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3, 2007
wangping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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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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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日期|大事記
1967|1101|出生於台灣台北縣(現台北市文山區)。
1971|就讀於私立德仁幼稚園。
1972|就讀於私立靜心幼稚園。
1974|就讀於私立靜心小學。
1976|小三起在中廣帶狀節目「快樂兒童」中擔任「小小播音員」,五年級請辭。
1978|小五,參加國際青商會舉辦之台日兒童動物圖畫、書法交換展覽展,獲當時台北市國際青商會會長蘇貞昌先生頒發特優獎。
1980|就讀於私立靜心中學
1983|畢業於私立靜心中學,獲頒市長獎,並考取建國中學就讀。
1984|擔任校刊「建中青年」編輯。
1985|高三十於英研社英語話劇「羅密歐與茱麗葉」中飾演羅密歐。
1986|畢業於建國中學,並考取台灣大學數學系就讀。
1987|重考錄取台灣大學歷史系就讀。
1987|擔任文學院學生代表會學術部長。
1988|擔任歷史系系學會會長
1989|降轉台灣大學哲學系就讀。
1989|擔任台大改革性社團「大學新聞社」總編輯、Giddens社會學小組主講人、九二八大學法遊行指揮、反UO劇團團員。
1990|擔任「大學新聞社」戰後台灣小組策劃人。
1990|03|參與中正廟野百合學運,擔任決策小組成員。
1990|論文《工運組織模式》獲邀參加第二屆新生代論文研討會。
1990|05|參與台大學生會會長選舉(普選第三屆)。
1991|05|自台大辦理休學,入伍服役。服役期間結識王春芳女士。
1993|退伍後擔任立法委員林濁水國會辦公室法案助理。
1993|09|插班台大法律系法學組,獲第一名錄取。
1993|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考試及格。
1995|法院書記官考試及格。
1995|07|協助立法委員張俊雄提出「刑事訴訟法賦予檢察官羈押權違憲」聲請釋憲案,促成大法官於同年10月及11月首次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司法院因此於同年12月22日作成釋字392號解釋,宣告「檢察官擁有羈押權」違憲。
1996|司法官特考及格;法務類別高等檢定考試及格;法制人員高考及格。
1996|06|協助立法委員張俊雄提出「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違憲」聲請釋憲案,促使司法院於同年12月31日作成釋字419號解釋,宣告副總統兼任閣揆與憲法本旨未盡相符,迫使連戰先生辭去兼任閣揆。
1997|律師高考及格。
1997|服務於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擔任律師。
1997|09|以榜首成績考取台大法研所碩士班公法組。
1998|擔任陳水扁市長競選連任團隊北區分部(士林、北投)副主任。
1999|財務行政類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2002|02|應許志雄委員長暨行政院政務委員之邀,至蒙藏委員會擔任簡任秘書。
2002|02|參與行政院就立法院通過之「財政收支劃分法」提起覆議案。
2002|03|參與研商與外蒙古交流等相關事宜會議,確立各部會應以國家對國家進行相關交流。
2002|03|參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之審查。
2002|04|參與「條約締結法」草案之審查。
2002|05|升任蒙藏委員會參事。
2002|06|針對台北市向司法院聲請之「全民健保險法地方政府補助保費之規定違憲」案,負責撰擬行政院6月及9月說明意見及補充答辯書,促成司法院於同年10月4日作成釋字550號解釋,確認「健保法要求直轄市政府分擔健保補助費」合憲。
2002|06|針對台北市政府不服中央撤銷該市里長延選決定,逕向司法院聲請解釋案,負責撰擬行政院6月及10月綜合意見、答辯書及補充答辯書,促成司法院於同年12月20日作成553號解釋,確認「中央對於地方政府之監督權」合憲。
2002|07|陪同許志雄委員長訪問蒙古。
