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3, 2005


無牙老虎長乳牙 -- 欣見行政院工程會祭出道路施工罰則!以文找文

《行人優先 查核重點》為了避免淪為「無牙老虎」,工管處科長朱惕之表示,工程會將訂定罰則,凡查獲嚴重缺失,每一點罰承包商2000元、監造人500元,未來將視執行成效檢討是否提高和擴大適用對象。至於查核重點,工程會也以「行人優先」為原則,優先要求改善「透明度差的工地圍籬」、「無告示牌的工地」和「陷行人於險境的人行道」三大重點。

【記者鄭朝陽/報導】【2005/12/23 民生報】 

道路施工工地及其周邊暗藏殺機,本報昨天報導這類工地安全管理亂象獲政府正面回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昨天表示,將全面體檢中央和各縣市道路施工工程的「交通維持計畫」,並訂定罰則,針對工程缺失對承包商和監造人記點罰款;而為了維護行人安全,工程會也將緊盯「工地圍籬透明度」、「人行道護欄」及「工地告示牌」三大常見缺失,要求工地改善,消除車禍肇事的視覺死角和陷阱。 

行政院工程會主委郭瑤琪發現有車禍喪子的母親(伯軒媽媽)投身監督工地管理與交通安全,表示相當感佩,也感歎政府主辦的公共工程在道路上施做,提出來送審的「交通維持計畫」寫得洋洋灑灑,實際執行起來卻得過且過,不僅有損政府形象,造成用路人不便、甚至導致傷人致死的悲劇,實在很要不得,而一個用路人傷亡,可能就是一個家庭破碎,她昨天指示所屬必須採取行動,強化道路施工的安全管理監督。 

工程會統計11月以來民眾通報的157件公共工程中,屬於交通安全維持的缺失就高達109項,占總缺失數量的9.11%,顯示確有改進空間。 

工程會工程管理處科長朱惕之指出,為了提升交通維持計畫內容的品質,並徹底落實,工程會要求中央各部會和25縣市政府同步成立「施工品質查核小組」,小組成員由外聘的學者專家和該機關的研考單位代表組成,只要經公開招標的公共工程,都將嚴格查核交維計畫,而工程會也會將常見的缺失列表供查核小組據以查核。 

◎查核重點:行人優先  

為了避免淪為「無牙老虎」,朱惕之表示,工程會將訂定罰則,凡查獲嚴重缺失,每一點罰承包商2000元、監造人500元,未來將視執行成效檢討是否提高和擴大適用對象。 

至於查核重點,工程會也以「行人優先」為原則,優先要求改善「透明度差的工地圍籬」、「無告示牌的工地」和「陷行人於險境的人行道」三大重點。 

朱惕之說,工地該用那一種圍籬?交通部的「交通工程手冊」上都有準則可依循,例如在行人與車輛有動線衝突的工地,圍籬的上半部(12)必須鏤空,方便行人與駕駛人察覺彼此的動向,但有的交維計畫根本不提,有的工地圍籬數年不變,要改變這種現象,工程會將要求在所有公共工程發包的契約中明訂圍籬款式,有憑有據,也便於審查委員挑出缺失、要求改善。 

其次,不論固定式或移動式工地,都必須有不同尺寸和記載內容的工程標示牌,工程會查遍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工程告示牌規定,發現「規定很詳細,就看遵守與否」,朱惕之表示,如果連這項基本要求都做不到,實在太對不起全體國人,因此絕對會加強查核,列為工地的「標準配備」。 

至於工地周遭的人行道,若因施工需求被削減,導致人行空間縮水,工程會也會視現況需求,要求施工單位增設人行道護欄,使行人走起路來不必擔心被車撞。 



Posted by at 天空部落 │23:47 │回應(1)引用(4)【改善】危險路口與路段
相關閱讀

引用URL

http://blog.yam.com/walkertw/trackback/5541223
回應文章
不錯、不錯台北市政府終於也要「動」起來了,蠟燭心態真是不點不亮啊!


道路工地管理 北市動起來

【記者鄭朝陽/報導】【2005/12/24 民生報】


本報連日報導道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維護亂象,再獲回響。台北市工務局局長莊武雄昨天看了本報報導後表示,現在在道路中央施工,還有連工地告示牌都沒有、安全帽也不戴的現象,實在太離譜,他已指示所屬研擬「道路施工安全管理加強管制方案」,全面要求承包商和市府自辦工程,務必依規定做好工地安全管理,並加強告發,「只有重罰,包商才會警惕!」

莊武雄說,許多道路上的移動式工地,都是自來水、電力、瓦斯等管線單位申請挖掘施工,他們取得挖路證後,只忙著趕工,並做好施工後的道路舖面回填,施工過程的交通維持與安全管理常疏於管理,一不小心的確容易肇禍;過去民眾也常反映這現象,卻沒有強而有力的機制貫徹落實,未來工務局會加把勁,把這項「基本功課」做好。

莊武雄不諱言,道德勸說對包商的影響有限,重罰、加強告發比較有效;他指示工務局第一科立即研擬加強管制方案,不排除請全體市民拍照參與通報,並考慮提撥部分罰金給通報市民作為獎金,讓所有包商心生警惕。

養護工程處長羅俊昇則強調,養工處經常銑舖市區道路,過去也常遭市民詬病銑舖工地四周安全管理太差,經過一段時間訂定管理規範、不定期抽檢,現在已相當制度化,未來將結合工務局的管制方案強化落實。

羅俊昇說,目前要對包商罰款,必須在工程合約中先訂下約定,但台北市的「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已報內政部備查,一旦完成備查,就能據此向違規的包商處罰,每查到一項重大缺失,就可罰一到三萬元。

羅俊昇並表示,養工處也已擬定作法,率先針對工地告示牌、交通錐與圍籬等安全措施、夜間警示燈不亮等重要安全事項加強稽查,對不符規定的包商記點,作為未來不發挖路證的考核依據,將來有法律依據後則可開罰。

Posted by Juliana at 2005-12-24 13:2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