您好!跟您失去聯絡好多年了。
還繼續在唸法律嗎?
學分班同學
Posted by corwin at 2009-05-10 08: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