2002|08|參與「涉及國家安全及重大利益公務人員查核辦法」之審查。
2002|09|參與「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之撰擬及審查。
2002|11|參與農漁會信用部專案小組會議。
2002|11|參與「二二八事件條例」修正及二二八受難者回復名譽相關事宜會議。
2002|1211|與王春芳女士共結連理。
2003|01|參與「行政罰法」草案之審查。
2003|參與「國家情報工作法」草案之研商。
2003|03|負責撰寫完成「關於我駐日內瓦辦事處及駐英國代表處受理汪傳浦申辦文件證明相關問題調查分析報告」。
2003|04|參與研擬SARS疫情之法制因應措施。
2003|07|參與「全國性公民投票實施要點」之訂定,並撰擬說帖。
2003|07|參與撰寫「人權立國與人權保障的基礎建設年國家人權政策白皮書」。
2003|08|擔任行政院「中央法規標準法研修專案小組」委員。
2003|09|負責撰寫完成「高明見立法委員受邀參加世界衛生組織全球會議事件相關問題調查報告」。
2003|10|參與「公民投票法」草案之撰擬及審查。
2003|12|參與行政院就立法院通過之「鳥籠式」公民投票法提起覆議案。
2004|01|參與「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查核條例」草案之研商。
2004|01|負責撰擬立法委員陳金德於提出之「公投審議委員會須由立院政黨比例組成違憲」釋憲聲請書及補充理由書。(司法院大法官迄未作成解釋)
2004|01|參與和平公投議題之撰擬及後續推動事宜。
2004|0228|參與百萬人牽手護台灣活動。
2004|03|參與處理總統選舉當選無效及選舉無效訴訟相關事宜。
2004|04|陪同許志雄委員長訪問蒙古。
2004|04|參與反詐騙跨部會協調會議。
2004|05|參與「重大軍事投資條例」草案之審查。
2004|07|負責撰寫完成對「外交部關於駐英國代表處補發葉秀貞女士(汪傳浦妻)護照及核發授權書驗證案調查報告」之分析檢討意見。
2004|09|升任蒙藏委員會委員。
2004|09|負責撰擬立法委員柯建銘9月、10月提出之「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委員會條例違憲」釋憲聲請書及補充理由書,促使司法院於同年12月15日作成釋字585號解釋,宣告當時由在野政黨一手主導所成立真調會之成員產生方式、任命程序及調查程序違憲。
2004|10|應台灣民主基金會邀請,赴歐洲瑞士、德國、英國、比利時、奧地利、斯洛伐克等國參加「歐洲直接民主經驗研習」活動。
2004|11|參與行政院兵役制度全面檢討改進推動小組。
2004|12|參與研商試辦開放大陸人士來台參與國片相關事宜。
2004|12|兼任蒙藏委員會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
2004|12|負責撰擬「務實推動正名,彰顯台灣主體性」報告,並向院長簡報。
2005|04|參與「兵役法及志願士兵服役條例」修正草案之審查,推動兵役制度之改進。
2005|06|參與「入出國及移民法與移民政策綱領」之修正。
2005|06|負責撰擬立法委員賴清德提出之「戶籍法第8條第2、3項違憲」釋憲聲請書;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同年6月10日作成釋字599號解釋,係我國憲政史上首次之暫時處分;進而於同年9月28日作成釋字603號解釋,宣告戶籍法第8條關於「強制人民按捺指紋並予錄存,否則不發給國民身分證」之規定違憲。
2005|09|擔任21世紀憲改聯盟顧問。
2005|負責撰寫完成「『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與華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侵害泰勞權益事件』政府機關管理制度與行政責任檢討報告」。
2005|11|負責撰寫完成「黨職年資併計公職退休年資調查報告( 第一階段)」。
2006|01|負責撰擬行政院提出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第16條違憲」釋憲聲請書及補充理由書,促使司法院於同年7月21日作成釋字613號解釋,宣告NCC委員選任方式違憲。
2006|02|擔任民進黨二階段憲改研議委員會黨版總統制小組召集人。
2006|05|負責撰寫完成「財團法人台灣武智紀念基金會(原財團法人台灣糖業協會)案調查處理報告」。
2006|09|參與「新憲工作室」,研擬台灣憲法草案。
2006|11|獲聘擔任台灣智庫研究諮詢委員。
2006|11|參與關於列為紅燈燈號公設財團法人之處理會議。
2006|12|參與「難民法」草案之審查。
2006|12|參與「財團法人法」草案之研議。
2007|01|參與「駐外機構統一指揮協調會報作業要點」修正草案之審查。
2007|01|負責撰擬總統提出之「總統豁免權保障範圍」釋憲聲請書。
2007|02|12|辭世於台北市。
1967|1101|出生於台灣台北縣(現台北市文山區)。
1971|就讀於私立德仁幼稚園。
1972|就讀於私立靜心幼稚園。
1974|就讀於私立靜心小學。
1976|小三起在中廣帶狀節目「快樂兒童」中擔任「小小播音員」,五年級請辭。
1978|小五,參加國際青商會舉辦之台日兒童動物圖畫、書法交換展覽展,獲當時台北市國際青商會會長蘇貞昌先生頒發特優獎。
1980|就讀於私立靜心中學
1983|畢業於私立靜心中學,獲頒市長獎,並考取建國中學就讀。
1984|擔任校刊「建中青年」編輯。
1985|高三十於英研社英語話劇「羅密歐與茱麗葉」中飾演羅密歐。
1986|畢業於建國中學,並考取台灣大學數學系就讀。
1987|重考錄取台灣大學歷史系就讀。
1987|擔任文學院學生代表會學術部長。
1988|擔任歷史系系學會會長
1989|降轉台灣大學哲學系就讀。
1989|擔任台大改革性社團「大學新聞社」總編輯、Giddens社會學小組主講人、九二八大學法遊行指揮、反UO劇團團員。
1990|擔任「大學新聞社」戰後台灣小組策劃人。
1990|03|參與中正廟野百合學運,擔任決策小組成員。
1990|論文《工運組織模式》獲邀參加第二屆新生代論文研討會。
1990|05|參與台大學生會會長選舉(普選第三屆)。
1991|05|自台大辦理休學,入伍服役。服役期間結識王春芳女士。
1993|退伍後擔任立法委員林濁水國會辦公室法案助理。
1993|09|插班台大法律系法學組,獲第一名錄取。
1993|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考試及格。
1995|法院書記官考試及格。
1995|07|協助立法委員張俊雄提出「刑事訴訟法賦予檢察官羈押權違憲」聲請釋憲案,促成大法官於同年10月及11月首次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司法院因此於同年12月22日作成釋字392號解釋,宣告「檢察官擁有羈押權」違憲。
1996|司法官特考及格;法務類別高等檢定考試及格;法制人員高考及格。
1996|06|協助立法委員張俊雄提出「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違憲」聲請釋憲案,促使司法院於同年12月31日作成釋字419號解釋,宣告副總統兼任閣揆與憲法本旨未盡相符,迫使連戰先生辭去兼任閣揆。
1997|律師高考及格。
1997|服務於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擔任律師。
1997|09|以榜首成績考取台大法研所碩士班公法組。
1998|擔任陳水扁市長競選連任團隊北區分部(士林、北投)副主任。
1999|財務行政類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2002|02|應許志雄委員長暨行政院政務委員之邀,至蒙藏委員會擔任簡任秘書。
2002|02|參與行政院就立法院通過之「財政收支劃分法」提起覆議案。
2002|03|參與研商與外蒙古交流等相關事宜會議,確立各部會應以國家對國家進行相關交流。
2002|03|參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之審查。
2002|04|參與「條約締結法」草案之審查。
2002|05|升任蒙藏委員會參事。
2002|06|針對台北市向司法院聲請之「全民健保險法地方政府補助保費之規定違憲」案,負責撰擬行政院6月及9月說明意見及補充答辯書,促成司法院於同年10月4日作成釋字550號解釋,確認「健保法要求直轄市政府分擔健保補助費」合憲。
2002|06|針對台北市政府不服中央撤銷該市里長延選決定,逕向司法院聲請解釋案,負責撰擬行政院6月及10月綜合意見、答辯書及補充答辯書,促成司法院於同年12月20日作成553號解釋,確認「中央對於地方政府之監督權」合憲。
2002|07|陪同許志雄委員長訪問蒙古。
2002|08|參與「涉及國家安全及重大利益公務人員查核辦法」之審查。
2002|09|參與「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之撰擬及審查。
2002|11|參與農漁會信用部專案小組會議。
2002|11|參與「二二八事件條例」修正及二二八受難者回復名譽相關事宜會議。
2002|1211|與王春芳女士共結連理。
2003|01|參與「行政罰法」草案之審查。
2003|參與「國家情報工作法」草案之研商。
2003|03|負責撰寫完成「關於我駐日內瓦辦事處及駐英國代表處受理汪傳浦申辦文件證明相關問題調查分析報告」。
2003|04|參與研擬SARS疫情之法制因應措施。
2003|07|參與「全國性公民投票實施要點」之訂定,並撰擬說帖。
2003|07|參與撰寫「人權立國與人權保障的基礎建設年國家人權政策白皮書」。
2003|08|擔任行政院「中央法規標準法研修專案小組」委員。
2003|09|負責撰寫完成「高明見立法委員受邀參加世界衛生組織全球會議事件相關問題調查報告」。
2003|10|參與「公民投票法」草案之撰擬及審查。
2003|12|參與行政院就立法院通過之「鳥籠式」公民投票法提起覆議案。
2004|01|參與「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查核條例」草案之研商。
2004|01|負責撰擬立法委員陳金德於提出之「公投審議委員會須由立院政黨比例組成違憲」釋憲聲請書及補充理由書。(司法院大法官迄未作成解釋)
2004|01|參與和平公投議題之撰擬及後續推動事宜。
2004|0228|參與百萬人牽手護台灣活動。
2004|03|參與處理總統選舉當選無效及選舉無效訴訟相關事宜。
2004|04|陪同許志雄委員長訪問蒙古。
2004|04|參與反詐騙跨部會協調會議。
2004|05|參與「重大軍事投資條例」草案之審查。
2004|07|負責撰寫完成對「外交部關於駐英國代表處補發葉秀貞女士(汪傳浦妻)護照及核發授權書驗證案調查報告」之分析檢討意見。
2004|09|升任蒙藏委員會委員。
2004|09|負責撰擬立法委員柯建銘9月、10月提出之「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委員會條例違憲」釋憲聲請書及補充理由書,促使司法院於同年12月15日作成釋字585號解釋,宣告當時由在野政黨一手主導所成立真調會之成員產生方式、任命程序及調查程序違憲。
2004|10|應台灣民主基金會邀請,赴歐洲瑞士、德國、英國、比利時、奧地利、斯洛伐克等國參加「歐洲直接民主經驗研習」活動。
2004|11|參與行政院兵役制度全面檢討改進推動小組。
2004|12|參與研商試辦開放大陸人士來台參與國片相關事宜。
2004|12|兼任蒙藏委員會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
2004|12|負責撰擬「務實推動正名,彰顯台灣主體性」報告,並向院長簡報。
2005|04|參與「兵役法及志願士兵服役條例」修正草案之審查,推動兵役制度之改進。
2005|06|參與「入出國及移民法與移民政策綱領」之修正。
2005|06|負責撰擬立法委員賴清德提出之「戶籍法第8條第2、3項違憲」釋憲聲請書;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同年6月10日作成釋字599號解釋,係我國憲政史上首次之暫時處分;進而於同年9月28日作成釋字603號解釋,宣告戶籍法第8條關於「強制人民按捺指紋並予錄存,否則不發給國民身分證」之規定違憲。
2005|09|擔任21世紀憲改聯盟顧問。
2005|負責撰寫完成「『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與華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侵害泰勞權益事件』政府機關管理制度與行政責任檢討報告」。
2005|11|負責撰寫完成「黨職年資併計公職退休年資調查報告( 第一階段)」。
2006|01|負責撰擬行政院提出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第16條違憲」釋憲聲請書及補充理由書,促使司法院於同年7月21日作成釋字613號解釋,宣告NCC委員選任方式違憲。
2006|02|擔任民進黨二階段憲改研議委員會黨版總統制小組召集人。
2006|05|負責撰寫完成「財團法人台灣武智紀念基金會(原財團法人台灣糖業協會)案調查處理報告」。
2006|09|參與「新憲工作室」,研擬台灣憲法草案。
2006|11|獲聘擔任台灣智庫研究諮詢委員。
2006|11|參與關於列為紅燈燈號公設財團法人之處理會議。
2006|12|參與「難民法」草案之審查。
2006|12|參與「財團法人法」草案之研議。
2007|01|參與「駐外機構統一指揮協調會報作業要點」修正草案之審查。
2007|01|負責撰擬總統提出之「總統豁免權保障範圍」釋憲聲請書。
2007|02|12|辭世於台北市。












